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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1 中華航空 機坪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 2. 3. 4. 5. / / 6. / 7. / 8. / 1. / 2. / 3. / ( N ) / 4. / ( ) 5. / 6. ( ) 1 7. / / 5km/hr 8. 5 ( 1 ) 9. / / 1. 5 2. / FOD 5 FOD / / / / / / / /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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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1

中華航空 機坪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機坪保安與安全

1. 機坪作業人員應於腰部以上外部衣服前配戴有效身份識別證。

2. 停機坪嚴禁抽煙及使用明火。

3. 人員於空側作業應穿著反光背心。

4. 人員禁止搭載裝載車後平台以進入客艙、貨艙。

5. 不允許人員於移動中之車輛/裝備企圖跳上/跳下。

6. 航機發動機及防撞警示燈關閉前,禁止人員/各式裝備靠機。

7. 所有機坪作業單位有責任/義務於作業前檢查各自工作區域是否有任何異常事件並提報之。

8. 時時注意航機姿態變化,裝備/車輛與航機保持有效安全距離。 機坪作業裝備操作通則

1. 各式裝備/車輛必須由合格授權人員操作。

2. 未使用之裝備/車輛必須停放於指定區域。

3. 各式裝備/車輛停放於停機坪應置煞車(排N檔)、腳架且/或輪檔。

4. 各式裝備/車輛禁止停放於機翼下方(不含加油車)、禁止穿越機腹、機翼及安全錐間。

5. 各式裝備/車輛禁止穿越滑行中航機或旅客移動之路徑。

6. 高裝備(如尾撐、高工作梯架、登機梯架)於機坪移動時必須與航機至少保持1公尺安全距離。

7. 各式裝備/車輛於接靠/撒離航機時,禁止超速步行速度或5km/hr。

8. 地面勤務裝備於接靠航機前5公尺(空橋於1公尺前)強制完全煞停以測試有效煞車功能。

9. 動力裝備/車輛駕駛員視線受阻時應指派專人引導靠機及撒離航機,於夜間/不良天候時應配合使用發光指揮捧。 航機進入停機坪前

1. 所有裝備至少應於 5分鐘前完成適用性檢查。其中可動裝備應包含檢查胎壓、煞車功能、滑油、燃油、水、滅火器、輪檔、風扇皮帶鬆緊度、電力等等。

2. 各式裝備/車輛應就定位於安全停止線外並拉妥煞車。

FOD檢查

地面作業人員應至少航機抵達前5分鐘於停機位執行FOD檢查移除冰/雪/車輛/梯架/貨物裝備/盤車/未授權人員/塑膠帶/垃圾/石頭等,以確保航機進坪路線淨空安全。 航機引導

1. 航機引導人員應穿著反光背心,於夜間/不良天候時必須搭配使用發光指揮棒。

2. 應安排翼尖引導人員適時導引航機免於受其他航機、車輛、外物影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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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2

航機輪檔

1. 航機進坪後,完全停止、發動機關車、防撞警示燈關閉及航機煞車設置,始能定位航機輪檔。

2. 前傾斜停機坪應於主起落架前方四個輪胎放置輪檔;反之,則應於主起落架後方四個輪胎放置輪檔。

3. 航機輪檔之寬度、磨擦系數及剛性應足夠且適當。

4. ★僅當拖車掛上航機、航機設置煞車及各式裝備已撤離航機,才能移除航機輪檔。

Aircraft type Nose gear (optional) Main gear Wing gear

B737 左側輪胎之前面、後面 (對稱)放置於左側/右側起落架之兩組輪胎的前面、後面

不適用

B747P

B747F 左側輪胎之前面、後面 不適用

(對稱)放置於左側/右側起落架之兩組輪胎的前面、後面

B777 左側輪胎之前面、後面

(對稱)放置於左側/右側起落架之兩組輪胎的前面、後面 不適用

A330

A350 左側輪胎之前面、後面

(對稱)放置於左側/右側起落架之兩組輪胎的前面、後面 不適用

航機安全錐

1. 安全錐應有適當重量、最低允許高度75公分及錐形橘色配有反光條。

2. 安全錐必須置妥於發動機前面、後面與側邊,及翼尖正下方等位置;未經授權禁止任意移動已置定位之安全錐。

3. 各式裝備/車輛已撒離航機後推路徑及停機坪淨空以為航機後推,始能移除安全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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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3

