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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第 17 期 (总第 89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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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期(总第 806 期)

20172021第 17 期 (总第 89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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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 15 日出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2021 年第 17 期

(总第899期)

【市政府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覃跃武等100名教师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1)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激励支持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若干措施的通知…………(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2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3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3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9)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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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s of the Municipal Government

Decision…of… the…Chongqing…Municipal…People’s…Government…on…Awarding… the…Title…of…Special-Grade…

Teacher…to…Qin…Yuewu…and…Other…Ninety-nine…Teachers…………………………………………………… (1)

Documents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Notice…of…the…General…Office…of…Chongqing…Municipal…People’s…Government…on…Issuing…Several…Measures…

for…Encouraging…and…Supporting…Areas…Where…Solid…Efforts…Have…Yielded…Notable…Results…in…2021… …… (5)

Notice…of…the…General…Office…of…Chongqing…Municipal…People’s…Government…on…Issuing…the…Implementation…

Plan…for…Key…Special…Projects…of…Promoting…High-Quality…Development…of…Manufacturing…Industry…in…Chongqing…

Municipality…… …………………………………………………………………………………………… (9)

Notice…of…the…General…Office…of…Chongqing…Municipal…People’s…Government…on…Issuing…the…Action…Plan…for…

Industrial…Internet…Innovation…and…Development…of…Chongqing…Municipality…(2021-2023)… ………………(27)

Notice…of…the…General…Office…of…Chongqing…Municipal…People’s…Government…on…Issuing…the…Work…Plan…for…

Promotion…and…Application…of…New…Energy…Vehicles…in…Chongqing…Municipality…in…2021……………………(32)

Implementing…Opinions… of… the…General…Office… of…Chongqing…Municipal…People’s…Government… on…

Continuing…to…Vigorously…Implement…Consumption…Assistance…to…Consolidate…and…Expand…the…Achievements…in…

Poverty…Alleviation… ………………………………………………………………………………………(35)

Notice…of…the…General…Office…of…Chongqing…Municipal…People’s…Government…on…Issuing…the…Implementation…

Plan… for…Strengthening…Reinforcement,…Operation,…Management…and…Protection…of…Reservoirs… in…Chongqing…

Municipality…… ……………………………………………………………………………………………(39)

Published…on…September…15,…2021………No.17,…2021…(Issue…899)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Published…by…the…General…Office…of…Chongqing…Municipal…People's…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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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覃跃武等100名教师

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

渝府发〔2021〕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

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快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建设,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

在各区县(自治县)、有关单位推选的基础上,经市特级教师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

覃跃武等 100 名教师“特级教师”称号。

希望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教育战线上做出新的更大成绩。全市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要以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为

榜样,争做师德的楷模、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努力成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为建设现代

化教育强市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2021 年授予“特级教师”称号人员名单(100 名)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9 月 2 日

附件

2021年授予“特级教师”称号人员名单

(100名)

覃跃武 重庆市万州区红光小学

何光君(女) 重庆市万州区电报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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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田 杰 重庆市万州区教师进修学院

朱成邦(土家族)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小学校

何 键(土家族) 重庆市黔江中学校

夏 林 重庆市涪陵实验中学校

查建华 重庆市涪陵城区第七小学校

赵晓雪(女,苗族) 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

敖娇娅(女)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张绍兵 重庆市巴蜀中学校

刘红强 重庆市人民小学校

石志坚 重庆市第二十九中学校

王 梅(女) 重庆市求精中学校

王 政 重庆市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

令狐林 重庆市巴蜀小学校

徐开伶(女) 重庆市大渡口区钰鑫小学校

莫能芳(女) 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校

黄先进 重庆市徐悲鸿中学校

王育恒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詹远美(女)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

胡元彬 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

邹发明 重庆市第一中学校

梁旭辉 重庆市第一中学校

何 琛(女)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李 燕(女) 重庆市沙坪坝区曙光幼儿园

官海鸥(女)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小学校

樊 隽(女) 重庆市第七中学校

严 梅(女)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

夏 颖(女) 重庆市育才中学校

邹 扬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

杨春梅(女) 重庆市南岸区珊瑚实验小学校

林 莉(女) 重庆市珊瑚初级中学校

曾长春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徐发林 重庆市江北中学校

潘 松 重庆市兼善中学

张 宏 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李 莉(女) 重庆市北碚区朝阳小学两江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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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周敦鸾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

周 晗(女)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

张朝娟(女) 重庆市渝北区花园小学校

李 颖(女) 重庆市渝北区教师进修学院

梁兴建 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

邓雪梅(女) 重庆市渝北庆龄幼儿园

杨永健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

何先泽 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

夏万斌 重庆市长寿实验中学校

张 华(女) 重庆市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

赵顺洪 重庆工商学校

唐 智(女)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幼儿园

羊自力 重庆市江津第八中学校

杨泽中 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左 亚(女) 重庆市合川区凉亭子小学

陈 瑜 重庆市合川教师进修学校

黄基云 重庆市永川北山中学校

李念平 重庆市永川中学校

蒋海兵 重庆市永川北山中学校

陶 玲(女)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陈文焱 重庆市南川道南中学校

张 健 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邹晓松 重庆市綦江中学

蔡长发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邓本莲(女)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胡 涛(女) 重庆市大足区高新区小学

刘晓辉 重庆市大足中学

李洪兵 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姜正梅(女) 铜梁中学校

苟怀海 重庆市巴川中学校

卢天龙 铜梁中学校

何春强 重庆市潼南中学校

彭 凤(女) 重庆市潼南区涪江幼儿园

罗文武 重庆市荣昌区宝城初级中学

黄珍辉 重庆市荣昌区学院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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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聂贞福 重庆市开州中学

程红辉(女) 重庆市梁平红旗中学校

任康生 重庆市梁平区紫竹小学

黄先全 重庆市梁平中学

李昌凤(女) 重庆市武隆区实验小学

陈大斌 重庆市丰都中学校

周体红 重庆市垫江教师进修学校

夏维胜 重庆市垫江中学校

杜象斌 重庆市忠县中学校

张家兴 重庆市云阳高级中学校

刘 华 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

黄文业(女) 奉节县诗城路小学

李素冰(土家族) 重庆市奉节永安中学校

赵良繁 巫山县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薛成亮 巫溪县白马中学校

隆光辉(土家族) 重庆市石柱中学校

钟发全(土家族)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

张汉军(土家族)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

冉 鹏(土家族) 重庆市酉阳第二中学校

冉 俊(女,土家族) 重庆市酉阳第一中学校

陈 伟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

赵学斌(土家族)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瞿拥军 重庆两江新区星光学校

冯栎钧(女) 重庆大学城树人小学校

彭忍冬(女)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进修学校

陈春晖(女)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何怀金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夏明娟(女) 重庆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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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激励支持真抓实干

成效明显地方若干措施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8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1 年激励支持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年激励支持真抓实干

成效明显地方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要求,更好调动

和发挥全市政府系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经市政府同意,对 2021 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

乡镇(街道)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予以激励支持。

一、激励措施

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

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着力提升脱贫地

区整体发展水平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县、乡镇(街道),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并在区县经济社会

发展考核中予以加分。(牵头单位 :市乡村振兴局)

2 ﹒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对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努力改善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解

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区县、乡镇(街道)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给予专项

资金奖补支持,并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或其他有关考核中予以加分。(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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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3 ﹒保障推进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对在推进市级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征地

拆迁和建设环境维护主体责任,全力保障项目建设供地和良好施工外部环境,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

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

市级重大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并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或其他有关考核中予以加分。(牵头

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4 ﹒持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对狠抓精准招商、专业招商,特别是制造业招商质量好,招商项目

转化落地率高,工业项目投资占比大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并在

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或其他有关考核中予以加分。(牵头单位 :市招商投资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5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对扎实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聚焦主导产

业发展,统筹抓好产业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和发展环境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

在申报国家有关部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其他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和市级有关专项项目时,予

以优先支持。(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

6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积极推进

“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加快推动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深入推进产业集群化、特色化发展,聚焦问题帮扶存量企业,推进智能化改造示范取得明显成效的

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给予有关专项资金倾斜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

范项目。(牵头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

7 ﹒推动企业上市。对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在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IPO

申报、上市辅导备案、新三板挂牌、重庆 OTC 改制挂牌和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区

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优先开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服务“绿色通道”,并在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引进金融机构、金融开放项目试点、市区(县)两级金融合作联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 :

市金融监管局)

8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对在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品种、品质、品牌推动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做深做实农产品精深加工,壮大休闲农业

和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商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乡镇(街道)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农

业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支持。(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委)

9 ﹒加快推进数字化发展。对以“云联数算用”为着力点,推进实施“云长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渝快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优

先推荐引进大数据智能化项目,在申报“小切口、大民生”智能化创新应用项目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并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或其他有关考核中予以加分。(牵头单位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电子

政务中心)

10 ﹒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对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研发经费加计扣除、

研发准备金制度、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等政策措施,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及引进培育新型研发机

构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开展科技工作会商、联合实施科技项目、市级引

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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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

11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对在改革科技评价机制、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营造创新创业

环境等方面成效显著,科技创新投入、技术合同交易额、科技创新人才等方面增长明显的区县和国

家级开放平台,优先支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纳入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激励奖补范围,

并在申报创建国家或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 ;

