二 ○ 一二年度水利系统人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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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一二年度水利系统人事统计. 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二 ○ 一二年十二月. 直属单位填报. 所有单位均需填报. 地方水利部门填报. 5 、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 6 、水利系统高层次人才名册 10 、二○一二年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报表 11 、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企业单位填报).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 2、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 3、二○一二年事业、企业单位各类干部统计报表 4、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册 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 8 、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直属单位.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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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二 ○ 一二年度水利系统人事统计

二○一二年度水利系统人事统计

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二○一二年十二月

Page 2: 二 ○ 一二年度水利系统人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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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6 、水利系统高层次人才名册10 、二○一二年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报表11 、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企业单位填报)

所有单位均需填报

9 、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地方水利部门)

地方水利部门填报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2 、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3 、二○一二年事业、企业单位各类干部统计报表4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册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8 、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填报

2012 年度人事统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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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统计工作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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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报的电子文件和报表,要用水利部统一制发的统计软件汇总填报,避免出现用 excel 统计甚至手填纸质表格的情况。

2、要注意审核各套报表表表内、表间的数字、逻辑关系,防止错统、漏统,出现特殊情况的要加以说明。

3、上报报表要经单位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4、各统计报表中数字统计截止时间为本年度的 12月 31日。其中增加、减少和晋升等动态数字的统计起止时间为本年度的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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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统计工作文件上的要求时间上报。今年所有报表上报时间均为 2012年 2 月 28 日,分析报告和总结报告的截止日期为 2012年 3 月 29 日。请大家排好工作时间表,在截止日期之前上报。

6 、各单位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要互相沟通,将所填报表数据互相对应。

7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指导,避免出现只是简单复印文件甚至告诉只是下属单位网址的情况。

8 、请各单位通过两年数据对比,认真审核变化较大的情况。9 、所有指标解释及说明仅限于本年度人事统计工作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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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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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为贯彻落实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组通字 [2010]27 号),对人才资源统计的指标体系、统计方法、责任分工和信息发布等作了明确规定。

统计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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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人才发展整体水平和主要发展目标的综合性指标。

国家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人才队伍建设指标

国家人才发展监测与评价主要 指标重点领域人才资源指标

国家人才资源统计指标体系

反映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基本状况的专项指标。

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资源状况的专项指标。

衡量人才发展整体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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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人才党政人才

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

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实用人才

主体人才队伍统计主体人才队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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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已登记和暂缓登记人员。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中已登记和暂缓登记人员。

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1 、 党政人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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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资人任命或推荐任职的董事、监事。

- 具体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人员,包括各级经理人以及具体从事规划计划、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资本运营、财务审计、生产管理、法律事务、质量安全环保、行政管理等业务工作的人员。

- 主要从事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老干部、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的人员。

出资人代表

经营管理人员

党群工作者

2 、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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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业技术人才资源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4 、高技能人才资源

- 在生产或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有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包括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

5 、农村实用人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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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水利系统支援中西部地区及签署省部备忘录省份人才工作情况统计表》中的部分指标。

报表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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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党员: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中共党员同时又是民主党派成员的,按“中共党员”统计。 中共党员同时又是共青团员的,按“中共党员”统计。

2 、博士、硕士:指教育机构根据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学位称号,以经国家学位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学位颁发权力的机构所颁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证书为凭证。 学位清理后认定的学位统计。 有两个及以上学位的,按取得的最高学位统计;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

学位的,仍填报在对应的同等学位栏。

相关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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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获得两个及以上不同学历的,按最高学历统计。 获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仍统计在对应的同等学历栏。 在校学习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

育学习尚未获得新的学历的,按原有学历统计。 获得高中、中等技工学历的,统计在“中专及以下”栏。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而未获得研究生学历的,按原有学历统计。

4 、年龄:指统计截止日期时的实足年龄(周岁)。5 、非领导职务:指公务员现任职务为巡视员、副巡视员、

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非领导职务。担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职务的,按较高职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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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 1 、原则上由职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统计。2 、本表统计单位在岗职工的队伍情况。3 、水利系统党政人员指水利部机关、部直属单位和地方水利部门的

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人员,不包括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4 、担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职务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按较高职

务统计。 5 、厅局级、省部级的党政人员中,为非中共党员的要报包括人员名

单及职务情况等信息的报表说明。

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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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要注意审核县处级及以上级别的党政人员中学历为“中专”、“高中及以下”的人员情况。

7 、要注意审核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的党政人员中年龄为“ 35岁以下”的人员情况。

8 、职称情况按照资格统计,聘与未聘均统计,此项报表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统计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

9 、要注意审核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学历为“中专”、“高中及以下”的人员情况。

10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学历为“高中及以下”的人员要报人员名单。

11 、要注意审核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年龄情况为“ 35岁以下”的人员。

12 、要注意经营管理人才中董事、监事,经理人,党委(党组)负责人中学历情况为“高中及以下”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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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要注意审核工勤技能人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14 、要注意审核工勤技能人员职称情况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的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报具体人员名单。

15 、要注意审核高级技师、技师中年龄情况为“ 35岁以下”的人员。16 、要注意审核 55 以上的人员,特别是工勤技能人员年龄情况

为“ 55岁以上“的人员。17 、要注意与其他报表数字的对应关系,《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

况统计表》中的党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指标数据与《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中的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等对应指标数据应一致。

18 、部直属单位应注意党政人员各级别指标数据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等报表中的对应指标数据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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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水利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1 、此表为表(一)的其中项,不应出现对应数据大于表

(一)的情况,基层单位需同时填写表(一)、表(二)两张表。2 、本表统计基层单位在岗职工的队伍情况。3 、党政人员要求同表(一),不包括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4 、要注意审核县处级的党政人员中学历为“中专”、“高中

