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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1

审定项目

名称: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地址/地理坐标: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以西 15km

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北纬 42.2580º、东经 116.3391º

项目委托方 名称: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锦山路南段

适用的方法学及工具:

☒CM-001-V01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第一版)

☒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第 04.0 版)

☒额外性论证与评价工具(第 07.0.0 版)

提交审定的项目补充说明文件:

日期:2014年4月21日

版本号:01

最终版项目补充说明文件:

日期:2014年12月8日

版本号:03

审定结论: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CM-001-V01)(第一

版)、适用的UNFCCC中清洁发展机制相关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的“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项目进行审定。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项目属于类别(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

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由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拟议项目于2010年3月25日经国家发改

委批准成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并于2011年1月28日经联合国批准注册成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项目注册

号4112。截止到拟议项目最终版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日期(2014年12月8日),拟议项目共计签发CER2次。

拟议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以西15km,北距锡林浩特市286km,为大规模新建风

力发电站,项目类别属于能源工业领域。拟议项目共安装20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

容量30MW,平均年运行小时数为2,332小时,功率系数(PLF)为26.62%。拟议项目于2009年3月5日投产,

预计年净上网电量69,970MWh。拟议项目所发电量将通过输电线路输送至华北电网。替代以燃煤电厂为

主的华北电网中同等的发电量,实现温室气体减排。

审定过程是对项目补充说明文件、项目资格条件、项目活动描述、方法学选择、项目边界确定、基准

线识别、额外性论证、减排量计算、监测计划和计入期选取等内容进行独立、客观和公正的第三方评审。

审定过程包括:1.合同签订;2.审定准备;3.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公示;4.文件评审;5.现场访问(必要时);

6.审定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7.出具审定报告和审定意见。审定的所有过程,从合同签订到出具审定报

告和审定意见,都严格遵循CEC内部程序执行。审定清单,详见本报告附件1。不符合、澄清要求和进一

步行动要求清单,详见本报告附件2。项目参与方根据此清单进行整改并修订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审定过

程已覆盖所有的项目组成部分,并且所有不符合和澄清要求均已关闭。

经CEC审定,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第03版,2014年12月8日)中的项目资格条件、项目活动描述、方

法学选择、项目边界确定、基准线识别、额外性论证、减排量计算、监测计划和计入期选取等内容符合《温

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可再生能源发电并

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CM-001-V01)(第一版)和适用的UNFCCC中清洁发展机制的相关要求;

审定范围中所要求的内容已全部覆盖;项目预期减排量真实合理。

拟议项目申请CCER的补充计入期的减排量,在项目补充计入期2009年3月5日至2011年2月28日(含

首尾两天,共计726天)内的总减排量为125,217 tCO2e,预计年均减排量为62,953 tCO2e。拟议项目没有在

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和签发。

因此 CEC 推荐此项目备案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报告完成人 周才华、崔晓冬 技术评审人 刘尧天、贾宁

报告发放范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2

术语简称

CCER 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中国经核证的减排量

CDM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洁发展机制

UNFCCC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for Climate Change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IPCC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

EB Executive Board 执行理事会

NDRC China National Development Reform Commissio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EC China Environmental United Certification Center Co., Ltd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CM Combined Margin组合边际

BM Build Margin容量边际

CO2 eq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二氧化碳当量

EIA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EF Emission Factor排放因子

FSR Project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GHG Green House Gas(es)温室气体

GWP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全球升温潜势

PDD Project Design Document项目补充说明文件

PLF Plant Load Factor 电厂负荷因子

OM Operational Margin电量边际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3

目 录

1 项目审定概述 .......................................................................................................................................... 4

1.1 审定目的 ............................................................................................................................................ 4

1.2 审定范围 ............................................................................................................................................ 5

1.3 审定准则 ............................................................................................................................................ 5

2 项目审定程序和步骤 ............................................................................................................................ 5

2.1 审定组和技术评审组安排................................................................................................................ 6

2.2 文件评审 ............................................................................................................................................ 6

2.3 现场访问 ............................................................................................................................................ 6

2.4 审定报告的编写 ................................................................................................................................ 7

2.5 审定报告的质量控制 ........................................................................................................................ 7

3 审定发现 ................................................................................................................................................. 7

3.1 项目资格条件 .................................................................................................................................... 7

3.1.1 项目开工日期 ................................................................................................................................. 7

3.1.2 CDM 注册及方法学情况 ............................................................................................................... 7

3.1.3 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情况 ................................................................................................ 8

3.2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 ............................................................................................................................ 8

3.3 项目描述 ............................................................................................................................................ 8

3.3.1 项目活动描述 ................................................................................................................................. 8

3.3.2 项目相关批复情况 ....................................................................................................................... 10

3.4 方法学选择 ...................................................................................................................................... 11

3.5 项目边界确定 .................................................................................................................................. 12

3.6 基准线识别 ...................................................................................................................................... 12

3.7 额外性 .............................................................................................................................................. 13

3.7.1 事先考虑减排机制可能带来的效益 .......................................................................................... 13

3.7.2 基准线的识别 ............................................................................................................................... 13

3.7.3 投资分析 ....................................................................................................................................... 13

3.7.4 障碍分析 ....................................................................................................................................... 13

3.7.5 普遍性分析 ................................................................................................................................... 13

3.8 减排量计算 ...................................................................................................................................... 13

3.8.1. 基准线排放 .................................................................................................................................. 14

3.8.2. 项目排放 ...................................................................................................................................... 16

3.8.3. 泄漏 .............................................................................................................................................. 16

3.8.4. 减排量 .......................................................................................................................................... 16

3.9 监测计划 .......................................................................................................................................... 17

3.10 环境影响 ........................................................................................................................................ 20

3.11 利益相关方的评价意见 ................................................................................................................ 21

4 审定结论 ............................................................................................................................................... 22

5 参考文献 ............................................................................................................................................... 23

附件 1 审定清单 ...................................................................................................................................... 25

附件 2 不符合、澄清要求及进一步行动要求清单 ............................................................................. 32

附件 3 公示期意见.................................................................................................................................. 34

附件 4 人员资质证明.............................................................................................................................. 35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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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审定概述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EC)受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

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的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拟议项

目”)进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符合性审定。

项目审定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气候[2012]1668号,以下简

称《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改办气候[2012]2862号,以下简

称《指南》)、《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CM-001-V01)(第一版),

以下简称CCER方法学)和适用的UNFCCC中清洁发展机制的相关要求进行,本报告概述了审定

过程中的所有发现。

项目名称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项目业主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

项目补充计入期 2009 年 3 月 5 日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含首尾两天,共计 726 天)

所应用的方法学和工具

☒CM-001-V01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第一版)

☒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第 04.0 版)

☒额外性论证与评价工具(第 07.0.0 版)

项目补充计入期减排量 预计年均减排量为62,953 tCO2e;

预计补充计入期的总减排量为125,217 tCO2e

LoA 审批情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3月25日批准拟议项目为清洁发展机制

项目(发改气候[2010]585号)

