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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520交接作業摘要報告 10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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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

    520交接作業摘要報告

    105年4月15日

  • 簡報大綱

    1

    業務說明

    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

    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

    1

    2

    3

  • 2

    壹、業務說明

  • 一、教育部業務概況(1/3)

    3

    培育優質創新人才 ・ 提升國際競爭力

    確保每名學童基本學力, 五育均衡發展,培養優質公民

    引導每個學生適性發展, 活出精彩的人生

    營造公民社會與創新社會, 奠定持續發展的基礎實力

    校校有特色 生生有希望 行行出狀元

    中小學與學前教育

    技術職業教育

    高等教育

    國際與兩岸教育

    終身 、社會 、成人 、家庭教育

    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

    特殊教育

    師資培育

    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

    資訊 、科技 、環境教育

    藝術教育

    教育人事

    青年發展

    學校體育 、全民運動 、競技運動

    理念

    願景

    目標

    任務

  • 一、教育部業務概況(2/3)

    4

    1. 推動專業創新的人才培育

    2. 建構優質精緻的學前教育

    3. 落實適性揚才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4. 再造產學共創的技職教育

    5. 發展創新轉型的高等教育

    6. 普及豐富多元的終身教育

    7. 精進專業熱忱的師資培育

    8. 推展全球視野的國際及兩岸教育

    9. 營造健康永續的友善校園

    10. 推廣跨域前瞻的資訊及科技教育

    11. 打造活力卓越的運動競技

    12. 引領積極活躍的青年發展

    13. 深耕社會公益的偏鄉及弱勢教育

    14. 完善多元共學的原住民族及新住民教育

    15. 扎根美感素養的藝術教育

    策略

  • 1.近8年完成

    重大政策

    2.目前規

    劃、推動

    重大政策

    3.未來規

    劃辦理重

    大政策

    5

    一、教育部業務概況(3/3)

    推動國中小合理教師員額等9項

    完成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組織改造等31項

    制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24項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1/12)

    6

    次 項 目 重 點

    1

    完成教育部

    及所屬機關 (

    構)組織改造

    1. 1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教育部組織法」。 2. 教育部內部單位由30個單位調整為15個單位,下設3個三級機關、10個三級機構、1個四

    級機構及1個行政法人。 3. 將教育、體育、青年發展事務單一窗口化,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行政效率。

    2

    發布教育部

    人才培育白

    皮書

    1. 國民基本教育 1) 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參與校數比率由102年40%提升至104年64%。 2)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置非營利幼兒園園數由103年10所增加至104年累計達27所。 3) 公立國民中學實施活化教學校數比率達90%。 4) 高級中等學校通過優質認證比率86.6%,卓越領航校數58校。

    2. 技術職業教育 1) 104年1月14日公布「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2) 辦理產業學院,針對業界職缺需求,量身打造契合式人才培育學程專班,103-104年共

    計開設722班,培育1萬4,700名具就業力之技術人才。 3) 建置產官學研之合作機制與平臺,與公協會建立產學交流平臺由102年57個增加至104

    年84個。 4) 加速推動私立大專校院之改善及停辦機制,104年專案輔導校數共計10校。

    3. 大學教育暨國際化及全球人才布局 1) 推動高教分流,辦學績優大學鬆綁校數由102年3校增加為104年47校;試辦教師多元升

    等制度由102年28校增加為104年66校;課程分流於104年納入教學卓越計畫指標,常態性推動。

    2) 推展數位學習,已發展磨課師課程累計達54門,開放式課程累計達1,061門。 3) 赴全球百大攻讀研究所以上學位及博士後研究人數104年達7,153人;大專校院學生赴海

    外研修、專業實習由101學年度1.7萬人次增加為103學年度2.25萬人次。 4) 「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條例」(草案)於104年7月3日及12月31日函送行政院審議。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2/12)

    7

    次 項 目 重 點

    3 推動幼托整

    1. 於100年6月29日公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並自101年1月1日施行,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幼稚園及托兒所業全面改制為「幼兒園」,收托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並由教育部門統籌督導管理。

    2. 配合幼托整合政策,教育部落實推動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制定優質教保發展計畫,並積極推動公共化教保服務政策,透過各項措施促進學前教育發展,提升教保服務之可近性、可及性及優質性。

    4

    實施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

    育計畫

    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之重要內涵包括普及、自願入學、一定條件免學費、免試為主。 2. 教育部自103學年度起全面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項政策措施,已見相關成效,並

    於104學年度持續深化。以104年入學制度推動情形觀之,全國免試入學管道報到率為83.09%,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管道報到率為94.01%,兩管道報到率皆高於103學年度之74.42%。

    5

    公布高級中

    等學校建教

    合作及推動

    制定建教生

    權益保障法

    1. 為提高建教生法令之位階,並健全建教合作制度,保障建教生權益,提升職業教育品質,102年1月2日公布施行「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2. 2.本法重要規定有:明定建教合作機構及學生參與、辦理建教合作應符合之條件、建教生與建教合作機構間爭議之處理程序、建教生訓練時間及學校、事業機構違反本法之罰則等。

    3. 3.本法授權訂定5子法、2公告及建教生訓練定型化契約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建立完備的建教合作制度。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3/12)

    8

    次 項 目 重 點

    6 公布技術及

    職業教育法

    1. 行政院業於104年4月22日訂定「技職教育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並成立該審議會,主要任務為審議技職教育政策綱領,結合各級主管機關提出技職教育報告及發展報告、組成技職教育諮詢會,形成由上至下之技職教育推動網絡。

    2. 規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課程綱要,應納入職業認識與探索相關內容,使技職教育向下扎根。