配合单位 :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12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电力、

获得信贷、纳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落实《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措施成效显著,

营商环境良好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或其他有关考核中予以加分。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重庆市税务局等)

13 ﹒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对积极支持民营市场主体“个转企”“微升小”“小升规”,促进中小微企业、

民营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14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对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品牌激励制度、积极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

服务平台建设、大胆探索质量督察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申报全

国推进质量工作先进、全国质量试点示范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给予资金奖励。(牵头单位 :市市

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15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发展壮

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农业农村改革工作创新措施实、效果好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农业有

关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委)

16 ﹒深入开展乡村治理。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村镇创建等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工

作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有关政策、资

金项目、创建示范村镇、典型经验推介上予以优先支持。(牵头单位 :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委)

17 ﹒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

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区县、乡镇(街道)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 :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委)

18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大力推进岸线治理、清水绿岸治理、山城步道建设等“两江四岸”

治理提升工作,城市更新试点示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

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给予资金奖补支持。(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委 ;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19 ﹒推进“河长制”。对“河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在河流管理保护、市级总河长令落实、“一

河一策”实施、水土保持等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乡镇(街道),给予资金奖补支持。(牵头单位 :

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20 ﹒深化城市综合管理。对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强化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实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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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园林绿化补缺提质、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治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深化“马路办公”等工

作措施实、效果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

考核或其他有关考核中予以加分。(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21 ﹒加强就业保障。对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合理有效使用就业资金、推动改革创新举措,促进

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

开放平台,在就业补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

22 ﹒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改革。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建立健全

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成效明显的区县、乡镇(街道)和国家

级开发开放平台,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和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区县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方面予以倾斜

支持。(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23 ﹒大力推进“三通”医共体改革工作。对积极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区域就诊率、基层医疗占比、

医保基金有效使用率、牵头医院群众满意率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高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

平台,在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配

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

24 ﹒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对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高、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科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改革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分配有

关转移支付资金时,纳入绩效分配因素予以倾斜支持,并给予项目及引导资金、专项资金奖励。(牵

头单位 :市教委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

25 ﹒提升旅游市场管理水平。对大力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高效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提升旅游城市影响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给予资金奖补支持。(牵

头单位 :市文化旅游委)

26 ﹒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对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有效化解交通、危

险化学品、建设、防汛抗旱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保障等应急能力提升,积极创建

安全示范城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给予资金奖补支持。(牵头

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27 ﹒对单位工作获得党中央(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获得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或其

他有关考核中予以加分。(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二、组织实施

2021 年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支持工作按照区县申报、部门推荐、通报实施 3 个步

骤进行。

1 ﹒区县申报 :2022 年 2 月 1 日前,各区县、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对照激励措施进行自评,梳

理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并形成申报材料,报送市政府有关牵头部门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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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2 ﹒部门推荐 :市政府各牵头部门按照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在结

合国务院大督查、市政府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及部门日常督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各区县、

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工作实效,分类提出激励推荐名单,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和专家联合

评审,确保名单充分体现典型性和代表性。

3 ﹒通报实施 :2022 年 3 月底前,市政府有关牵头部门将激励推荐名单报送市政府督查办。市

政府督查办组织审核,按程序报市政府确定督查激励正式名单并通报实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制定或调整完善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办 ;要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创

新激励评价方式,改进激励评审方法,简化操作,优化流程,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

要及时组织兑现激励支持措施,指导区县、乡镇(街道)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用足用好激励措施,

加大对评选出的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督查激励的示范引导作用。各区县政府、

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要建立由办公室牵头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本地

区激励措施的申报和组织落实工作。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适时对督查激励措

施实施效果组织评估。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

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7 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8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重庆市制造业产

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制造业智能化赋能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制造业绿色发展

行动实施方案》 《重庆市制造业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等 5 个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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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重庆市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

现代化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决策部署,深

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重庆市制造

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渝府发〔2021〕18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实施期限为 2021—2025 年。

一、总体思路

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强战略谋划、总体设计、精准施策,围绕重点产业,找出重

点链条,系统推动补链、延链、强链和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加快补齐“短板”、持续锻造“长板”,

构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全力保障供应链稳定,不断深化创新链、价值链与产业链融合,

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开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源和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产业链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

和产业技术基础等“五基”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主要产品附加值持续提高,产业链、创新链、价

值链实现深度融合,供应链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条,建设若干具

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撑全市工业总规模达到 3 万亿元,其中

战略性新兴产业总规模超过 1 万亿元,成为我国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重要

支撑。

三、主要任务

围绕构建“6+5”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

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 6 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提质发展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

原材料 5 个支柱产业),重点打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被动元件、计算机、智能手机、印刷电路板

(PCB)、智能家电、MEMS(微机电系统)传感器、软件、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燃油汽车、摩托车、

增材制造装备、卫星及应用、机器人、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通机装备、轻合金、先进钢铁材

料、装配式建筑、聚氨酯、聚酰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酯、高端聚烯烃、特色纺织品、绿色包装、

个护美妆、特色食品、基因工程药品制品、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化学药品及原料药等 33 条重点产

业链。

(一)持续完善和提升重点产业链。聚焦重点产业链领域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滚动实施和

引进一批优质企业、引领项目和重大平台。推动现有计算机、手机、汽车、摩托车、工业机器人、

数控机床、轨道车辆等领域主机企业进一步扩大在渝投资,继续抓好上述领域市外其他主机企业引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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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形成更大规模效应,促进更多关键零部件企业、原材料企业来渝布局。发挥我市在集成电路、新型

显示、智能传感、机械传动等零部件领域和轻合金、天然气化工等原材料领域比较优势,积极引进

后端部件级、主机级企业来渝投资。支持现有企业立足自身积累,积极向重点产业链中与现有主营

业务关联度较高环节延伸布局。加强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招商与产业链招商协同,依托生产制

造类项目同步引进企业研发设计、营销结算中心等生产性服务类项目,不断提升我市在全球产业链、

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投资局,各区县(自治县,

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

(二)加强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基础领域研发攻关。聚焦重点产业链,分链条梳理关键共性

技术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等基础领域需求。

加强重点产业链协同创新,积极争取相关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战略研发平台在渝布

局,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三大类公共创新平台规划建设,推动企业

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链产学研联盟,聚焦关键环节和基础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加快实现

堵点技术突破和可持续迭代。深入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

构、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品开发,促进技术突破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争取大院大所、跨

国企业在渝布局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总部,大力发展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持续壮大工业设计、

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研发服务等科技服务业规模,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链创新生态,提高创新效率。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各区县)

(三)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产业链中融合应用。聚焦重点产业链,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加

快智能化装备及信息管理系统普及,大幅增加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数量,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修订),构建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进一步巩固现有优势产品质量优势、成本优势和标准优势。

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重点产业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引育面向全产业链的工业互联

网平台,深化 5G、数字孪生、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引导更

多产业链企业“上云赋能”,促进产业链供需信息高效对接,不断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推动重点产

业链向服务环节延伸,壮大个性化定制、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远程运维、共享制造、总集成总承包

等典型业态规模,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和利润率。(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

据发展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四)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链,遴选有核心技术、有广

泛市场、有发展前景、有竞争实力的企业,通过强创新、拓市场、抓重组等方式快速做优做大做强,

支持企业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工业互联网建设,构建由企业主导的产业生态,持续增强对产业链

供应链的整合和把控能力,提升产业竞争话语权。加大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的培育力度,实施“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通过对标细分领域全球头部企业,加快同品类、同规格替代升级产品

的开发及推广应用,构建基础领域、战略环节技术优势和一般性竞争领域质量优势、成本优势,提

升参与全球产业竞争和产业生态构建的主动权。鼓励“链主”企业加强与产业链中小企业协作配套,

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

融通发展的良好格局。支持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品牌战略,走品牌化发展道路。(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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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五)优化重点产业链市域布局。落实“一区两群”协调发展部署,在中心城区加大高端研发机

构、高端孵化机构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引育力度,加快向服务环节延伸,引导区域内产业链一般环

节企业向主城新区和“两群”地区有序转移。在主城新区加大电子终端、汽车摩托车整车、成套装

备等主机项目和关键零部件、关键原材料项目一体化引育力度,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在“两群”地

区发挥资源环境优势,聚焦细分环节,高起点承接市外及主城都市区产业转移,更好融合市域、全

国及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引导产业园区聚焦 2—3 条产业链,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快速引进上中下游核心企业,加快培育产业生态系统,走特色发展集群发展之路。(责任单位 :市发

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各区县)

(六)全力保障重点企业供应链稳定。聚焦重点产业链领域关键企业,对其国内外直接、间接供

应商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重点评估核心零部件、中间件和基础材料对外依存度和供应稳定性,建立

重点产品供应链动态监测清单、供应链备链计划和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

针对企业生产必需且国内短时间无法替代的基础原材料、关键核心零部件、重大仪器设备以及重点

技术和产品,支持企业适当加大对外采购力度,增加库存生产周期,确保生产持续稳定。建立供应

链物流保障专班和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做好供需对接,细化问题处置,及时为企

业提供安全畅通的物流保障。(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各区县)

(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合作水平。深化成渝地区产业链合作,搭建成渝地区重点行业供需

