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 a6 a8 a20 菜園村買地抽佣金雜費七成 · 能逆權侵佔地皮,所以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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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編輯:葉雨舟 美術:王丙言2011/08/15 星期一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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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園村買地抽佣金雜費七成高市區70倍 落鄉紳袋
為令高鐵盡快上馬,政府共賠償8600餘萬元公帑資助菜園村搬遷。本報
偵查發現,菜園村居民去年底以1800萬元購買新地皮,原來付予原地主的
地價只是約1043萬元,餘下約757萬元,有菜園新村代表指是以佣金雜費
等名義,落入了新界鄉紳的口袋。換言之,佣金雜費相對於地價的比率,
較諸市區往往只收取1%佣金,足足高出70多倍。
有議員認為,菜園村繳付的佣金雜費,相對於公帑買地款項比率約為四
成,相對地價更高達七成,實在離譜。 明報記者
地價1043萬 佣金雜費757萬菜園村居民在八鄉元崗新村旁買入了地
皮搬村,本報記者月前發現,居民支付了地價1800萬元,田土廳的註冊地價卻為約1043萬,出現約757萬元巨大差額,地皮的原地主趙士修和菜園新村代表馮潔珍均指出,鄧鎔耀和李連穩兩名鄉紳擔任中間人幫手找地,最後物色了現時的土地。鄧鎔耀是橫台山下新屋前村代表,李連穩是牛徑村前村代表。
趙士修表示,鄧、李是地皮交易的中間人,兩人「派了一個經紀來找我」,而「曾經與李會面,並知道鄧在背後幫手」。負責簽署買地契約的菜園新村有限公司董事馮潔珍也表示,鄧、李是地皮交易的中間人,鄧近期亦曾透過律師向村民表示工作已完成,催促交付所謂「交吉費」等尾數。
本報偵查發現,處理這宗交易佣金雜費的中介公司,名為運昌隆地產公司,擁有人為鄧詠之,報住地址與鄧鎔耀相同;鄧詠之持有地產代理牌照,但鄧鎔耀和李連穩並無地產代理牌照(詳見另稿)。同時,鄧鎔耀沒解釋他與鄧詠之的關係。
中介鄉紳未回應有否收巨佣本報所見的一份菜園新村買賣同意協議
書的草稿副本,列明所謂「交吉費」,包括補償青苗、果樹等佔用人損失,遷移伯公靈位及拜神,以及支付顧問費及佣金等。
本報記者上周四前往李連穩家中,希望
他解釋疑竇,當時李連穩夫婦俱不在家,其妻其後致電回覆,稱丈夫身在內地。其後,記者多次發電話短訊給鄧鎔耀和李連穩,求詢他們是否收受了700多萬佣金、他們是否持有地產牌照,但兩人未有回覆。記者昨再致電查詢,李的手機無人接聽,鄧則聲稱 「我哋係有(地產代理)牌照」,但他目前身在內地,由中午到晚上都在駕車,需回港後才能回答查詢。
議員:為緩和關係 不情願也會付區議員兼律師黃國桐表示,新界土地買
賣中,有人收取高昂的佣金雜費,實屬過時陋習,政府應杜絕,而地監局對無牌代理個案也應加強調查。他表示,相信大部分新界土地買家,並不情願繳付巨額佣金雜費,只不過是為了長遠與鄰居保持良好關係才繳交。他稱,700多萬元佣金雜費未必與實際需要相符。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亦曾聽聞菜園
村覓地過程波折,要找中間人協助,他稱若佣金雜費高逾700萬元,實在離譜。他稱,新界農地地界模糊和地形複雜,確造成很多業權問題,需人調解及處理。
李永達指過去每有農地有工程展開,就有鄉民會指這不利鄉村風水,需補償 「躉符費」 ,結果總是言人人殊,各說各話,而很多時候為了緩和關係,買家即使不情願,也會支付 「躉符費」 。他認為,新界土地問題縱使千頭萬緒,政府亦應逐步解決諸多陋習。
根據香港法例,未領牌照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屬刑事罪行,地產代理監管局回應本報稱,被指參與菜園村買地交易的鄉紳鄧鎔耀及李連穩,一直無持有任何地產代理牌照。不過,鄧鎔耀昨晚答覆本報提問是否持有牌照時說:「我哋係有牌照。」律師:參與者全須有牌區議員兼律師黃國桐則表
示,若有人參與指派一個經紀去找原業主,又協助物色地皮,甚至收取款項等,此人不論以任何名義從事,其實都符合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定義。若有3個人參與土地買賣的中介工作,不能2