    3. 技專校院應強化職能導向課程,使學校課程規劃貼近產業需求。 4. 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相關措施,使教師實務教學能力得以提升。

    7 推動技職教

    育再造計畫

    1. 為配合國家產業發展重點,縮短產學落差,教育部推動「第一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並賡續推動第二期計畫,從點至面深根落實,逐步逐階段執行,緊密鍊結產企業界之需求,培育企業所需短、中、長期的各級技術人力,以提升技職教育整體競爭力。

    2. 主要執行績效如下: 1) 建立產、官、學、研及跨部會合作機制與平臺,成為各單位首長討論跨部會人才培育之

    最佳平臺。 2) 促進教師深化實務經驗及教學能力,將實務技術與經驗回饋於教學,縮短學用落差。 3) 積極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引進業界專家入校協同教學,提供學生零距離之產業科技

    認知,成功地強化了技職教育與產業接軌,縮短了學校與產業界人才需求的距離。 4) 透過教學設備更新,逐年增加學生參與實作實習課程15%,師生普遍反映大幅提升教學

    成效。 5) 產業學院專班開辦媒合機制已有效運作,由產業參與課程規劃,解決產業人力需求。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4/12)

    9

    次 項 目 重 點

    8 推動高等教

    育鬆綁

    教育部自102年起蒐集各大學校院意見,檢視我國高教各項制度規範,提出人事、經費、經營、人才、教學等5大類鬆綁事項,並修正相關法令及行政規則命令: 1. 人事面:放寬教師之兼職及聘任規定,並推動彈薪機制留才攬才。 2. 經費面:修正「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放寬自籌收入範圍及投資限制,加

    強財務監督及建立公開透明機制,強化基金管理及校務運作效能;修正「私立學校法」,放寬學校法人轉型之賦稅優惠,及承租私人土地設校者之相關規範。

    3. 經營面:修正「大學法」校長選聘方式及放寬大學評鑑作法,增加辦學彈性。 4. 人才面:放寬國外、港澳及大陸學歷採認及放寬優秀人才之待遇及服務年限。 5. 教學面:放寬碩士班增設、陸生名額及系所增設調整,並鬆綁博士及碩士班招生規定,

    協助學校落實其招生自主權。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5/12)

    10

    次 項 目 重 點

    9 推動頂大與

    教卓計畫

    1.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1) 研究拔尖成效顯著:各校國際專業研發能力大幅提升,在學術發展上亦有顯著之成果,

    並提升我國之國際競爭力。 2) 產學合一提升能量:透過計畫補助與推動,凝聚產、學、研等跨界夥伴的研發創新能量,

    以加速各領域產業發展。 3) 國際化與國際合作表現卓越:2015年QS世界大學排名中,我國大學共11所大學進入前

    500名,其中國立臺灣大學排名70名,展現跟世界優秀大學競爭的企圖。 4) 加強人文社會領域發展:各校以學校特色結合校內資源,強化我國人文社會發展。 5) 教學卓越發展,培育優秀人才並延攬國際優異師資:重視教學方面之改革,因應產業跨

    領域人才需求所開設的跨領域課程、積極延聘國際優秀教研人才。 2.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含技專校院): 1) 學生學習面向:針對學習成效不佳的學生, 提供業輔導及補救教學措施,以提升學習

    成效。 2) 教師教學面向:透過產學合作,適時融入課程與教材,培育學生學術理論與實務運作兼

    備能力。 3) 課程改革面向:透過課程外審及外部意見回饋機制,強化課程內容與學習成效之連結。 4) 國際化面向:透過移地教學、海外服務等措施,增加學生多元文化體驗。

    10 擴大招收境

    外學生

    教育部持續推動「高等教育輸出-擴大招收境外學生行動計畫」已發揮成效: 1. 近年來人數成長率及相對我國學生比率均持續提升:104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含學位

    生及非學位生,包括外國學生、僑生及陸生等)在臺留學或研習人數總計11萬0,182人,較8年前(96年)的3萬0,509人增加7萬9,673人,計成長2.6倍,占所有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人數達8.27%。

    2. 境外學生來臺攻讀學位比率顯著提高:104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來臺攻讀學位者計4萬6,523人,占42.22%,較8年前(96年) 1萬6,195人增加3萬0,328人,計成長1.9倍。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6/12)

    次 項 目 重 點

    11

    鼓勵青年學

    子出國留學、

    研修及實習

    教育部鼓勵學生出國留學相關措施,採多元獎補助機制,有具體成效,(97-104年)主要推動計畫包括: 1. 公費留學考試(錄取910人)。 2. 留學獎學金甄試(錄取2,085人)。 3. 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甄試(受獎77人)。 4. 外國政府獎學金。 5. 與世界百大名校合作設置獎學金(共資共名獎學金):自100年起陸續與英國劍橋大學、美

    國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美國南加州大學、美國加州理工學院、澳洲國立國家大學、法國巴黎南區大學、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等8校合作 (錄取86人)。

    6. 獎助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海外實習(學海系列計畫) 1萬5,506人。 7. 其他:各國政府獎學金、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留學貸款等。

    12

    推動邁向華

    語文教育產

    業輸出大國

    八年計畫

    1. 打造華師培育基地:102-104年補助選送279名華語教師及193名華語助教赴國外任教;舉辦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報名人數累計達1萬7,830人。

    2. 提升華語文教育機構量能:104年首次試辦華語文教育機構評鑑計畫,計14所華語中心參與,評鑑結果為10所通過、4所有條件通過。另為協助各華語中心提升招收國際華語研習生能量,已累計補助31所華語中心績效獎勵金。