对接平台,推动两地企业互采互供。充分发挥现有区域产业协作机制作用,着力提升我市与相关省

市产业链配套水平,促进协同发展。加强与我市主要贸易伙伴的联动协调,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的

原则最大力度维系既有产业关系,保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充分利用我国与日本、韩国和东盟地区

地缘相近、产业互补的优势,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产业链合作,丰富海外供给渠

道和市场主体,增强供应链弹性。(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各区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重大问

题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市经济信息委要加大对具体任务的推进力度,逐一落实 33 条重

点产业链“链长”,编制产业链图谱,切实做好重点产业链招商引资、技术研发、企业培育、供应链

保障等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主动研究提出更多有利于提升全市制造业产业链供应

链现代化水平的创新举措。各区县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细化提升本区县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

水平的思路、方法和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招商投资局,各区县)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 33 条重点产业链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力度。加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

等领域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改革创新和整合使用,集中资源向 33 条重点产业链及其关键环节、关键领

域和关键企业汇集,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功效最大化。持续强化政银企合作,引导银行加大对重点产

业链企业信贷投放额度,加快供应链金融发展。进一步扩大首台(套)、首批次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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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围,加大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力度,推动更多创新产品加速市场化应用。(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各区县)

(三)全面深化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要求,

进一步简化投资审批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对国家允许、区县能承接的审批事项加快下放至区县办

理 ;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除国家制定的负面清单以及市级层面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的负面清单以外,

不再新设准入限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和

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司

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

重庆市制造业产业创新能力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

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更好支撑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

业中心的意见》《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渝府发〔2021〕18 号)

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 2021—2025 年。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打造产业链,

以重大发展需求为牵引、以重大技术突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

支持开展协同研发活动,推进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型企业培育,改善关键技术供给和提高新产

品开发速度,全面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二、发展目标

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十四五”期间全市企业研发投入累计 2500 亿元以上,到 2025 年全市

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 2%。

企业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到 2025 年,50% 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65% 以上的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市级企业研发机构 1500 家以上、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 50 家以上、

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30 家以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1 家以上,“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三级

企业研发创新体系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产业创新基础更加牢固。到 2025 年,制造业领域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

企业数量全部翻番,分别达到 4.5 万家、8000 家、1500 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亿元营业收入有效

发明专利数达到 1.45 件 ;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 32%,制造业规模企业中高

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 60%。

创新发展生态更加优化。园区特色化、专业化趋势明显,创新支撑平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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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良好。围绕产业所需的创新要素、资源集聚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高端

创新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我市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 33 条重

点产业链的技术短板,推动产学研协同攻关,加快实现重点领域技术突破。

建立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目录。聚焦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

基础工艺等领域短板和生命科学、储能和新能源、航空航天、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工业互联网、

信息安全等先导产业方向,系统梳理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制定并发布需求目录清单。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技术需求目录,采取“揭榜挂帅”“并行资助”“军令状”等组织

方式,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攻关,形成一批重大新

产品、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等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先进团体标准,鼓励企业

制定执行技术水平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前瞻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围绕产业发展趋势和需要,引导龙头企业独立或联合高等院校、科研

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取得一批引领性重大原创成果,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聚焦产业核心技术需求开展前瞻性研究、基础研究、原创性试验,为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

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

(二)推进一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积极探索新

型研发模式,推进建立一批高端研发平台,补齐建设一批短缺的科技服务机构。

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推动区县普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管理体系、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研发

机构,大幅提升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面向制造业基础性、前沿性领域,建设研

发试验条件良好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大力引进世界 500 强等领军企业来渝建设高水平研发

机构,推动企业到海外发达地区整合创新资源建设研发机构。

加快发展独立法人研发机构。鼓励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将研发机构进行法人化改革 ;

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组建独立法人研发机构 ;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

企业联合转制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行业技术研究院,提供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服务。引导行业领军企

业牵头整合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取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

新中心。

补齐行业短缺平台。推动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联动,加快推进新建 20 个以上市级创新平台、50

个以上区县级创新平台。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智能家电、增材制造、药物安全评价

等创新薄弱领域,新建一批行业创新平台,推进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5G 通信、人工智能等新

兴产业领域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药监局,各区县)

(三)推进一批重点新产品研发。整合调动市、区县、企业的力量,滚动推动重点新产品研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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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每年滚动推进 100 个市级重点新产品、200 个区县级重点新产品开发。推进新产品应用场景

建设和示范推广,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加快先进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发挥标准引领、管理支撑和品牌促进作用,大力开发个性化定制、

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等为特征的新产品,推动工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推动工业产品不断升级、产业结构不断提升。

着力构建新产品“应用场景”。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新产品(新技术)

应用示范平台、重大技术装备试验验证平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中心,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

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

(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四)推进一批创新型企业领跑。集合政策和资金,在制造业中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成一批创新的“领头羊”和中坚力量。

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链,遴选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发展潜力

好的骨干企业,建立领军企业清单,支持领导企业发展成为技术实力领先的企业。支持领军企业完

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通过提升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品牌等影响力,持续增强在国内外的话

语权和资源配置能力。

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科技型企业、中

小企业深耕细分市场,走特色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成长为“专

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成为专业领域的创新领军企业。

提高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占比。鼓励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制

造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在资金扶持、政策执行上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推动

制造业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

(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

(五)推进一批特色园区优化创新生态。着眼园区产业竞争力提升,推动园区围绕特色产业加强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服务业培育,打造特色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推动园区特色化发展。引导全市各园区立足产业基础、优势和发展方向,因地制宜、精准定位,

在专业特色方向上进一步凸显,针对特色产业构建创新支撑服务平台。

加快完善园区创新平台体系。中心城区园区重点着眼基础研究和新兴产业培育,建立各类高端

研发平台和孵化器、加速器、检验检测平台等创新服务机构 ;主城新区园区重点着眼应用研究和先进、

高端制造业发展,培育特色产业的创新支撑服务平台 ;“两群”地区园区重点着眼绿色产业发展和产

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创新平台建设。

加快科技型服务业发展。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布局,建设支撑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业设计、检验检测、

咨询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服务平台与园区、企业务实合作,着力推进产业创新支撑服务

能力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药监局,各区县)

(六)推进一批创新支持政策出台。立足产业创新的需求和实际,与时俱进调整和出台一批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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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的支持政策,为产业创新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

完善鼓励企业研发机构法人化的政策。针对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法人化改革,连续 3 年给予过渡

支持,助推企业提升自我造血能力。

完善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的政策。针对“十四五”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鼓励行业龙头

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并给予研发费用补助。

完善鼓励产业创新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的政策。针对独立法人的工业设计企业、特色园区的孵化

器和加速器、新引进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等,给予人才引进、开办投资等支持。

完善鼓励本地科技人员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针对有技术需求的中小企业,推动市级

有关部门联合征集一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到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兼任“科技副

总”,推动产学研合作,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完善鼓励建设市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在国家级园区和市级特色产业园区,推

动建立一批市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

(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发展

改革委,各区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重庆市科技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制造业技术创新各项工作,

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市经济信息委要加大统筹力度,切实做好研发创新平台

建设、重点新产品研发、创新型企业发展、园区特色化提升、创新支持政策调整出台等工作。市级

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主动研究提出更多有利于提升全市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务实举措。各区县

要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明确特色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的思路、举措和重点,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

实到位。(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

(二)加强创新资源招商。瞄准产业链中需引进的国内外领军企业和创新团队,加大重点领域补

短板和关键环节强链条招商引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创新团队的引进和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本地现

有企业带动创新能力强的上下游企业来渝投资兴业,支持企业家利用自身人脉资源带动有技术资源

的同乡、同学等来渝创新创业。推进重大招商项目全流程“一对一”跟踪服务,打造让创新企业和

创新团队安居乐业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 :市招商投资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

(三)加强创新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产业发展重点需求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专业研究院或交叉研究中心,加强共享型工程实习基

地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

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培养,通过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加大企业人才和政府有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责

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各区县)

(四)加强示范宣传。加大制造业优秀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继续开展市级优秀创新型企业评选。

继续开展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鼓励争创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编制典型示范企业发展

案例集,加强宣传展示和经验推广。组织开展现场会、经验交流会、高峰论坛、创新大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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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的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发展氛围。(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

信息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

(五)加强创新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建设,加强国内外广泛合作交流,与四川省共建成渝地区创新发展示范区。鼓励企事业单位、产业

组织等与国内外企业、机构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打造、技术标准制定(修订)等领域开展务实

合作。鼓励本市企业参与并购、参股国内外先进的创新型企业。鼓励跨国企业、国际组织围绕制造

业转型升级在渝设立研发机构、人才培训中心。(责任单位 :市招商投资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各区县)

重庆市制造业智能化赋能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

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打造“智造重镇”,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渝府发〔2021〕18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

为 2021—2025 年。

一、总体思路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发展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

加快提升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服务能力,夯实制造业数字化发展基础,拓展融合创新应用场景,完善

产业发展生态,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进入数字化普及阶段,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的企业比

例达到 61.2%,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 86.7%,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 65%,两化融合发展

指数总体水平达到 65,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 5G 网络全覆盖,打造 10 个 5G 全连接工厂,培育 10 个

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超过 30 个,建设认定 50 个智能

工厂和 500 个数字化车间,培育 200 个新模式应用项目,打造 50 个创新示范智能工厂和 50 个“5G+

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示范场景,建设 1—2 家全球灯塔工厂,全市企业“上云”累计达到 15 万户。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工业设备网络化改造力度,支持工业现场“哑设备”网络互联