UNFCCC-CDM

注册信息

CDM 注册号 4112;CDM 注册日期:2011 年 1 月 28 日

CDM 计入期:2011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可更新)

UNFCCC 注册页面网址:

http://cdm.unfccc.int/Projects/DB/TUEV-RHEIN1289878522.55/view

CER 签发情况

截止到拟议项目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 公示时,拟议项目共

计签发了 2 笔 CER,详情如下表所示:

签发情况 CER 核查期 CER 签发量

1st 签发 2011 年 3 月 1 日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 29,923 tCO2e

2nd 签发 2011 年 8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83,690 tCO2e

项目地理位置及坐标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以西 15km,北距锡林浩特市 286km

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北纬 42.2580º、东经 116.3391º

1.1 审定目的

CEC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的相关要求,对拟议项目进行客观独立、公正公平的第

三方评审;包括确认拟议项目是否满足《指南》、《办法》、CCER方法学和适用的UNFCCC中清

洁发展机制的相关要求,并评估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声明和假设。审定活动作为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项目备案中重要的一部分,将对拟议项目是否符合备案的要求形成结论。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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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审定范围

审定范围是根据《指南》、《办法》、CCER方法学和适用的UNFCCC中清洁发展机制的相关

要求对项目补充说明文件、项目资格条件、项目活动描述、方法学选择、项目边界确定、基准线

识别、额外性论证、减排量计算、监测计划和计入期选取等内容进行独立、客观和公正的第三方

评审。用于评审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声明和假设的相关证据文件的来源不仅限于项目参与方。

审定活动未向项目参与方提供任何咨询建议。审核过程中所提出的不符合、澄清要求或者进

一步行动要求是对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信息不充分、错误和存在的风险进行纠正。

1.3 审定准则

审定过程中,CEC按照《办法》和《指南》的要求,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公平、诚实守信、

认真专业”的基本原则,并执行和参考以下准则: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气候[2012]1668号)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改办气候[2012]2862号)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第一版)(CM-001-V01)

☒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第04.0版)

☒额外性论证与评价工具(第07.0.0版)

☒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 项目审定程序和步骤

按照《指南》的要求,CEC审定程序的主要步骤包括:1.合同签订;2.审定准备;3.项目补

充说明文件公示;4.文件评审;5.现场访问(必要时);6.审定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7.出具审

定报告和审定意见。审定过程按照《指南》中规定的标准审定方法进行;同时参考了类似项目和

其他公开可获得的信息;减排量计算的正确性和公式的合理性也根据方法学进行了审定。

按照《指南》的要求,审定组在审定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时,应提出不符合:

(1)存在影响减排项目活动实现真实的、可测量的、额外的减排能力的错误;

(2)不满足审定备案的要求;

(3)存在减排量不能被监测或计算的风险。

如果信息不充分,或者不清晰以至于不能够确定减排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时,审定组应提出澄

清要求。

对于与项目实施有关的、需要在第一个核证周期内评审的突出问题,审定组应在审定过程中

提出进一步行动要求。

“不符合、澄清要求及进一步行动要求清单”(详见附件2),表格的具体形式如下表1所示:

表1. 不符合、澄清要求及进一步行动要求清单

不符合、澄清要求及进一步行动要求 项目业主原因分析及回复 审定结论

详细描述不符合具体条款的事实,并

提出不符合、澄清及进一步行动的要

求。

总结描述项目参与方在与审定组

的交流过程中对不符合、澄清要

求的原因分析,回复,以及所采

取的澄清、纠正和纠正措施。

总结描述审定组的

审核意见和最终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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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审定组和技术评审组安排

根据《指南》的相关要求,结合审定员的自身能力、避免利益冲突和项目特定技术领域的要

求,CEC指派了拟议项目的审定组和技术评审组,组成如下:

表2.1 审定组人员组成及任务分配表

职责 姓名 资质 专业领域 任务分配

审定组组长 周才华 审定员 ☒能源工业

文件评审 ✓

现场访问 ×

撰写报告 ✓

审定组组员 崔晓冬 审定员 ☒能源工业

文件评审 ✓

现场访问 ×

撰写报告 ✓

表2.2 技术评审组人员组成及任务分配表

职责 姓名 资质 技术领域 任务分配

技术评审组组长 刘尧天 技术评审员 ☒能源工业 现场访问 ×

技术评审 ✓

技术评审组组员 贾 宁 技术评审员 ☒能源工业 现场访问 ×

技术评审 ✓

2.2 文件评审

项目业主方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了“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的CCER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CEC于2014年6月14日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公示了拟议项目的项目补充说明文件

(第01版,2014年4月21日),公示期为2014年6月14日-6月20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利益相关方的

意见。(详见附件3)

公示结束后,审定组于2014年6月21日完成了对拟议项目的初步文件评审,包括:对《项目

补充说明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CDM-PDD等相关支持文件的

评审(文件清单详见报告第五部分),将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提供的数据、信息和假设与其它可

获得的公开信息来源进行交叉核对。

2.3 现场访问

根据《指南》的要求,对于已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产生减排量的项

目,现场访问不是必须的。拟议项目于 2008 年 11 月 3 日正式开工建设;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注

册为 CDM 项目名称为“Datang Duolun Daxishan Farm II”,注册编号为 4112,在 UNFCCC CDM

下已获得 2 次 CER 签发。另外审定组查阅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并网发电时间的证明》和大唐(赤峰)新能

源有限公司提供的 2009 年 3 月 5 日《运行交接班记录》,确认项目于 2009 年 3 月 5 日开始投产

运行,早于项目的清洁发展机制注册日期;因此项目符合《指南》中自愿减排项目的条件(3)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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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因此审定组主要通过电

话访问和电子邮件沟通的形式与项目委托方进行了相关审定事宜的沟通和交流,未进行现场访

问。

2.4 审定报告的编写

基于文件评审,审定组出具了审定报告草稿,开具了“不符合、澄清要求及进一步行动要求

清单”,并发给项目委托方。项目委托方采取澄清、纠正或纠正措施,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文件,

所有不符合项关闭后,审定组完成了审定报告的编写。

2.5 审定报告的质量控制

根据《指南》的要求和CEC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审定组将审定报告提交至独立于审定组的技

术评审员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完成后,审定报告交给质量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完整性检查,之

后经CEC气候变化部部长审核,报告由审定组于2014年12月10日提交给项目委托方进行确认。最

终由CEC最高管理者(董事长)批准。

项目委托方确认后,CEC在2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审定报告和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最终版上传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专门网站——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

3 审定发现

3.1 项目资格条件

3.1.1 项目开工日期

根据拟议项目监理单位“内蒙古金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工通知单》,审定组确

认拟议项目开工建设日期为2008年11月3日,符合《指南》中自愿减排项目须在2005年2月16日之

后开工建设的项目资格条件。

3.1.2 CDM 注册及方法学情况

拟议项目于2010年3月25日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改气候

[2010]585号),于2011年1月28日注册为CDM项目名称为“Datang Duolun Daxishan Farm II”,注

册编号为4112,CDM计入期为:2011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可更新),截止到项目在“中