及以下”的人员情况。6 、要注意审核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学历为“中专”、“高中

及以下”的人员情况。7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学历为“高中及以下”的人员要报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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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要注意审核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年龄情况为“ 35岁以下”的人员。

9 、要注意经营管理人才中董事、监事,经理人,党委(党组)负责人中学历情况为“高中及以下”的人员。

10 、要注意审核工勤技能人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11 、要注意审核工勤技能人员职称情况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报具体人员名单。

12 、要注意审核高级技师、技师中年龄情况为“ 35岁以下”的人员。

13 、要注意审核 55 以上的人员,特别是工勤技能人员年龄情况为“ 55岁以上“的人员。

14 、要注意与其他报表数字的对应关系,要求同表(一)15 、专业情况指各类人员的所学专业中为“水利”、“非水利”,不是指所从事的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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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基本情况统计表》1、要注意与去年的情况进行对比,出现领导人数大幅度变化的要有报表说明

2、要注意审核省 (市、自治区 )水利 (务 )厅 (局 )领导、地 (市 )水利 (务 )局领导、县 (市 )水利 (务 )局领导

“ ” “ ”中学历情况为 中专 、 高中及以下 的人员3、要注意审核省 (市、自治区 )水利 (务 )厅 (局 )领导、地 (市 )水利 (务 )局领导、县 (市 )水利 (务 )局领导

“中为 35 ”岁以下 的人员;省 (市、自治区 )水利 (务 )厅(局 ) “领导中出现 35 ”岁以下 人员要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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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统支援中西部地区及签署省部备忘录省份人才工作情况统计表》

1 、只统计本单位派出人员,中西部地区不统计支援本地区的人员

2 、要注意审核级别情况为“司局级”的人员,此处指人员本身,不是指派出人员的单位级别。

3 、要注意审核年龄情况为“ 55岁以上”的人员。4 、举办培训班情况,由主办单位统计。一个培训班培训

的人员包括多个地区的,可以在主要针对地区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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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统高层次人才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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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层次人才:指具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组部直接联系的专家、全国勘察设计大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151 人才工程部级人员、全国水利青年科技英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等荣誉称号的人才。

2 、按照高层次人才所获得的荣誉称号分类填写,具有多个称号的人才,在各类别中分别填写。

3 、日期格式按照“ yyyy.mm.dd” 的格式填写,如 1998.03.06 。4 、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称号等填全称,例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5、 2012 年度报送各单位全部高层次人才情况,以后每年报送各单位

高层次人才变动情况。因“辞职”等原因减少的人员,在备注中注明原因。

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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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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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知识更新培训”等指标

报表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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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学位教育:指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单位(个人)出资到高等学校进行提高学历、学位(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教育的培训。

2、参加培训总人次:指本年度内本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人次数,一名职工一年内参加几次培训,就作几人次统计。

3 “ ” “ ”、 学历教育情况 和 培训情况 指的是从本年度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期间开始参加学历教育、培训的职工人数。不包括本年度 1月 1日以前开始参加学历教育和培训,现仍在学习的职工,以及本年度 1月 1日以前开始举办,现仍在进行中的培训班。

相关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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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长期培训 :指是培训时间在 3 “个月及其以上的培训; 短期培”训 指的是培训时间在 2天以上, 3个月以下的培训。

5 “ ”、 干部选学 :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机构提供专题和课程设置、参训干部自主选择学习内容的培训。

6 “ ”、 培训学时 指统计时间范围内参训职工累计培训学时之和。以天数为单位统计的,按 1天 6学时进行折算。人均学时 =总学时 /总人数。

7 “ ”、 人均投入金额 指本单位为各层次职工培训投入的人均费用(不包“ ”含差旅费),单位 元 。

8、达标人数: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 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组发 [2008]22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653 ”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73号)文件中,县处级及以上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110学时,处级以下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10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72学时(双肩挑的人员按照 100学时)的达标要求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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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人才队伍合计 :统计各单位的在岗职工人数,应与劳资统计中的在岗职工的总数一致。

2、要注意审核国外学历教育的人数,要注意区别学历教育和培训,出现人数较多的需报送报表说明。

3 “ ”、要注意审核 参加国外长期培训 的情况,此项有数字,需报送报表说明。

4、出国出境情况:不管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还是业务部门组织的,“ ” “只要是以培训团的名义出去的,都要统计。要注意区分 考察团 和 培

”训团 。5 “ ” “ ” “ ” “、要注意 党政人才 、 专业技术人才 、 经营管理人才 、 技能人

”才 等各支队伍的人数与其他报表的对应关系。6、参加水利部要求的书目选学,按照培训项目统计培训人次数,不按照所学书目的数量统计。

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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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加单位组织集体学习、理论学习讲座,按照培训项目统计培训人次数,不按照讲座举行的次数统计。

8、省部级领导参加培训情况,需报送详细报表说明。9 “ ” “ ”、要注意审核 技能能人才 中参加 干部选学 的情况10 “ ” “ ” “ ”、要注意审核 党政人才 、 专业技术人才 、 经营管理人才 中参

“ ”加 技能研修 的情况11 “ ”、培训类别中的 其他 项,填有数字,需报送报表说明。12、培训学时按照每天 6个学时进行折算,达标人数要按照人事司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要注意达标人数的情况,出现全员达标等特殊情

况要有文字说明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13、培训投入中不包括差旅费,要注意总金额的单位。要注意对比两年的人均受训学时与人均投入金额情况,如果出现较大差距,要有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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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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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研究生,指经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博士学位或学历的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指经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硕士“ ”学位或学历的研究生。此套表的 硕士研究生 包括硕士学位研究生、研

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3、中等职业教育,包括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教育。4、高级技师,是指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种(专业)范围、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经考评组织考核合格的技师可被聘任为高级技师。

