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 a6 a8 a20 菜園村買地抽佣金雜費七成 · 能逆權侵佔地皮,所以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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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編輯:葉雨舟 美術:王丙言 2011/08/15 星期一 要聞 ‧督印:明報報業有限公司‧承印:建明印刷有限公司‧兩公司地址:香港柴灣嘉業街 18 號明報工業中心 A 座 15 樓‧香港政府指定刊登有關法律性質廣告之有效刊物‧世界華文媒體集團成員 菜園村買地抽佣金雜費七成 高市區 70 倍 落鄉紳袋 為令高鐵盡快上馬,政府共賠償 8600 餘萬元公帑資助菜園村搬遷。本報 偵查發現,菜園村居民去年底以 1800 萬元購買新地皮,原來付予原地主的 地價只是約 1043 萬元,餘下約 757 萬元,有菜園新村代表指是以佣金雜費 等名義,落入了新界鄉紳的口袋。換言之,佣金雜費相對於地價的比率, 較諸市區往往只收取 1%佣金,足足高出 70 多倍。 有議員認為,菜園村繳付的佣金雜費,相對於公帑買地款項比率約為四 成,相對地價更高達七成,實在離譜。 明報記者 地價 1043 萬 佣金雜費 757 萬 菜園村居民在八鄉元崗新村旁買入了地 皮搬村,本報記者月前發現,居民支付了 地價1800萬元,田土廳的註冊地價卻為 約 1043 萬,出現約 757 萬元巨大差額, 地皮的原地主趙士修菜園新村代表馮潔 均指出,鄧鎔耀和李連穩兩名鄉紳擔任 中間人幫手找地,最後物色了現時的土 地。鄧鎔耀是橫台山下新屋前村代表,李 連穩是牛徑村前村代表。 趙士修表示,鄧、李是地皮交易的中間 人,兩人派了一個經紀來找我,而經與李會面,並知道鄧在背後幫手。負 責簽署買地契約的菜園新村有限公司董事 馮潔珍也表示,鄧、李是地皮交易的中間 人,鄧近期亦曾透過律師向村民表示工作 已完成,催促交付所謂交吉費等尾數。 本報偵查發現,處理這宗交易佣金雜費 的中介公司,名為運昌隆地產公司,擁有 人為鄧詠之,報住地址與鄧鎔耀相同;鄧 詠之持有地產代理牌照,但鄧鎔耀和李連 穩並無地產代理牌照 (詳見另稿) 。同時, 鄧鎔耀沒解釋他與鄧詠之的關係。 中介鄉紳未回應有否收巨佣 本報所見的一份菜園新村買賣同意協議 書的草稿副本,列明所謂交吉費,包括 補償青苗、果樹等佔用人損失,遷移伯公 靈位及拜神,以及支付顧問費及佣金等。 本報記者上周四前往李連穩家中,希望 他解釋疑竇,當時李連穩夫婦俱不在家, 其妻其後致電回覆,稱丈夫身在內地。其 後,記者多次發電話短訊給鄧鎔耀和李連 穩,求詢他們是否收受了 700 多萬佣金、 他們是否持有地產牌照,但兩人未有回 覆。記者昨再致電查詢,李的手機無人接 聽,鄧則聲稱 我哋係有(地產代理)牌 ,但他目前身在內地,由中午到晚上 都在駕車,需回港後才能回答查詢。 議員:為緩和關係不情願也會付 區議員兼律師黃國桐表示,新界土地買 賣中,有人收取高昂的佣金雜費,實屬過 時陋習,政府應杜絕,而地監局對無牌代 理個案也應加強調查。他表示,相信大部 分新界土地買家,並不情願繳付巨額佣金 雜費,只不過是為了長遠與鄰居保持良好 關係才繳交。他稱,700 多萬元佣金雜費 未必與實際需要相符。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亦曾聽聞菜園 村覓地過程波折,要找中間人協助,他稱 若佣金雜費高逾 700 萬元,實在離譜。他 稱,新界農地地界模糊和地形複雜,確造 成很多業權問題,需人調解及處理。 李永達指過去每有農地有工程展開,就 有鄉民會指這不利鄉村風水,需補償 符費,結果總是言人人殊,各說各話, 而很多時候為了緩和關係,買家即使不情 願,也會支付 躉符費。他認為,新界 土地問題縱使千頭萬緒,政府亦應逐步解 決諸多陋習。 根據香港法例,未領牌照 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屬刑 事罪行,地產代理監管局回 應本報稱,被指參與菜園村 買地交易的鄉紳鄧鎔耀及李 連穩,一直無持有任何地產 代理牌照。不過,鄧鎔耀昨 晚答覆本報提問是否持有牌 照時說:我哋係有牌照。律師:參與者全須有牌 區議員兼律師黃國桐則表 示,若有人參與指派一個經 紀去找原業主,又協助物色 地皮,甚至收取款項等,此 人不論以任何名義從事,其 實都符合從事地產代理工作 的定義。若有 3 個人參與土 地買賣的中介工作,不能 2 人無牌 1 人有牌便過關,應 3 人全都有牌才合法。 地監局指出,地產代理工 作定義簡述如下:(一)在 業務過程中,向客戶介紹有 意出售、購買、租用或出租 物業的第三者,而進行的活 動或相關的商議;(二)於 介紹和商議完成後,就物業 達成買賣或租賃協議而進行 的工作。 