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 ” 公示时已获得 2次CER签发。CER签发情况如下表所示:

(http://cdm.unfccc.int/Projects/DB/TUEV-RHEIN1289878522.55/view)

签发情况 CER 核查期 CER 签发量

1st 签发 2011 年 3 月 1 日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 29,923 tCO2e

2nd 签发 2011 年 8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83,690 tCO2e

拟议项目于2009年3月5日开始投产运行,早于项目的清洁发展机制注册日期;因此项目符合

《指南》中自愿减排项目的条件(3)“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

量的项目”。

另外,根据本报告3.4部分“方法学选择”的描述,拟议项目使用的方法学为CM-001-V01 可

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第一版),该方法学属于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的CCER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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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情况

审定组查阅了项目委托方关于拟议项目在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情况的声明,声明 “拟

议项目没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注册号:4112)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此外,

审定组通过查阅UNFCCC、GS、VCS等网站,确认“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未在除联

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

审定组开具了澄清要求1,要求项目委托方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A.1.2中添加备案项目资格条

件符合性的相关描述。项目委托方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3版,2014年12月8日)中补充了项目

资格条件符合性的相关描述。经审定,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满足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的相关资格条

件。澄清要求1关闭。

综上所述,根据《办法》和《指南》中自愿减排项目资格条件的要求,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

满足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的以下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在2005年2月16日之后开工建设”的条件;

☒2.符合条件(3)“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

☒3.符合“未在除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的条件;

☒4.所使用的CCER方法学CM-001-V01属于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CCER方法学。

3.2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

按照《指南》的要求,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的编写应依据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获取

的最新格式和填写指南,经过对照最新的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模板,审定组确认所提交的项目补充

说明文件(第03版,2014年12月8日)的格式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获取的最新格式,

且内容完整。

3.3 项目描述

3.3.1 项目活动描述

拟议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以西15km,北距锡林浩特市286km,为大规模

新建风力发电站,项目类别属于能源工业领域。拟议项目共安装20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

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MW,平均年运行小时数为2,332小时,功率系数 (PLF)为26.62%

(26.62%=2332/8760*100%)。项目于2009年3月5日第一台风机开始投产运行,2009年12月1日

全部风机并网发电,预计年净上网电量69,970MWh。拟议项目所发电量将通过输电线路输送至

多伦110kV变电站,最后输送至华北电网。替代以燃煤电厂为主的华北电网中同等的发电量,实

现温室气体减排。

拟议项目的风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位于北纬 42.2580º、东经116.3391º,经过审定组检查可

行性研究报告,确认该坐标信息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数据一致。

拟议项目在所申请的补充计入期2009年3月5日至2011年2月28日(含首尾两天,共计726天)

内,年均预计减排量为62,953 tCO2e,补充计入期的总预计减排量为125,217 tCO2e。经审核,审

定组确认拟议项目没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

审定组开具了澄清要求2,要求项目委托方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A.1.2中添加项目年运行小时

数以及项目功率系数的计算过程。项目委托方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3版,2014年12月8日)中

补充了项目年运行小时数以及项目功率系数的计算过程。经审定,审定组确认年运行小时数与可

行性研究报告一致,并且功率系数的计算过程符合CCER方法学的要求,计算结果准确。澄清要

求2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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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相关设备的技术协议、机组铭牌照片和CDM注册PDD,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补充说

明文件中的关键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3所示)与上述证据文件是一致的。经审定的主要技

术参数见表3所示:

表3 关键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参数 单位 参数

风机型号 MY1.5se

设备供应商 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单机容量 kW 1500

台数 台 20

叶片数 片 3

风轮直径 m 77.36

切入风速 m/s 3

额定风速 m/s 10.5

切出风速 m/s 25

轮毂高度 m 65

额定电压 kV 0.69

电机额定转速 rpm 1,753

设备寿命 年 20

审定组开具了澄清要求 3,要求项目委托方在补充说明文件 A.3 项目活动的技术说明部分“表

1 风机技术参数”表中增加“风机型号、轮毂高度、额定电压、电机额定转速、设备寿命”等参

数信息。相关内容已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添加。数据源为设备技术协议。经审定,审定组确认

所添加参数信息与设备技术协议和注册 CDM-PDD 是一致的。澄清要求 3 关闭。

经审核拟议项目的购售电协议,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出口变压器升压至35kV

接至35kV母线,后汇接至与一期项目公用的风场110kV变电站,经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多

伦变电站并网,由此接入华北电网。拟议项目的上网电量和下网电量将由6块电度表测量计算获

得。详见本报告3.9监测计划部分。

经审核,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补充计入期开始时间(2009年3月5日)和补充计入期结束时间

(2011年2月28日)的选择是合理的、保守的。审定过程如下表所示:

拟议项目补

充计入期 审定过程 审定结论

补充计入期

开始日期

2009年3月5

根据《指南》的相关规定,对于CCER第三类项目,补充计入期的开

始时间为项目投产日期,经审核: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出具的《关

于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并网发电时间的证明》,证明中

描述了拟议项目第一台风机于2009年3月5日并网发电;

2)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了拟议项目2009年3月5日的《运

行交接班记录》,确认项目于2009年3月5日第一台风机开始投产运

行,2009年12月1日全部风机并网发电;

因此,CEC确认拟议项目投产日期为2009年3月5日,拟议项目补充

经审核,审定

组确认拟议

项目补充计

入期开始日

期的选定符

合《指南》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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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期开始时间为2009年3月5日。

补充计入期

结束日期

2011年 2月

28日

根据《指南》的相关规定,对于CCER第三类项目,补充计入期的结

束时间为CDM计入期开始日期的前一天,经审定UNFCCC网站,CEC

确认拟议项目CDM计入期开始日期为2011年3月1日*,因此拟议项目

补充计入期结束时间选定为2011年2月28日。

经审核,审定

组确认拟议

项目补充计

入期结束日

期的选定符

合《指南》要

求。

*注:注册CDM-PDD中关于CDM计入期开始时间的定义为“2011年3月1日与CDM注册日期,两个日期中

较晚的日期为CDM计入期开始日期”,拟议项目CDM注册日期为2011年1月28日。因此,拟议项目的CDM计入

期开始日期为2011年3月1日。另外,经与UNFCCC网站上拟议项目的注册页面信息核对,确认拟议项目的CDM

计入期开始日期为2011年3月1日。(http://cdm.unfccc.int/Projects/DB/TUEV-RHEIN1289878522.55/view)

审定组开具了不符合 1,要求项目委托方按照《指南》的相关规定重新界定拟议项目补充计

入期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项目委托方根据《指南》的相关规定,将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3

版,2014 年 12 月 8 日)中计入期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进行了修正,修正情况如下:1)根据内

