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级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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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 年度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级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 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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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级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 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2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

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

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文物、

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

版的改革和发展工作;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

闻出版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产业

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

4.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参与做好对

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报刊出版的舆论导向和宣传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工作。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与生产、艺术

教育和研究。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

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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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全市社会文化工作。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

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全市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协调博物馆、

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规划,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抢救和传承等工

作。

7.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工作。负责管理广播电影电

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负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

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负责

审查内容和质量;负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

播出。

8.负责全市文物工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

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做好全市文物保护、城市紫线管理、考

古等有关工作;负责对世界文化遗产、各类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

物、历史文化街区和城镇(村)的考古和文物市场依法管理。

9.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工作。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管

理,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全市各类出版单位、网站和其他单

位的出版(包括网络出版、手机书刊等)活动进行管理。负责对

印刷业和各类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程序载体复制

等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管理。负责报刊

社驻苏州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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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的管理。制订文化市场管理规定。负

责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的管理。

11.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综合执法

工作。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对外和对

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1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

版的人才发展规划。

14.管理直属单位。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

版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 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主要目标是:

——坚定文化自信,推出一批优秀舞台剧目、美术作品和群

文作品,巩固苏州戏曲艺术、新吴门画派和群众文艺取得的全国

领先优势。

——不忘为民初心,推动文化设施全覆盖、文化供给供需对

接、服务质量优质高效,持续打造接轨国际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

——深挖传统资源,大力推动申遗进度,加快博物馆城建设,

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和水

平,擦亮苏州世界遗产城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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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创意引领,聚焦重点园区提档升级,重点扶持新兴

业态,培育催生标志性品牌,全面提升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

——服务当代发展,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和创意产业驱动

功能,激发传统旅游产业活力,以文旅集聚区布局规划推动文旅

深度融合,助力苏州打造国际文化旅游胜地。

主要任务是:

(一)实施精品战略,推动文艺创作繁荣发展。加快推进市

委“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八项重点工程”,加强创作生产规划引

导,新创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保持

和巩固舞台艺术、美术创作在全国、全省的领先地位。

1.推出一批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打磨完善国家艺术基金舞台

艺术创作资助项目音乐剧《桃花笺》、新编昆剧《白罗衫》,创

排大型滑稽戏《快递小哥》(暂定名)、苏剧现代戏《双鼎记》

(暂定名)、苏剧《国鼎女》、新编昆剧《琵琶记》和《紫钗记》、

中篇弹词《江南一嫂》和《花木兰》、大型视觉舞蹈《苏园随想》、

芭蕾舞剧《唐寅》、儿童歌舞剧《恐龙的宝藏》等舞台艺术新创

剧目,为新一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和“三个一批”戏曲剧本创作

扶持项目评选做好准备。

2.加强戏曲剧本源头创作。依托中国戏曲苏州创作基地等平

台,举办全国性剧本研讨、创作交流活动。通过新创、改编、移

植等方式,推出一批昆曲、苏剧、苏州评弹、滑稽戏、锡剧、音

乐剧、舞剧、儿童剧、小戏小品等作品文本,重点打造 6部(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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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剧本。

3.推进优秀戏曲保护传承。面向老艺术家开展戏曲经典剧

目、名家名折音像抢救录制,对昆曲、评弹、江南名曲等老唱片

资料进行整理与研究,建立数据库。制定《苏州市名家传艺实施

计划》并开展收徒传艺活动,积极参与文化部“昆曲——名家收

徒传艺工程”、“名家传戏——当代地方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

加快建设苏州戏曲传承中心,推进光裕书场、梅竹书场、开明大

戏院改造项目。

4.加强美术精品创作。举办专题研讨,组织采风写生,引导

苏州画家推出弘扬中国精神、反映时代风貌、群众喜闻乐见的优

秀作品。精心办好“江南如画——中国油画作品展(2017)”、

“首届苏州市现实题材美术作品展”等重大活动。全年创作推出

优秀美术精品 200 件。

(二)突出优化升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增质提效。继续发

挥苏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在全省、全国的示范引领作

用,突出创新,不断优化,建设接轨国际、体现部省要求、具有

苏州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5.高质量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查。对全市贯