5、技师,是指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种(专业)范围、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经考评组织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可被聘任为技师。

6、高级工,是指达到国家颁布实施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规定的高级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并经相应的工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

相关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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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级工,是指达到国家颁布实施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中级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并经相应的工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

8、初级工及以下,初级工是指达到国家颁布实施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初级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并经相应的工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初级工以下指学徒工,即是年满 16周岁以上,经企业招聘录取后,在一定培训期限内,按照师徒培训合同,结合生产进行培训的后备青年工人。

9、岗位培训,包括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和适应性培训。资格培训主要是指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取得上岗、转岗、任职、晋级资格的培训;适应性培训主要指根据本岗位生产(工作)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各种应急的、专项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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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非学历继续教育,系指对专科及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的补充、扩展专业知识和新技术的教育。

11、其他培训,包括再就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政治学习、法基培训或无法归类的培训。

12、表四中的职工教育总经费,指企事业单位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总支出。

13、培训机构,指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培训中心,如管理人员培训中心、技能培训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心等。

14、职工教育专职管理人员,指主要工作是从事职工教育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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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工人数指本单位的在岗与非在岗的人数,统计各企业单位全部从业人员,应与劳资统计中的单位从业人员年末数相等。

2 、文化结构中“专科”包括了“高职”。要注意报表中学历情况与其他报表标准不同。

3 、职工在职学历教育统计表:按人次统计,同年的“在学”人次包括同年的“毕业”和“结业”人次。即:在学 ≥ 毕业 + 结业。

4 、《职工参加培训情况统计表》中的各栏均按人次统计。5 、《职工教育专职人员、机构、总经费情况统计表》中“总经费”的“实际支出”和“工资总额”以万元为单位,要求保留两位小数。工资总额应与劳动工资统计中的工资总额相一致。要注意小数点的位置。

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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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要避免表内的逻辑错误: 1 )女性不能大于对应的人数。要注意审核“女性”全为 0或者女性与总人

数相等的情况。 2 )“职称结构”小计不能大于单位总人数。 4 )“毕业”、 “结业”人数之和不能大于“在学”人数。 5 )“培训人数”不能大于“培训人次”。 6)《职工参加培训情况统计表》中“工人”对应的“继续教育”数据,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相比,数字不宜太大。

7)《职工参加培训情况统计表》(表 3 )的培训人数不能大于《人力资源基本情况统计表》(表 1 )的对应人数。尤其注意“工人”数不能大于“技能等级结构”数。

8 )表 4 的“教育管理人员”、“专职教师”数不能大于《人力资源基本情况统计表》的总人数。

9 )分母不能为 0 。如果《职工教育专职人员、机构、总经费情况统计表》(表 4 )避免出现教育经费不为 0 ,而工资总额为 0 的错误。

10 )要注意审核培训率为 100% 的数据,尤其是在汇总表里出现的这些数据。

Page 37: 二 ○ 一二年度水利系统人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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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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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直属单位)》修改了“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中的部分指标,

《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直属单位)》增加了“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表;

报表变化情况

Page 39: 二 ○ 一二年度水利系统人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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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数:单位需要填报本报表数据所包括的法人单位个数。2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期末最后一日 24 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

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3 、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

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相关指标解释

Page 40: 二 ○ 一二年度水利系统人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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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单位负责人 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组织负责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

5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还包括: (1) 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 (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 ); (2)处于试用期人员; (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 (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 (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 。 在岗职工不包括: (1) 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2)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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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 (派出单位 )不填报这些人员。

7 、其他从业人员:指本单位中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8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 ( 年度、季度、月度 ) 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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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990年 1月 1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 ) 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 )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

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各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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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 (季度或年度 )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 ( 年功工资 ) 。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11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 (如年度、季度、月度等 ) 、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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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 (券 ) 等。

13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14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指实际用工单位 (派遣人员的使用方 ) 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含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15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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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技术工人: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中编入的工种的工人。 无等级人数:指没有取得任何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数。 其中当年获证:指本统计年度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数。 获资格人数:指取得劳动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技术工人数。

受聘人数:指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数中被用人单位聘任了相应职务的技术工人数。

特有工种人数:指水利行业 32个特有工种人数之和。 其他工种人数:指水利行业 32个特有工种以外的其他工种技术工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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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 1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统计原则上以填报基层年报表( I102-2 表)的单位作为计算单位数的依据。有些单位的工资统计报表采用由主管部门整体上报,主管单位需要填报本报表数据所包括的法人单位个数。合计行单位个数不允许为空。出现单位性质由事业转变为企业,或者行业性质发生变化的情况,需报送报表说明,要注意两年的对比。“其他”中填写的单位,需报送报表说明,报送单位名录。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如有混编的情况,只填事业单位的单位个数。3 、要注意相关指标的逻辑关系,在岗职工加上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是单位从业人员总数。单位从业人员包括了全部人员,一般不会出现单位从业人员与女性、非全日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指标一致的情况。

4 、要注意在岗职工的变动情况,出现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需报送报表说明,说明具体原因。

5 、今年新增加了“单位负责人”指标,各单位统计时要注意。

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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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要注意年平均人数的计算,不能直接填报期末人数甚至为了调整年平均工资而随意更改年平均人数。

7 、要认真按照工资总额分类中的各项指标填写,不能简单只填报基本工资和其他工资。要注意和工资报表、 104 表、工资计划等的对应关系。

9 、目前水利行业各单位为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各单位自行发放的“绩效工资”统计在“其他工资”。

10 、要注意审核年平均工资的情况,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出现有两年工资有较大增长或降低的特殊情况要有文字说明。不允许出现平均工资为 0 的情况。

11 、要注意审核不同类别人员的平均工资,出现其他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平均工资比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的情况,需报送报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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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要注意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中的离退休人员待遇相对应。