航機抵站(作業前)GDI檢查

1. 航機抵站定位後,確認發動機關車及置妥輪檔,於各式地面勤務作業前,機務人員執行航機外觀360度及客艙門(函蓋空橋接觸範圍)、貨艙門、飲用水/廢水/勤務面板等GDI檢查。

2. 完成航機外觀GDI檢查後,地勤人員應給予通知訊息始能進行各項地面勤務作業。

空橋及地面登機梯

1. 於航機進坪前,必須預先測試空橋煞車、前進、後退、水平追平等功能。

2. 裝備保護膠條禁止擠壓航機及必須保持一適當間隙(如下表所示)。

3. 禁止空橋與航機翼根前緣整流罩相互接觸。

4. 空橋/地面登機梯應與客艙門下緣保持適當距離。

5. 航機進坪前且/或客艙門關閉後,空橋/地面登機梯應完全收回且置妥於其原始位置。

餐勤車

1. 餐勤車接靠與撤離航機時,必須全程有引導人員指揮。

2. 車輛定位後應與航機保持50公分(含)以上,且延伸出之平台軟膠最終應與航機門框保持10公分/4-6吋(含)以上之安全距離。

3. 延伸平台應與客艙門下緣保持一適當安全距離。

4. 車輛定位後應使用輪檔;最少應使用四個腳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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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4

貨艙門

1. 開啟/關閉電力式上艙下艙之貨艙門只能由受過訓練之人員操作。

2. 強烈建議由適當之工作梯架開啟/關閉寬體航機之下貨艙門;若使用(如高平台車、滾帶車)時,其護欄必須完全收回放下且裝載甲板必須完全收回至最低位置,唯用於A330/340後下貨艙門,可允許裝載甲板微升起但不能超過230公分。

3. 開啟/關閉貨艙門前,作業人員應執行門外區域外觀檢查及報告異常。 貨物裝卸載升降平台車

1. 必須與貨艙門檻保持10公分/4-6英吋之安全距離。

2. 完成裝卸載作業後,升降平台車應後退至適當位置,始得迴轉駛離,以避免碰撞機身。

滾帶車

1. 滾帶於舉升位置就不可移動滾帶車;唯至適當機邊位置處且排定P/N擋時,始能舉升滾帶。

2. 滾帶車履帶前端禁止伸入散貨艙內。

3. 滾帶車於作業區域應置煞車、排N或P檔及置妥輪檔。

飲水、廢水勤務作業

1. 飲水車與廢水車禁止同時停放於同一區域。

2. 執行廢水作業人員禁止於同一時間再執行飲用水作業。

拖車、手推車及盤車

1. 停放於機坪內之拖車、手推車及盤車等,必須置妥煞車且/或輪檔。

2. 全程注意運送中之貨物及盤車是否扣妥瑣扣、止檔、軌道。

3. 避免空櫃置於盤車上,若必要時,應使用綁繩繫緊,以防止強風或發動機尾流吹翻落造成潛在安全風險。 航機離場前(作業後)GDI檢查

執行最終(作業後)航機外觀 GDI檢查,確認所有艙門、蓋板等已關妥/鎖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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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5

航機後推

1. 各式裝備/車輛已撤離航機,且空橋/地面登機梯架已退回原來位置。

2. 僅當拖車掛上航機、航機設置煞車及各式裝備已撤離航機,才能移除航機輪檔。

3. 各式裝備/車輛已撒離航機後推路徑及停機坪淨空以為航機後推,始能移除安全錐。

4. ERA區域已淨空後,禁止各式裝備/車輛/人員再次進入。

5. 應安排翼尖引導人員適時導引航機免於受其他航機、車輛、外物影響安全。 備註 1:

GSE定義(AHM 901):在機坪上,任何設計、建造及使用於航地面作業、servicing及修護作業的動力或自走式的可移動裝備。

備註 2:

(1).風速達25 -40節時,外側主輪的前、後均需設置輪擋,同時移除鼻輪之輪擋。

(2).風速超過40節時,與上述相同作業需啟動航機剎車系統

(3).GOM 6.2.18依機場當局規定設置安全錐。

備註 3: 風險管控:當裝載/卸載時,載有ULD/貨盤的櫃車不得穿過飛機發動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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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1

中华航空中华航空中华航空中华航空 机坪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机坪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机坪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机坪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机坪保安与安全机坪保安与安全机坪保安与安全机坪保安与安全