人無牌1人有牌便過關,應3人全都有牌才合法。
地監局指出,地產代理工作定義簡述如下:(一)在業務過程中,向客戶介紹有意出售、購買、租用或出租物業的第三者,而進行的活動或相關的商議;(二)於介紹和商議完成後,就物業達成買賣或租賃協議而進行的工作。
地監局紀律委員會指出,若任何人或公司未領有地產代理牌照而從事或經營地產代理工作,最高可被罰款50 萬元及監禁兩年。地監局又指出,就有關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而開設的投訴個案中,沒涉及農地買賣。
新界農地買賣要支付高昂的佣金雜費,原來是存在多年的 「潛規則」 。有鄉事派人士透露,這是新界土地買賣的慣常做法,買地涉及多少錢,除了地價外,還要支付五花八門的雜費,不少人「過水濕腳」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據他了解,新界土地買賣中,要支付高昂佣金、雜費,相當普遍。
田土廳成交價未必準新界地產代理商聯會一名
成員表示,市民在田土廳看到的新界土地成交價未必正確,因為除註冊的成交價外,還有很多中間人費用,如一般300多萬元的土地成交價,往往要支付約100萬元等佣金雜費,相對成交地價比率達三成,但相對地價高達七成的佣金雜費,且金額逾700萬,則較少聽聞。菜園新村有限公司董事馮
潔珍表示,新村地皮之前的確有一些非業主的鄉民種植果樹、青苗等,而根據法例,佔用地皮一段時間,可能逆權侵佔地皮,所以需收取一定費用,也算「正常」。不過,律師黃國桐表示,若土地被非法佔用,應盡可能透過法定途徑解決,不應付出高昂不合理的費用。
地界不清 少律師參與菜園新村地皮原地主趙士
修被問及為何買賣地皮時,要找一些鄉紳做中間人,他表示,他們是「地方人士」,這類事是要交給他們處理,然後再靠代理做 「駁腳」 。
有資深地產界人士表示,由於新界農地的地界不清,難以確保土地交吉,令到一般測量師及代理都沒有信心可以處理,形成今天只有少數代理、測量師及律師參與新界土地交易買賣的局面。
買賣新界地付巨佣鄉事派:慣常做法
地監局指無代理牌照中介鄉紳:我哋有牌
相中鄉紳鄧鎔耀是今次土地買賣的主要中間人,他被指穿針引線,負責菜園村買地交易,但地監局持牌地產代理名單中,並未見鄧鎔耀的登記。
(《明報周刊》資料圖片)
年屆九旬的菜園新村原地主趙士修,被問及為何買賣地皮時
要找鄉紳作中間人,他說,他們是地方人士,這些事要交給他們處理,然後靠代理做「駁腳」。 (明報記者攝)
近30戶菜園新村居民搬往新地皮搭建臨時房屋居住,
等候建永久住房,但相關基礎建設卻難以啟動。有村民表示,附近原居民不肯讓路鋪設水喉和電線入村。 (明報記者攝)
菜園村買新地皮兩大質疑
菜園村居民收取公帑賠償後,支付了1800萬元買地,但原地主趙伯只收取約1043萬,中間約757萬落入了中介人手上;若按田土廳1043萬地價紀錄為準,佣金雜費相對地價的比率高達73%佣金雜費率高達73%1
中介收取佣金雜費
約757萬
菜園村民支付金額1800萬 共約1043萬
按田土廳 1043萬地價紀錄,佣金雜費相對地價比率達73%
減去 等於
(8,995,140元+1,433,124元)
從本報所見的付款收據副本,菜園新村共付出1800萬元購入地皮,而菜園新村代表說,涉及地皮的佣金雜費高達757萬元。
原地主及村民指鄉紳鄧鎔耀及李連穩曾參與新地皮的交易,但地監局紀錄並無顯示兩鄉紳擁有任何有效地產代理牌照;但鄧鎔耀說: 「我哋係有牌照。」中介鄉紳疑無牌2
根據田土廳紀錄,菜園新村地皮涉及4個地段,兩張買賣契約金額分別為約900萬及143萬元,註冊成交地價合共約1043萬元。
原地主收取金額
原地主 菜園村民
中介鄉紳
偵查報道
首批菜園村居民今年4月底搬入新村地皮居住,然而臨時屋旁長滿雜草,土地凹凸不平。有村民說,雖然有了新地皮,但距離新生活還是很遙遠。有村民認為,新村地價高昂, 「有其他村的村民,甚至多謝我們,說我們拉高了這區的地價」。 (明報記者攝)
菜園村居民以1800萬元購買錦田一塊地皮重建,圖為攝於去年9月地皮原貌,尚見農地種有芭蕉樹和蔬菜。 (資料圖片)
去年
▲▶菜園新村買賣同意協議書的草稿副本,列明所謂 「交吉費」,包括要補償青苗、果樹等佔用人的損失,遷移伯公靈位及拜神,以及支付顧問費及佣金等。
買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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