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

目并网发电时间的证明》和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运行交接班记录》,确定拟议项目

于 2009 年 3 月 5 日开始投产运行;2)根据拟议项目 UNFCCC 网站注册页面信息,拟议项目的

CDM 计入期开始日期为 2011 年 3 月 1 日。因此,拟议项目补充计入期由 CCER 公示补充说明

文件中的 2009 年 1 月 1 日~2011 年 1 月 27 日修正为 2009 年 3 月 5 日~2011 年 2 月 28 日。另外,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估的拟议项目年发电量(69,970MWh),重新核算了拟议项目补充计

入期内的减排量,最终核算结果为 125,217 tCO2e。经审定,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补充计入期开

始日期和结束时间的选定符合《指南》要求。另外,拟议项目补充计入期内的减排量计算是准确、

合理和保守的。不符合 1 关闭。

通过以上检查内容,审定组确认项目描述是完整的和准确的。

3.3.2 项目相关批复情况

经审核,审定组确认项目相关批复情况如下所示:

a)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7月10日批复了拟议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内环审表

[2008]156号);

b)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09年7月9日“关于同意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30MW)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函(内环函[2009]5号);

c)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10月31日核准了拟议项目(内发改能源字[2008]

2112号);

d)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3月25日批准拟议项目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改气候

[2010]585号);

e) 2011年1月28日,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注册号为4112;

f)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第十条 按

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

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核,

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2009年3月5日即已投产发电,因此不需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审定组开具了澄清要求 4,要求项目委托方澄清拟议项目在 CDM 注册后签发过减排量 CER

的情况。经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3 版)中增加的 CDM 注册后签发情况描

述与 UNFCCC CDM 网页信息一致。因此,澄清要求 4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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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方法学选择

拟议项目使用的方法学为CM-001-V01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第一

版),该方法学属于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新方法学。

经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满足所使用的方法学的适用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 拟议项目是与华北电网并网的新建风力发电项目,所在地在项目活动实施之前没有可再生能

源发电厂;不存在对现有电厂的增容、改造或者替换;

2) 拟议项目在项目活动地不涉及从化石燃料到可再生能源的燃料替代。

审定组通过检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核准批复,确认拟议项目活动是一个新建的风力发

电项目,因此方法学中不涉及风力发电项目类型的适用/不适用条件在此不予讨论。

此外,审定组参考了“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第04.0版)”以及“额外性论证与评价工

具(第07.0.0版)”中对适用性条件的规定,确认项目满足以上两个工具的适用性条件,具体内容

如下:

工具名称 适用性条件 拟议项目活动的情形

是否满

足适用

性条件

额外性论证与

评价工具(第

07.0.0版)

如果项目参与方提交了新的方法学,

则“额外性论证评价工具”的使用不

是强制性的,项目参与方可以采用其

他的论证额外性的方法。

拟议项目不涉及提交新方

法学,不涉及此适用条件。

如果本工具是被包含在某个方法学

中时,那么在应用该方法学时,强制

要求使用该工具。

拟议项目所选用的方法学

没有规定要使用该工具,拟

议项目采用使用该工具作

为参考。

电力系统排放

因子计算工具

(第04.0版)

当计算一个项目活动的基准线排放

时,本工具可以用来估算OM,BM和

CM。而该项目活动是通过提供上网

电量或者是导致下网电量的节省来

替代电网电量的。

拟议项目是通过新建风力

发电厂来替代电网供电。 是

使用本工具时,项目所连接的电力系

统的排放因子可以采用如下计算:1)

仅包括联网电厂;或者2)可包括离

网电厂。使用第2)种方法时,应满

足“附件2:离网电厂的相关步骤”的

规定。即,离网电厂的总装机容量至

少应达到电网系统总装机容量的

10%;或离网电厂的总发电量至少应

达到电网系统总发电量的10%;而对

电网可靠性和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

的因素主要是因为发电限制而非其

他原因(如输电限制等)。

拟议项目采用的计算方法

是1)仅包括联网电厂。

本工具不适用于电网系统有一部分

或者全部位于附件一国家的项目。

拟议项目电网系统全部位

于中国国内,没有位于附件

一国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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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工具下生物燃料的CO2排放因子

为0。

拟议项目不涉及生物燃料

的CO2排放。

因此,审定组得出结论,项目满足了方法学及其工具的适用条件。

依据方法学CM-001-V01的相关规定,经过检查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审定组没有发现项目活

动期望产生方法学规定以外的减排量。所选方法学对拟议项目的适用性是确定并且满足的,因此

不需要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修订或偏移请求。

拟议项目申请CDM注册时采用的方法学为“ACM0002 (第11版): Consolidated baseline and

monitoring methodology for grid-connected electricity generation from renewable sources”,而方法学

CM-001-V01《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第一版)参照的是CDM方法学

-ACM0002:Consolidated baseline methodology for grid-connected electricity generation from

renewable sources(第13.0版)。

审定组开具了澄清要求5,要求项目委托方澄清CDM方法学版本的变化是否影响拟议项目持

续满足CCER方法学的要求。经比较ACM0002(第11版)与CM-001-V01(ACM0002 第13版),

并基于审定组的行业经验和审定经验,审定组确认CDM方法学版本的变化不影响拟议项目持续

满足CCER方法学的要求。因此,澄清要求5关闭。

因此,审定组判定所选择的方法学及其工具适用于拟议项目活动。

3.5 项目边界确定

项目边界定义为包括项目发电厂以及与拟议项目接入的华北区域电网中所有电厂。根据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华北电网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

省、山西省、山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电网6个省级电网组成。

通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包括在项目边界内的拟议项目活动的物理特

征已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第03版,2014年12月8日)中被清楚地描述,且符合基准线方法学的

要求。根据方法学,项目边界的空间范围包括项目发电厂以及与拟议项目接入的电网中所有电厂。

此外,经过审定组的文件评审和相关访谈确定,不存在由项目活动引起的但未在方法学中说

明的排放源。

综上所述,审定组确认项目边界的选择是合理的。

3.6 基准线识别

按照方法学CM-001-V01的规定,如果项目活动是建设新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厂,那么基

准线情景如下:拟议项目运行后可输送给华北电网的等同电力将由其它与华北电网相连的的电厂

或新增发电设备产生。

拟议项目是建设新的可再生能源并网风力发电站,因此基准线情景被识别并描述如下:拟议

项目运行后可输送给华北电网的等同电力将由其它与华北电网相连的的电厂或新增发电设备产

生。与“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第04.0版)”里组合边际排放因子(CM)的计算过程中的

描述相同。

审定组审核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已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

会注册的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清洁发展机制审定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

及相关支持性文件等,确认拟议项目基准线情景识别符合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的相关规

定,所识别的基准线情景正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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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额外性

3.7.1 事先考虑减排机制可能带来的效益

项目开始时间

经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开始日期为2008年6月20日(即项目业主与江苏宇杰钢机