能力改造,支撑多元工业数据采集,提升异构工业网络互通能力,推动工业设备跨协议互通和跨系

统互操作。加大工业企业 5G 内网建设,探索在既有系统上叠加部署新网络、新系统,推动 IT(信息

技术)网络和 OT(生产控制)网络融合,推进 IPv6(互联网协议第 6 版)、OPC UA(开放平台通信

统一架构)、MEC(移动边缘云计算)、TSN(时间敏感网络)、SDN(软件定义网络)等新技术在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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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业网络化升级改造中的应用。加大工业外网升级,推动基础电信企业提供高性能、高可靠、高灵活、

高安全的网络服务,鼓励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标识解析节点、安全设施等接入高质量外网。

加大重点园区、重点企业 5G 基站建设力度,推动多厂区、多园区、供应链统一组网,构建工业互联

网园区网络。探索 5G 专网建设及运营模式,开展工业 5G 专网试点。(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

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2.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核心能力。实施十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程。持续培育跨行业跨领域

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并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

面向特定工业场景和专业领域建设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不断提升平台的技术供给质量,扩大平

台对工业企业的渗透率和覆盖率,打造“平台 +5G”“平台 + 人工智能”“平台 + 区块链”等新技术

解决方案。加速已有工业软件云化迁移,形成覆盖工业全流程的微服务资源池,推动基础工艺、控

制方法、运行机理等工业知识的软件化模型化。(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各区县)

3.加速标识解析推广应用。发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服务功能,提供高效稳定的

标识注册、解析、备案等服务,加强与西部省区在标识解析领域的交流合作。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和支柱产业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主动标识载体规模化部署,推进工业设备和产品用标识。

深化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环节的应用,推动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 APP 的融

合发展。加快解析服务在各行业规模应用,促进跨企业数据交换,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和质量

管理水平。(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4.强化工业大数据汇聚共享。加快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域分中心和行业分中心,初步

实现重点行业的数据采集、汇聚及应用,提升数据资源管理能力。推动工业数据分类分级和细分行

业公共数据字典建设,加强工业互联网数据确权机制研究,探索工业数据评估评测、分析验证、成

果转化等公共服务。推动全市各行业供应链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与智慧园区、智能制造

等平台数据共享,初步形成全市工业大数据基础数据库。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互联网交换中心,

实现工业数据“一点接入、多点连通”。积极创建工业大数据创新示范区。(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二)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改造。

1.加快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推动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智能

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装备等数字化装备,或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非数

字化装备,实现工厂、车间、工序和工段数字化装备换代,提升装备数控化水平。(责任单位 :市经

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各区县)

2.加快企业关键环节数字化改造。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通生产线、车间单元的数据链,实

现设备间实时数据交互和协同生产。积极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加大工业软件研发应用力度,推动

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质量检测、经营管理、物流营销等各环节实施数字化改造,建设应用

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E(计算机辅助工程)、CAM(计算机辅助制造)、ERP(企业资源计划)、

MES(制造执行系统)、SCM(供应链管理系统)、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LIMS(实验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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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提升关键环节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各区县)

(三)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应用。

1.加快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工艺参数、设备运行、质量检测、物料

配送等企业生产现场数据的采集和汇聚,加快推动企业信息系统与生产设备互联互通,开展系统间

的集成应用,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建设具备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等功能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在汽车、装备、

电子等优势领域打造创新示范智能工厂和全球灯塔工厂。(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各

区县)

2.培育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支持龙头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广泛连接,汇聚设备、技术、

数据、模型、知识等资源,打造贯通供应链、覆盖多领域的网络化配置体系,发展协同设计、众包

众创、共享制造、分布式制造等网络化协同新模式。鼓励企业基于用户数据分析挖掘个性需求,打

造模块化组合、大规模混线生产等柔性生产体系,促进消费互联网与工业互联网打通,推广需求驱动、

柔性制造、供应链协同等个性化定制新模式。支持企业搭建产品互联网络与服务平台,开展基于数

字孪生、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产品模型构建与数据分析,打造设备预测性维护、装备能效优化、

产品衍生服务等服务化延伸新模式。推动企业打通内部各管理环节,打造数据驱动、敏捷高效的经

营管理体系,推进可视化管理模式普及,开展动态市场响应、资源配置优化、智能战略决策等数字

化管理新模式。探索发展现代供应链、工业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等新业态。(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

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区县)

3.深化“5G+ 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动 5G 应用从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打造“5G+

工业互联网”示范场景,加快典型场景推广应用。支持汽车、电子、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 5G 全

连接工厂。积极创建国家级“5G+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示范区。(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市通信管理局、市国资委,各区县)

4.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制定企业“上云”服务目录,完善企业“上云”工作指南。引

导行业龙头企业加快业务系统云化改造,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端迁移。加快推动

工业设备“上云”。推动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平台“上云”。建立“政府补一点、服务商优惠一点、

企业出一点”的联合激励机制,支持企业“上云”。(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委,

各区县)

5.探索重点行业领域差异化融合新路径。强化汽车、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带动优势,培育行业

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化供应链配置,加快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推动电子制造业加大数字

化装备普及和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大面积推广机器视觉等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场景应用,提升生产效

率和产品质量。推动消费品制造业打造 C2M 示范工厂,应用区块链、标识解析技术建设产品质量追

溯体系,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模式。推动流程型制造业强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

应用,大规模部署能源管理系统,构建全流程运行数据模型,开展工艺优化创新和生产设备预测性

维护,提升全流程管理智能化水平。实施“互联网 +”绿色制造行动,开展资源能源和污染物协同监

测和精准控制,建立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平台。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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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品等安全生产领域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重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构建覆盖关键装置、现场

作业的安全生产监测、管理和应急体系。(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6.加快大中小企业和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推广供应链体系和网络化组织平台,

打造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带动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能力提

升和订单、产能、资源等共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支持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推

广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先进生产模式、资源组织方式、创新管理和服务能力,打造跨产业数据与服务

平台。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的培育力度,推动中小企业主动融入新一代信息技术,实

现转型升级、融合发展。(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

国资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

(四)加快完善产业发展生态。

1.加强标准研制应用。引导支持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业联盟、企业针对智能制造、

工业互联网核心标准开展联合攻关,鼓励主导制定或积极参与相关国际 / 国家 / 行业 / 团体标准研制,

推动标准兼容适用。着力推动 5G 工业应用标准、工业网络接入标准、现场设备集成标准、公共数据

字典标准、预测性维护标准等标准研制和应用。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2.0、智能工厂 / 数字化车间

通用技术要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工业互联网和工业信息安全领域相关标准贯标。(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2.提升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加快引进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完善服

务商资源池。推动基础电信运营商、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商、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工业互联

网企业形成联合体,打造综合型服务商,积极开发和推广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整合工业互联网产业

联盟重庆分联盟、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重庆分盟资源,加强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建设,

促进产业生态合作交流。(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3.增强软硬件支撑能力。夯实设计研发、关键材料、先进工艺基础能力,推动 5G、人工智能、

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重点工业产品的融合创新,加快 5G 芯片 / 模组 / 网关 /MEC、智

能传感器、工业软件等基础软硬件创新突破,大力发展工业级智能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制造装备、

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新型智能产品。加快信息技术及产品在工业、

交通、医疗、教育、国防军工、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应用推广。(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委军民融合办、

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

各区县)

4.提高公共平台服务水平。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产业联盟等联合建设 5G 智能制

造创新中心、5G 工业应用创新实验室、5G 工业技术测试床、5G 天馈线实验室等平台。完善智能制

造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能力测评,绘制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态势地图。加快建设重

庆市产业数字化赋能中心。用好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产业监测,开展诊断评估、

咨询设计、成效评价、供需对接。积极创建工业互联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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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5.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加快建成功能集成完善、运行调度有力、管理精准到位、企业服务

高效和市、区县两级互联互通的智慧园区管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深度优化园区建设、运营与服务水平,促进园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赋能入园企业发展。(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各项工作。

增强智力支撑,依托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咨询。

强化考核督查,将智能化赋能行动纳入各区县年度考核督查内容。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做好任务清单化管理。(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

(二) 加强法治保障。聚焦无人驾驶、工业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开展地方立法调研和创新,为新

产业、新业态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加大对专利、数字版权、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信息

的保护力度。(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交

通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三)强化政策支持。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重大技术装

备进口税收减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等政策。加大对制造业智能化发展的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软件和信息服务投

资比例,创新应用“揭榜挂帅”等机制开展项目遴选和扶持。在市级科技、人才等专项安排上向智

能化相关领域重点倾斜。探索发挥股权投资机构、交易市场作用,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

智能化领域支持力度,支持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区县结合产业特点和

实际需求,科学制定智能化赋能各项政策,形成市、区县两级梯度政策体系。(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重庆银保监局,

各区县)

(四)加强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智能化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企业与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专业研究院或交叉研究中心,加强共享型工程实习基地建设,培

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智能化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加快智能制造、大数据和区块链工程

技术人员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创建国家现代产业学院。通过巡回展示活动、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加

大对企业人才和党政干部的培训力度。(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

各区县)

(五)加强示范宣传。加大制造业智能化赋能行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开展年度示范案例评