彻落实《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苏州市 2015-2020 年公共

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指标要

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量化任务,确保复查迎检高分通过。

6.建管用好一批高质量、标准化的公共文化设施。落实市政

7

府重大行政决策《苏州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

要求,根据城乡“10 分钟文化圈”具体要求,指导各地、各单

位按年度分步实施。重点文化设施方面,苏州第二图书馆土建主

体封顶,吴江区苏州湾文化中心完成主体建设,吴中区公共文化

中心投入使用。基层文化设施方面,完成 400 个村、社区综合性

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 20 个标准化文化广场建设,研究制

定相关建设标准、服务规范、考评标准等,有效提升基层公共文

化设施服务效能。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评估定级工作,

研究制定相关建设标准、服务规范、考评标准等,有效提升基层

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

7.加大扶持力度激活群众文化。实施群众文化“五个一百”

工程,评估扶持一批优秀文化广场、特色广场活动、特色广场活

动品牌、优秀文艺团队和优秀文艺骨干,评估扶持 25 场特色文

化活动,25 个特色广场活动品牌,25 支优秀文艺团队和 25 名优

秀文艺骨干。做好第二届苏州市群众文化“繁星奖”评选和惠民

展演活动,扩大参与面,提升社会影响力。加大扶持优秀群众文

艺创作力度,全年扶持 50 个原创群文作品。

8.优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开展 “四进工程”、

“三送工程”,把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编制和发布“2017 年度公共

文化服务政府采购目录”。与支付宝、微信等平台合作,推行“互

联网+”服务模式,推出苏州公共文化惠民服务平台,实现全市

8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和活动信息的综合化、智慧化管理。文化

苏州有线数字互动平台资源库年内新增节目时长 500 小时,总数

达10500小时。本地原创动漫作品库年内征集动漫作品200小时,

总量达到 500 小时左右。建立需求反馈和群众评价机制,积极探

索“文化菜单式配送”新机制,打造基层群众文化供需新平台。

制定《苏州市文化类社会组织评估扶持办法》,培育 10 家文化类

社会组织。

9.扎实推进书香城市创建。以城市(县、市)书香建设为龙

头,以行业、系统书香建设示范点为支撑,扎实开展书香城市及

乡镇、社区、机关、校园、企业、家庭等书香系列建设,争创江

苏省和全国首批书香城市称号。办好 2017 第十二届苏州阅读节,

精心开展全市性阅读活动,普及推广民间阅读组织品牌活动。开

展优秀实体书店评选及资助,鼓励支持实体书店加快创新转型。

探索农家书屋服务新模式,促进农家书屋与农村休闲、旅游及住

宿设施融合发展。协助太平“书香小镇”建设,推进散点式图书

馆、数字悦读坊、书屋式旅舍等设施建设,鼓励各类阅读组织入

驻太平镇。启动“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全力办好

第七届江苏书展。

10.积极开展公共文化创新研究。筹建苏州公共文化创新研

究中心,通过项目化运作,吸引前瞻性、创新性课题、项目在苏

州开展研究,落地实施,先行先试。对《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办

法》上升为《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条例》,进行立法前期的调研

9

工作。深化图书馆总分馆模式制度设计研究,重点解决公共图书

馆志愿者服务机制、社会化背景下服务机制创新和业态融合创新

等问题。

(三)放大申遗效应,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水平。进一步借鉴

吸收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以项目为抓手,突

出重点,攻克难点,打响苏州世界遗产城市文化品牌。

11.高质量完成“江南水乡古镇”申遗相关准备工作。按照

国家文物局部署要求和“江南水乡古镇”申遗时间节点,完成申

遗本文、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正式上报国家文物局。颁布实

施《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督促指导相关镇做好申遗

区域文物本体维修、环境风貌整治工作。继续做好“海上丝绸之

路”扩展项目申遗,继续推动张家港黄泗浦、太仓天妃宫增补列

入“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点。

12.高质量办好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理论委员会年会。全力

以赴,高质量做好年会会务工作。以承办此次年会为契机,邀请

国际组织、相关遗产专家考察“江南水乡古镇”,进一步宣传扩

大“江南水乡古镇”的国际影响,提升苏州文化知名度。

13.加快推进博物馆城建设。推进苏州考古博物馆、苏州历

史文化陈列馆、中国桃花坞木版年画博物馆、吴中博物馆、草鞋

山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丰富我市博物馆门类体系。推进苏州文

庙维修整治与展陈服务提升项目,实现苏州文庙与苏州中学互通

互联,资源共享,文教融合。加强对非国有(行业)博物馆的规

10

范管理,鼓励国有博物馆结对帮扶非国有(行业)博物馆,提升

中小博物馆的运行管理和开放服务质量。

14.深入开展吴文化和苏州城市考古研究。锁定目标,进一