《工人情况统计表》

1 、统计各单位从业人员中的工人情况。要注意与人才队伍情况统计中的工勤技能人员的对应关系。

2 、要注意各等级工人的变动情况,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变动情况,出现较大变动的要有文字说明。

3 、要注意 32个特有工种的各工种的变动情况,避免因填错行等原因出现错误。出现大的变动需报送报表说明,

4 、要注意获证人数和当年获证人数的关系,避免出现获证人数小于当年获证人数这类逻辑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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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企业各类干部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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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干部专项统计表》 1 、统计各单位人事部门的干部情况,不包括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2 、要注意学历、年龄和职务的关系,出现低学历、低年龄高职务的人员要注意审核并报送报表说明。

3 、要注意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中非中共党员的情况

《人事部门干部专项统计表》 1 、按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情况进行统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统计在正高级职称。此套表不用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人才资源统计表相对应。

2 、各单位存在的高资低聘的情况,按照实际情况统计,并报送报表说明3 、填写时要注意,不能漏填年龄总和指标,特别是汇总单位要注意审核下级

单位未填写年龄的情况,避免出现高资格低年龄的情况4 、一般各单位专业技术干部中不应在“其他”情况,此栏目填写数字的,要

报送文字说明。

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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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干部分类统计表》 1 、此表统计各单位全部干部情况,不包括单位返聘的干

部。2 、省部级领导要报具体人员名单。3 、要注意学历、年龄和职务的关系,出现低学历、低年龄高职务的人员要注意审核并填写报表说明。

4 、与去年数据要注意对照,人员情况出现较大波动的要有文字说明。

5 、各级别数字要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册》对应。6、 60岁以上的人员要报送报表说明。具体格式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未退休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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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系统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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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册应包括单位所有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与各类干部统计报表的数字应一致。

2 、名册中的指标均应使用规范的全称,不要使用不规范的简称。

3 、学历指标只填写领导干部的最高学历,不要分行填写多条记录。

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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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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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聘用合同签订情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系统情况”等报表;

报表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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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统 PS1号《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指标解释1 、编制数量: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2 、从业人员总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指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

3 、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4 、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5 、退休人员:指截止本年 12月 31 日,实有退休人员的总人数。6 、系统:事业单位隶属的部门所在的系统。7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中,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指标解释及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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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1 、要求人员全覆盖,按照主体进行拆分2 、参公单位只填写此表,后面的表不用填报3 、此表中的“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总数” +“配备工勤人员

的机关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与 2 表的合计相等4 、此表中“有参公管理人员的单位”主要指学校、行政

学院等本身是事业单位,存在参公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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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统 PS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指标解释1 、其他等级人员:各类型在册正式人员中尚未评定岗位等级或岗位

等级不明确的人员。2 、其他从业人员:除在册正式人员外的其他从业人员。3 、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4 、年龄:指统计截止日期时的实足年龄(周岁)。如 1955年 12 月出生的人员,在 2005年 12月 31 日统计时计算为 50周岁;而 1956年 1 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 49周岁。

5 、博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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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硕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7 、女、少数民族:既是女性又是少数民族的,在女性和少数民族一栏中重复统计。“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和“具有职业资格的”等同理。

8 、职业资格: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职业准入资格和职业水平认证资格。职业准入资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建立的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注册管理。职业准入资格也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法定条件规定的特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属于行政许可范畴。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等方式取得职业准入资格。职业水平认证资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用人单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国家职业水平认证考试取得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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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1 、此表中的博士、硕士要求统计,既有学位又有学历的人员2 、系统,全部填在行政系统3 、注意审核学历与职务的关系,出现低学历、高职务的情况需报送

报表说明。4 、年龄按照指标解释中的周岁填写,出现低年龄高职务的要有文字

说明。5 、注意复核“一级职员”、“二级职员”栏出现的数据。6 、注意审核“三级职员”学历在高中及以下,或年龄在 40岁以下的

情况。7 、注意审核 “四级职员”学历在高中及以下,或年龄在 35岁以下的

情况。8 、填在一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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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要注意学历、年龄与职称的关系,出现低年龄高职称的要确认并填写报表说明。 专业技术人员,注意审核 1-4 级岗位中,学历在高中及以下或年龄在 35 岁以下的情况。

10 、岗位等级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报11 、在两个以上单位兼职的,按最高职务统计。负责统计

填报的单位,要主动与兼职的单位联系,以防止重统漏统。已到新单位任职,但其工资关系暂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由其新任职单位按其新任职务进行统计。

12 、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指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或在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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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专业技术人员中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又称“双肩挑人员”):指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或在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在注明有“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的专业技术人员统计栏目中( PS2、 PS3、 PS4、 PS5、 PS6、 PS10 号表),“双肩挑人员”既统计为管理人员,也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除此以外的栏目、表格仅统计为管理人员,如培训。 双肩挑人员的条件: 1 )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 2 )所在管理岗位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量 3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原则上: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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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统 PS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减少情况》

指标解释1 “、上年末总数:指上年度本单位统计报表中的 本年末实

”有数 。2、招聘方式中的考试、考察、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计入考试;考核是指仅使用考核未经过考试方式招聘的人员。

3、本年度增加中的:任命指未经公开招聘,直接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任命到本单位任领导职务的。交流指从机关、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事业单位,办理了调入手续,到本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任职性的挂职工作人员。其他指通过除上述途径外,进入本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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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年度减少中的: 退休指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

解除合同指依法与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开除指由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并由单位办理开除手续的人员。

终止合同指依法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辞退、辞职指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的通知》(人调发 [1990]19号)和《人事部关于印发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的通知》(人调发 [1992]18号)文件规定已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

交流指从本单位办理了调出手续,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或者到其他单位任职性挂职工作的人员。