    3. 開拓海外華語文學習市場:累計補助33個策略團隊執行華語文教育輸出計畫,開拓15個國家、45個城市之華語文學習市場。

    4. 推廣專業華語文能力測驗:自95年起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迄今,國內外報考考生數已達22萬 6,678人次。

    5. 建立應用語料庫及標準體系:完成書面語6,000萬字、口語660萬字、雙語平行語料300萬字、中介語料42萬字,並建置各級漢字1,800個、詞語6,700個。

    6. 推動學華語到臺灣:獎助各國學生1,584人及775名各國華語教師來臺短期研習華語;提供50個國家計2,394人受領華語文獎學金;辦理2015年華文朗讀節、走讀城市學華語等活動;與美國國際教育委員會合作「新一代美國學生赴臺學習華語及文化計畫」。

    11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7/12)

    12

    次 項 目 重 點

    13

    推動青年創

    業校園扎根

    教育

    整合教育部創新創業教育資源並接合各部會創業資源(大學校院創新創業扎根計畫衍生33家新創公司;技職再造創新創業策略扶植847支創業團隊;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375個創業團隊順利成立公司)。

    14

    推動青年政

    策大聯盟計

    1. 建構青年政策參與平臺:鼓勵1萬0,475人次青年參與公共事務討論。 2. 擴大青年政策參與機會:辦理42場政策論壇,以「審議式民主」為基礎,提供跨越地理

    及時間限制的公共政策審議平臺。 3. 培育青年政策參與人才:受理428項青年政策研發提案,優勝提案送交各部會納入施政

    採參,平均參採率達84.5%以上。

    15

    辦理行政院

    青年顧問團

    之幕僚作業

    1. 擴大青年參與政策管道:鼓勵青年了解公共事務,提供青年在政府政策形成中之參與管道,第1屆聘有25位青年顧問,第2屆聘有19位青年顧問(按:2人已請辭,現為17人)。

    2. 建立青年與政府政策溝通的橋梁:自103年7月22日成立至105年3月30日止,共召開7次大會、2次共識營。另103年7月22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共有14個部會邀請青年顧問參加117場次會議,青年顧問針對青年關注之公共政策,積極提供策進建言,讓青年想法與創意融入政府的施政措施,使政策更貼近青年需求。

    16

    建立在地化

    的樂齡學習

    體系

    97年起實施樂齡學習計畫,「樂齡學習中心」即結合各鄉鎮市區在地組織及單位設置,105年已於全國各鄉鎮市區成立339所中心,97年至104年辦理55歲以上族群累積達37萬1,462場次活動,參與人次累積達963萬餘人次,並組成1萬0,032名樂齡志工,105年預定推動2,494個村里拓點工作,及成立1,528個自主學習團體;「樂齡大學」計畫讓55歲以上的族群可以上大學,104學年度已 於103所大學校院實施,103年「樂齡學習計畫」獲得「第六屆行政院政府服務品質獎」。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8/12)

    13

    次 項 目 重 點

    17

    辦理閱讀植

    根與空間改

    造 : 98-101

    年圖書館創

    新服務發展

    計畫

    98-101年共計核定補助489館,其中包含環境案158館、設備升級案331館。受訪讀者在圖書館館員、服務、館藏資源、設備、空間環境項次之平均滿意度在4.11至4.20間﹙最高5.0﹚,較改善前的3.50至3.63之間有顯著提升,並獲民眾肯定。

    18 發布師資培

    育白皮書

    1. 強化選材育才,確保師資優質專業。 2. 精進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 3. 健全實習體制以落實師資培育。 4. 建立師資培育系統性的供需評估。 5. 精進公費生制度。 6. 推動教師在職進修。

    19 推動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

    1. 公布教師專業標準指引。 2. 發布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 。 3. 建立評鑑、輔導與領導各類專業人才培訓認證制度。 4. 成立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辦公室/中心。 5. 成立國小師資培用聯盟。 6. 建立系統化多元進修模式。 7. 推動教師合作問題解決教學能力提升計畫。 8. 建置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 9. 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國際工作坊。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9/12)

    14

    次 項 目 重 點

    20 公布教師待

    遇條例

    「教師待遇條例」於104年6月10日制定公布,行政院定自104年12月27日施行。該條例將過去以行政命令規定之教師待遇事項,提升至法律位階,並將私立學校教師待遇納入規範,對違反規定之私立學校,訂有處罰機制,使教師待遇之保障更臻完善,完成教師待遇法制化之里程碑。

    21 建立私校退

    撫儲金新制

    1. 私校退撫儲金新制自84年研議規劃,經總統98年7月8日明令公布「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並自99年1月1日施行。

    2. 私校退撫儲金新制採「確定提撥制」,除可阻斷原潛藏負債持續增加外,並提升私校教職員退休所得,均衡公私立學校教育品質。

    22

    推動教師彈

    性薪資及多

    元升等

    1. 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 1) 全國大專校院100%均已全面建置彈性薪資制度。 2) 延攬國際人才由100學年度219人成長至103學年度 650人。 3) 彈性薪資核給人數自100學年度9,043人成長至103學年度9,849人,成長幅度為9%,約

    占全國大專校院教師19%。 4) 新聘人才從由100學年度229人成長至103學年度462人。

    2. 教師多元升等制度: 1) 自102學年度起至104學年度止,辦理校數分別28校、58校、66校試辦,並規劃105年

    至少80所大學試辦,逐年持續擴大辦理。 2) 以多元升等送審教師人數逐年增加,102學年度送審教師之總人數計有155人;103學

    年度成長至計有188人。 3) 獲補助學校均已建置相關制度,均提供支持系統及配套措施。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10/12)