步加强木渎春秋古城址的考古发掘,加强吴国王陵的考古调查与

发掘,力争取得新的成果。积极开展太湖水下考古研究,重点抓

好吴越古战场及相关遗址的调查、物探和清理挖掘,争取在太湖

水下考古方面取得重要发现。

15.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非遗保护制度体系,起

草《苏州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与管理办法》。推进非遗项目传

承人档案数据库建设,完成李娥瑛、毛良善、金丽生等三位国家

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程项目,完成 5个以上市级非遗项目及

项目传承人档案数据库建设。加强非遗宣传推广,筹建苏州市新

手工艺中心,推进纪录电影《手·艺》(暂定名)拍摄,推出苏

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继续开展“触动”、“寻踪”、“艺见”等

品牌活动。

(四)强化创意引领,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更好发展。围绕“体

现苏州实力、彰显苏州品质、打造苏州特色”发展目标,紧紧把

握“融合、创新、特色、开放”发展取向,立足实际,聚焦创意、

聚力创新,积极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现代文创产业体系。

16.打造一批有影响有规模的文创产业集聚区。充分发挥现

有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引领作用,集聚一批有产业特色

的文创企业,拉长文创产业链,着力提升集聚区发展质量。以创

11

意和创新突显集聚区的特色,形成更好的集聚发展效应。重点推

动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张家港国家动

漫游戏产业基地以及高新区镇湖国家苏绣文化产业群,江南文化

创意设计产业园,太仓天镜湖文化科技产业园等一批文创产业集

聚区建设。实施文创产业基地提升工程,推动工业园区创建成为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17.打造一批有名声有质量的文创产业品牌。发掘一批发展

潜力大、市场前景好、比较优势明显、具有自有品牌和知识产权

的文创企业,调动政府资源和各类政策性资金、基金进行重点支

持,鼓励企业通过创意和创新坚持走品牌化发展之路,形成一批

苏州的知名文创品牌。重点关注和支持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蜗牛游戏”、 苏州蓝海彤翔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的“创

意云”、苏州欧瑞动漫有限公司的“欧瑞动漫”、吴江市鼎盛丝

绸有限公司的“上久楷国礼宋锦”以及苏州创捷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的“创捷传媒”等文创品牌建设,带动苏州文创产业的转型升

级。

18.打造一批有传统特色的文创企业。深度挖掘苏州传统文

化资源,实现经典传统文化产业与现代创意设计元素的有效对

接,重点支持刺绣、雕刻、红木家具制作等非遗资源开发利用。

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利用馆藏文物开发现代文创产品,通过产品外

观、文化内涵等创意设计,赋予传统文化产品新内涵,提升产品

价值,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创意设计产品品牌。评选苏州市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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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文化创意企业,引领苏州传统特色文创产业发展。制定苏州

市经典特色文化创意企业标准,引领苏州传统文创产业提档升

级。

19.打造一批有创意创新的新兴业态文创企业。评选优秀新

兴业态文创企业,鼓励苏州文创企业大胆创意、大胆创新,使之

形成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长点。开展“双创”活动,扶持一批有创

意、有创新的小微文创企业发展,提升文创产业集约化、规模化、

专业化水平。

20. 认真办好第六届中国苏州创博会。坚持“专业+产业”的

办展理念,以“高品质美学生活”为主题,着力聚焦世界最新创

意理念、设计作品和文创产品,汇集各类文化创意思想、信息和

人才,为推动文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供新动力、新力量。

21.抓好国家级试点项目。抓好文化创意产业服务贸易创新

发展试点工作。加快文创产业与开放型经济融合,创新支持对外

文化贸易的政策措施,鼓励文创企业参加国际品牌展会,通过境

外投资、合资、参股乃至兼并控股等多种形式,实现文化产品服

务和文化投资“走出去”取得新突破。打造中国国际动漫版权交

易平台,举办国际动漫版权交易大会,力争国际动漫版权签约交

易额突破 1亿美元。抓好全国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以提高城

乡居民整体文化消费品质水平为目标,聚焦文化消费产品、服务、

载体、平台等核心要素,联合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展开战略合作,

建设“苏州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精准的消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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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策引导,大力推动文化消费。