其他指通过除上述途径外,离开本单位的人员。包括:死亡、单位整建制划出等。

5、本年末实有数:指统计截止时间的实有人数。6 、本年末实有退休人数: 历年累计,本年末实有的退休工作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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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1 、要注意上年末人数的衔接。2 、所有直属单位,层次隶属“中央”。3 、招聘方式中,包括笔试、面试等方式4 、通过考核、考察等方式招聘进来的均统计在考核栏目,考察栏目不用填

5 、交流不统计单位内部部门间的调入,仅统计单位间的调动6 、本年度实有人数一定要确认清楚,否则会影响到明年报表数据的衔接问题。

7 、要严格把握“开除”、“辞职辞退”等指标的含义,各单位有开除人员的情况,需报送报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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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统 PS4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

指标解释1 、数量:经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核准的岗位数量。2 、在岗人数: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在具体岗位的

工作人员数量。3 、六级上工勤技能岗位数量、工勤技能岗位在岗人数均

填写普通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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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1、岗位备案设置已经完成或已经实施岗位设置的单位填报

2、各岗位的数量指批准的岗位数量3、在岗人数指聘用的实际人数4、特岗指为了引进人才、保留人才特殊设置的岗位,一般在乡镇卫生所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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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统 PS5号《聘用合同签订情况》

指标解释1 、上年末已签订聘用合同:指本类型人员中已于上年签订聘用合同

的人员。2 、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在三年(含)及以下的合同。3 、中期合同:合同期限在三年(不含)及五年(含)之间的合同。4 、长期合同:合同期限在五年(不含)及以上的合同。5 、项目合同:以项目完成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含约定期限但以附加

项目完成为目的的合同。6 、其他从业人员:除在册正式人员外的其他从业人员。7 、解除聘用合同:依法与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8 、终止聘用合同:依法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9 、签订劳动合同:本统计年度与单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10 、其他:截至本统计年度末与单位既未签订聘用也未签订劳动合同

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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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统 PS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行业情况》

指标解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指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

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业,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活动。

填报注意事项1 、事业单位行业划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划分标准填写,

一个单位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按其所从事主要行业填写。要与去年填写的行业相对应

2 、其他从业人员也要分解到各个系列中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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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统 PS7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系统情况》

填报注意事项1 、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有行政系统机构设置的,填入行政系统。

2 、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辖有直属事业单位的,请填入国家局项下,负责管理的部委注意避免重复统计。

3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填写,要注意与分行业情况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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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统 PS8号《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指标解释1 、本单位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数: 是指本单位特殊人才的数量,一人

有多个称号的,在此栏只填写一次(避免重复计算),但在表内所列人员对应的称号栏要分别填写一次。

2 、中国科学院院士:指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规定,从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中国国籍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中推荐并当选的院士。

3 、中国工程院院士:指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章程》规定,从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的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中推荐并当选的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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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指根据中组部等四部门关于《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中组发 [1984]3 号)要求,以“在理论研究上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公认的;在生产、技术、教育、管理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革新,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在专业工作中做出特别优异的成绩,并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为条件进行选拔,经人事部审核批准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5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中发 [1990]10 号)的有关规定,各地区、各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上报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等人选,人事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进行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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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指根据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科协《关于印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专发 [1995]147号)的有关规定,为培养造就数百名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数千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数万名在各学科领域里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在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人选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报“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批准的人选。

7 、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指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任何一项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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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1 、要注意此表中人才总数是一个累计数,不是指本年度获得称号的人数。

2 、要注意学历情况的填写,出现低学历的专家要注意确认并填写报表说明。

3 、要注意年龄的填写,出现低年龄的要确认并填写报表说明。

4 、要注意与报送高层次人才名册一致,避免出现漏统的情况

5 、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只统计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统计项目所有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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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统 PS9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

指标解释1 、参加培训人员合计:指本年度内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或工勤技

能人员)总数,一年内参加两次以上培训的仍按一人统计,但培训时间累加。

2 、出国出境培训:指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参加的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或批准,在国外(境外)正式培训机构的培训。

3 、参加培训总人次:指本年度内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人次,一个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一年内参加几次培训,就作几人次统计。

4 、政治理论:指对管理人员进行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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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专业知识:指对管理人员进行以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以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6 、学历、学位教育:指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单位(个人)出资到高等学校进行提高学历、学位(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教育的培训。

7 、党校:指管理人员参加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县级及以上党校的培训。

8 、行政学院:指管理人员参加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各级行政学院的培训。

9 、其他培训机构:指管理人员参加的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管理干部院校、培训中心、普通高等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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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合计:指本年度内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一年内参加两次以上培训的仍按一人统计,但培训时间累加。

11 、出国出境继续教育: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或批准,在国外(境外)正式培训机构的培训。

12 、参加继续教育总人次:指本年度内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次,一个专业技术人员一年内参加几次培训,就作几人次统计。

13 、学历、学位教育:指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单位(个人)出资到高等学校进行提高学历、学位(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教育的培训。

14 、高校、科研机构: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高校、科研机构的培训。

15 、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管理干部院校、企业培训中心等各类继续教育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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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注意事项1 、双肩挑人员统计在管理人员2 、层次全部为中央3 、要注意审核出国出境培训的人员情况4 、要注意审核累计培训 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情况5 、要注意审核学历学位教育的人员情况6 、其他项要有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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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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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报表格式基本与 2011 年相同。

报表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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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表《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增加、减少情况》指标解释1 、上年末总数:指上年末本单位统计报表中的“本年末

实有数”。2 、应届高等学校毕业生:指年度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

门批准或认可的相当于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并被当年聘用的高校毕业生。

3 、应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指年度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中等专业学校所颁发的中专学历证书,并被当年聘用的毕业生。

