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祝瑕辭研究 · 2014. 9. 24. · 、《儀禮〉中觀撮辭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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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儀禮〉祝瑕辭研究 · 2014. 9. 24. · 、《儀禮〉中觀撮辭之特色 (一)性質 〈儀禮〉中,出現祝蝦辭之場合,計有<士冠禮><士昏J禮><聘禮>

〈儀禮〉祝瑕辭研究

呂美蓮

〔摘要)

《儀禮〉即周儀,相傳亦周公所作,蓋損益前代之冠、昏、喪、祭、饗、射、

朝、聘之禮,使盡歸於正也。〈禮記、昏義〉有云:「夫禮始於冠,本於昏,

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鄉、射。此禮之大體也。 J 故此八者,實為〈儀

禮〉十七篇內容之大綱。

今觀〈儀禮〉一書,內容委曲而詳盡,舉凡各種禮節程序,人物之舉止容

貌,禮器之陳列擺設,禮服之穿著規定,無不詳載其度數。而〈儀禪〉文字古

奧,自成一格,經不分章節,<記>亦或有或無’字句最簡時,以-字二字該

括多義。歸納言之,全書記禮事之文,十有八九,餘卡分一二為記言之文者,

除卻作者為行文之便外,則多為祝蝦之辭。

本文撰作之目的,在藉由〈儀禮〉中所出現之祝蝦文辭,做‘皇帝納整理,

期能由此探究周代禮制背後所呈現之思想、基礎。全文共分凹個部分。一為略說

祝蝦之意義。三為略述祝蝦辭之特色。三則就各篇所見之祝蝦辭之內容加以探

究 Q 四為結論。

【關鍵詞】 :儀禮、祝蝦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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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祝」、「摳」與「祝撥」釋羲

(一)釋「祝」

1. 〈說文〉一上示部: 「祝,祭主贊害者。人人示,人人几口。一曰:

人人兌省。易曰:兌為口為巫。」( I )段玉。裁注:「此以三字會意,謂以人口

交神也。」段注之意,示謂神祇’人、口謂由人口誦贊告之詞﹔其本義作「祭

主贊喜者」解,即祭品巴時主贊告之詞之人,稱之曰祝。

2. 金文「太祝禽鼎J 祝宇作祠,林光義氏以為「祂象人形,口口多於

上,以表祝之意。」( 2)

從小蒙、金丈來看,祝於六書皆為會意字,而本義皆為祭時贊主人饗神

者。

(二)釋「擻」

《說文〉三上古部:「蝦,大遠也。人人古,葭聲。」 (3 )段玉裁注:「經

傳蝦字多謂祭記致福,其本訓則謂大遠。」按《說丈〉之意$蝦為形聲字,形

符人入古,有久遠長遠之意,聲符人人段,而「葭」本作﹛昔解,含有遠非我有,未

易近取之意﹔假字謂遠,故人人葭聲。則蝦字以大遠為本義,而以祭爾巴致福為引

申假借之義。

(三)釋「祝蝦」

我國古書上可兄蝦」二字連用,初見於〈禮記、禮運篇〉:「偕其祝蝦,

以降上神與其先而且。」( 4)鄭玄注:「祝,祝為主人饗神辭也。蝦,祝為戶致

福於主人之辭也。」據此,則知「祝蝦」為祭祖宗廟時之祝禱辭。

原本古時只用於祭告鬼神,祈禱雨陽、籲求降福、祭奠祖先之祝蝦文辭,

隨著時代的演進,慢慢擴大使用範圈,到了近世,則凡以吉語頌人之文辭,亦

可稱為祝蝦辭。總言之,「祝蝦」之意義有三:(一)祭!記宗廟時之祝辭。(二)