(五)释放发展活力,深化文化改革开放力度不减。通过改

革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也没有根本。通

过对外开放,提高苏州文化形象,为深化经贸合作奠定人文基础。

22.深化文艺院团改革。遵循艺术规律、市场规律和剧种个性,

制定出台《苏州市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政策,在市属文艺院团试行院团长职级(等级)制度和演职人员

艺衔、技衔等级制度,进一步激发院团创作演出的内在动力和活

力。

23.深化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理顺文化行政管理与综合执

法关系、执法监管与服务发展、市区两级文化综合执法职责权限

等难点问题。研究出台《苏州市文化综合监管失信惩戒办法》,

建立文化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移动执法,运用信

息技术对执法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在线监察,规范执法行为,强

化内外监督。

24.深化文化行政审批改革。承接省文化厅下放的 3 项行政

审批权力,对下放到县级市、区的 4项行政审批权利进行督导帮

带,突出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资料把关、公开公正、归档齐全

五个重点。组织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人员内部培训,邀请相关

专家授课,针对审批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探讨,进一步

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的业务能力。

25.切实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苏州市古

14

城墙保护条例》和市政府规章《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

制定出台《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办

法》、《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促进办法实施细则》。

修订《苏州市文化产业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实施办

法》。

26.加强国际文化交流。配合文化部积极推进部市合作共建布

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的落成事宜。围绕中心启用,发挥布达佩斯

地处东欧文化中心的优势,策划苏州文化“走出去”重点项目,

搭建“一带一路”沿线文化交流平台。

(六)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加强文化管理服务。进一步转变

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

提高文化管理与服务水平。

2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被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

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六个程序公开运行,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规

范。强化法制培训,抓好局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

规学习培训,将法制宣传培训与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相结

合,与行政执法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做好文化法规政策解读和

文化法制建设宣传工作,综合运用报刊、网络等加强对苏州文化

法制建设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文化法制建设成效。

28.做好文化市场创新式管理和服务。依据《苏州文化市场管

理规范》,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和服务平台”,科学管理

15

文化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更好服务文化企业。积极引导宣传,

鼓励演艺经纪机构引进更多具有国家水准、民族特色演出活动。

扶持民营表演团体发展,组织民营表演团体演员参加文广新系统

组织的演员职称评定工作。加大艺术品资助的宣传引导,推动我

市艺术品展览市场发展壮大。

29.推进新闻出版广电行业监管服务。推进包装装潢印刷企业

绿色印刷认证工作,引导印刷企业向“环境友好”与“健康有益”

转型升级。举办国际包装博览会,优化展会方案,扩大展会规模,

重点打造国内最重要的印刷行业展示场所和交易平台。完善安全

播出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无事

故。提升有线电视全覆盖质量,全年新增有线电视用户 8万户,高

清电视用户 23 万户。推进公益电影放映,新增镇级室内固定放

映点 28 个、村级室内固定放映点 85 个;新增村级室外固定放映

点 150 个。全市公益电影放映不少于 2万场次。推进有线智慧镇

(街道)建设,全年新增有线智慧镇(街道)不少于 20 个。加

强影视创作政策宣传,推动建设一批特色影院。全年推动创作生

产电影 12 部、电视剧 11部,10 部电影和 7部电视剧进入播映。

(七)锤炼党性修养,锻造务实廉洁的干部队伍。党风廉政

建设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促进党员干部谋发展、求作为、

有担当。

3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成

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现象,强化使命意识和担当

16

精神。开展主题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党章党史、学党纪党

规,学长征精神,强化党员奋斗精神,解决好“不想为”的问题。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实行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年终加强考核,

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1.严格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工作规划,结合重点领域、重要岗位规范管理,健全和完善监管

机制。以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引导

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加强警示

教育,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早纠正,对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其他专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