指标解释及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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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军转干部安置:指军队、武警部队中军官和文职干部退出现役后安置到国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5 、调入:指从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办理了调入手续,到本单位、在经营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6 、本年度增加“其他”:指通过除上述途径外,进入企业经营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包括留学回国人员、其他单位整建制转入、落实政策等。

7 、退休:指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

8 、辞职:指根据本人意愿,依据有关规定,辞去公职,并解除与单位工作关系,由单位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9 、辞退:指按照有关规定,对犯有违纪行为,由单位办理辞退手续以及因其他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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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除:指由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并由单位办理开除手续的人员。

11 、解聘:指按照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人员。

12 、调出:指从本企业经营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办理了调出手续的人员。

13 、本年度减少“其他”:指通过除上述途径外,离开企业经营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包括:参军、死亡、单位整建制划出等。

14 、本年末实有数:指统计截止时间的实有人数。15 、本年末实有退休干部总数:指截止本年 12月 31日,实有退休干部的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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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1 、绝对控股的、相对控股、协议控制的企业全部统计,

相对参股的只统计派出人员2 、上年末总数要与去年数据衔接,本年度实有人数一定

要确认。3 、要注意与去年的报表对比,出现人数有大的起伏的情

况要有文字说明。要避免出现因为统计人员变动、对统计口径的理解变化导致人数出现大的起伏的情况。

4 、实有数与应有数出现差异时,要有文字说明。5 、其他项要有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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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表 《 各类型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基本情况》指标解释1 、经理人:指在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按副总经

理进行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2 、党委(党组)负责人:指企业的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3 、部门负责人:指企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4 、博士、硕士:指教育机构根据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

的称号,以经国家学位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学位颁发权力的机构所颁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证书为凭证。

学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 2002〕 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 2002〕 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位统计。

有两个及以上学位的,按取得的最高学位统计;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位的,仍填报在对应的同等学位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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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经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下表同)。

6 、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 2002〕 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 2002〕 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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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龄:指统计截止日期时干部的实足年龄(周岁)。如 1954年12月出生的人员,在 2004年 12月 31日统计时计算为 50周岁;而1955年 1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 49周岁(下表同)。

8 、配置方式: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现职岗位上的任职方式。 委任或直接聘任 :是指企业配置使用人才过程中 ,由组织人事部门直接选拔 ,党委 (党组 )讨论决定任用的人才使用方式。

选任 :是指企业配置使用人才过程中 ,通过依法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选 ,并经组织审定的人才使用方式、如 :党委成员、工会主席等。

市场化选聘 :是企业配置使用人才过程中 ,通过内部竞争上岗、公开招聘、人才市场选聘方式 ,经考察了解 ,并经党委 (党组 )讨论决定任用的人才使用方式。

9 、在当前岗位任职年限: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当前岗位的任职时间。

10 、年薪酬水平:指经营管理人才当年度内在企业的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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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代表

经营管理人才

党群工作者

董事

监事

经理人

部门负责人

其他

党委(党组)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其他

指出资者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的,依法行使出资者权力、维护出资者利益的董事、监事等。

指在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按副总经理进行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

指企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指企业的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

指党群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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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 ( 暂行 )》相关规定填写。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

人万元万元

2000 及以上30000 及以

上40000 及以

300-2000 以下3000-30000 以下4000-40000 以下

300 以下3000 以下4000 以下

建筑业企业 建筑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

人万元万元

3000 及以上30000 及以

上40000 及以

600-3000 以下3000-30000 以下4000-40000 以下

600 以下3000 以下4000 以下

批发业企业 批发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销售额

人万元

200 及以上30000 及以

100-200 以下3000-30000 以下

100 以下3000 以下

零售业企业 零售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销售额

人万元

500 及以上15000 及以

100-500 以下1000-15000 以下

100 以下1000 以下

交通运输业企业 交通运输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销售额

人万元

3000 及以上30000 及以

500-3000 以下3000-30000 以下

500 以下3000 以下

邮政业企业 邮政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销售额

人万元

1000 及以上30000 及以

400-1000 以下3000-30000 以下

400 以下3000 以下

住宿和餐馆业企业 住宿和餐馆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销售额

人万元

800 及以上15000 及以

400-800 以下3000-15000 以下

400 以下3000 以下

注:中央管理的大型集团公司必须同时满足中央管理和大型两个条件。注:中央管理的大型集团公司必须同时满足中央管理和大型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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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1 、目前水利系统无中央管理的大型集团公司,要按照指

标解释中的标准填写。不属于大中小型企业的,可以填在小型及其他企业,要与去年报表上填写的一致。出现变化的要有报表说明。

2 、兼职人员按照其最高的职务填写。3 、年薪酬水平要按照实际情况填报,避免出现忽高忽低

的情况,出现反复的要有文字说明。4 、要注意学历、年龄与职务之间的关系。5 、要注意“在当前岗位上任职年限”不是指工龄,避免

出现将工龄错误填在任职年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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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表《公有经济企业分行业经营管理人才基本情况》填报注意事项1 、层次全部填在中央。2 、注意确认港澳台外籍人士的填报。3 、单位的行业分类要和去年一致起来。4 、今年按照新的国标增加了“国际组织”指标5 、要注意与其他表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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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表《公有经济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指标解释专业技术职务: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被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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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1 、填在正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如出现学历高中及

以下或年龄在 35岁以下的情况,要报详细人员名单。2 、要注意学历、年龄与职称的关系,出现低年龄高职称

的要确认并填写报表说明。 3 、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工艺美术人员和政工人员职务序列中没有设 1—4级岗位。工程系列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能统计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要注意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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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表 《 公有经济企业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

填报注意事项1 、此表中人才总数是一个累计数,不是指本年度获得称

号的人数。2 、要注意学历情况的填写,出现低学历的专家要注意确

认并填写报表说明。3 、要注意年龄的填写,出现低年龄的要确认并填写报表

说明。4 、要注意与报送高层次人才名册一致,避免出现漏统的

情况5 、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只统计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