1. 机坪作业人员应于腰部以上外部衣服前配戴有效身份识别证。

2. 停机坪严禁抽烟及使用明火。

3. 人员于空侧作业应穿着反光背心。

4. 人员禁止搭载装载车后平台以进入客舱、货舱。

5. 不允许人员于移动中之车辆/装备企图跳上/跳下。

6. 航机发动机及防撞警示灯关闭前,禁止人员/各式装备靠机。

7. 所有机坪作业单位有责任/义务于作业前检查各自工作区域是否有任何异常事件并提报之。

8. 时时注意航机姿态变化,装备/车辆与航机保持有效安全距离。 机机机机坪作业装备操作通则坪作业装备操作通则坪作业装备操作通则坪作业装备操作通则

1. 各式装备/车辆必须由合格授权人员操作。

2. 未使用之装备/车辆必须停放于指定区域。

3. 各式装备/车辆停放于停机坪应置煞车(排N檔)、脚架且/或轮档。

4. 各式装备/车辆禁止停放于机翼下方(不含加油车)、禁止穿越机腹、机翼及安全锥间。

5. 各式装备/车辆禁止穿越滑行中航机或旅客移动之路径。

6. 高装备(如尾撑、高工作梯架、登机梯架)于机坪移动时必须与航机至少保持1公尺安全距离。 7. 各式装备/车辆于接靠/撒离航机时,禁止超速步行速度或5km/hr。

8. 地面勤务装备于接靠航机前5公尺(空桥于1公尺前)强制完全煞停以测试有效煞车功能。

9. 动力装备/车辆驾驶员视线受阻时应指派专人引导靠机及撒离航机,于夜间/不良天候时应配合使用发光指挥捧。 航机进入停机坪前航机进入停机坪前航机进入停机坪前航机进入停机坪前

1. 所有装备至少应于 5分钟前完成适用性检查。其中可动装备应包含检查胎压、煞车功能、滑油、燃油、水、灭火器、轮档、风扇皮带松紧度、电力等等。

2. 各式装备/车辆应就定位于安全停止线外并拉妥煞车。

FOD检查检查检查检查

地面作业人员应至少航机抵达前5分钟于停机位执行FOD检查移除冰/雪/车辆/梯架/货物装备/盘车/未授权人员/塑料带/垃圾/石头等,以确保航机进坪路线净空安全。 航机引导航机引导航机引导航机引导

1. 航机引导人员应穿着反光背心,于夜间/不良天候时必须搭配使用发光指挥棒。

2. 应安排翼尖引导人员适时导引航机免于受其他航机、车辆、外物影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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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2

航机轮档航机轮档航机轮档航机轮档

1. 航机进坪后,完全停止、发动机关车、防撞警示灯关闭及航机煞车设置,始能定位航机轮档。

2. 前倾斜停机坪应于主起落架前方四个轮胎放置轮档;反之,则应于主起落架后方四个轮胎放置轮档。

3. 航机轮档之宽度、磨擦系数及刚性应足够且适当。

4. ★仅当拖车挂上航机、航机设置煞车及各式装备已撤离航机,才能移除航机轮档。

Aircraft type Nose gear (optional) Main gear Wing gear

B737 左侧轮胎之前面、后面 (对称)放置于左侧/右侧起落架之两组轮胎的前面、后面

不适用

B747P

B747F 左侧轮胎之前面、后面 不适用

(对称)放置于左侧/右侧起落架之两组轮胎的前面、后面

B777 左侧轮胎之前面、后面

(对称)放置于左侧/右侧起落架之两组轮胎的前面、后面 不适用

A330

A350 左侧轮胎之前面、后面

(对称)放置于左侧/右侧起落架之两组轮胎的前面、后面 不适用

航机安全锥航机安全锥航机安全锥航机安全锥

1. 安全锥应有适当重量、最低允许高度75公分及锥形橘色配有反光条。

2. 安全锥必须置妥于发动机前面、后面与侧边,及翼尖正下方等位置;未经授权禁止任意移动已置定位之安全锥。

3. 各式装备/车辆已撒离航机后推路径及停机坪净空以为航机后推,始能移除安全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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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3

航机抵站航机抵站航机抵站航机抵站(作业前作业前作业前作业前)GDI检查检查检查检查

1. 航机抵站定位后,确认发动机关车及置妥轮档,于各式地面勤务作业前,机务人员执行航机外观360度及客舱门(函盖空桥接触范围)、货舱门、饮用水/废水/勤务面板等GDI检查。