謂占京廟祭紀之執事。(三)今謂祝壽日祝瑕。

*********************

註 l .參見(漢)許慎〈說文解字),頁 6 ,黎明丈化事業出版。

註 2. 參見高樹藩編賽(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字典﹜’頁 1174 。

註 3. 同註 l ’頁的。

註 4. 參見﹛禮記、禮運﹜’頁 417 '十三經注疏本,藝丈印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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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中觀撮辭之特色

(一)性質

〈儀禮〉中,出現祝蝦辭之場合,計有<士冠禮><士昏J禮><聘禮>

<士喪禮><士虞禮><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l禮>諸篇。

語其特質,與令所謂「應用文」相類似,計有四端: -就內容言,有一

定範圈,且就當時之實際生活取材。三就對象言,其對象為特定,或對冠者,

或對婚者雙方,或對祖先l神靈,非若普通文章可以漫無對象。云就格式言,有

固定格式,人人得而遵守,始能舉國上下通行無阻,苟子所謂「約定俗成」之

意也。四就遣詞用字言,有專門術語,必須慎加使用。

(二)、形式

《儀禮〉中,祝蝦辭有兩類,一為韻語形式,<士冠禮>篇中最多,其

四首詩形式頗類〈詩經〉。二為散文形式,<士昏禮><士虞禮><少牢饋食

禮>諸篇皆用散文祝蝦辭,文字樸質是其特色 。

(三)、語法

〈﹛義!禮〉中祝蝦辭喜用稱代詞,因記載時本是泛言,故以稱代詞概括之。

其中文以「某」字做為「無定代詞」之運用最為普遍、靈活。「某」通常指人,

也可以指事、物、時、地等 。 例如<士昏禮>昏辭曰:「吾F有蔥,祝室某也 。

某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 5 )按此為昏辭公式,故為泛指﹔光一「某」

字已稱代了婿、婿之父、使者(媒人)等人。諸如此類「某」字,在《儀禮〉

中處處可見。

(四)、修辭

〈儀J禮〉祝蝦辭並不刻意使用修辭法,蓋﹛儲禮〉文字樸質,且祝蝦辭

使用之場合、對象皆須以敬慎態度為之,故其修辭特色,亦僅是筆者歸納而言,

其中以今所謂修辭學中之「類疊」( 6)「呼告」 (7 )「示現」( 8 )使用較多。*牢牢*中*牢牢牢牢牢*牢牢****牢

註 5. 兒(儀禮 、士昏禮〉,頁 62 ,十三經注疏本,藝文印書館門

註 6,黃慶萱〈修辭學﹜:「同一字詞語句,接二連三反復地使用著,叫作類疊。 J 頁 41 l ’三

民書局。

註 7. 同 t註﹒ 頁 379 。

註 8 同仁註’頁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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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篇所見祝擴辭內容舉隅

(一)〈士冠禮〉

〈士冠禮>記載士之子加冠之禮,加冠禮即成年禮。〈禮記、曲1禮〉云:

「人生十年日幼,學﹔二十日弱,冠。」艾曰:「男子二十,冠而字。」古者

男子二十稱弱冠之年,於時家中便為他舉行一莊嚴隆重之成年加冠禮。而<土

冠禮>中出現祝蝦辭之場合,計有「初加」「再加」「三加」「賓體冠者」「賓

字冠者」「夏殷冠子之法」諸章節。(9)

1 、加冠祝辭

始力口,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商幼志, 1嗔繭成德。壽考惟棋,

介爾景福。」

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繭威儀,淑慎爾德。眉壽萬年,永

受胡福。」

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咸加爾福。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

者無鐘,受天之慶。」( 10)