的项目负责人,不统计项目所有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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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表《公有经济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分行业情况》填报注意事项1 、单位的行业性质要按照主要从事的行业性质填写,避

免出现反复,要按照去年填报的行业填报,出现变动的要有文字说明。

2 、要注意与其他表数字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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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表 《 公有经济企业分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填报注意事项1 、层次全部填在中央。2 、注意确认港澳台外籍人士的填报。3 、要注意与其他表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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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表 《 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培训情况》

指标解释1 、工商管理 (培训 ):指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的政治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经营战略、现代企业组织与管理、领导科学、市场营销、企业财务会计、人力资源开发、国际贸易、经济法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含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MBA )培训。

2 、适应性短期 (培训 ):指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管理、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的培训及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资本运营、市场营销等适应性短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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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1 、层次全部为中央2 、要注意审核出国出境培训的人员情况3 、要注意审核累计培训 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情况4 、要注意审核学历学位教育的人员情况5 、其他项要有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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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表 《 公有经济企业工人分行业情况》填报注意事项1 、层次全部填在中央2 、注意与上年行业情况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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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表《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工勤技能人员分地区情况》

填报注意事项1 、注意甲栏几项数字与其他表的逻辑关系。2 、单位的分地区情况要与去年的报表一致,如果出现地区变动的情况要确认后报送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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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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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行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况表》中修改了: “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改为“科学研究、技术服业”,“其中:科学研究业”改为“研究和试验发展”;

“7 、教育”其中项加入“义务教育”; “8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改为“卫生、社会工作”;其中项增加“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公立医院”、“社会工作”;

“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音像制作业”; “10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改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报表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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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个数:是指填报本报表制度的事业法人和机关法人单位的个数。

2 、职工年末人数:指年末最后一天的实际人数。已经招用但到年末尚未报到的人员和尚未用完的进人指标,不得作为年末人数统计。

3 、正式职工: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经国家有关部门分配、安排或批准招收录用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正式职工是单位全部职工中的其中项。

相关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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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工年平均人数:是指报告年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是:以 12个月的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被报告月的日历天数除求得)之和被 12除求得,或四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被 4 除求得。

为保证职工年平均人数统计的准确性,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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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谁发工资谁统计”。不论是编制内还是编制外,不论是正式人员还是临时聘用人员,不论在本单位工作还是临时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只要是由本单位支付工资,就应统计为本单位的职工。“谁发工资谁统计”,不能简单理解为是谁把工资交到职工的手中,具体应理解为“谁负担工资谁统计”,也就是说哪个单位确定了他的工资标准,核算了他的工资数额,并在单位财务帐目上体现了对他的工资支付,才被视为“发”了工资。

二是谁发基本工资谁统计。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有的职工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单位有工作并领取工资。但一般情况下,只能在一个单位领取基本工资。因此,负责发放基本工资的单位应统计该职工人数。

三是职工档案所在的单位先统计。如果按上述两项办法仍不能解决某位职工由哪个单位统计时,可先确定该职工的档案在哪个单位,由该职工的档案所在单位优先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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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资总额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

报酬总额。 机关中,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事业单位中,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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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把握工资总额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工资总额是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非劳动性质的支付就不能统计为工资总额,如:独生子女费等。

2 )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要作到职工 范围与工资总额发放范围相一致。

3)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不论是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不论是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还是单位自筹的资金都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

4) 工资总额是按实发数统计,包括报告期内补发的前些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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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注意以下项目应不包括在工资总额范围内: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

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

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 支出。 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各项补贴。 发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出差伙食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安家费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因聘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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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大病统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都应计入工资统计,但由单位支付的部分暂不计入工资总额。

7 、以下属单位的名义发放的现金,无论是否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都应统计为本单位职工的工资。

8 、各单位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电话补贴、伙食补贴、职务补贴等也应计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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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本工资1 )机关中: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技术工人的岗

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法管理的执行职级工资制人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

3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10 、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分配的、体现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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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津贴、补贴:是指基本工资外,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补贴。 ( 1 )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是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

( 2 )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 2006〕 17 号)规定,归并地方和部门原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后设立的津贴补贴。

( 3 )改革性补贴:是指根据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的需要,通过转化原有用于职工福利待遇的资金,向职工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交通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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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奖励性补贴和其他:是指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之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其中包括暂时保留的根据工作绩效向少数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和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 2008〕 2 号)规定发放的奖金。

( 5 )年终一次性奖金:是指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 58 号)规定向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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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类事业单位:国家重点扶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基本不具有创收能力、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3、 2类事业单位:以社会效益为主、具有一定创收能力和市场开发前景、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

14、 3类事业单位:主要面向市场、创收能力强、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15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是指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16 、行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本表事业单位行业分组是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02)》为依据,根据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将事业单位的行业按性质分组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十一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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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任职年限:是指从任命(聘用)到现职务(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18 、年离退休费:是指各单位(或社会养老保险统筹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全部基本离退休费和补贴以及退职人员的退职费。

19 、基本离退休费:是指各单位(或社会养老保险统筹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基本离退休费和退职人员的退职费(离休人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有关规定增发的一至三个月生活补贴)。其中 1993 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包括人退发 [1992]10 号文件规定计发的各项费用以及之后国家统一规定增加的离退休费; 1993 年工资改革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包括按国办发 [1993]85 号文件规定计发的离退休费以及之后国家统一规定增加的离退休费。

20 、补贴: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种生活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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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到第十五表由机关单位填写第十六表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况 >

1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只填此表。 2 、上年末职工人数应与上年报表填报人数一致。年末职工人数