    15

    次 項 目 重 點

    23 公布學生輔

    導法

    1. 自95年起歷經研究規劃、凝聚各界共識及廣泛討論、法規草案研修及審查,順利於103年10月28日完成三讀程序,並經總統於同年11月12日公布。

    2. 「學生輔導法」立法通過,對教育部長期深耕之學生輔導工作,有了重大突破,為我國學校輔導工作專業化發展帶來新契機,如完備學生輔導三級體制、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設置輔導教師、增置專業輔導人員、強化輔導網絡合作及提升教育人員輔導知能等,成為亞洲地區學校輔導體制制定專法之首創,亦為我國學校輔導工作開啟新紀元。

    24 推動原住民族教

    依「原住民族教育政策白皮書」 推動「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五年中程個案計畫(100-104年)」 1. 檢討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 (如第9、10、23、25條)及相關法規,保障原住民學生就學權益: 1) 增列開設公費原住民籍師資培育專班並明定原住民重點學校原住民籍教師任教比率。 2)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比率自1.2%調整至1.9%。 3) 明定原住民族地區應普設幼兒園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保障原住民幼兒就讀優先權。

    2. 推動各教育階段原住民學生相關助學、升學保障、學習及生活輔導措施: 1) 大專校院學生數由96學年度1.5萬人增至104學年度2.5萬人,增幅達66.67%。 2) 國民中小學原住民中輟學生復學率自96學年度起提升達8成以上。 3) 推動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生涯發展計畫(104年11月已有35校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

    中心或專責輔導單位) 3. 配合原民會推動民族教育,並強化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及 落實族語教學: 1) 共同推動「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 2) 教育部自104年起提高族語師資鐘點費支給基準。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11/12)

    16

    次 項 目 重 點

    25

    修正特殊教

    育法及其相

    關子法

    1. 為使特殊教育達質量並進,於98年修正「特殊教育法」全文51條,主要為提高中央政府特教預算比率由3%增加至4.5%、明定應成立特教諮詢會及鑑輔會、有效建立特教支持系統及行政網絡,並修(訂)定29個子法。

    2. 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有平等機會適接受高等教育,於102年修正「特殊教育法」8條文,增加在高等教育階段之特教方案、個別化支持計畫、特教專責單位、學校特教推行委員會、考試服務、特教相關支持服務等規定,並修(訂)定11個子法。

    26

    推動偏鄉數

    位關懷推動

    計畫

    1. 設置數位機會中心,服務在地民眾資訊應用培訓累計31萬7,728人、自由上機使用累計91萬4,070人,在地志工服務累計6萬6,831人。

    2. 數位學伴計畫培訓1萬1,047名大學生擔任課輔老師,累計服務618所偏鄉國中小7,672名學童。另組織837隊大專資訊志工團隊,前往1,755所偏鄉學校及數位機會中心進行數位服務。

    3. 獲60餘家企業及民間單位贊助市值達4億0,954萬元軟、硬體數位資源。

    27 推動校園防

    災教育

    1. 落實地方及學校防災教育,塑造完整防災網絡:推動全國22縣市成立防災教育輔導團(工作小組),並擬定整體策略及整合機制。

    2. 積極建置防災校園,營造安全校園環境:為強化防災教育之推動,100年至104年補助763校次建置防災校園。

    3. 預警防災,守護校園: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與教育部共同推動「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建置計畫」,完成全國22縣市轄屬國民中小學申請警報接收軟體安裝帳號(計3,334校)。

    4. 提升全民防災素養,修訂防災教育白皮書:檢視過去防災教育推動情形,修訂93年訂定之防災教育白皮書,以維護校園安全。

  • 二、近8年完成重大政策(12/12)

    17

    次 項 目 重 點

    28

    推動教育學

    術研究骨幹

    網路頻寬效

    能提升計畫

    建置教育學術研究100G骨幹網路: 1. 由10G升速為100G提供國內學研單位一教學、研究、實驗共用網路。 2. 創新光纖線路建置租賃方式,未來可依不同使用需求彈性調度頻寬。

    29

    推動改善國

    民運動環境

    與打造運動

    島計畫

    1. 廣設運動中心:至105年3月,已核定補助地方政府興設之國民運動中心,計有新北市三重等11座國民運動中心完工。

    2. 改善國民運動設施:至105年3月,已核定補助地方政府興整建各類型運動設施450案。 3. 多元活動推廣:穩健維持我國運動人口逾8成,並於104年提升我國規律運動人口比率至

    33.4%,較推動前(98年)增加逾180萬人。

    30

    優化培訓環

    境,追求卓

    越競技

    1. 訓練機構法制化:設置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改善球類館、技擊館訓練環境。 2. 競技人才優質化:千里馬計畫 – 基層選才;浪 潮 計 畫 – 分級培育;伯 樂 計 畫 – 教練

    養成。 3. 國際競賽成績: 1) 2008年北京奧運:4銅。 2) 2010年廣州亞運:13金16銀38銅。 3) 2012年倫敦奧運:1銀1銅。 4) 2014年仁川亞運:10金18銀23銅。

    31 公布運動產

    業發展條例

    1. 完成「運動產業發展條例」23項法制作業(含法規及計畫)。 2. 順利遴選運動彩券發行機構並發行,98-104年挹注運動發展基金254億元。 3. 推動運動產業輔導措施(資金挹助、擴大需求、營運輔導及人才培育,104年受輔導之

    業者營收成長62%、聘用員工成長23%)。 4. 推動企業贊助體育運動,102-104年獲贊助金額計15億4,620萬元。

  • 三、目前規劃、推動重大政策(1/8)