地監局紀律委員會指出, 若任何人或公司未領有地產 代理牌照而從事或經營地產 代理工作,最高可被罰款 50萬元及監禁兩年。地監 局又指出,就有關無牌從事 地產代理工作而開設的投訴 個案中,沒涉及農地買賣。 新界農地買賣要支付高昂 的佣金雜費,原來是存在多 年的 潛規則。有鄉事派 人士透露,這是新界土地買 賣的慣常做法,買地涉及多 少錢,除了地價外,還要支 付五花八門的雜費,不少人 過水濕腳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表示,據他了解,新 界土地買賣中,要支付高昂 佣金、雜費,相當普遍。 田土廳成交價未必準 新界地產代理商聯會一名 成員表示,市民在田土廳看 到的新界土地成交價未必正 確,因為除註冊的成交價 外,還有很多中間人費用, 如一般 300 多萬元的土地成 交價,往往要支付約 100 萬 元等佣金雜費,相對成交地 價比率達三成,但相對地價 高達七成的佣金雜費,且金 額逾 700 萬,則較少聽聞。 菜園新村有限公司董事馮 潔珍表示,新村地皮之前的 確有一些非業主的鄉民種植 果樹、青苗等,而根據法 例,佔用地皮一段時間,可 能逆權侵佔地皮,所以需收 取一定費用,也算正常不過,律師黃國桐表示,若 土地被非法佔用,應盡可能 透過法定途徑解決,不應付 出高昂不合理的費用。 地界不清 少律師參與 菜園新村地皮原地主趙士 被問及為何買賣地皮時, 要找一些鄉紳做中間人,他 表示,他們是地方人士這類事是要交給他們處理, 然後再靠代理做 駁腳資深地產界人士表示, 由於新界農地的地界不清, 難以確保土地交吉,令到一 般測量師及代理都沒有信心 可以處理,形成今天只有少 數代理、測量師及律師參與 新界土地交易買賣的局面。 買賣新界地付巨佣 鄉事派:慣常做法 地監局指無代理牌照 中介鄉紳:我哋有牌 相中鄉紳鄧鎔耀是今次土地買賣的主要中間人,他被 指穿針引線,負責菜園村買地交易,但地監局持牌地 產代理名單中,並未見鄧鎔耀的登記。 (《明報周刊》資料圖片) 年屆九旬的菜園新村原地主趙 士修,被問及為何買賣地皮時 要找鄉紳作中間人,他說,他們是地方人 士,這些事要交給他們處理,然後靠代理做 駁腳(明報記者攝) 近30戶菜園新村居民搬往 新地皮搭建臨時房屋居住, 等候建永久住房,但相關基礎建設卻難以啟 動。有村民表示,附近原居民不肯讓路鋪設 水喉和電線入村。 明報記者攝菜園村買新地皮兩大質疑 菜園村居民收取公帑賠償後,支付了 1800 萬元買地,但原地主趙伯只收取約 1043 萬,中間約 757 萬落入了中介人手上;若按田土廳 1043 萬地價紀錄為準,佣金雜費相對地價的比率高達 73% 佣金雜費率高達 73% 1 中介收取佣金雜費 757 菜園村民支付金額 1800 共約 1043 按 田 土 廳 1043 萬地價紀錄,佣 金雜費相對地價 比率達 73% 減去 等於 (8,995,140 元+1,433,124 元) 從本報所見的付款收據副本,菜園新村共付出1800 萬元購入地皮,而菜園新村代表說,涉及地皮的佣金 雜費高達 757 萬元。 原地主及村民指鄉紳鄧鎔耀及李連穩曾參與新地皮的交易,但地監局紀錄並無顯示兩鄉紳擁有任何 有效地產代理牌照;但鄧鎔耀說: 我哋係有牌照。中介鄉紳疑無牌 2 根據田土廳紀錄,菜園新村地皮涉及 4 個地 段,兩張買賣契約金額分別為約900萬及 143 萬元,註冊成交地價合共約 1043 萬元。 原地主收取金額 原地主 菜園村民 中介鄉紳 偵查報道 首批菜園村居民今年 4 月底搬入新村地皮居住,然而臨時屋旁長滿雜 草,土地凹凸不平。有村民說,雖然有了新地皮,但距離新生活還是 很遙遠。有村民認為,新村地價高昂, 有其他村的村民,甚至多謝 我們,說我們拉高了這區的地價(明報記者攝) 菜園村居民以 1800 萬元購買錦田一塊地皮重建,圖為攝於去年 9 月地 皮原貌,尚見農地種有芭蕉樹和蔬菜。 (資料圖片) 去年 菜園新村買賣同意協議書 的草稿副本,列明所謂 交吉 ,包括要補償青苗、果樹 等佔用人的損失,遷移伯公靈 位及拜神,以及支付顧問費及 佣金等。 買賣協議書 現在 A4 私院一牀難求 醫保恐白買A6 搏鬥血癌半年 科大少女病逝 A8 5 銀行新卡確認 舊卡可照碌 A20 大連萬人怒吼 踢走化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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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A4 A6 A8 A20 菜園村買地抽佣金雜費七成 · 能逆權侵佔地皮,所以需收 取一定費用,也算「正常」。 不過,律師黃國桐表示,若 土地被非法佔用,應盡可能