前文己述,祝蝦辭有兩類,一為韻語,二為散文。<士冠禮>篇中祝蝦辭,

皆為四言詩形式 e

此力日冠1fr.兄辭共三段,每段大意皆同。相似字句,接二連三反覆出現,是類

壘法中「類句」形式。而用此種隔離反覆之「類句」’具有比單次出現更能打

動聽者心靈之加強效果。

祝辭乃由為冠者加冠之「賓」頌讀,此位「 j章,」之地位不同於其他參與冠

禮之眾賓,必為眾所咸服之有德者,始能為冠者樹立「賢德」之典範。加冠之

「賓」藉自重重儀式(「始加元服」、「乃申爾服」、「成加爾服」)與祝辭,

一遍遍收攝冠者心志,故士冠<記>云:「三加彌尊,論其志也。」 (11 )使冠

者能體會「成人」之意義與往後責任之所在:成人並非指外在形體、內在生理

之成長壯大,而是無論其外在之容貌舉止、內在之思維心志,皆必須以成就德

性人格為最高努力目標,如此才得以擔負起承傳家族之使命與社會種種加諸於

其身之責任,亦即其德行人格必須是圓滿的,如此始能受福於天,永保ifl'F I亂。

******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

註 9. 本文所述章節,以(清)張爾岐﹛儀禮鄭注句讀﹜析分為主。學海出版 。

註 10.見﹛儀禮、士冠禮﹜頁 31 ,十三經注疏本,藝艾印書館。

註 l I. 見﹛儀禮、士冠l禮﹜頁刃,{{;義禮、士冠禮﹜經丈後有 「 記冠義」 之字,疏云:「凡言

記者﹒皆是且已經不備,兼記經外遠古之言。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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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體辭

瞳辭曰:「甘禮惟厚,嘉薦令芳,拜受祭之,以定繭詳。 if-.天之休,壽

考不忘。」 (12)

依<士冠禮>經文所述程序,三冠加畢,冠者乃「徹皮并、冠,棚,鐘入

於房。」( 13 )而後即進入「賓體冠者」 (14)一節,可見體辭出現之場合應在

此「賓體冠者」一節。

《說文》茵部:「禮,酒一宿孰也。人人商量聲。」段注:「以體敬賓日體

賓。」( 15 )體乃是一種易成的甜酒。體辭內容亦為祝福之意,亦由適才為冠者

加冠之貴賓,於三加冠畢,乃一舉體(酒)敬冠者,以示尊重其已成年並加以

祝賀之。

3 、聽辭

酷、辭曰:「豈酒既清,嘉薦車時,始加元服,兄弟具來,孝友時格,永

乃保之。」

再醋、曰:「豈酒既滑,嘉薦伊繭,乃申爾服,禮儀有序,祭此嘉爵,承

天之祐。」

三雷聲、曰﹔「當酒令芳?蓮豆有楚,成加爾脹,看升折妞,承天之慶,受

福無疆。」 (16)

瞧辭內容亦申說祝福之意。《說文〉商部:「瞧,冠、娶禮祭也。人人商焦

聲。」段注:「蓋古本作『冠、娶妻禮也。一日祭也。』轉寫有奪,與祭者別

一義,不蒙冠、婚。」( 17) 文《說文〉於瞧字旁別列,重文「 l樵」’下曰:「瞧

或人人示」段注:「按依此則有祭義審矣。」( 18 )從段注之說明與重文「 ffr集」字

人人示部,可知直接有祭義和冠、昏禮二義。

依員提辭內容來看,麟、辭出現之場合,應配合<士冠禮>「夏殷冠子法」一

節。其文曰:「若不醒,則瞧用酒。」鄭玄注:「若不禮,謂國有舊俗可行,

聖人用焉,不改者也。」( 19)文云:「是酌而無酬昨日眠。」( 20)可知酵為

一種不需回敬的飲酒禮。

*******************

註 12. 見﹛儀禮 、士冠禮﹜頁況,十三經注疏本,藝丈印書館。

註 13. 向上註, 頁 20 。

註 14 向上註’ 頁 20 。

註 15. 見(說文解字﹜頁 754 ,黎明文化事業出版。

註胎兒(儀禮 、士冠I禮﹜頁 31 ,泣。

註 17 見﹛說文解字﹜頁 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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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爾岐(儀!禮鄭注句讀〉,將<士冠禮>程序析分為十八章節,自「籃日」