选工作,编制智能化赋能优秀项目案例集,加强宣传展示和推广应用。高质量举办中国国际智能产

业博览会,组织开展现场会、经验交流会、高峰论坛、大赛等活动,加强新闻媒体对制造业智能化

领域的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各区县)

(六)加强安全保障。推进重庆市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和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安全

风险监测、态势研判、预警通报、应急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强化工业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平

台和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建立重要工业信息安全保护对象清单,依法开展关键信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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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础设施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工业信息

安全市场化服务供给,推进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构建工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技

术支撑预备力量。制定重庆市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工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责

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密码局,各区县)

(七)加强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强国内外广泛合作交流,与四川省共建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鼓励企事业单位、

产业组织等与国内外企业、机构在技术标准、资源分配、业务发展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鼓励本市

企业参与并购、参股国内外先进的智能化赋能企业,支持在市外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跨国企业、

国际组织围绕制造业数字化先进技术在渝设立研发机构和人才培训中心。(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各区县)

重庆市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工业经济绿色发展,全面提升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

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重庆市制造业高质

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渝府发〔2021〕18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实

施期限为 2021—2025 年。

一、总体思路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要求,坚持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之路,

打造绿色发展新引擎,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塑造绿色发展新优势,促进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和谐

共融,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耗较

“十三五”末分别下降 16%、20%,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70% 以上,钢铁、水泥、造纸等

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升,部分领域碳排放接近峰值,建成绿色园区 30 个、绿色工厂 300 家、节

水型企业 100 家,开发绿色产品 100 种。

三、主要任务

(一)严守产业政策底线。从源头着手,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

严格落实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控高耗能、高耗水行业产能扩张,坚决防范不符合准入

条件的产能向我市转移,形成工业绿色发展的硬性约束机制。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在统筹区域产业

布局的基础上,支持区县差异化特色发展,加快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

信息委,各区县)

(二) 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低能耗、低排放的传统产业,遏制“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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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一资”项目建设,推动现有企业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和建设分布式能源中心,持续优化能源消

费结构。支持企业实施综合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高效电机及工业窑炉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降低单位产出能耗。持续开展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行动,落实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确保重点

企业单位产出能耗稳中有降。研究水泥、钢铁、火电等行业碳达峰路径,引导相关企业实施低碳发

展战略,控制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工业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工业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确

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

(三)实施工业环保行动。指导督促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和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

单位,围绕淘汰落后产能、规范排污方式等方面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落实工业环保“一

岗双责”工作机制。加强工业用水定额宣贯,全面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开展水平衡测试、

用水审计和水效对标,进一步提升工业水效。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

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

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实现“节流减污”。定期发布重庆市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目录,支持企业使用无毒

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采用污染物削减和超低排放等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

清洁化目标,从源头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

(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坚持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原则,推进冶炼钢渣、粉煤灰、炉

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

钛石膏低温干燥技术项目、磷石膏加工水泥缓凝剂和建筑石膏粉项目,着力提升我市磷石膏、钛石膏、

赤泥、电解锰渣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围绕废钢、废铝、废旧轮胎、废塑料、医用输液瓶(袋)

等主要再生资源行业,落实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建立公告企业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再生资源产

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废钢、废铝、铸造废砂的综合利用为重点,推动短流程炼钢、再生铝、废砂循

环利用等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再生资源行业骨干企业。加强电池溯源管理、合作共建共享回收利用

网点、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规范退役动力蓄电池收集、暂存、运输、集中贮存等环节管理,形成

较为合理的电池回收、处置及拆解网点布局。(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

各区县)

(五)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按照“一区两群”功能定位,以再生铝、再生铸造砂等基础好、潜力

大的产业为主导,打造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度。在垃圾焚烧、大气

污染治理、固废处理等领域打造一批国内领军企业,提升总集成总承包能力。以承接工程建设推动

现有环保成套装备企业向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维护、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

商发展,支持制造企业服务化延伸。聚焦工业窑炉、电机等通用设备,推动新材料和智能控制技术

植入,提高工业窑炉、电机节能水平,在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中打造一批“能效之星”

产品。推广包括高效 IT 设备、制冷系统、供电系统等有利于提高服务器利用率的技术产品及可再生

能源利用、分布式供能、微电网建设的技术产品,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六)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评估帮扶工作,引导企业以绿色工厂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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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为发展目标,加快创建绿色工厂。指导工业园区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

发展、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实现园区布局集约化、结构

绿色化、链接生态化,提升园区绿色化水平。完善推广评价认证体系,引导企业开发低能耗、高品质、

绿色化产品,提升绿色产品体量。引导支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战略管理,推动上下游企

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工业绿色发展的重大意义,将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作为推

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工业绿色发展的目标

任务和工作方案。市级有关部门要协同发力,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业绿色发展

工作体系,保障绿色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

(二)强化政策引导。逐步整合现有市级相关专项资金,完善“以奖代补”等资金支持机制,有

效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及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重点工业企业节能

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等重点工程建设。各区县要制

定绿色制造政策措施,统筹安排专项配套资金,重点支持绿色制造类项目,对获得认定的绿色工厂、

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给予资金奖励,并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优先待遇。(责任单位 :市财

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

(三)强化目标约束。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战略定位、产业导向等因素,灵活运用政

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多措并举调动企业绿色发展积极性、自觉性,提

高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舆论监督等参与度。进一步压实区县属地责任,市级有关部门

要将工业节能低碳、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纳入年度考核,综合施策提升我市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责

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

重庆市制造业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制造业领军企业培育,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

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

2025 年)》(渝府发〔2021〕18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 2021—2025 年。

一、总体思路

聚焦重点行业和 33 条重点产业链条,按年度甄选一批发展潜力较大的制造业(含软件服务业,

下同)企业,“一企一策”打造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同步培育兼具爱国、创新、

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在汽车摩托车、电子等重点行业细分领域着力培育一批体量规模大、行业影响面广、整体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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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力强和研发能力突出的总部型领军企业,力争到 2025 年重点培育领军企业数达到 30 家。在集成电路、

新型显示、软件产业等重点提升产业链条各培育 1—3 家“链主”企业。到 2025 年,重点培育领军

企业和“链主”企业营收总额达到 1.3 万亿、年均增速超过 10%,占全市工业经济比重达到 40%。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重点培育企业创新能力。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建设国家级和市级制

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发起(参与)产学研联盟建设,夯实企业创新平台载体。

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持续实施重庆英才计划,探索推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等院校

科技人才双向流动计划,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建立首席技术官、首席技师等制度,提高科技人才薪酬

待遇,对贡献突出的给予股权、期权激励。加大研发投入规模,继续完善企业研发准备金奖励制度,

落实好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模。加强重点领域

突破,探索建立市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对重点培育企业科技攻关项目给予连续稳定支

持的政策举措,支持重点培育企业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技术攻关项目,

加快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投放一批拳头产品。支持开展联合攻关,鼓励重点培育企业与产业链上下

游企业建立“整机 + 关键零部件 + 关键材料”协同攻关机制,促进创新成果与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无

缝衔接,实现创新融通。(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人

力社保局,各区县)

(二)巩固重点培育企业竞争优势。深化实施智能制造,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生

产装备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争取形成若干智能制造“灯塔”工厂,

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降低生产成本。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步伐,推动重点培育企业加快所

在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建设,搭建综合型、特色型和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中小企

业“上云”,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信息开放共享、精准对接 ;支持重点培育企业深化与软件信息

服务企业合作,开发面向所在产业领域主要工序的云化软件,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产业链上下游

企业的吸引力。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支持重点培育企业积极开展 5G、数字孪生、时间敏感网络

等应用场景研究,通过新应用场景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增长点。(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三)拓展重点培育企业市场空间。提高产品供给质量,引导重点培育企业开展增品种、提品质、

创品牌“三品”行动,推进统一品牌形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追溯机制、统一包装标识建设,加

快新产品和迭代产品开发投放,通过高质量供给满足高品质需求。加快新品上市推广,优化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推动首台(套)装备、新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积

极延伸服务链条,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设立独立设计部门延长服务链条,依托重

点产品开展设备健康管理、远程运维服务等后市场业务。推广新的营销模式,引导重点培育企业加

强市场需求预测分析,健全网络精准营销体系,加快营销模式向智能化、网络化、平台化转型,通

过新模式、新业态增强对特定细分领域吸引力,巩固和提升在产业链上下游地位。着力拓展国外市场,

抓牢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契机,发挥我市国际物流通道优势,支持重点培育企

业依托进博会、服贸会、智博会、西洽会等展会平台提升国际影响力 ;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海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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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资贸易规则等方面的指导培训,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营销网络等渠道开拓全球市场。(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重庆海关,各区县)

(四)推动重点培育企业兼并重组。加快资源要素重组,支持重点培育企业立足产业链上下游一

体化发展,在产能、品牌、渠道等方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组建大型现代企业集团,

快速做大经营规模,提升在本领域产业生态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鼓励实施境外并购,引导重点培

育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股权投资、合资经营、品牌联盟等形式“走出去”,以“资本换技术”获取国

外战略资源,成长为具有规模优势、渠道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一定国际话语权的跨国企业。

深化开展金融合作,鼓励重点培育企业抓住国内资本市场扩大开放带来的战略机遇,加强与证券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和各类投资基金合作,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开展兼并重组融资,以