A2編輯:葉雨舟 美術:王丙言2011/08/15 星期一要聞

‧督印:明報報業有限公司‧承印:建明印刷有限公司‧兩公司地址:香港柴灣嘉業街18號明報工業中心A座15樓‧香港政府指定刊登有關法律性質廣告之有效刊物‧世界華文媒體集團成員

菜園村買地抽佣金雜費七成高市區70倍 落鄉紳袋

為令高鐵盡快上馬,政府共賠償8600餘萬元公帑資助菜園村搬遷。本報

偵查發現,菜園村居民去年底以1800萬元購買新地皮,原來付予原地主的

地價只是約1043萬元,餘下約757萬元,有菜園新村代表指是以佣金雜費

等名義,落入了新界鄉紳的口袋。換言之,佣金雜費相對於地價的比率,

較諸市區往往只收取1%佣金,足足高出70多倍。

有議員認為,菜園村繳付的佣金雜費,相對於公帑買地款項比率約為四

成,相對地價更高達七成,實在離譜。 明報記者

地價1043萬 佣金雜費757萬菜園村居民在八鄉元崗新村旁買入了地

皮搬村,本報記者月前發現,居民支付了地價1800萬元,田土廳的註冊地價卻為約1043萬,出現約757萬元巨大差額,地皮的原地主趙士修和菜園新村代表馮潔珍均指出,鄧鎔耀和李連穩兩名鄉紳擔任中間人幫手找地,最後物色了現時的土地。鄧鎔耀是橫台山下新屋前村代表,李連穩是牛徑村前村代表。