2. 完成航机外观GDI检查后,地勤人员应给予通知讯息始能进行各项地面勤务作业。

空桥及地面登机梯空桥及地面登机梯空桥及地面登机梯空桥及地面登机梯

1. 于航机进坪前,必须预先测试空桥煞车、前进、后退、水平追平等功能。

2. 装备保护胶条禁止挤压航机及必须保持一适当间隙(如下表所示)。

3. 禁止空桥与航机翼根前缘整流罩相互接触。

4. 空桥/地面登机梯应与客舱门下缘保持适当距离。

5. 航机进坪前且/或客舱门关闭后,空桥/地面登机梯应完全收回且置妥于其原始位置。

餐勤车餐勤车餐勤车餐勤车

1. 餐勤车接靠与撤离航机时,必须全程有引导人员指挥。

2. 车辆定位后应与航机保持50公分(含)以上,且延伸出之平台软胶最终应与航机门框保持10公分/4-6吋(含)以上之安全距离。

3. 延伸平台应与客舱门下缘保持一适当安全距离。

4. 车辆定位后应使用轮档;最少应使用四个脚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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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4

货舱门货舱门货舱门货舱门

1. 开启/关闭电力式上舱下舱之货舱门只能由受过训练之人员操作。

2. 强烈建议由适当之工作梯架开启/关闭宽体航机之下货舱门;若使用(如高平台车、滚带车)时,其护栏必须完全收回放下且装载甲板必须完全收回至最低位置,唯用于A330/340后下货舱门,可允许装载甲板微升起但不能超过230公分。

3. 开启/关闭货舱门前,作业人员应执行门外区域外观检查及报告异常。 货物装卸除升降平台车货物装卸除升降平台车货物装卸除升降平台车货物装卸除升降平台车

1. 必须与货舱门坎保持10公分/4-6英吋之安全距离。

2. 完成装卸除作业后,升降平台车应后退至适当位置,始得回转驶离,以避免碰撞机身。

滚带车滚带车滚带车滚带车

1. 滚带于举升位置就不可移动滚带车;唯至适当机边位置处且排定P/N挡时,始能举升滚带。

2. 滚带车履带前端禁止伸入散货舱内。

3. 滚带车于作业区域应置煞车、排N或P档及置妥轮档。

饮水饮水饮水饮水、、、、废水勤务作业废水勤务作业废水勤务作业废水勤务作业

1. 饮水车与废水车禁止同时停放于同一区域。

2. 执行废水作业人员禁止于同一时间再执行饮用水作业。

拖车拖车拖车拖车、、、、手推车手推车手推车手推车及盘车及盘车及盘车及盘车

1. 停放于机坪内之拖车、手推车及盘车等,必须置妥煞车且/或轮档。

2. 全程注意运送中之货物及盘车是否扣妥琐扣、止档、轨道。

3. 避免空柜置于盘车上,若必要时,应使用绑绳系紧,以防止强风或发动机尾流吹翻落造成潜在安全风险。 航机离场前航机离场前航机离场前航机离场前(作业后作业后作业后作业后)GDI检查检查检查检查

执行最终(作业后)航机外观 GDI检查,确认所有舱门、盖板等已关妥/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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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20171003 5

航机后推航机后推航机后推航机后推

1. 各式装备/车辆已撤离航机,且空桥/地面登机梯架已退回原来位置。

2. 仅当拖车挂上航机、航机设置煞车及各式装备已撤离航机,才能移除航机轮档。

3. 各式装备/车辆已撒离航机后推路径及停机坪净空以为航机后推,始能移除安全锥。

4. ERA区域已净空后,禁止各式装备/车辆/人员再次进入。

5. 应安排翼尖引导人员适时导引航机免于受其他航机、车辆、外物影响安全。 备注 1:

GSE定义(AHM 901):在机坪上,任何设计、建造及使用于航地面作业、servicing及修护作业的动力或自走式的可移动装备。 备注 2:

(1).风速达25 -40节时,外侧主轮的前、后均需设置轮挡,同时移除鼻轮之轮挡。

(2).风速超过40节时,与上述相同作业需启动航机剎车系统

(3).GOM 6.2.18依机场当局规定设置安全锥。

备注 3: 风险管控:当装载/卸除时,载有ULD/货盘的柜车不得穿过飞机发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