要认真加以核实,防止漏统、漏报、错报,也不得随意多报或少报。3 、检查核实各类人员的年工资总额有无漏统。检查各项津贴补贴有无漏统、漏报。

4 、职工年工资总额,要根据国家关于公务员工资总额构成的有关规定、并且按照实际发生数字进行统计填报。不能虚报、瞒报,同时也要防止漏统、漏报、错报。

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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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金额应与基本工资的十二分之一相近。6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应与机关平均工资相近。7 、要深刻理解职工津贴补贴的构成情况,不能随意改变津补贴

的科目,要注意国家统一的津补贴的范围8 、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要基本符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要注意检查当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真实性、准确性。

9 、要注意各个级别的工资情况,出现职务高的工资比职务低的工资低的要注意确认。

10 、要注意各级别两年平均工资的对比,一般来讲变动不会很大,增长幅度不会超过 10% ,出现特殊情况的,要有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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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表《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况 》1 、检查核实上年末职工人数是否与上年报表填报人数一致。2 、当职工年末人数数字大于正式职工人数时,短期和临时用工工资

项必须有数字。3 、试用期人员试用期工资填入“岗位工资”栏。4 、要注意绩效工资的填报。目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只涵盖了教育和卫生行业,水利行业不应该出现绩效工资项,各单位自行发放的绩效工资填在其他。

5 、检查核实各类人员的年工资总额有无漏统。检查各项津贴补贴有无漏统、漏报。

6 、注意检查“倒级差”。一般情况下,职务高的人员 (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平均工资或离退休费要比职务低的人员稍高一些。不排除由于人员数量偏少、新调入或离退休时间等原因出现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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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要注意津补贴的填写( 1 )国家统一津贴补贴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原人事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涉及水利部门的主要是纪检监察补和信访津贴等。

( 2 )规范性津补贴主要包括工作性津贴。( 3 )改革性补贴统计主要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交通补贴、供热采暖补贴等。

( 4 )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全部统计奖励性补贴和其他,包括高级干部保姆自雇费、奶费、婴幼儿补贴、防暑降温费等。部分单位发放的防汛津贴、防汛值班费等也统计在奖励性补贴和其他。

8 、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实际情况填报。9 、要注意此表数据与工资计划、津补贴清查等工作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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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表《事业单位分行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况》1 、年工资总额、职工年末人数审核要求与第十七表相同。2 、行业分组要按照国家行业分组目录,准确归类填报。本表未列出的行业,可列入“其它行业” 进行统计填报,但要有文字说明。要与上年报表中的单位行业划分对应,如果有变动,要有文字说明。

第十九表至第二十三表1 、中央机关只填报第二十一表“京内中央事业单位按岗位等级

分层次情况”和第二十二表“京外中央事业单位按岗位等级分层次情况”,第十九表和第二十表为自动生成。

2 、只统计正式职工。3 、试用期人员试用期工资填入“岗位工资”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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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表至第二十七表1 、注意检查核实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各职务岗

位、及其对应的薪级级别。2 、注意检查各职务岗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任职年限与工龄之间的逻辑关系,特别是要注意审核“对角线”数据。

3 、注意检查各等级工人的薪级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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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表至第三十一表1 、中央机关只填报第二十九表和第三十表,第二十八表

为自动生成。2 、要注意审核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不同职级离退休人员人

均离、退休费的年平均水平。一般情况下,职务高的离休、退休人员,其离休退休费比职务低的稍高一些。但由于离休退休人员数量和离退时间的因素,也会出现特殊的情形。

3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填入机关栏。4 、早期退休工人,统在“普通工人”栏。5 、注意不要出现只有人员没有离退休费用的情况。6 、金额单位是千元,避免出现错误。7 、只统计本单位自己发放的费用,不统计社保部门发放

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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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表和第三十三表1 、主要统计不同时期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情况。2 、机关未设“教授级”及以下,统一填报到其他人员中。3 、要注意金额单位为“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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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填的报表

第一表第二表至第七表,中央单位只填报第三表,第二表为自动生成。第八表至第十三表,中央单位只填报第九表,第八表为自动生成。 第十四表第十五表第十六表第十七表第十八表第十九表至第二十三表,中央单位只填报第二十一表和第二十二表,第十九

表和第二十表为自动生成。第二十四表至第二十七表第二十八表至第三十一表,中央单位只填报第二十九表和第三十表,第二十八表为自动生成。

第三十二表和第三十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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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套表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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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直属单位)》、《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地方水利部门)》统计的“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中 “在岗职工”总计 = 《二○一二年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报表》统计中 “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的“人才队伍合计”(直属和地方分别对应)

2、《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直属单位)》、《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地方水利部门)》统计的“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中 “在岗职工”总计 = 《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统计中“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的“合计”(直属和地方分别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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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一二年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报表》统计中 “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的“党政人才”各等级数 = 《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统计中“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的“党政人员”各等级数

4、《二○一二年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报表》统计中 “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的“人才队伍合计”的“其中:基层人才”合计 = 《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统计中“基层水利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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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工教育培训统计》中“人力资源基本情况统计表”的“合计” = 《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直属单位)》、《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地方水利部门)》统计的“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的“企业从业人员”总计

6、《职工教育培训统计》中的“职工教育专职人员、机构、总经费情况统计表”中的“工资总额” = 《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直属单位)》、《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地方水利部门)》统计的“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的“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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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统计中“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的“专业技术人员”合计= 《二○一二年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报表》统计中 “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合计”

8、《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统计中“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的“经营管理人员”合计= 《二○一二年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报表》统计中 “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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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统计中“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的“工勤技能人员”合计= 《二○一二年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报表》统计中 “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的“技能人才队伍合计”

10 、人才队伍统计报表中工勤技能人员中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人数≤《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直属单位)》、《水利部二○一二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地方水利部门)》统计的“工人情况统计表”中 各等级“人数”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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