章 l21 )至「送賓歸姐」章( 22 ),整個士冠禮程序應已完畢,故而張氏於「送

賓歸姐」章下自疏云: l 以上士冠禮正經。」( 23 )則正體所述應為一般士冠禮

程序之通例。而「夏殷冠子法」( 24)「孤子冠法」( 25 )「庶子冠法」( 26 )「見

母權法J (27 )諸章節,則為冠禮之特例。

惟買票辭令人有提惑之處,在於鄭玄於經文首段商標辭下注云:「凡瞧者不祝」

~ 28 )而賈公彥更進一步解云:

云凡酷、者不祝者,案上文前後例,周與夏殷冠子法,其加冠祝辭三節,

不辨三代之異,則三代祝辭同可知也。至於周酷、之辭三等別陳之者,以

其數異,辭宜不同故也。若然,酷、辭唯據適子而言,以其將著代,重之

,故備見祝辭也。此注云:「凡麟、者不祝」者,言凡謂庶子也,既不加

冠於F午,又不禮於客位,無著代之理,故略而輕之也,亦不設祝辭者..

( 29)

賈疏解鄭注「凡瞧者不祝」之意,謂瞧辭只為摘子而設,祝辭亦然。關於

鄭注「凡眠者不祝」一旬,張爾岐倒有另種說法:

註云酷、者不祝,謂用酒以酷、者,每加冠辜,但用離、辭酷、之。其方加冠時,

不用祝辭也。詳酷、辭「始加元服」等句,與祝辭相類,兼用之則複矣。

疏以為酷、庶子不用祝辭,錯會註意。( 30)

***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

註 18. 見許l真(說文﹜頁 755 。

註 19. 見(儀禮、士冠禮〉頁尬。

註 20. 同上註。

註 21. 見張爾岐﹛儀禮鄭注句讀〉頁刃,學海出版。

註 22. 向上註,頁 55 。

註 23. 同」:註﹒頁 55 。

註 24. 同上註,頁 55 。

註 25. 同上註,頁呵。

註 2的心同上註,頁 59,

註 27. 向上註’ 頁 60 。

註 28. 參見(儀禮、士冠禮﹜頁 31 ,十三經注疏本,藝文印書館。

註 29. 同上註。

註 30. 參見張爾岐﹛儀禮鄭注句讀〉頁的,學海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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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張氏說法,若用周禮冠子之法,則每加一次冠,必有一段祝辭,待三加

冠畢,叉有一段體辭。倘若不用周法而用夏殷冠子之法,則於加冠時不用祝辭 。

至直接時,每一加冠,則有一段瞧辭。張氏之意,謂周之用祝辭即相當於夏殷之

用酷辭,一為周法,一為夏殷舊法而已,其實內容大意皆相類,若兼用祝辭典

瞧辭,似乎有重疊了 。

關於賈疏與張疏,實以張疏較為合理,不論從〈儀禮〉本經上下文看,抑

或對照醉、辭與「夏殷冠子法」一節經文看,都以張說為勝。

4 、字辭

字辭曰:禮儀既備,令月吉日,昭告繭字,是字孔嘉,毛士攸宜,宜之

于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 31 )

<士冠記>云:「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謂加冠儀式後,必須為冠者取

字,則字辭應配合出現於「賓字冠者」 一一章,仍由為冠者加冠之「賓」為冠者

起字,<記>所謂「敬其名」’是敬其所受於父母之名,非在君父面前,不以

名稱呼之。從此,冠者於社會上與人交接,便以字行而不以名行。名只用於自

稱,而稱人或他人稱己,皆應以字相稱,藉表禮敬之意。

(二)<士昏禮〉

<士昏!禮〉為士娶妻之禮。昏字同令「婚」字,古者昏l禮必在黃昏時刻舉

行,故名之日「昏禮」。

《禮記、昏義〉:「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

也。故君于重之 c 」( 32 )文〈中庸〉有云:「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 。 」( 33)