    18

    次 項 目 重 點

    1

    制定教保服

    務人員條例

    (草案) 、修正

    幼兒教育及

    照顧法

    1. 完善教保服務人員資格及權益規範。 2. 解決長期以來教保員進修取得教師資格管道受限問題。 3. 建立培育教師及教保員之教保系科學校應通過認可及應接受評鑑機制。 4. 配合教保服務人員資格等相關規定移列至「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規範,爰刪除「幼兒教

    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並通盤檢視修正條文。

    2

    審議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

    育課程綱要

    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下稱十二年國教課綱)總綱業於103年11月28日發布;領綱共計44份,國教院自103年6月起著手研修。

    2. 105年2月初已有41份領綱草案送教育部候審;暫緩之3份社會領域課綱,尚待歷史課綱專家小組進行多元專業討論與對話,提出課綱研修、補充教材撰寫與課綱審議之原則。

    3. 規劃於2月至5月期間,持續進行十二年國教課綱各項議題的專業討論與公開說明,包含至各區(縣市)進行多方對話與溝通、研修相關辦法與作業要點,並依法組成新的課程審議會,擬6月起始安排各領綱審議工作。

    3

    推動國民教

    育階段學生

    學習精進計

    1. 奠定閱讀識字基礎、活化數學學習、體驗英語創新學習。 2. 精緻補救教學、落實學力監控。 3. 充實圖書設備,健全基礎設施。 4. 發展課程實驗、拓展多元教學。 5. 建置學伴支援體系、輔導學生適性發展。 6. 精進教師教學專業、強化職前師資能力、提供專業支持。 7. 引進教育志工人力及民間合作支援。

  • 三、目前規劃、推動重大政策(2/8)

    19

    次 項 目 重 點

    4

    推動國中小

    校舍耐震能

    力評估、補

    強及設施設

    備改善計畫

    1. 進行國中小校舍之初步評估。 2. 進行國中小校舍詳細評估。 3. 進行國中小校舍補強設計及補強工程。 4. 推動國中小校舍之耐震評估與補強工作。 5. 建立及維護國中小校舍資料庫。

    5

    推動行政院

    產學連結會

    1. 產業發展需求與人才培育之政策連結、跨部會資源之整合、協調及諮詢審議。 2. 各部會產學政策執行情形之督導。 3. 其他有關重大產學政策之協調及推動。 4. 推動成效: 1) 透過會報的運作,已完成各部會104、105年資源盤點作業,並確認產學資源未重疊。 2) 針對重點產業人力需求,透過會報之運作建置人才需求的媒合機制,協助進行媒合,並

    引進其他部會資源協助產業解決問題,有效解決產業人才需求的困境。

    6 推動創新自

    造教育計畫

    1. 透過北中南4基地(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雲林科技大學、虎尾科技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串連各級學校及民間,落實自造教育深耕。

    2. 辦理自造教育週-手創自己的世代活動,加強整合公部門與民間資源。 3. 盤點各級學校設備及空間,鼓勵開放校內師生使用。 4. 鼓勵學生創意構想透過實作,結合各校創業輔導機制,協助創業育成及商品化。

    7

    推動高等教

    育創新轉型

    方案

    1. 四大執行政策:高階人才躍升、退場學校輔導、學校典範重塑、大學合作與合併。 2. 三大政策配套:三合一推動辦公室、跨部會統合協調、制定專法鼓勵。

  • 三、目前規劃、推動重大政策(3/8)

    20

    次 項 目 重 點

    8

    規劃新世代

    高教藍圖與

    發展方案

    1. 大學發展:含「學習創新型」、「專業聚焦型」、「區域創新整合型」、「科技 創新型」及「國際卓越特色」等學校發展類型。

    2. 研究基地:設置能長期穩定運作研究基地,前瞻務實、領域均衡在地關懷、接軌國際。 3. 學生照顧:孕育青年菁英、衡平高技資源;獎優扶弱、生生有希望。 4. 大學重組:主動引導聯盟合併,提升國際競爭力與能見度;協助轉型退場、尋找新藍海。

    9 鼓勵大學合

    1. 「大學法」第7條授予教育部主導推動國立大學合併之權利,期盼透過公權力加速整合高等教育資源,教育部並訂定「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就合併條件、程序、經費補助等訂定相關條文規定。

    2. 教育部針對國立大學合併組成審議會,討論國立大學合併方向,就可能合併及建議合併個案,依據學校意願持續推動。

    10

    國立高雄第

    一科技大學

    與國立高雄

    海洋科技大

    學合併案

    1. 依大學法、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及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 教育部針對國立大學合併組成審議會,於101年11月2日起召開第1屆審議會,就國立大學合併方向進行討論,單一縣市超過2所大學及學校學生數低於1萬人之條件,依據學校意願持續進行各校合併推動相關事宜。

    11 保障大學兼

    任助理權益

    1. 修正「大學法」:擬具「大學法」修正草案,維持現行分流制度並於「大學法」訂定授權法源,提高「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法律位階。

    2. 修正「勞動基準法」:建議勞動部針對校園內學生微量勞務工作,訂定部分工時特別規範予以保障。

  • 三、目前規劃、推動重大政策(4/8)

    21

    次 項 目 重 點

    12

    推動提升青

    年學生全球

    移動力計畫

    本計畫涵蓋21個重點策略、115個具體措施及5個配套措施,以培養我國青年學生具備下列4種核心能力: 1. 溝通力:培養學生具備國際溝通的語言能力及合宜的溝通行為。 2. 適應力:促使學生認識外國文化、尊重及欣賞文化差異,並具備國際視野與異地生活的能

