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201112 ga ch1 corporate governance tc
Post on 12-Jan-2016
213 views
DESCRIPTION
3-2TRANSCRIPT
第1章
機構管治
原則
醫管局大會明白不同持份者期望醫管局在工作表現、問責性及道
德操守方面須達最高標準,並確認其奉行機構管治原則的責任與
承諾。
醫管局的機構管治方式及於年內的實行情況概述如下。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是一個法定團體,根據《醫院
管理局條例》於1990年12月成立,負責管理香港的
公立醫院,並透過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向香港特別行政
區政府負責。
12機構管治 醫院管理局年報2011-2012
醫院管理局大會
根據《醫院管理局條例》,醫管局大會成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
長官任命。2011-12年度,大會有成員27名(包括主席)。詳情載
於附錄1。成員中23人為非公務員、三人為公務員、一人為主要
行政人員(醫管局行政總裁)。除該行政人員外,其他成員均沒有
因成員的身份而領取任何薪酬。
大會每年召開約12次正式會議,如有需要會召開特別會議。在
2011-12年度,大會共召開13次會議,另在會期之間以傳閱方式
通過八份文件,處理緊急事宜。
大會轄下的委員會
為協助醫管局大會有效發揮職能及行使職權,大會成立了11個
專責委員會,包括審計委員會、緊急應變策導委員會、行政委員
會、財務委員會、人力資源委員會、資訊科技服務管治委員會、
中央投標委員會、醫療服務發展委員會、公眾投訴委員會、職員
上訴委員會及支援服務發展委員會。各委員會2011-12年度的成
員名單、職權範圍及工作概況載於附錄3。
13 機構管治醫院管理局年報2011-2012
醫院管治委員會
根據《醫院管理局條例》,為促進社區參與及加強公立醫院管治,
我們在38間醫院及機構成立了31個醫院管治委員會,詳情載於附
錄4。這些委員會於年內審閱醫院行政總監的定期管理報告、監
察醫院在運作和財務方面的表現,並參與人力資源及採購的管治
工作,以及醫院和社區的夥伴協作活動。在2011-12年度,31個
醫院管治委員會共召開126次會議。
區域諮詢委員會
為聽取地區對醫療服務需要的意見,醫管局根據《醫院管理局
條例》成立了三個區域諮詢委員會,附錄5載有此三個委員會及其
成員名單。各區域諮詢委員會每年召開四次會議。
14機構管治 醫院管理局年報2011-2012
在2011-12年度,三個區域諮詢委員會其中一個討論重點,是醫
生和護士的人力規劃和策略。委員會亦審議醫管局新的整體計劃
措施,以及各聯網的工作計劃目標,並就該區的醫療需求向醫管
局提供意見,特別是有關重建醫院、聘請非本地醫生以有限度註
冊形式執業,以及加強臨床和精神健康服務。
行政管理
附錄2(b)載有行政管理團隊的名單。各行政人員獲醫管局大會授
權管理及執行醫管局的日常事務及運作。為確保管理層可快捷有
效地履行其職責,大會已清楚列出授予
權力、政策及操守準則。大會每年批核
由行政人員根據大會所立方針制訂的工
作計劃,行政人員亦定期向大會提交進
度報告,包括議定的表現指標及工作目
標的進度。
根據《醫院管理局條例》賦予的權力,
醫管局可釐定所有僱員的薪酬及服務條
件。為行政總監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而
釐定的薪酬條件,務求能在競爭激烈的
國際市場中,吸引、激勵及挽留高質素人才。所有高級行政人員
的薪酬,均由醫管局大會的行政委員會考慮及審批。
15 機構管治醫院管理局年報201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