趙士修表示,鄧、李是地皮交易的中間人,兩人「派了一個經紀來找我」,而「曾經與李會面,並知道鄧在背後幫手」。負責簽署買地契約的菜園新村有限公司董事馮潔珍也表示,鄧、李是地皮交易的中間人,鄧近期亦曾透過律師向村民表示工作已完成,催促交付所謂「交吉費」等尾數。

本報偵查發現,處理這宗交易佣金雜費的中介公司,名為運昌隆地產公司,擁有人為鄧詠之,報住地址與鄧鎔耀相同;鄧詠之持有地產代理牌照,但鄧鎔耀和李連穩並無地產代理牌照(詳見另稿)。同時,鄧鎔耀沒解釋他與鄧詠之的關係。

中介鄉紳未回應有否收巨佣本報所見的一份菜園新村買賣同意協議

書的草稿副本,列明所謂「交吉費」,包括補償青苗、果樹等佔用人損失,遷移伯公靈位及拜神,以及支付顧問費及佣金等。

本報記者上周四前往李連穩家中,希望

他解釋疑竇,當時李連穩夫婦俱不在家,其妻其後致電回覆,稱丈夫身在內地。其後,記者多次發電話短訊給鄧鎔耀和李連穩,求詢他們是否收受了700多萬佣金、他們是否持有地產牌照,但兩人未有回覆。記者昨再致電查詢,李的手機無人接聽,鄧則聲稱 「我哋係有(地產代理)牌照」,但他目前身在內地,由中午到晚上都在駕車,需回港後才能回答查詢。

議員:為緩和關係 不情願也會付區議員兼律師黃國桐表示,新界土地買

賣中,有人收取高昂的佣金雜費,實屬過時陋習,政府應杜絕,而地監局對無牌代理個案也應加強調查。他表示,相信大部分新界土地買家,並不情願繳付巨額佣金雜費,只不過是為了長遠與鄰居保持良好關係才繳交。他稱,700多萬元佣金雜費未必與實際需要相符。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亦曾聽聞菜園

村覓地過程波折,要找中間人協助,他稱若佣金雜費高逾700萬元,實在離譜。他稱,新界農地地界模糊和地形複雜,確造成很多業權問題,需人調解及處理。

李永達指過去每有農地有工程展開,就有鄉民會指這不利鄉村風水,需補償 「躉符費」 ,結果總是言人人殊,各說各話,而很多時候為了緩和關係,買家即使不情願,也會支付 「躉符費」 。他認為,新界土地問題縱使千頭萬緒,政府亦應逐步解決諸多陋習。

根據香港法例,未領牌照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屬刑事罪行,地產代理監管局回應本報稱,被指參與菜園村買地交易的鄉紳鄧鎔耀及李連穩,一直無持有任何地產代理牌照。不過,鄧鎔耀昨晚答覆本報提問是否持有牌照時說:「我哋係有牌照。」律師:參與者全須有牌區議員兼律師黃國桐則表

示,若有人參與指派一個經紀去找原業主,又協助物色地皮,甚至收取款項等,此人不論以任何名義從事,其實都符合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定義。若有3個人參與土地買賣的中介工作,不能2

人無牌1人有牌便過關,應3人全都有牌才合法。

地監局指出,地產代理工作定義簡述如下:(一)在業務過程中,向客戶介紹有意出售、購買、租用或出租物業的第三者,而進行的活動或相關的商議;(二)於介紹和商議完成後,就物業達成買賣或租賃協議而進行的工作。

地監局紀律委員會指出,若任何人或公司未領有地產代理牌照而從事或經營地產代理工作,最高可被罰款50 萬元及監禁兩年。地監局又指出,就有關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而開設的投訴個案中,沒涉及農地買賣。

新界農地買賣要支付高昂的佣金雜費,原來是存在多年的 「潛規則」 。有鄉事派人士透露,這是新界土地買賣的慣常做法,買地涉及多少錢,除了地價外,還要支付五花八門的雜費,不少人「過水濕腳」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據他了解,新界土地買賣中,要支付高昂佣金、雜費,相當普遍。