市场化手段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实现跨越发展。(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

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各区县)

(五)提高重点培育企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降本增效,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对人、财、物等各

类要素资源开展全过程管理,通过分立、转让、关闭清算等方式整顿处理低效无效资产和业务。强

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引导重点培育企业接轨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标准,加强研发设计、采购、生

产、包装、检验、库存、运输、销售、服务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向配套企业开展贯标培训,推动全

产业链上下游标准体系贯通。优化内部绩效管理,支持重点培育企业根据业务特点创新组织运营体

系,探索引入内部市场化经营机制,赋予内部经营体更多的责、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积极性,

激发内在活力和创造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健全重大投资决策责任制度,探索

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树立诚信经营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象,多维度预防和

控制企业战略、财务、产品、市场、运营、法律等方面风险。(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六)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加强企业家培训,以重点培育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为对象,强化与

国内一流高等院校等方面的合作,在创新能力提升、决策管理水平提高、国际经营视野拓展等方面

开展精品化、专题化、特色化研修,提升企业家生产管理、市场开拓、品牌培育、决策经营能力和

水平。深化企业家交流,在经营管理、生产组织、产业链协同、供应链保障、人才引进、创新研发

等重点领域,分门别类制定年度企业家主题沙龙交流计划,搭建企业家交流平台。弘扬优秀企业家

精神,积极推荐重点培育企业负责人参与全市优秀企业家评选,联合第三方机构评选制造业“十大

影响力年度人物”,树立标杆、宣传典型。(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新闻办、

市国资委,各区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组,负责统

筹推进领军企业培育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明确具体

部门推进领军企业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

(二)加强要素保障。对重点培育企业扩能技改用地需求予以充分保障,全面兑现落实各类惠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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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政策,全力保障企业用能、用工、融资、物流运输需求。对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予以重

点支持,适当放宽支持资金上限标准,更加注重通过连续支持的方式巩固和扩大培育效果。(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

(三)加强指导服务。建立制造业领军企业培育“一企一策”方案,明确发展目标、成长路径、

帮扶举措。市经济信息委建立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机制,为企业纾“痛点”、破“难点”、解“卡

点”。(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

(四)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产值、产量、营收、利润等核心指标走势监测,完善

问题收集、分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市经济信息委每季度梳理形成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推进情况,每年

度开展培育成效评估,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8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13 日

重庆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 + 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工业互

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 号),落实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

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高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

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速工业互联网向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发展,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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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

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

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基础网络设施,深入实施平台培育,深化融合

创新应用,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完善产业生态,持续深化区域协同,全力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

创新发展高地。

二、发展目标

到 2023 年,全市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持续完善,平台体系创新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推广普及,

产业实力显著提升,成为国内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高地。重点产业园区 5G 网络

实现全覆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重庆)注册总量超过 200 亿,解析总量超过 80 亿次,

接入二级节点超过 40 个,接入企业超过 3000 家。重点培育 1—2 个全国领先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

联网平台,10 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100 个新模式应用示范项目、

50 个“5G+ 工业互联网”新场景示范项目。全市“上云”企业累计达到 13 万户。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基础网络设施升级专项行动。

1.加快工业设备网络化改造。推进工业现场“哑设备”网络互联能力改造,重点支持高能耗设

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及用于生产制造环节的重要设备改造,加强多元工业数据采集,提

升异构工业网络互通能力,实现跨协议互通和跨系统互操作。通过连接设备、采集数据、处理数据等,

实现对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定位点检、状态监测、远程控制、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报警)、

健康及故障诊断、数据可视化和分析等功能应用。〔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自治县,含

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

2.加快企业内网改造升级。支持工业企业 5G 内网建设,探索在既有系统上叠加部署新网络、

新系统,推动 IT(信息技术)网络和 OT(生产控制)网络融合,推进 IPv6(互联网协议第 6 版)、

OPC UA(开放平台通信统一架构)、MEC(移动边缘云计算)、TSN(时间敏感网络)、SDN(软件定

义网络)等新技术在企业网络化升级改造中的应用。支持建设一批企业内网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责

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3.加快企业外网建设升级。推动基础电信企业提供高性能、高可靠、高灵活、高安全的网络服务,

加大重点产业园区 5G 基站建设力度,率先在重点产业园区实现 5G 网络全覆盖。建立以 5G 为核心,

NB—IoT(窄带物联网)、4G 等多网络技术融合的多模态网络供应体系,推动多厂区、多园区、供应

链统一组网。(责任单位 :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

(二)实施标识解析建设应用专项行动。

4.深化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加强与西部其他省(自治区)在标识解析领域的交流合作,强化工

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重庆)的支撑服务能力。围绕重庆“十四五”重点发展的 33 条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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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建设和运营一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形成面向重点行业的规模化标识解析服务能力,

建设企业节点及应用系统。(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5.加强标识解析应用推广。深化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各环节的推广应用,推动工业互联

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与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发展,推动企业应用标识解析系统实现“上云”。面向能源、

燃气、仪器仪表等重点领域,推进主动标识载体的试点应用。(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

各区县)

(三)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专项行动。

6.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市、区县两级按照“一平台一方案”要求,支持国家级

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发展,重点在研发创新、平台拓展、人才引进、投融资、“上云上

规上市”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平台创建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

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参与国家、市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 :市经济

信息委,各区县)

7.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针对重点产业链,以“链主牵头、全链参与”方式建设一批行

业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制造资源、创新服务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共性需求明显的区

县建设区域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

8.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围绕特定工业场景和产业链供应链等重要环

节,构建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服务增值、智能主导的新型制造体系,建设面向特定技

术领域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

(四)实施典型应用示范专项行动。

9.打造“5G+ 工业互联网”新场景。支持汽车、电子、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等行业龙头企

业深化 5G 应用,推动 5G 应用从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鼓励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联合

重点企业建设“5G+ 工业互联网”联合创新中心,探索 5G 专网建设及运营模式,开展工业 5G 专网

试点。支持建设一批“5G+ 工业互联网”新场景示范项目。(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

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10.打造新模式应用标杆示范。支持重点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设备、技术、数据、模型、

知识等资源,打造贯通供应链、覆盖多领域的网络化配置体系,发展网络化协同新模式。支持汽车、

消费品等行业企业基于用户数据分析挖掘个性需求,打造模块化组合、大规模混线生产等柔性生产

体系,推广个性化定制新模式。支持装备制造、电子等行业企业搭建产品互联网络与服务平台,开

展基于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产品模型构建与数据分析,打造设备预测性维护等服

务化延伸新模式。重点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打通内部各管理环节,打造数据驱动、敏捷高效的经营管

理体系,开展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应用探索。(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各区县)

11.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上云”。持续推动企业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设备上云,建

立“政府补一点、云服务商让一点、企业出一点”的联合激励机制,遴选建立《重庆市企业“上云”

服务目录》,支持平台服务商、工业企业通过重庆市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施“上云”。(责

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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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五)实施工业大数据要素赋能专项行动。

12.加快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域分中心和行业分中心建设,依

托行业型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一批行业分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设区域分中心,提升数据

汇聚、分析、应用能力,构建覆盖全市的工业大数据资源网络。推动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试点,加强

工业数据评估评测、分析验证、成果转化等服务能力。推动建设全市各行业供应链产业链公共服务

平台,推进与智慧园区、智能制造等平台数据共享,初步形成全市工业大数据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六)实施工业信息安全专项行动。

13.加强工业信息安全保障。推进重庆市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和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开展安全风险监测、态势研判、预警通报、应急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建立市、区县两级重要工

业信息安全保护对象清单,依法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推进工业互

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支持企业加强工业信息安全防护和商用密码应用。遴选一批技术

服务机构,增强工业信息安全市场化服务供给,构建应急处置技术支撑预备力量。制定重庆市工业

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通信管

理局、市密码局,各区县)

(七)加快完善产业生态。

14.加强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布局。支持两江新区、重庆经开区、北碚区、江津区共同创建工

业互联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围绕两江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重庆市工业软件产业园、

重庆市区块链数字经济产业园、北碚区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园、中国智谷(重庆)科技园、江津区

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等地重点布局工业互联网产业资源。加强工业设备、工业芯片、工业软件、

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领域的前沿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布局,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联合创新中

心等创新发展载体。(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有关区县)

15.加快工业软硬件创新突破。推动 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重点

工业产品的融合创新,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攻关,加快 5G 芯片 / 模组 / 网关 /MEC、智能传感

器、工业软件等基础软硬件创新突破。(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

16.深化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重点引进培育一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的系统解决方案

供应商,面向重点行业打造整体解决方案和集成技术产品。集聚科研院所、企业、高校等多方资源

共同创建工业互联网联合创新中心,共同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技术成果孵化、标准研制和

验证、产业供需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八)加快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

17.加快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消费品(白

酒、家具)、汽车等行业共建共用一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推进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

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两地重点平台互认互推、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数据互通。支持两江新区、

南岸区、北碚区、渝中区、潼南区、梁平区、垫江县等与四川省天府新区、绵阳市、德阳市、泸州市、

眉山市、遂宁市等加强工业互联网合作,探索工业互联网区域产业协作新路径。依托成渝地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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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汇聚各类企业数据资源,加快构建协同共赢的生态体系。(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有关区县)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重庆市大数据智能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各项工作。建