    力。 3. 專業力:讓學生具備與國際接軌及跨境運用的專業知能。 4. 實踐力:促使學生具備跨境就業及國際關懷的意願與能力。

    13 擴大招收境

    外學生

    1. 持續辦理「留學臺灣」各項行銷計畫,與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合作基金會(FICHET)等密切合作。

    2. 持續補助海外聯招會、臺灣教育中心於主要境外生來源國或地區舉辦高等教育展、招生宣導活動及推廣華語文。

    3. 精進招收馬來西亞、印尼、印度等國家境外學生策略,並開發與緬甸、柬埔寨等教育合作契機。

    4. 持續提供臺灣獎學金等誘因,吸引優秀外國青年來臺攻讀學位。 5. 持續推動菁英來臺留學計畫,並配合政府整體政策加強協助東南亞菁英來臺攻讀學位或

    培訓。 6. 持續推廣及精進各項華語文計畫,如補助外國學生來臺研習華語、辦理華語教師輸出計

    畫等。 7. 持續建立友善留學環境,如辦理境外生輔導人員支援體系計畫、大專校院國際化品質視

    導機制試辦計畫、境外生接待家庭計畫等。

  • 三、目前規劃、推動重大政策(5/8)

    22

    次 項 目 重 點

    14 促進兩岸教育

    交流

    1. 持續與陸方溝通協調擴大陸生學位生招生名額及省市。 2. 持續擴大採認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 3. 教育部秉持循序漸進及嚴謹之「階段性、檢討修正與完整配套」原則,經委託專業評估,

    參照重要國際學術評比,擇優選取擴大採認之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範

    圍。

    15 強化東南亞駐

    外單位布局

    規劃在教育部現設有派駐人員之駐泰國代表處及駐印尼代表處2處設立教育組,以擴大我國與東南亞地區教育交流層面,並持續深化與重點國家之雙邊教育合作關係。

    16 推動青年創意

    生活城

    1. 推動背景: 國立政治大學等8校提出於國防部陸軍保養廠推動「國際創意生活城」規劃構想,後修正為「青年創意生活城」。

    2. 構想內容:運用陸軍保養廠A3~A5土地,將包含創業園、學生宿舍、育成空間等內涵。 3. 開發A3~A5所需經費:A3至A5土地有償撥用價款約130億元(依104年土地公告地價估算

    ),興建費用約90億元。 4. 教育部於104學年度上學期將青年創意生活城融入學校課程,本案預計於5月中旬完成青年

    提案總結報告,將於報部核定後轉陳行政院。

  • 三、目前規劃、推動重大政策(6/8)

    23

    次 項 目 重 點

    17 訂定青年發

    展政策綱領

    本綱領由教育部等16個部會共同開展6項關鍵能力,共計35項推動策略、135項具體措施,其推動相關措施如下: 1. 健康力:掌握青年基礎健康資訊,打造健康安全的運動休閒環境,活絡社群正向互動。 2. 創學力:提供多元學習管道,激發學習潛能,培養創意創新思維及獨立思考之能力。 3. 公民力:提供青年公共政策參與機會,及理性表達意見管道,內化社會關懷意識。 4. 全球力:拓展青年國際體驗學習及理解多元文化管道,提升國際競爭能力。 5. 就業力:加強人才專業培育,營造有利創新創業環境,建構青年事業永續發展條件。 6. 幸福力:打造青年安居且適育之環境,建立良好家庭觀念。

    18 修正師資培

    育法

    1. 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教師專業標準指引。 2. 師資培育之大學自訂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3. 調整教師資格取得方式為先檢定後實習。 4. 賦予教師進修法源。 5. 增列偏遠、海外地區學校代理年資折抵教育實習。

    19

    防制校園霸

    凌及學生藥

    物濫用

    1. 採取多項教育政策及配套措施,結合家長、教育人員、警、社政力量,喚起國人及各級學校對友善校園的重視,以共同關注及協助解決校園霸凌等問題。

    2.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統合各機關,並協調社會團體,運用各種管道,持續進行反毒宣導。另規劃於105年中旬辦理「各縣市推廣藥物濫用學生輔導課程研習」,以強化學校春暉小組輔導成效。

  • 三、目前規劃、推動重大政策(7/8)

    24

    次 項 目 重 點

    20 推動偏鄉教

    1. 規劃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支持措施,補助學校試辦實驗教育。 2. 規劃辦理課程與教學創新實驗及分享推廣計畫。 3. 成立師資培力交流據點,強化偏鄉學校校長與教師教學課程領導與建置支持機制。 4. 建置實體及網路交流、學習與體驗平臺,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擴充偏鄉學生學習經驗。 5. 建立社會資源與偏鄉教育需求媒合平臺。 6. 改善偏鄉基礎學習設備,建構偏鄉校長及行政支援系統。 7. 建置教學訪問教師及教學換宿機制,精進公費生培育及分發制度。

    21

    推動教育部

    新住民教育

    揚才計畫

    1. 發揮優勢適性揚才(針對學生部分): 1) 營造友善學習環境 2) 建構語言學習體系 3) 推動境外職場試探與學習體驗 4) 培育區域文化經貿人才

    2. 協助適應發展潛能(針對新住民部分): 1) 深化融入及適應能力 2) 建立學歷採認及銜接就學機制 3) 落實輔助學習資源 4) 發揮潛能鼓勵就業

    3. 共創友善融合社會(一般民眾部分): 1) 普及多元文化學習機會 2) 促進文化交流理解與尊重

  • 25

    次 項 目 重 點

    22 擘劃資訊教

    育總藍圖

    1. 籌備新思維及新結構的改變:從資訊科技影響未來社會的改變,定義未來公民應具備的思維與能力。

    2. 從瞭解問題及環境變化,找出關鍵問題,再以政策切入,訂出解決策略及方案。 3. 研擬過程擴大意見徵集對象,包容不同聲音。 4. 國際趨勢蒐集及國內外現況分析。 5. 規劃從教學、學習、基礎環境、組織4個面向提出策略。