有限公司签署《风力发电机组塔架设备采购合同》的日期,该合同为项目委托方签订的最早的开

始项目实际活动的合同。经审定,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开始日期与CDM注册PDD是一致的。

事先考虑以及持续寻求减排机制的支持

审定组审核了项目补充说明文件、CDM-PDD、CDM-审定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

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项目核准、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支持性文件等,确认拟议项目事先考虑并

持续寻求了减排机制的支持。

3.7.2 基准线的识别

拟议项目的基准线情景为:拟议项目运行后可输送给华北电网的等同电力将由其它与华北电

网相连的的电厂或新增发电设备产生。

3.7.3 投资分析

拟议项目采用《额外性论证与评价工具”(07.0.0 版)》中的基准值分析方法,拟议项目活动

不作为减排项目时,项目 IRR 值仅为 6.98%,低于电力行业财务内部收益率基准值;而考虑减排

收益(基于 CER 价格€10.5/tCO2e)时,项目 IRR 值明显提升,达到 10.18%,超过电力行业财务

内部收益率基准值。经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投资分析部分是真实和合理

的。

审定组开具了澄清要求 6,要求项目委托方给出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价格及有减排收益的 IRR

值。经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项目补充说明文件(2014 年 12 月 8 日;03 版)中添加的减排量的

价格及相应考虑减排收益的 IRR 值与 CDM 注册 PDD 和 IRR 计算表一致。因此,澄清要求 6 关

闭。

3.7.4 障碍分析

拟议项目没有使用障碍分析论证项目的额外性,审定组确认这符合“额外性论证与评价工具

(第07.0.0版)”的要求。

3.7.5 普遍性分析

经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普遍性分析符合《额外性论证与评价工具》

(07.0.0 版)的要求,拟议项目不具有普遍性。

综上所述,审定组审核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已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

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 PDD、清洁发展机制审定报告、IRR 计算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表以及相关支持性文件等,确认拟议项目额外性论证符合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

及其工具的相关规定,确认拟议项目是具有额外性的。

3.8 减排量计算

审定组查阅了补充说明文件中基准线排放、项目排放和泄漏的计算,并审核了减排量计算表

中基准线排放、项目排放和泄漏排放的计算过程,同时用excel表格对排放量计算过程进行验算,

确认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第03版,2014年12月8日)及减排量计算表中的减排量计算公式和过程

与CM-001-V01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第一版)和相关工具中的要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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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减排量计算结果正确、真实;同时审定组查阅了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和国家发改委

发布的《2011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2012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和《2013

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确认减排量计算过程中的参数数值正确合理。

在项目活动的整个计入期内事先确定并保持不变的数据和参数已经在下表列出,审定组通过

核对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数据和参数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中

的数据和参数,确认这些数据的数据源和假设都是适宜和计算正确的,并且适用于项目活动,能

够保守地估算减排量。

数据/参数 数据描述

FCi,y 燃料种类i第y年在项目所属的电力系统内的消耗 (tonne或m3)

NCVi,y 在华北电网中第y年消耗的化石燃料类型i的净热值

EFCO2,i,y 在华北电网中第y年消耗的化石燃料类型i的CO2排放因子

装机容量 在 y 年华北电网中电厂的装机容量

发电量 在 y 年华北电网中的电厂的发电量

厂用电率 电厂的发电量中电厂自用电所占的比率

GENE best, coal 最商业化最优效率燃煤发电技术电厂的供电效率

GENE best, gas/oil 最商业化最优效率燃油、燃气发电技术电厂的供电效率

OM排放因子 电量边际排放因子

BM排放因子 容量边际排放因子

wOM 电量边际(OM)排放因子的权重

wBM 容量边际(BM)排放因子的权重

CM排放因子 组合边际排放因子

3.8.1. 基准线排放

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在确定基准线排放时,所采取的步骤和应用的计算公式符合方法学要

求。

基准线排放仅包括由项目活动替代的化石燃料火电厂发电所产生的CO2排放。方法学假设所

有超过基准线水平的项目发电量可由现有的并网发电厂和新建并网发电厂替代生产。基准线排放

的计算如下:

BEy = EGfacality y * EFGrid,CM,y

BEy = y年的基准线排放量(tCO2/年)

EGfacality y = y年份拟议项目产生并向华北电网供应的净电力,MWh/年

EFGrid,CM,y= y年份发电并网的组合边际CO2排放因子,使用最新版的“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

算工具(第04.0版)”计算,tCO2/MWh

根据《指南》和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模版的要求,对于第(三)类“即发电上网项目计算CDM

项目注册前已产生的减排量或追溯的减排量的项目”,需采用根据该年份实际数据计算所得的电

网排放因子,鉴于拟议项目补充计入期为2009年3月5日至2011年2月28日,因此,选取2011~2013

年度的电力系统排放因子。

按照“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第04.0版)”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11中国

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2012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和《2013中国区域电网基准

线排放因子》,排放因子EFGrid,CM,y的计算按如下六个步骤进行:

步骤1:识别相关电力系统

拟议项目所生产的电力并入华北区域电网,在没有拟议项目的情况下,相应的电量将由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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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电厂和可预见的将要建设的电厂提供等量的电量;拟议项目基准线情景涉及的电力系统为华北

区域电网,其中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电网6个省级电

网。因此,拟议项目所连接的电力系统识别为华北区域电网。

步骤2:选择项目电力系统中是否包含离网电厂(可选项)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2013年《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以及现

在可得的数据来看,目前的计算中仅包含并网电厂的相关数据。

步骤3:选择电量边际(OM)排放因子计算方法

由于华北区域电网的低成本/必须运行的资源在发电资源中的比例小于50%,按照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11~2013年度《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计算电量边际排放因子

(OM)采用步骤3 (a)“简单OM”方法中选项B,即根据电力系统中所有电厂的总净上网电量、燃

料类型及燃料总消耗量计算。

步骤4:根据所选择的电量边际排放因子计算方法计算电量边际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11~2013年度《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电量

边际(OM)排放因子的计算结果为:

年度 华北电网电量边际(OM)排放因子

2011年 0.9803 tCO2/MWh

2012年 1.0021 tCO2/MWh

2013年 1.0302 tCO2/MWh

步骤5:计算容量边际(BM)排放因子

由于现有统计数据中无法从火电中分离出燃煤、燃油和燃气的各种发电技术的容量,本计算

过程中采用如下方法:首先,利用最近一年的可得能源平衡表数据,计算出发电用固体、液体和

气体燃料对应的CO2 排放量在总排放量中的比重;其次,以此比重为权重,以商业化最优效率

技术水平对应的排放因子为基础,计算出各电网的火电排放因子;最后,用此火电排放因子乘以

火电在该电网新增的20%容量中的比重,结果即为该电网的BM排放因子。容量边际(BM)排放因

子的计算结果为:

年度 华北电网容量边际(BM)排放因子

2011年 0.6426 tCO2/MWh

2012年 0.5940 tCO2/MWh

2013年 0.5777 tCO2/MWh

步骤6:计算组合边际(CM)排放因子

根据“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第04.0版)”,电量边际(OM)排放因子和容量边际(BM)

排放因子的权重分别是0.75和0.25。因此,组合边际(CM)排放因子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如下表

所示:

年度 组合边际(CM)排放因子

2011年 0.8959 tCO2/MWh=0.9803 tCO2/MWh×0.75+0.6426 tCO2/MWh×0.25

2012年 0.9001 tCO2/MWh=1.0021 tCO2/MWh×0.75+0.5940 tCO2/MWh×0.25

2013年 0.9171 tCO2/MWh=1.0302 tCO2/MWh×0.75+0.5777 tCO2/MWh×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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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方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对于电力系统的论述,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11年~2013

年《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中相关内容一致,审定组确认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对于电力系

统的识别是准确且完整的。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议项目的年预计净上网电量EGfacility,y=69,970MWh。根据拟议项目

实际投产运营时间,经审定,拟议项目申请的补充计入期2009年3月5日至2011年2月28日(含首

尾两天,共计726天)内的基准线排放为:

补充计入期 净上网电量

(MWh)

排放因子

(tCO2/MWh)

基准线排放

(tCO2)

2009年3月5日-2009年12月31日 57,893* 0.8959 51,866

2010年1月1日- 2010年12月31日 69,970 0.9001 62,979

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28日 11,310* 0.9171 10,372

合计 125,217

*注1:2009年3月5日-2009年12月31日共计302天,对应的净上网电量=69,970MWh/365*302=57,893MWh;

*注 2:2011 年 1 月 1 日-2011 年 2 月 28 日共计 59 天,对应的净上网电量=69,970MWh/365*59=11,310MWh;

综上,项目在补充计入期内预计的基准线排放:BEy=125,217 tCO2e。

3.8.2. 项目排放

审定组确认在确定项目排放时,所采取的步骤和应用的计算公式符合方法学的要求。根据方

法学,对于大多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活动(例如风力发电)来说,项目排放等于零。在项目排

放的确定中不涉及具体计算过程以及参数的使用。

综上,项目在补充计入期内预计的项目排放:PEy=0 tCO2e。

3.8.3. 泄漏

根据方法学,不考虑泄漏的情况。

3.8.4. 减排量

项目年减排量:ERy=BEy-PEy-Ly

综上所述,拟议项目申请的补充计入期2009年3月5日至2011年2月28日(含首尾两天,共计

726天)内的总减排量为125,217 tCO2e,其中:

备注:“--”意味着不考虑。

日期 基准线排放量

BEy (tCO2e)

项目排放量

PEy (tCO2e)

泄漏量

Ly (tCO2e)

减排量

ERy=BEy-PEy-Ly(tCO2e)

2009年3月5日 -2009

年12月31日 51,866 0 -- 51,866

2010年1月1日- 2010

年12月31日 62,979 0 -- 62,979

2011年1月1日 -2011

年2月28日 10,372 0 -- 10,372

总计 125,217 0 -- 125,217

折算年平均减排量=减排量/补充计入期天数*365=125,217/726*365 6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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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监测计划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监测计划包含了方法学中所需要监测的参数以及相关描述,组织结

构,监测手段,监测设备和安装要求,校验和测量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管理系统。

所有数据将进行电子存档并且至少保存至计入期结束后两年。审定组通过文件评审相关的监测手

册和方法学的相关要求,确定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包含了一个完整的监测计划,清晰地描述了方

法学规定的所有必需的参数。经审定,监测计划符合所选择的CM-001-V01方法学的有关要求、

监测计划的设计具有可操作性。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B.7.1监测计划中包含的需要监测的参数及具体描述如下:

数据/参数: ,facility yEG

单位: MWh/年

描述: 拟议项目第 y 年净上网电量

所使用数据的来源: 电表连续测量

数据值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预计年平均净上网电量为69,970MWh。

由于拟议项目与“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一期项目”存在上

网和下网电量的拆分情况,因此拟议项目第y年净上网电量的

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测量方法和程序: 通过电表监测两期项目经 110kv 线计量的总上网电量、两期

项目经 110kv 线计量的总下网电量、拟议项目经 35kv 线计量

的上网电量、拟议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下网电量、多伦一期

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上网电量和多伦一期项目经 35kv 线计

量的下网电量,电表连续测量,每月记录一次,然后根据公

式以上计算

记录频率: 连续监测,每月记录

QA/QC 程序: 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对电表进行周期性校准;

电表所测数据与电量销售记录进行交叉检查,数据将存档保

留直至计入期结束后2年

数据用途 计算基准线排放

评价: /

数据/参数: EStotal,y

单位: MWh/年

描述: 在 y 年,两期项目经 110kv 线计量的总上网电量

所使用数据的来源: 电表连续测量

数据值 暂取为 69,970 MWh,实际以电表读数为准

测量方法和程序: 读取风场 110kv 变电站的电表 M1 读数(M2 为 M1 的备表,

当 M1 出现问题时,采用 M2 读数),每月记录一次,M1 读

数为两期项目经 110kv 线计量的总上网电量

记录频率: 连续监测,每月记录

QA/QC 程序: 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对电表进行周期性校准;

电表所测数据与电量销售记录进行交叉检查,数据将存档保

留直至计入期结束后2年

数据用途 计算基准线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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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18

评价: /

数据/参数: ED total,y

单位: MWh/年

描述: 在 y 年,两期项目经 110kv 线计量的总下网电量

所使用数据的来源: 电表连续测量

数据值 暂取为 0 MWh,实际以电表读数为准

测量方法和程序: 读取风场 110kv 变电站的电表 M1 读数(M2 为 M1 的备表,

当 M1 出现问题时,采用 M2 读数),每月记录一次,M1 读

数为两期项目经 110kv 线计量的总下网电量

记录频率: 连续监测,每月记录

QA/QC 程序: 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对电表进行周期性校准;

电表所测数据与电量销售记录进行交叉检查,数据将存档保

留直至计入期结束后2年

数据用途 计算基准线排放

评价: /

数据/参数: ESphase I ,y

单位: MWh/年

描述: 在 y 年,多伦一期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上网电量

所使用数据的来源: 电表连续测量

数据值 暂取为 0 MWh,实际以电表读数为准

测量方法和程序: 读取多伦一期项目 35kv 线上的电表 M3 和 M4 读数,每月记

录一次,两块表的读数之和为多伦一期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

上网电量

记录频率: 连续监测,每月记录

QA/QC 程序: 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对电表进行周期性校准;

电表所测数据与电量销售记录进行交叉检查,数据将存档保

留直至计入期结束后2年

数据用途 计算基准线排放

评价: /

数据/参数: ED phase I,y

单位: MWh/年

描述: 在 y 年,多伦一期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下网电量

所使用数据的来源: 电表连续测量

数据值 暂取为 0 MWh,实际以电表读数为准

测量方法和程序: 读取多伦一期项目 35kv 线上的电表 M3 和 M4 读数,每月记

录一次,两块表的读数之和为多伦一期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

下网电量

记录频率: 连续监测,每月记录

QA/QC 程序: 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对电表进行周期性校准;