单位必须督促其整改到位。加强政风行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

性问题及时采用约谈、函询、诫免谈话等措施,防止小问题演变

成大问题。

32.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面向中青年文艺工作者举办学历

培训及专题研修班,实施优秀中青年艺术家个人专场演出和展

览,为重点人才和拔尖人才提供实践和培养机会。推进“苏州评

弹艺术学院”筹建工作,加快培养青年艺术人才。探索市属文艺

院团专业人才与苏州评弹学校、苏州市艺术学校教师“双向交流”

机制。深化人才选拔引进机制,采取不同方式引进一批急需人才、

专门人才、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激发

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引导收入分配向合理化方向发展。推动文化

志愿者规范管理。依托苏州市志愿者管理平台,鼓励志愿者实名

17

注册,积极发展文化特色志愿队伍,不断延伸服务领域,创新服

务模式,培育一批拿得出、打得响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品牌。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办公室(信息处)、财务处(审计处)、艺术

处(对外文化交流处)、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广

播电影电视管理处(广电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中心)、出版发行管

理处、印刷复制业管理处、文物处、政策法规处、文化产业处、

文化市场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安全保卫处、组织人事处(离

退休干部处)、宣传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工会,团委。

2.下属单位:文广新系统直属预算单位共 21 个,其中:行

政单位 1个为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 20 个,

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2个,分别为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苏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苏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

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6 个,分别是苏州评弹学校、苏州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苏州市文化研究中心)、江

苏省苏州昆剧院(江苏省苏州苏剧院)、苏州国画院、苏州博物

馆(苏州民俗博物馆)、苏州文庙管理所(苏州碑刻博物馆)、

苏州戏曲博物馆、苏州丝绸博物馆、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苏

州图书馆、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节庆办公室、苏州市文艺

创作中心(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剧目工作室)、苏州市艺

术学校(苏州市艺术职业学校)、苏州市市属文艺院团管理中心、

18

苏州市考古研究所、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苏州美术馆、苏州市

文化馆、苏州是名人馆);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2个:分别为苏州

市滑稽剧团(苏州市少儿喜剧实验剧院)、苏州市评弹团。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 2017 年苏州市市级部门预算

的通知》(苏财预字[2016]48 号)的要求,按照“完整透明、公

平绩效、统筹平衡、厉行节约”的编制原则,结合我局业务的实

际情况,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我局严格执行单位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完整编制收入预算;

按照《苏州市市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苏州市市级部

门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苏州市市立项目预算管理办

法》编制支出预算,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控制

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19

第二部分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部门预

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 1)

二、收入预算总表(见附表 2)

三、支出预算总表(见附表 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 4)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5)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6)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7)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 8)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9)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10)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11)

十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12)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13)

第三部分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20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8,785.27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5,932.16 万

元,增长 11.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戏曲传承中心维修

改造工程、苏州考古博物馆建设工程、轨道交通沿线文物变形监

测、梅竹书苑更新改造、唐寅园维修及环境整治等项目。

(一)收入预算总计 58,785.27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58,432.2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

预算收入预算 58,432.2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万元)。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353.07 万元。与

上年相比增加 64.19 万元,增长 22.22%。主要原因是苏州市艺术

学校社会艺术考级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支出预算总计 58,785.27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8432.20 万元。其中:

教育(类)支出 2994.63 万元,占 5.09%,指苏州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下属院校的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单位为开展

业务工作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0559.35 万元,占 86.00%,指苏州市文

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转以

及上述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和设备购置等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0.79 万元,占 4.61%,指苏州市文

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市文化行政

综合执法支队的离退休人员支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

21

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2520.50 万元,占 4.28%,主要用于苏州市文

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

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9013.33 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预算数为10828.15 万元,市立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28943.79 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58785.27 万

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8432.2 万元,占 99.39%;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53.07 万元,占 0.6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58785.2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9013.33 万元,占 32.34%;

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10828.15 万元,占 18.41%;

市立项目支出 28943.79 万元,占 48.2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

算 58432.20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867.97 万元,增长 11.1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戏曲传

22

承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苏州考古博物馆建设工程、轨道交通沿线

文物变形监测、梅竹书苑更新改造、唐寅园维修及环境整治等项

目。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58432.2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3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

款支出增加 5867.97 万元,增长 11.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

加戏曲传承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苏州考古博物馆建设工程、轨道

交通沿线文物变形监测、梅竹书苑更新改造、唐寅园维修及环境

整治等项目。

其中:

1.教育:2641.56 万元,占 4.52%.教育支出全部为中专教育,

主要用于苏州评弹学校和苏州市艺术学校两校的正常运行经费

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2.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50559.35 万元,占 86.52%,主要用

于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及各单位承担的相关项目

的支出。其中:

(1)文化支出:31666.71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2161.84

万元,图书馆 9707.22 万元,文化展示与纪念机构 4517.12 万元,

艺术表演团体 5256.06 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 1298.72 万元,其

他文化支出 8725.75 万元。

(2)文物支出:8892.64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143.64 万

23

元,文物保护 733.69 万元,博物馆支出 5851.09 万元,其他文物

支出 2164.22 万元。

(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 万元,全部为文化

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10000 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0.79 万元,占 4.63%,主要用于局

机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的离

退休人员费用;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

年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520.5 万元,占 4.31%,主要用于局机关

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

贴、购房补贴等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 1129.68 万元,提租补

贴 653.79 万元,购房补贴 737.03 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

算 18991.8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1326.91 万元,商品和

服务支出 1549.48 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6115.44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1. 工资福利支出:11326.91 万元,占 59.64%。其中:基本

工资支出 2214.91 万元、津贴补贴支出 924.69 万元、奖金支出

24.87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347.31 万元、绩效工资

4047.16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99.17 万

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8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96 万元。

24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549.48 万元,占 8.15%。其中:办公

费支出 144.95 万元、印刷费支出 29.51 万元、咨询费支出 4.45

万元、手续费支出 6.83 万元、水费支出 27.43 万元、电费支出

60.6 万元、邮电费支出 91.52 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 26 万元、

差旅费支出 99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102 万元、维修费 22.08

万元、租赁费 37.3 万元、会议费支出 84.3 万元、培训费支出 44.45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27.52 万元、专用材料支出 23.5 万元、

劳务费支出38.5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71万元、工会经费118.09

万元、福利费 20.2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72.5 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 83.57 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支出 149.53 万元、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4.66 万元。

3.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115.44 万元,占 32.20%。其中:

离休费支出 500.65 万元、退休费支出 2947.36 万元、生活补助支

出 47.93 万元、医疗费支出 40 万元、奖励金支出 1.01 万元、住

房公积金支出 1129.68 万元、提租补贴支出 653.79 万元、购房补

贴支出 737.03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7.99 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

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5

总预算 58432.2 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各

增加 5867.97 万元,增长 11.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戏曲

传承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苏州考古博物馆建设工程、轨道交通沿

线文物变形监测、梅竹书苑更新改造及唐寅园维修及环境整治等

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58432.2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867.97 万元,增长 11.1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戏曲传承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苏州考古

博物馆建设工程、轨道交通沿线文物变形监测、梅竹书苑更新改

造及唐寅园维修及环境整治等项目。

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支出 2641.56 万元,与

上年相比减少 25.61 万元,减少 0.96%。主要是用于苏州评弹学

校和苏州市艺术学校两校的日常运行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

的项目支出。

(二)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

1.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2161.84 万元,与上年

相比减少 64.30 万元,减少 2.88%。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及市文化

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的基本支出。

2.文化(款)图书馆(项)支出 9707.22 万元,与上年相比

26

减少 3307.95 万元,减少 25.41%。主要是用于苏州图书馆的基本

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文化(款)文化展示与纪念机构(项)支出 4517.12 万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8.04 万元,增长 1.52%。主要是用于苏州

国画院及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

目标的项目支出。

4.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支出 5256.06 万元,与上

年相比减少 1674.53 万元,减少 24.16%。主要用于江苏省苏州昆

剧院、苏州市滑稽剧团、苏州市评弹团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事

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改制文艺院团政策性补助。

5. 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 1298.72 万元,与

上年相比增加 275.12 万元,增长 26.87%。主要是用于苏州市文

化研究中心、苏州市创作中心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

标的项目支出。

6. 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 8725.75 万元,与上

年相比增加 7086.38 万元,增长 432.26%。主要用于苏州市文化

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苏州市文

化广播电视管理局节庆办、苏州市市属文艺院团管理中心的基本

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7. 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43.64 万元,与上年相

比减少 43.88 万元,减少 23.4%。主要是用于苏州市文物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的基本支出。