夫婦關係之建立,自婚姻以確立,而傳統五倫之教, 11jJ以夫婦一倫為開端。因

夫婦於五倫之中,是唯一涵蓋兩性關係者,男女締結為夫婦,一旦孕育後代,

便產生了父子、兄弟二倫之關係。有父子而後有君臣一倫,有兄弟而後有朋友

一倫,則夫婦一倫,實為中國傳統倫理社會教育之開端。

古之昏禮,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個

程序,名之日「六禮」。而<士昏l禮〉篇中祝蝦文辭出現之場合,亦以此六禮

為主。

半*******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

註 31. 參見 剎車忌禮、士冠禮﹜頁 32 ,十三經注疏本,藝艾印書館。

註 32. 參見孫希旦〈禮記集解〉下冊,頁 1416 。文史哲出版 G

註 33. 參見(中庸〉頁 8 ,朱熹﹛四書集註﹜本,臺南東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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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納采之辭

昏辭曰:吾子有惠,敗,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

對曰:某之子*患,又弗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辭。

致命曰:﹔敢納采。( 34)

前文巳述, i~兄蝦辭特色之一,是喜用稱代詞,猶以「某」字運用最為廣泛,

蓋記載時本是泛言,故用「某」為不定稱代之詞。

納采,即納采擇之l禮,為昏禮之第一階段,賈公彥疏云:「納采言納者,

以其始相采擇,恐女家不許,故言納。」 (35 )則納采相當於提親、議婚,即商

議婚配之可能性之意。一般是由男方禮請使者(媒人)至女方家提親,由使者

來負責傳遞男女雙方家長之辭命。

2 、間名之辭

問名曰:某既受命,將加諸 F ,敢請女為誰氏?

對曰:吾子有命,且以備數擇之,某不敢辭。( 36)

昏禮第二階段為問名,即問女方之名。問名之目的,是欲「歸←吉凶」’

即測定婚配吉利與否。問名之禮與上言納采之禮,皆由使者一次同時進行。

3 、納吉之辭

納吉曰:吾子有既命,某加諸卡,占曰吉,使某也敢告。

對曰:某之子不教,唯恐弗堪。子有吉,我與在,某不敢辭。( 37)

昏禮第三階段為納吉。前述問名之後,歸←於而且廟而得吉,男方主人乃又

使使者往告女家,而女方主人則謙言榮幸之至,雙方婚約之事,於是確立。

4 、納徵之辭

納徵曰:吾子有嘉命,既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儷皮束串,使某也請

納徵。

本**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

註 34. 參見 ﹛儀禮、士昏禮〉頁 62 ,十三經注疏本,藝丈印書館。

註 35. 參見 ﹛儀I禮、士昏禮〉頁狗,十三經注疏本,藝文印書館。

註 36. 同上註’頁的。

註 37. 同上註,頁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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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曰:某敢納徵。

對曰:吾子順先典,既某重禮,某不敢辭,敢不承命。( 38)

昏l禮第四階段。納徵, m1納聘財。先F聘財,而後昏成。納徵叉稱納幣,

白天子以至庶人,聘財之內容皆不同。士娶妻,以玄練、東吊、儷皮為貴重,

故云「先人之禮」、「重禮」皆是。

5 、請期之辭

請期曰:吾子有賜命,某既申受命矣,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請吉日。

對曰:某既前受命矣,唯命是聽。

曰:某命某聽命於吾子。

對曰:某固唯命是聽。

使者曰:某使某受命,吾子不許,某敢不告期。

對曰:某敢不敬須。( 39)