田土廳成交價未必準新界地產代理商聯會一名

成員表示,市民在田土廳看到的新界土地成交價未必正確,因為除註冊的成交價外,還有很多中間人費用,如一般300多萬元的土地成交價,往往要支付約100萬元等佣金雜費,相對成交地價比率達三成,但相對地價高達七成的佣金雜費,且金額逾700萬,則較少聽聞。菜園新村有限公司董事馮

潔珍表示,新村地皮之前的確有一些非業主的鄉民種植果樹、青苗等,而根據法例,佔用地皮一段時間,可能逆權侵佔地皮,所以需收取一定費用,也算「正常」。不過,律師黃國桐表示,若土地被非法佔用,應盡可能透過法定途徑解決,不應付出高昂不合理的費用。

地界不清 少律師參與菜園新村地皮原地主趙士

修被問及為何買賣地皮時,要找一些鄉紳做中間人,他表示,他們是「地方人士」,這類事是要交給他們處理,然後再靠代理做 「駁腳」 。

有資深地產界人士表示,由於新界農地的地界不清,難以確保土地交吉,令到一般測量師及代理都沒有信心可以處理,形成今天只有少數代理、測量師及律師參與新界土地交易買賣的局面。

買賣新界地付巨佣鄉事派:慣常做法

地監局指無代理牌照中介鄉紳:我哋有牌

相中鄉紳鄧鎔耀是今次土地買賣的主要中間人,他被指穿針引線,負責菜園村買地交易,但地監局持牌地產代理名單中,並未見鄧鎔耀的登記。

(《明報周刊》資料圖片)

年屆九旬的菜園新村原地主趙士修,被問及為何買賣地皮時

要找鄉紳作中間人,他說,他們是地方人士,這些事要交給他們處理,然後靠代理做「駁腳」。 (明報記者攝)

近30戶菜園新村居民搬往新地皮搭建臨時房屋居住,

等候建永久住房,但相關基礎建設卻難以啟動。有村民表示,附近原居民不肯讓路鋪設水喉和電線入村。 (明報記者攝)

菜園村買新地皮兩大質疑

菜園村居民收取公帑賠償後,支付了1800萬元買地,但原地主趙伯只收取約1043萬,中間約757萬落入了中介人手上;若按田土廳1043萬地價紀錄為準,佣金雜費相對地價的比率高達73%佣金雜費率高達73%1

中介收取佣金雜費

約757萬

菜園村民支付金額1800萬 共約1043萬

按田土廳 1043萬地價紀錄,佣金雜費相對地價比率達73%

減去 等於

(8,995,140元+1,433,124元)

從本報所見的付款收據副本,菜園新村共付出1800萬元購入地皮,而菜園新村代表說,涉及地皮的佣金雜費高達757萬元。

原地主及村民指鄉紳鄧鎔耀及李連穩曾參與新地皮的交易,但地監局紀錄並無顯示兩鄉紳擁有任何有效地產代理牌照;但鄧鎔耀說: 「我哋係有牌照。」中介鄉紳疑無牌2

根據田土廳紀錄,菜園新村地皮涉及4個地段,兩張買賣契約金額分別為約900萬及143萬元,註冊成交地價合共約1043萬元。

原地主收取金額

原地主 菜園村民

中介鄉紳

偵查報道

首批菜園村居民今年4月底搬入新村地皮居住,然而臨時屋旁長滿雜草,土地凹凸不平。有村民說,雖然有了新地皮,但距離新生活還是很遙遠。有村民認為,新村地價高昂, 「有其他村的村民,甚至多謝我們,說我們拉高了這區的地價」。 (明報記者攝)

菜園村居民以1800萬元購買錦田一塊地皮重建,圖為攝於去年9月地皮原貌,尚見農地種有芭蕉樹和蔬菜。 (資料圖片)

去年

▲▶菜園新村買賣同意協議書的草稿副本,列明所謂 「交吉費」,包括要補償青苗、果樹等佔用人的損失,遷移伯公靈位及拜神,以及支付顧問費及佣金等。

買賣協議書

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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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院一牀難求醫保恐「白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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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鬥血癌半年科大少女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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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銀行新卡確認舊卡可照碌

A20

大連萬人怒吼踢走化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