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咨询。各区县结合实际制

定行动计划,做好工作任务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二)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发展的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

得税、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减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

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

投入,创新应用“揭榜挂帅”等机制开展项目遴选和扶持。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科技、人才等财政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相关领域。鼓励工业互联网企业对接国有基金、社会资本、股权投资

机构、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鼓励特色园区设立创新产业基金,支持工业互联网领域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区县结合产业特点和实际需求,科学制定工业互联网领域各项政策,形成市、区县两级梯度政

策体系。(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

监管局,各区县)

(三)加强法治保障。开展地方立法研究,为工业互联网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研究制定网

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实施细则,加大对专利、

数字版权、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信息的保护力度。(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

(四)加强人才保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专业研究院或交叉研究中心,加

强共享型工程实习基地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加快智能制造、

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培养,增设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专业技术职称。支持高等院校创建国家

现代产业学院。(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五)加强宣传推广。支持举办国家级论坛、赛事等活动,深入区县、园区开展“工业互联网系

列巡回分享活动”。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建设和案例评选,编制优秀项目案例集,加强宣传展示

和推广应用。鼓励对接新闻媒体加强对工业互联网企业、平台、示范、案例等宣传报道,凝聚发展共识,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六)加强培训学习。面向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层级领导干部、企业高管等,常态化举办多

层次、多类别的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班。鼓励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属国有企业面向干部职工

开展工业互联网业务培训。鼓励各区县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培训、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

活动。(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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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8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 2021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18 日

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深入推进我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加

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落实整车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和政企联动,

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使用环境,全面

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 年,全市力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1 万辆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支持整车企业开拓市场。

支持整车企业创新营销方式,加大品牌营销力度,加速开拓市场。鼓励整车企业通过让利促销、

试乘试驾、乡镇(街道)巡展等方式逐步下沉市场,扩大销售规模。完善激励机制,对整车企业在

市内销售并上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进行降价优惠的,市级财政按优惠部分

的 20% 给予奖励,具体细则由牵头单位制定实施。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参

照市级财政资金比例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整车企业降低车辆售价,增设维修网点,提高车辆技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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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平及动力电池等产品可靠性,提升售后服务能力。(牵头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市商务委,有关区县)

(二)加强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1.网约出租领域。积极研究修订网约出租车相关管理办法,加大纯电动网约车推广应用力度,

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网约车优先使用纯电动汽车。对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充

换电)网约车达到一定数量的市内运营企业给予奖励。(牵头单位 :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市经济信息委)

2.巡游出租领域。中心城区新增巡游出租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2021 年新投放 200 辆换电巡

游出租车。对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充换电)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

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牵头单位 :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

3.驾考(驾培)领域。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 C2 型驾考车、驾培车优先使用纯电动汽车。对

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车或驾培车的市内单位,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公务出行领域。充分发挥公务用车在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中的带动效应,除特殊用途车辆外,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业务用车和相对固定线路的执法执勤用

车(含综合执法用车)、城管执法、市政工程、市政环卫、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的纯电动汽车占比不

低于 30%。全市基层治安巡防用车、乡镇(街道)基层公务分时租赁用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对

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公务用车的市内租赁单位,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牵

头单位 :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 :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

5.微循环公交领域。积极支持开展纯电动微型客车及微循环纯电动公交车示范运营,对本年度

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微型客车及微循环纯电动公交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级财政按一

定比例给予奖励。(牵头单位 :市交通局、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重庆交

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6.公交领域。全市新增的纯电动公交车占比不低于 50%,到期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不低于

50%。继续执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鼓励市内公交运营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探索“融资租赁、车

电分离、充维外包”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对建设示范运营线路且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纯电动

公交车达到一定数量的市内公交企业给予奖励。加快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在全市公交站

场及首末站点、有条件的高架桥下空地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桩。(牵头单位 :市交通局、市国资委 ;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重庆交通开

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7.城市物流领域。构建智能绿色物流运输体系,中心城区新增和到期更新的邮政快递、城市物

流配送车辆优先使用纯电动汽车。对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物流车的市内运营企业,

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继续执行中心城区限行三轮车政策,稳步加大替换力度,鼓励使用

新能源汽车。(牵头单位 :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

公安局、市商务委,有关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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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三)优化推广应用政策环境。

1.落实停车费减免。给予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车辆停车费减免优惠,在机场、火车站政府

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和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特级公共停车场(库)停放的,每日首

次停车两小时内免费,超过两小时减半收费 ;在公园、文体场馆等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

停放的,每日开放时间段首次停车两小时内免费,超过两小时减半收费 ;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

停放的,每日 8 时至 20 时首次停车两小时内免费,超过两小时减半收费。各停车场(库)停车费减

免具体规定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解释。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并运营的公共停车场(库)对新能源

汽车给予停车费减免优惠。〔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 :市国资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体

育局、市交通局等停车场(库)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县〕

对非新能源汽车违规占用充电专用停车位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2.优化通行环境。实施新能源汽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在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期间,

新能源汽车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

有公交车同等通行便利。(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3.完善基础设施。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积极推动“车电分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

对换电基础设施给予建设补贴,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提升城市公共充电桩、换

电站覆盖能力,提高使用效率。加快推动 5G、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充电设施建设、

运营等方面的应用。(牵头单位 :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市电力公司、有关区县)

4.降低充电费用。严格执行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降低充电服务费

标准。对在中心城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和本市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电桩充电的,给予充电

费用补贴。(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

国网市电力公司)

5.营造推广氛围。鼓励整车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

对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的,市

级财政按照活动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各区县给予政策支持。(牵头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各区县)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建

立市级各部门、市和区县两级畅通有效的沟通机制。有关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根据职能分工制定实施细则,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整合国家和我市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和资金,重点支持充(换)电基

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资金来源为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鼓励各

区县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三)加大考核评估力度。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定期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评估,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审定后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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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本方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相关条款由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方案中所列本年度推广目标、

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减免、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

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市政府将根据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政策。增程式

电动汽车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我市以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国家层面新出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按照国家层面新出台的标准和规定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21〕8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四五”时期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对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激

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为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30 部门《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经市

政府同意,现就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

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促进脱贫地区产品

和服务消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聚集重点,统筹兼顾。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为

重点,兼顾其他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确保不出现大面积滞销卖难、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继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定期调度,长期坚持。

进一步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市场参与度。

(三)创新方式,共享共赢。积极推广定向采购、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助农集市、直播带货等

帮扶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生产端消费端互利共赢。

(四)强化监管,逐步规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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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同治理机制,推动消费帮扶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持续扩大产品和服务定向消费

(一)强化消费协作采购帮扶。继续把消费帮扶纳入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鲁渝协作、市级帮扶集

团帮扶、“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三峡库区对口支援重要内容,组织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

进学校、进医院、进金融机构、进军营等活动。打造鲁渝消费协作“升级版”,实现“渝货进山东”“鲁

货进重庆”双向互动、多方共赢。对原 18 个深度贫困乡镇消费帮扶力度只增不减,切实巩固脱贫攻

坚成果。〔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委、市卫

生健康委、市水利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17 个市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和各

对口协同发展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二)加强预算采购帮扶。严格执行财政部等 4 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落实工会经

费购买市内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鼓励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农产品和到脱贫地区旅游。(市

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总工会、市委直属机关工委、17 个市级

帮扶集团牵头单位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三) 鼓励社会力量采购帮扶。开展“万企兴万村”消费帮扶行动,建设“万企兴万村”消费帮

扶基地。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

积极参与消费帮扶,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为原材料。探索通过“积分抢

购”“满赠满减”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持续扩大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市工商联、市经济信息委、

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有关区县政府

具体负责)

四、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体系

(一)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培育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完善

产区“最初一公里”初加工设施设备,打通农产品流通“大动脉”。推进农贸市场、社区菜场、生鲜

超市、生鲜电商前置仓等终端网点建设,提升农贸市场、菜市场“最后一公里”惠民功能,畅通农

产品流通“微循环”。(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

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二)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引导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采取订单农业、

产销一体、投资合作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强合作,持续扩大农副产品直采规模。

支持脱贫地区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粮交会,开展客运场站服务区帮扶产品展示展销共同

行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优势,积极拓展新型产销衔接方式和渠道。(市商务委、市农

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市粮食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工商联和有关区县

政府具体负责)

(三)深入实施“数商兴农”行动。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各类电商平台、

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销售脱贫地区产品,并给予流量支持和平台使用费用减免优惠。实施电

商直播带货“2111”工程,提升 4G 网络覆盖水平,推动 5G 基站建设,降低网络费率。实施“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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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村”工程,推动快递物流企业下沉,打造一批年寄递业务量超千万件的金牌项目、超五百万件的

银牌项目、超百万件的铜牌项目。(市商务委、市委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

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四)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效率。健全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构建联县通村物流中转节点,推进村

级农村物流节点全覆盖。规划布局冷链物流设施,加强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农业农村委、

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五)扩大农产品出口。依托中欧班列(渝新欧)、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开放渠道,助力脱贫地区

农产品拓展东盟、欧盟市场。引导外向型农业集聚发展,打造重庆市农产品出口优秀区县、示范基地、

示范企业,培育农产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中新项

目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和各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五、强化预警妥善应对农副产品滞销