电表所测数据与电量销售记录进行交叉检查,数据将存档保

留直至计入期结束后2年

数据用途 计算基准线排放

评价: /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19

数据/参数: ES phase II,y

单位: MWh/年

描述: 在 y 年,拟议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上网电量

所使用数据的来源: 电表连续测量

数据值 暂取为 69,970MWh,实际以电表读数为准

测量方法和程序: 读取拟议项目 35kv 线上的电表 M5 和 M6 读数,每月记录一

次,两块表的读数之和为拟议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上网电量

记录频率: 连续监测,每月记录

QA/QC 程序: 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对电表进行周期性校准;

电表所测数据与电量销售记录进行交叉检查,数据将存档保

留直至计入期结束后2年

数据用途 计算基准线排放

评价: /

数据/参数: ED phase II,y

单位: MWh/年

描述: 在 y 年,拟议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下网电量

所使用数据的来源: 电表连续测量

数据值 暂取为 0MWh,实际以电表读数为准

测量方法和程序: 读取拟议项目 35kv 线上的电表 M5 和 M6 读数,每月记录一

次,两块表的读数之和为拟议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下网电量

记录频率: 连续监测,每月记录

QA/QC 程序: 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对电表进行周期性校准;

电表所测数据与电量销售记录进行交叉检查,数据将存档保

留直至计入期结束后2年。

数据用途 计算基准线排放

评价: /

净上网电量:

经审核拟议项目的购售电协议,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出口变压器升压至35kV

接至35kV母线,后汇接至与一期项目公用的风场110kV变电站,经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多

伦变电站并网,由此接入华北电网。拟议项目的上网电量和下网电量将由6块电度表测量计算获

得,详细信息如下:

(1) 主表 M1(双向表,精度 0.2S),安装在风场 110kv 变电站出口侧,用于测量本项目和多

伦一期项目向电网输送的总上网电量(EStotal,y)和总下网电量(ED total,y);

(2) 备表 M2(主表 M1 的备表,双向表,精度 0.2S),安装在多伦 110kV 变电站入口侧,当

M1 出现问题时,用于测量本项目和多伦一期项目向电网输送的总上网电量(EStotal,y)和

总下网电量(ED total,y);

(3) 计量表M3和M4(双向表,精度0.2S),分别安装在多伦一期项目两条35kv输电线路上,

同时记录多伦一期项目经35kv线路上网电量和下网电量,两块表的上网电量读数之和为

多伦一期项目经35kv线计量的上网电量(ESphase I ,y),两块表的下网电量读数之和为多伦

一期项目经35kv线计量的下网电量(ED phase I,y);

(4) 计量表M5和M6(双向表,精度0.2S),分别安装在拟议项目两条35kv输电线路上,同时

记录拟议项目经35kv线路上网电量和下网电量,两块表的上网电量读数之和为拟议项目

经35kv线计量的上网电量(ES phase II,y),两块表的下网电量读数之和为拟议项目经35kv线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20

计量的下网电量(ED phase II,y);

经审定,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的监测点如下图所示:

综上所述,拟议项目净上网电量通过购售电结算凭证单据进行校核。电能表的检定/校准频

率为至少一年一次,并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规定进行管理。

拟议项目与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一期项目共用110kV输电线路,据此,审定组开具了澄清

要求7,要求项目委托方修改监测计划部分,以实现电量的合理拆分。项目委托方解释将通过电

表监测两期项目经110kv线计量的总上网电量、两期项目经110kv线计量的总下网电量、拟议项目

经35kv线计量的上网电量、拟议项目经35kv线计量的下网电量、多伦一期项目经35kv线计量的上

网电量和多伦一期项目经35kv线计量的下网电量,每月记录一次,再根据相关公式计算拟议项目

的净上网电量。经审定,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3版)中的监测计划符合实际情况

和方法学的要求,并且能够确保电量的合理拆分;能够确保所有监测数据是可监测、可报告和可

核查的。因此,澄清要求7关闭。

通过对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和CCER监测手册的文件评审,审定组确认参数的监测方法具有可

操作性且符合方法学的要求,监测设备的校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程执行,监测设备的配

置按照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方法学的要求。数据将存档保留直至计入期结

束后2年。

如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所描述的,项目设计了包括合理的QA/QC程序和数据管理系统足以

确保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能事后报告并是可核证的。

3.10 环境影响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07月10日批复了拟议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内环审表

[2008]156号)。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09年7月9日“关于同意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

二期(30MW)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函(内环函[2009]5号)。

通过查阅拟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导致的环境影响都已经在项目

补充说明文件中的D部分列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指出拟议项目环境影响主要结果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1)拟议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2)拟议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3)污染

物达标排放情况;(4)生态环境影响;(5)对自然景观的影响;(6)环境效益;(7)总量控

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中指出“拟议项目的建设将填充当地的电力需求缺口,缓解当地用电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21

紧张的局面,加快当地经济的发展,促进当地的经济繁荣,为当地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拟

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达到相应标准,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不需要占用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最终能实现零排放。”通过

文件评审,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环境影响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价,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3.11 利益相关方的评价意见

为了收集关于拟议项目开发的公众意见,项目业主于于2008年12月15日在本项目周围的村

庄、单位张贴了公告,并于2008年12月20日召开了利益相关方调查会议。以这种公开透明的形式

向当地利益相关方开展了关于拟议项目意见。调查问卷共发出37份,收回37份。所收集到的利益

相关方的意见总结已经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E部分列出。通过文件评审,审定组确认项目参

与方针对拟议项目的利益相关的评价开展了充分的工作,符合国内自愿减排项目的相关要求。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22

4 审定结论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第

一版)》(CM-001-V01)和适用的UNFCCC中清洁发展机制相关要求,对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的“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项目进行审定。

CEC查阅了拟议项目的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支持性文

件,并交叉校核等方式,确认拟议项目属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第三类项目类型,即在联合国清洁

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相关要求。

经审查,CEC确认拟议项目没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

拟议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以西15km,北距锡林浩特市286km,为大规模

新建风力发电站,项目类别属于能源工业领域。拟议项目共安装20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

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MW,平均年运行小时数为2,332小时,功率系数(PLF)为26.62%。拟议项

目于2009年3月5日投产,预计年净上网电量69,970MWh。拟议项目所发电量将通过输电线路输

送至华北电网。替代以燃煤电厂为主的华北电网中同等的发电量,实现温室气体减排。

拟议项目申请CCER的补充计入期的减排量。经CEC审定,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第03版,2014

年12月8日)中的“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方法学《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