昏禮第五階段,請期。由男方←定吉日,使使者往告女家,徵求女方同意,

所以云「請」者,是男方亦不敢自專,故執謙敬之辭。然而通常女方以婚期當

自男家來,故多半禮辭與囡辭之,故請期之辭有「唯命是聽」、「囝唯命是聽J

之語﹔而使者乃因其固辭而以婿家所定之期告之。

6 、父蟻子辭

父釀、子,命之辭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品帥以敬先批之柄,若則

有常。

于曰:諾。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40)

昏期之日至,男方父親於新郎將前往女家迎親之前,必先有一番戒命,以

示重其事。此段父買票子辭,亦見於《苟子、大略篇〉:「親迎之禮,父南鄉而

立,子北而跪。買票而命之:『往迎爾相,成我宗事。隆率以敬,先批之駒,若

則有常。』子曰:『諾,惟恐不能,敢忘命矣。』」( 41 )內容皆父戒子以敬往

迎新婦,婚後亦以敬為常道,始不辱先祖之遺訓云云,可為此祝蝦辭為固定格

式之旁證 。本*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牢

註 38. 參見 ﹛儀禮、士昏禮〉頁的,十三經注疏本,藝文印書館。

註 39. 同上註 ﹒頁 63. 64 。

註 40. 同上註,頁的。

註 41 磚引自(清)凌廷堪﹛禮經釋例﹜頁的,續修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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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親迎之辭

賓至,檳者請,對曰:吾子命某,以茲初昏使某將,請承命。

對曰:某固敬具以須 。 ( 42)

昏禮第六階段,成婚之日,新郎承父命親往女家迎接新娘,後世叉稱之為

「迎親」。 親迎之後,歸而合歪(古代婚禮中之酒器,以一瓢分為兩瓢,謂之

歪 。 ),昏禮乃成。

<土昏J禮>記古婚禮甚詳,時至今日,婚禮形式雖不與古盡同,然而猶保

留了 「六禮」之遺型,足見六禮之精神,仍為後世所認可與取法。

(三)〈士虞禮〉

<士虞禮>與〈儀禮〉十七篇中之<喪服><士喪禮>〈既夕禮〉,皆屬

喪l禮 。 喪l禮設置之意義內涵,在於慎終盡孝。朱子所謂「慎終者,喪盡其禮 。 J

在面臨親人亡故之痛時,能節哀以使整個喪禮得以順利完成,一方面安頓死者

之遺體、精魄,一方面亦告慰生者,心理。

<士虞禮〉一篇,乃記載士既葬其親,日中祭於積宮之禮。關於此篇之祝

蝦文辭,主要出現於「三虞」祭、「卒哭」祭、「耐祭」之中。

1 、三虞祭祝辭

始虞用柔日,曰:哀于某,哀顯相,夙興夜處不寧。敢用絮牲剛竄、香

合、嘉薦、普津、明齊沒j函,哀薦拾事,通商皇祖某甫,饗 。

再虞’皆如初。曰:哀薦虞事。

三虞’卒哭,他,用剛日,亦如初,曰:哀薦成事。( 43)

虞祭祝辭共三天段,再虞、三虞祝辭皆與始虞同,異者惟一言而已。祝辭由

祝者釋哀子之辭,初言因悲思其親而不安,繼而言所陳設之牲羞、酒體、器真,

後則一變平敘語氣,改而以「示現呼告」( 44)其祖繭,庶幾其神靈得以享之。

*******************

註 42 .參見 ﹛懂禮、士昏禮﹜頁 64 。 十三經注疏本﹒藝文印書館 。

註 43.參見﹛儀禮、士虞l禮﹜頁 508 、 509 。十三經注疏本,藝文印書館。

註 44參見黃慶萱﹛修辭學﹜頁 308 ,「呼告的對象,不僅是面前的人,有時還會呼告不在面前

的人 。 ...…這種呼告,抱不在面前的人當作在眼前一樣,帶著示現性質,所以叫示現呼告汀 ,

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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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卒哭祭祝辭