(一)强化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农产品产销监测领域的

运用,加大监测频率,拓宽监测品种,提高智能化分析水平。建立完善农副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

指导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农户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农产品上市时间。(市农业农村委、

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二)建立多方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研究探索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重点生产基地、重要消费机构

产购销链条化的农副产品滞销应急处置方式,建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金融机构、

城市医疗及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消纳滞销农副产品机制,鼓励市级重点企业适当增加商业库存,就

地就近解决农副产品滞销问题。(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教委、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供销合作社、人行重庆营管部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三)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战疫战灾行动。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自然灾害对农产品流通销

售的影响,切实发挥各类消费帮扶机制作用,组织产销对接,加强电商帮扶,帮助存在滞销风险、

出现滞销苗头的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

体负责)

六、提升特色农副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

(一)推动特色农副产品规模化发展。推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生

态高效特色农业集群发展示范区,打造长江上游榨菜产业集群和三峡柑橘产业集群。推动渝东南武

陵山区城镇群建设山地生态特色农业走廊,培育一批“一村一品”示范镇村。鼓励龙头企业、电商

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采取“企业 + 合作社 + 农户”等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增强

特色农副产品持续供给能力。积极引导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向脱贫地区县域、重点乡镇和产业园

区集聚。(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市粮食局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二)切实提高特色农副产品质量。聚焦丘陵山地特色作物良种创新和畜禽良种创新关键技术领

域,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区县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持续开展种植业、

养殖业等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立项工作。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强化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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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生产过程管控,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三)打造特色农副产品品牌体系。注重历史、文化、地理等资源挖掘,着力培育一批脱贫地区

特色农副产品知名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支持脱贫区县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

产品。持续构建以“巴味渝珍”为龙头、区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支撑、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

的重庆市农产品品牌体系。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与有影响的地方媒体、新媒体深

度合作,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

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知识产权局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七、促进文旅休闲等服务业提质增效

(一)因地制宜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编制《乡村休闲旅游业“十四五”专项规划》,持续举办美

丽乡村休闲旅游推介活动,引导脱贫地区乡村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等复合型业态模式转变。

围绕脱贫区县、乡镇、村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鼓励配套建设休闲步道、自驾车房车营地等体验式设施,完善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打造乡

村旅游集聚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发展一批农业观光园,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旅游数字化建设,创建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市

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交通局、市乡村振兴局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二)大力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脱贫地区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

保护与利用,引导脱贫地区依托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农耕文化等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文

化产业展示区、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支持传统手工艺、戏曲曲艺等

保护传承,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武术、戏曲、舞龙、舞狮、锣鼓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

推广大众参与式评价、沉浸式体验等经营模式,促进文化资源与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市文化旅游委、

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八、深入推进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和平台建设

(一)继续开展脱贫地区帮扶重点产品认定。按照“市场主体自愿申请、区县主管部门认定、定

期公示发布”的流程,广泛发掘带动效果好、质量安全的优质产品,把好产品、好品牌推向市场。(市

乡村振兴局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二)升级消费帮扶专馆专柜专区。加快消费帮扶“三专一平台”建设,优化消费帮扶专馆“一

中心多馆”布局,扩大消费帮扶专柜投放,拓宽消费帮扶专区覆盖范围,引导中国东西部消费协作中心、

重庆市消费帮扶馆提档升级。(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三)加强帮扶重点产品质量价格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对纳入消费帮扶范围的农副产

品和相关服务质量价格的执法与监管。综合采取财税、土地、金融、征信、行业准入等手段,加强

市场主体行为约束管理,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人行重庆营管

部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消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乡村振兴、商务工作的副市长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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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同担任召集人,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

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下设提升农产品供给品质、帮扶重点产品认定与质量价格监管、政府预

算采购与工会经费采购、消费帮扶协作、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乡村文化旅游消费帮扶等 6 个专班。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贯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示范引领。围绕供应链、流通链、生产链建设,创建一批消费帮扶示范区县,打造一

批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一批消费帮扶产地示范区,培育一批消费帮扶示范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一

批消费帮扶示范专馆专柜专区和优质帮扶产品,并整合有关政策资金予以支持。

(三)强化政策激励。各区县要制定消费帮扶支持政策,每年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鲁

渝协作援助资金等相关资金中统筹安排消费帮扶资金,支持帮扶产品认定、“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

冷链仓储设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农贸市场改造、产销对接、数商兴农、加工收储、会展推介、

产品包装和滞销消纳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且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及

社会组织,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评优评先等方面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倾斜支持。

(四)强化考核指导。将消费帮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

“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市级帮扶集团定点帮扶、预算采购等考核内容。市乡村振兴局、市

商务委牵头建立健全消费帮扶数据统计分析体系,下达年度指导性计划,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23 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

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9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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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重庆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

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

8 号)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

93 号)要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

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确保水库安然无恙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建管并重,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设

施建设,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

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总体目标是消除安全隐患、提升

监测信息化能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保障水库安稳运行。

1.2021 年,全面完成 2020 年已达到安全鉴定期限的 1742 座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 ;探索推行小

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对 1314 座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

等管护模式。

2.2022 年,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已实施除险加固的小型病险水库遗留问题整改 ;对分散管

理的小型水库全面推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

3.2025 年,全面完成 2020 年以前存量 216 座和当年增量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对“十四五”

期间经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 ;加快小型水库雨情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

等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确保正常运行 ;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水库管护主体、

人员和经费,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大中型水库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分类完善支持政策。对已完成安全鉴定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

内投资支持,市级预算内投资按投资总额对 14 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补助

20%,对其余区县补助 10% ;对 2000 年以后建成的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的,要进一步查清病险原因,

督促落实相关责任,如有违规问题要严肃问责。对“十四五”期间新增承担公益任务的大中型病险

水库除险加固,市级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给予有关区县适当补助。对遭遇高烈度地震、超标准

洪水等发生病险的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对已完成安全鉴定的小型病险

水库除险加固,除中央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县承担。对“十四五”期间新增承担公益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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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小型病险水库,由区县负责在 2 年内完成除险加固,市级财政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对存量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市级财政参照水利部投资测算标准,在“十四五”期间给予适当补助,

其中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区县补助 40%,主城都市区区县补助 30%。新

建小型水库应将监测设施费用纳入投资概算,“十四五”期间及以后年度市级不再安排小型水库监测

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市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区县水库维修养护的补助。支持各区县统筹财政预算资金

和一般债券保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雨情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责任单位 :市

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二)扎实推进水库除险加固。扎实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制定安全鉴定计划,按照规定

时限和程序开展安全鉴定,提高鉴定成果质量。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年度

实施计划,按照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前期工作责任制,保障必要的前期工作经费和安全鉴

定经费,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前期工作质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实施除险加固,确保工程和

资金安全。对照《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 18 号)要求,对功能萎缩、规模

减小、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水库,按照评估论证、审核批复、组织实施、验收等基

本程序实施降等或报废,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或注销手续,并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相关问题。

对已实施的除险加固工程,要及时竣工验收,确保完工一座、验收一座、发挥效益一座。在安全隐

患未消除前,要制定病险水库安全运行控制措施并限制运用。(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

交通局等,各区县政府)

(三)强化水库运行管护。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规定落实责任人并加强技能培训,

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健全和落实运行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巡查、

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防汛抢险等工作,逐库修订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强化预报、预警、

预演、预案,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防汛物资。积极创新管护机制,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要明确管

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和“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大中型水库要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切实管好用好中央和市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发挥撬

动作用,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积极培育管护市场,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不断

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范水库开发、利用,加强

工程保护 ;开展水库利用和管理范围建设项目联合执法检查,对影响工程安全、污染水环境、破坏

水生态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健全市场化机制,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

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承担部分管护费用。(责任单位 :

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等,各区县政府)

(四)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完善水库雨情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编制“十四五”

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方案,有序组织实施,并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

立健全重庆市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水库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强化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发

布预警信息。市水利局要规范和指导雨情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建设,在 2021 年年底前制

定印发《重庆市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建设与管理规程》,统一监测平台基础数据库标准。完善重庆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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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 年第 17 期

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与水利部信息平台对接,建立统一的水库管理信息填报、审核、更新机制,

实现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全过程信息动态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应用 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信息技术,开展新技术应用试点,促进系统融合、信息共享,为水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责任

单位 :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等,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属地属事责任。各区县政府对本辖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负总责,要将水库

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河长制管理体系及相关计划中,把握好存量项目和

增量项目的关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水库“久病成险”。进一步压

实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等水库主管部门和产权单位的属事责任,对于病险程度较高、防

洪任务较重、安全隐患较大的病险水库,必须立即整治。(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交通

局等,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监督指导责任。市水利局要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

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组织开展培训。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等水

库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对所管辖水库的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大中型水

库除险加固中央预算内投资,做好投资计划转下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维修养护以及雨情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会同市水利局

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

水库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市能源局、市交通局等)

(三)严格监督考核。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要纳入市级和区县河长制管理范围,科学设

置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进管理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察等部门作用,完善监督

保障措施。市水利局要持续开展水库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稽察督导和质量巡检,督促有关区县政

府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严肃问责追责。(责任单

位 :市水利局,各区县政府)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舆论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水库安全意识,

引导全社会重视水库运行管护工作。各区县政府要认真总结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经验与做

法,及时向市水利局报送工作动态。市水利局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重大情况及时

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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