    23 舉辦國際綜

    合性運動會

    輔導臺北市政府辦理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及臺中市政府辦理2019臺中東亞青年運動會,並依「2017臺北世大運保七搶五培訓計畫」,配合亞奧運培訓,期里約奧運獲得3金2銀1銅成績,作為階段性成果展示。

    24

    召開2017世界

    大學運動會

    協調會

    行政院101年8月13日函復同意組成「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協調會」,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並於102年4月15日召開第1次協調會,原則通過「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經費審查原則」,並確認各部會分工事項及權責,後因業務需要考量,召集人調整由政務委員擔任。惟為利爭取時效,教育部每月固定召開2017世大運平臺會議(自104年4月起),討論相關議題,如涉及相關部會權責,再召開跨部會會議,邀請各部會與會審議。

    三、目前規劃、推動重大政策(8/8)

  • 四、未來規劃辦理重大政策(1/3)

    26

    次 項 目 重 點

    1

    推動國中小

    合理教師員

    舉例如原6班規模國小,每班係1.65人,推動是項政策後,全校教師編制調整為12人,亦即每班配置2人、7-36班,每班調整為1.75至1.92位教師、37-65班,每班調整為1.7至1.81位教師、66班以上仍維持每班1.65位教師。至於全校學生人數過低或採跨年級教學者則另予規定。所需經費國中小106年需每年編列22億元,始得推動國中小合理教師員額編制政策。107年之後,國小需編列約5億元,國中需持續編列23億元,合計28億元。

    2

    規劃第三期

    技職教育再

    造計畫

    1. 本計畫重點將涵蓋政策統整、跨域整合、產業共進、師生增能等主軸進行規劃,並將廣納各界對技職教育之意見,以凝聚共識,規劃第三期計畫內容。

    2. 初步預估經費為160億元,分年各40億元。

    3

    制訂高等教

    育創新轉型

    條例(草案)

    1. 創新面向:針對辦學績效良好,人事及財務制度健全之大專校院,透過試辦創新計畫,賦予學校辦學彈性,協助其找到自我定位及發展特色。

    2. 轉型面向:針對辦學績效不佳之大學校院,強化主管機關之監督及輔導機制並提供相關誘因,以協助學校順利退場轉型,重建合適之高教規模。

    3. 強化對大專校院之課責及引導高階人才轉入產業等多元領域服務。

    4 精進公費出

    國留學制度

    1. 公費留考限定攻讀博士學位:自105年起受獎生必須攻讀博士學位,但仍保留「建築、規劃與設計」學門及藝術學群各學門所屬創作與展演類碩士之獎助,另特殊身分學生(勵學優秀、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仍得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2. 調整公費考選機制:筆面試配分比例調整、書面資料(論文或作品發表、實務經驗以及出國研究計畫)列入面試委員評分等。

    3. 設置「三方共育菁英留學獎學金」: 由教育部與大專院校合作推動甄選國內所需人才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由國內大學負責甄選、提供求學期間及返國就業輔導,以教育部與學校共同分攤30名受獎人第1年所需經費估算,106年約需4,284萬元。

  • 四、未來規劃辦理重大政策(2/3)

    27

    次 項 目 重 點

    5

    規劃智慧服

    務・全民樂學

    -國立社教

    機構科技創

    新服務計畫

    發展關鍵在於「整體服務模式創新」及「核心服務內容提升」: 1. 本計畫的創新亮點,在於徹底改變博物館與圖書館的傳統面貌和服務模式,透過尖端資

    通訊科技的應用,以延伸到家的方式,提供觀眾和使用者蒞館前中後的個人化及客製化的服務;發展關鍵則在於「整體服務模式創新」及「核心服務內容提升」,期使博物館及圖書館在展示、科教、圖書、典藏、研究、行銷、觀眾服務等業務上能脫胎換骨,蛻變成為國際間博物館與圖書館在科技創新服務上的標竿典範。

    2. 本計畫下分「智慧博物館」和「智慧圖書館」兩個彼此相輔相成的大型分項計畫: 1) 智慧博物館分項計畫:區分「博物館整體服務模式創新」和「博物館核心服務內容提升」

    兩個子計畫,前者發展出「參觀前中後服務創新」的推動主軸,後者發展出「智慧創新應用與服務」、「雲端服務與加值應用」、「跨域加值內容與文創」,以及「產業合作與國際交流」等四項推動主軸。

    2) 智慧圖書館分項計畫:區分「圖書館整體服務模式創新」和「圖書館核心服務內容提升」兩個子計畫,前者發展出第一項「智慧圖書館到你家」推動主軸,提供使用者嶄新的客製化親切服務!後者規劃出「雲端寶島時代記憶」、「世界漢學知識匯流」、「行動數據閱讀探索」、「數位人文環境建置」等四項推動主軸。

    3. 本項計畫業獲行政院科技計畫政策審議通過,106年經費申請上限為新臺幣1億元。

    6 推動教師評

    鑑入法

    1. 業完成教師評鑑制度(草案)之規劃,含評鑑方式、頻度、規準、組織、結果處理、人才培育等。

    2. 刻正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中逐步落實。

  • 四、未來規劃辦理重大政策(3/3)