卒辭曰:哀子某,來日某,層相繭于繭皇祖某甫’尚饗。( 45)

士舉行卒哭之祭,在「死三H而項,三月而葬。」之後。亦由祝釋哀子之

辭,告其亡親來日將與祖廟合祭之。

3 、耐祭之辭

曰:孝子某,孝顯相,夙興夜處,小心畏忌,不情其身,不寧,用尹祭

、嘉薦、普津、普薦、沒酒,過爾皇祖某甫,以同聲相繭譜、某甫’尚饗。

( 46) 《說丈〉示部:「甜,後死者,合食於先而且。」則知耐祭是合祭於而且廟(士

有一廟),即合祭父、祖、曾、高祖之祭也。祝辭改稱「孝子」者,是舌,祭也。

祝辭內容大意與虞祭祝辭相類,則不加贅述。

四、結論

周代聖王以禮為天下式,其i禮之內容為何?廣義而言,上自典章制度,下

至上是情風俗,無不在禮的範疇﹔狹義而言,指謂〈周禮〉之五j禮(吉、凶、軍、

賓、嘉),《儀禮)之八綱(冠、昏、喪、祭、鄉、射、朝、聘),所揭示之

具體禮節。然制禮之目的何在?為教化人民而不物化人民也。(論語〉有云:

「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f患

者,自律道德之謂也,孔子言「仁」多孟子則言「四端」﹔然聖王恐其定義因

人而異,不免有人輸越,故制禮以調節之,避免「假道德而行」的弊病產生與

浮濫。如此一來,人民於禮節薰染中,漸漸調和其心,調節其情,良知於是而

啟發。其遠景效用,自然較以他律道德、為訴求(導之以政),進而以刑罰惘嚇

為方法(齊之以刑)來的高明。可知先聖之制禮,必因於人情而合乎理法,始

可長遠有效。

從以上冠、昏、喪各祝蝦辭推闡其涵義來看,冠、昏祝辭之內容,實含有

對己身生命之傳承與延續之期待,期望其于孫皆福祈綿長,世代相續不絕。而

喪、祭祝辭之內容,更是對已身生命所從出之根源表達最深切之感激與懷念,

體現了曾于所謂「慎終追遠 , 民德歸厚矣 。」 之旨義 。 而以 「周文」人本精神

之具體呈現角度來看〈儀禮〉一書,它亦不是一部枯燥無味, 令人望而生畏之

書,而是啟迪後人良知,改善社會風氣之最佳典範了。

*******************

註 45參見 ﹛儀禮 、 士虞禮〉頁 51 1 , 卡三經注疏本 , 藝丈印書館 。

註 46參見《儀禮、士虞禮〉頁 512 、 513 .十三經注疏本,華文印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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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l 《儀禮〉漢鄭玄注 ,唐.賈公彥疏,十三經注疏本,藝文印書館。

2. 《禮記集解﹜清.孫希旦著,文史哲出版 。

3 《禮經釋例〉清.凌廷堪著,續修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

4. {儀I禮鄭注句讀〉清.張爾岐著,學海出版社。

5. 《儀禮通論〉清.~E際恆著,續修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 。

6. 《儀禮正義〉清胡培讀著,四部備要本,中華書局 。

7 . 《十三經全文標點本〉 土冊,北京燕山出版社 。

8. {說文解字〉 漢.許慎著,清段玉裁注,黎明文化事業出版。

9. {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字典〉,高樹藩編箏,正中書局。

10. {四書集註〉’宋.朱熹註,臺南東海出版社。

11. {經學通論〉’皮錫瑞著,中華書局 。

12. 〈經學黨要、經學提要〉’蔣伯潛/朱劍芒著,岳麓書社 。

13. 《古禮今談〉’周何著,國文天地雜誌社出版。

14 . 《中國古代語法,稱代編〉上下冊,周法高著,中華書局。

15. 《修辭學〉 黃慶萱著,三民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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