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伊波拉病毒防疫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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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伊波拉病毒防疫注意事項 伊波拉病毒感染定義 同時符合染病條件與發病條件 染病條件: 發病前 3 週曾至伊波拉流行地區或接觸疫區之蝙蝠、齧齒類動物、靈長類或接觸 可能或確診病例之體液者(例如: 尿液、血液、精液、糞便、汗液、嘔吐物)臨床條件(以下任一條件): 1. 發燒合併頭痛、肌肉痠痛、噁心、嘔吐、腹瀉。 2. 不明原因出血。 有疫區旅遊史或疑似與確定病例接觸史之衛教 1. 出現發燒等症狀,應立即停止工作,通報單位主管,並立即接受醫療協助。 2. 無症狀者,應自主健康管理,包括每天 2 次的體溫監測,直到暴露後的 21 天 為止。 消毒方式 1. 經皮膚或黏膜接觸後,應立即使用大量清水沖洗。 2. 接觸到血液、分泌物、尿液、糞便、精液、嘔吐物之環境表面應立即使用 1:100 稀釋漂白水(500PPM)消毒。 台灣疫情風險評估 1. 台灣地區目前無通報或確診病例。 2. 國人無免疫力 3. 奈及利亞設有我國代表處及台商,年約 400 人來台,境外移入風險高。 4. 社區感染風險低,醫院內感染風險高。 5. 無有效之疫苗或於人體試驗已證實有效之治療藥物。 6. 死亡率約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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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附件)伊波拉病毒防疫注意事項

附件一 伊波拉病毒防疫注意事項

伊波拉病毒感染定義

同時符合染病條件與發病條件

染病條件:

發病前 3 週曾至伊波拉流行地區或接觸疫區之蝙蝠、齧齒類動物、靈長類或接觸

可能或確診病例之體液者(例如: 尿液、血液、精液、糞便、汗液、嘔吐物)。

臨床條件(以下任一條件):

1. 發燒合併頭痛、肌肉痠痛、噁心、嘔吐、腹瀉。

2. 不明原因出血。

有疫區旅遊史或疑似與確定病例接觸史之衛教

1. 出現發燒等症狀,應立即停止工作,通報單位主管,並立即接受醫療協助。

2. 無症狀者,應自主健康管理,包括每天 2 次的體溫監測,直到暴露後的 21 天

為止。

消毒方式

1. 經皮膚或黏膜接觸後,應立即使用大量清水沖洗。

2. 接觸到血液、分泌物、尿液、糞便、精液、嘔吐物之環境表面應立即使用 1:100

的稀釋漂白水(500PPM)消毒。

台灣疫情風險評估

1. 台灣地區目前無通報或確診病例。

2. 國人無免疫力

3. 奈及利亞設有我國代表處及台商,年約 400 人來台,境外移入風險高。

4. 社區感染風險低,醫院內感染風險高。

5. 無有效之疫苗或於人體試驗已證實有效之治療藥物。

6. 死亡率約 55%

Page 2: (附件)伊波拉病毒防疫注意事項

附件二 伊波拉病毒相關資訊

伊波拉病毒身分

線狀病毒科(Filoviridae)/伊波拉病毒屬(Ebolavirus)

目前西非地區流行之伊波拉種

薩伊種(Zaire)

目前研究最可能來源與途徑

果蝠(fruit bats)黑猩猩、猴子、羚羊……….人類。

主要傳染媒介

尿液、血液、精液、糞便、汗液、嘔吐物。

目前主要流行區域

西非之幾內亞、獅子山、賴比瑞亞、奈及利亞等國,美國本土首例確認個案於

2014 年 10 月 1 日發布。

目前疫情 約 50%死亡率

病例數: 約 6000 人

死亡人數: 約 3000 人

病例數最多發生在賴比瑞亞的 1698 例。

死亡率最高為幾內亞境內的 64%。

奈及利亞目前病例為 21 例,有 7 例死亡加強防疫宣導與警示之重點區域。

臨床症狀

潛伏期 2-21 日

發燒、頭痛、冷顫、肌肉痛、腹痛、腹瀉、噁心大於 60%。

出血症狀只出現在此次病例約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