    28

    次 項 目 重 點

    7 推動數位學

    習方案

    1. 建置優質數位學習環境:健全校園網路基礎建設、強化資訊教育及資訊管理人力機制、發展智慧校園服務。

    2. 完備雲端學習資源:鼓勵公私協力完備雲端數位教材,透過巨量分析持續優化雲端資源服務。

    3. 創新課堂教學模式:推動數位科技應用教學模式,如:磨課師、行動學習、數位學伴等。 4. 發展個人化學習機制:建立個人化學習歷程系統,提供適性化課程與輔導,促進適性化

    學習發展。 5. 培養網路新世代人才:於十二年國教課程,加強培養學生具備資訊與邏輯思維、分析問

    題、解決問題、創意思考、創造力、合作學習及自主學習等核心能力。

    8

    推動卓越競

    技、運動 i臺

    灣及運動產

    業計畫

    1. 推動「運動i臺灣計畫」,參考國際推動趨勢,由「活動推廣」、「運動知能傳播」、「運動專業人力」及「環境與組織」等面向穩固我國下一期全民運動推展之框架及核心。

    2. 辦理「千里馬計畫」、「浪潮計畫」及「伯樂計畫」,統合選、訓、賽、輔、獎五大體系,有計畫性、系統性培育優秀運動人才;賡續推動「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建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其培訓基地相關設施。

    3. 辦理「水域運動整體發展計畫」,以「小大鵬,大臺灣」為主軸,透過各項執行策略及資源整合,期達成「培育水域運動人才、塑造優質水域運動環境、鏈結水域運動相關產業」政策目標。

    9

    制訂學產基

    金管理條例

    (草案)

    訂定學產基金管理專法之相關整備措施及溝通協調。

  • 29

    貳、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

  • 一、教育部組織架構

    國家教育研究院

    國家圖書館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臺灣圖書館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綜合規劃司

    高等教育司

    技術及職業

    教育司

    終身教育司

    國際及兩岸

    教育司

    資訊及科技

    教育司

    學生事務及

    特殊教育司

    師資培育及

    藝術教育司

    秘書處

    人事處

    政風處

    會計處

    統計處

    法制處

    教育部體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

    職員退休撫卹離職儲金監理會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

    一0四年一月一日成立)

    教育部

    三級機構

    四級機構 三級機關 行政法人

    常設性 任務編組

    部長下設2位政務次長、1位常務次長、1位主任秘書

    30

  • 二、教育部人員編制

    31

    教育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 體育署

    教育部 青年發 展署

    部屬 機構

    合計

    職員 374 157 102 46 803 1,482

    聘用 46 1 9 3 147 206

    約僱 18 12 0 2 163 195

    駐衛警 20 0 0 0 71 91

    技工工友駕駛 30 29 14 4 165 242

    小計 488 199 125 55 1,349 2,216

    駐外教育機構 (含聘用及雇員)

    87 87

    合計 575 199 125 55 1,349 2,303

    註:教育部人力總計915名,除編制內員額575名外,尚有編制外支援人力340名(含派遣人員203名、商借人員70名、替代役男67名,由各單位業務費支應)

    105年度教育部員額配置表

  • 32

    參、預算編列與 執行情形

  • 教育部主管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歲入 歲出

    教育部主管 3.77 2,253.03

    1.教育部 2.45 1,271.56

    2.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

    1.04 892.27

    3.體育署 0.12 72.76

    4.青年發展署 0.00 4.02

    5.國家圖書館 0.04 3.35

    6.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

    0.04 1.62

    7.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

    0.01 1.93

    8.國家教育研究 院

    0.07 5.52

    單位:億元 (一)公務機關預算 (二)附屬單位預算(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總收入 總支出 本期餘絀 固定資產之

    增置

    總計 1,937.95 2,036.69 -98.74 183.06

    1.國立大學校院校

    務基金(51校) 1,095.60 1,158.08 -62.48 125.69

    2.國立大學附設醫

    院作業基金(3所) 447.93 428.76 19.17 27.78

    3.國立社教機構作

    業基金(6館所) 17.07 21.50 -4.43 4.89

    4.國立高級中等學

    校校務基金(171

    校)

    351.27 390.14 -38.87 24.70

    5.學產基金 8.00 14.27 -6.27 0.00

    6.運動發展基金 18.08 23.94 -5.86 0.00

    (三)教育部主管之行政法人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家,105年度預算業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四)教育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超過50%以上之財團法人10家及依立法院決議須送該院審議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1家,其105年度預算均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33

  • 教育部主管104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歲入 歲出

    決算數 預算數 增減數 決算數 預算數 增減數

    教育部主管 11.02 3.21 7.81 2,153.44 2,174.28 -20.84

    1.教育部 4.06 2.44 1.62 1,181.06 1,200.11 -19.05

    2.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6.20 0.30 5.90 877.40 877.56 -0.16

    3.體育署 0.37 0.12 0.25 78.01 79.44 -1.43

    4.青年發展署 0.01 0.00 0.01 3.78 3.89 -0.11

    5.所屬機構 0.38 0.35 0.03 13.19 13.28 -0.09

    單位:億元 (一)公務機關預算

    (二)附屬單位預算 總收入 總支出 本期餘絀 固定資產之增置

    總計 1,988.29 2,040.81 -52.52 156.11

    1.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51校) 1,116.04 1,164.56 -48.52 122.31

    2.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3所) 462.03 435.37 26.66 19.81

    3.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5館所) 17.33 19.47 -2.14 1.46

    4.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171校) 357.71 387.19 -29.48 12.53

    5.學產基金 8.23 15.46 -7.23 0.00

    6.運動發展基金 26.95 18.76 8.19 0.00 34

  •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