8. 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 733.69 万元,与上年相

27

比增加 29.23 万元,增长 4.14%。主要是用于苏州市考古研究所

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9. 文物(款)博物馆(项)支出 5851.09 万元,与上年相比

减少 89.19 万元,减少 1.5%。主要是用于苏州博物馆、苏州碑刻

博物馆、苏州戏曲博物馆、苏州丝绸博物馆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

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10. 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支出 2164.22 万元,与

上年相比增加 1254.24 万元,增长 137.83%。主要是用于苏州市

市共文物保护管理所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

目支出;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

目支出。

11.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项)支出 10000 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苏州市文化

产业的发展。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

休(项)支出 938.8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26 万元,减少 0.24%。

主要用于局机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市文化行政综合执

法支队的离退休人员费用。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支出(项)支出 1699.1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99.17 万元,

增长 100%。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

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28

3.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

出(项)支出 72.8 万元,上年未安排。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和下属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1129.68 万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34 万元,增长 41.97%。主要是用于局机关

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653.79 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 12.55 万元,减少 1.88%。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和

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提租补贴。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 737.03 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 269.25 万元,增长 57.55%。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和

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购房补贴。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8991.8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442.3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214.91

万元、津贴补贴 924.69 万元、奖金 24.87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

费 1347.31 万元、绩效工资 4047.16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 1699.17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72.8 万元、其他工资

福利支出 996 万元、离休费 500.65 万元、退休费 2947.36 万元、

生活补助 47.93 万元、医疗费 40 万元、奖励金 1.01 万元、住房

29

公积金 1129.68 万元、提租补贴 653.79 万元、购房补贴 737.03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7.99 万元。

(二)公用经费 1549.4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44.95 万

元、印刷费 29.51 万元、咨询费 4.45 万元、手续费 6.83 万元、

水费 27.34 万元、电费 60.60 万元、邮电费 91.52 万元、物业管

理费 26 万元、差旅费 99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102 万元、

维修(护)费 22.08 万元、租赁费 37.3 万元、会议费 84.3 万元、

培训费 44.45 万元、公务接待费 127.52 万元、专用材料费 23.5

万元、劳务费 38.5 万元、委托业务费 71万元、工会经费 118.09

万元、福利费 20.2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2.5 万元、其他

交通费用 83.57 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 149.53 万元、其他商品和

服务支出 64.66 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

排情况。

2017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342.57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22.07 万元,增长 6.88%。主要原因是:人

员数量增加。

十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

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9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0

59.1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81.7 万元,占“三公”

经费的 12.14%;公务接待费支出 192.83 万元,占“三公”经费

的 28.6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398 万元,比上年增加 51.24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根据市外办批复,本年度出国(境)人次

增加,相应的出国(境)费用同比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81.7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81.70 万元,比上年减

少 1.6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按上年测算,略有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92.83 万元,比上年增加 41.91 万

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除继续举办创意博览会之外,还将承

办“江苏书展”。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

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342.45 万元,比上年增加 117.45 万元,变

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江苏书展”、承办国际古迹遗址理

事会理论委员会年会等。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

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267.3 万元,比上年增加 148.66 万元,变动

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将举办“中国戏曲苏州创作基地”、“铜仁文

化交流培训”、“公益性放映员培训”、“苏州市文创产业营改增及

项目财务管理培训班”、“苏州市文创产业高级研修班”、“故宫分

院”培训班、“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班”、“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班”

31

等。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专项资金。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度安排市级专项资金

项,具体内容是:

(1)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 年安排支出 10000 万

元,和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扶持资金、文化

消费(含文化消费补贴和文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文化产业金融

合作资金、“创博会”专项经费及工作经费;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017 年安排支出 800

万元,比上年增加 300 万元,主要用于:非遗名录项目抢救保护、

非遗传承人资助及补助、非遗保护基础管理和宣传普及、非遗项

目记忆工程数据库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

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纳入

财政管理非税资金、专项收入。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32

四、其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指市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

只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

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部门上下级补助支出:指市级各预算单位内部上下级补

助的收支情况。

八、市立项目支出:指市级预算单位为完成区域性、跨职能

部门和特定的公共管理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以及市委、市政府

确定的民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年度支出计

划。

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

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

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33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