法学(第一版)》(CM-001-V01)及工具的相关要求和适用的UNFCCC中清洁发展机制的相关

要求;审定范围中所要求的内容已全部覆盖;审定过程已覆盖所有的项目组成部分,并且所有不

符合和澄清要求均已关闭。项目预期减排量真实合理。

拟议项目申请的补充计入期2009年3月5日至2011年2月28日(含首尾两天,共计726天)内的

预计年均减排量为62,953 tCO2e;补充计入期内的总预计减排量为125,217 tCO2e。其中:

综上,CEC推荐该项目备案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北京,2014 年 12 月 09 日 北京,2014 年 12 月 10 日

周才华 宋铁栋

审定组组长 董事长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CEC)

日期 基准线排放量

(tCO2e)

项目排放量

(tCO2e)

泄漏量

(tCO2e)

减排量

(tCO2e)

2009年3月5日-2009年12月31日 51,866 0 -- 51,866

2010年1月1日- 2010年12月31日 62,979 0 -- 62,979

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28日 10,372 0 -- 10,372

总计 125,217 0 -- 125,217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23

5 参考文献

1.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第 01 版,2014 年 4 月 21 日

2.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第 03 版,2014 年 12 月 8 日

3. 减排量计算表 01 版,2014 年 4 月 21 日(初版)

4. 减排量计算表 02 版,2014 年 12 月 8 日(最终版)

5.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7. 可行性研究报告,北京国庄国际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8.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9.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内环审表[2008]156 号,2008 年 07 月 10 日

10.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内发改能源字[2008]2112 号,2008 年 10 月

31 日

1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批复,发改气候[2010]585 号,2010 年 3 月 25 日

12. 拟议项目在 CDM 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注册号为 4112,2011 年 1 月 28 日

http://cdm.unfccc.int/Projects/DB/TUEV-RHEIN1289878522.55/view

13. 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设计文件(PDD),3.1 版本,2010 年 11 月 14 日

14. 清洁发展机制(CDM)审定报告,TÜV Rheinland Japan Ltd.,报告编号 01 997 9105058236,

版本 04.1;报告日期 2010 年 11 月 15 日

15. 清洁发展机制(CDM)IRR 计算表格

16. 清洁发展机制(CDM)ER 计算表格

17. 拟议项目 CDM 签发信息,http://cdm.unfccc.int/Projects/DB/TUEV-RHEIN1289878522.55/view

(1)清洁发展机制(CDM)第一次签发,2011 年 3 月 1 日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

(2)清洁发展机制(CDM)第二次签发,2011 年 8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8. 内蒙古金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工通知单》,开工建设日期 2008 年 11 月 3 日

19.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行交接班记录》,投产日期 2009 年 3 月 5 日

20.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并网发电时间的

证明》, 2014 年 8 月 20 日,2009 年 3 月 5 日

21. 关于考虑 CDM 的董事会会议纪要,2008 年 6 月 12 日

22. 关于项目在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情况的声明,2014 年 7 月 28 日

23. 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函

24.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表

25. 设备铭牌照片

26. 设备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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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项目业主与江苏宇杰钢机有限公司签署《风力发电机组塔架设备采购合同》,2008 年 6 月

20 日

28. 碳减排量监测管理手册

29.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0. 利益相关方调查文件及照片

31.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气候[2012]1668 号,2012 年 6 月 13 日)

32.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改办气候[2012]2862 号,2012 年 10 月 9 日)

33. 方法学 CM-001-V01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第一版)

34. 额外性论证与评价工具(第 07.0.0 版)

35. 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第 04.0 版)

36. 2011 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37. 2012 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38. 2013 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39.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 http://cdm.ccchina.gov.cn/

40. 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 http://cdm.ccchina.gov.cn/ccer.aspx

41. UNFCCC 网站 http://cdm.unfccc.int

42. GS 网站 http://www.cdmgoldstandard.org/

43. VCS 网站 http://v-c-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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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审定清单

审定要求 审定发现 审定结论

1 项目合格性

1.1 项目与《温室气体自愿碳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的符合性

根据拟议项目监理单位“内蒙古金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工

通知单》,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开工建设日期为2008年11月3日,符合《指

南》中自愿减排项目须在2005年2月16日之后开工建设的项目资格条件。

另外,根据本报告3.4部分“方法学选择”的描述,拟议项目使用的方法

学为CM-001-V01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第一

版),该方法学属于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CCER方法学。

审定组查阅了项目委托方关于拟议项目在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情

况的声明,声明 “拟议项目没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注册号:4112)

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此外,审定组通过查阅UNFCCC、

GS、VCS等网站,确认“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未在除联合国

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

综上所述,根据《办法》和《指南》中自愿减排项目资格条件的要求,

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满足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的以下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在2005年2月16日之后开工建设”的条件;

☒2.符合条件(3)“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

生减排量的项目”;

☒3.符合“未在除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

册”的条件;

☒4.所使用的CCER方法学CM-001-V01属于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

案的CCER方法学。

澄清要求1: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1版)A.1.2中未论述备案项目资格条件的符合性。

澄清要求1

提交备案申请前,澄

清要求1已经关闭。

符合

1.2 审定委托方是否声明所审定的项目没有在联合国 审定组查阅了项目委托方关于拟议项目在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情 符合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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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已经注

况的声明,声明 “拟议项目没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注册号:4112)

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此外,审定组通过查阅UNFCCC、

GS、VCS等网站,确认“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未在除联合国

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

2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

2.1 项目是否依据经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

格式和指南编制

经过对照最新的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模板,审定组确认所提交的项目补充

说明文件(第03版,2014年12月8日)的格式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上获取的最新格式,且内容完整。

符合

2.2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清晰 通过全面检查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确认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内容完整清晰。 符合

3 项目描述

3.1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是否清楚地描述了项目活动以

使读者能够清楚的理解项目本质

拟议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以西15km,北距锡林浩特

市286km,为大规模新建风力发电站,项目类别属于能源工业领域。拟

议项目共安装20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30MW,平均年运行小时数为2,332小时,功率系数 (PLF)为26.62%

(26.62%=2332/8760*100%)。拟议项目于2009年3月5日投产,预计年

净上网电量69,970MWh。拟议项目所发电量将通过输电线路输送至华北

电网。替代以燃煤电厂为主的华北电网中同等的发电量,实现温室气体

减排。

拟议项目在所申请的补充计入期内,年均减排量为62,953 tCO2e。在项目

补充计入期2009年3月5日至2011年2月28日(含首尾两天,共计726天)

内的总减排量为125,217 tCO2e。经审核,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没有在联

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

审定组通过检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确定了以上描述是完整和准确

的。

不符合项1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1版)的补充计入期起止时间界定错误,相应的补

充计入期内的减排量计算错误。

澄清要求2: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1版)A.1.2中未描述项目年运行小时数以及项目功

率系数的计算过程。

不符合项1

澄清要求2

提交备案申请前,不

符合项1和澄清要求2

已经关闭。

符合

3.2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是否清楚地描述了项目活动应 经审核相关设备的技术协议、机组铭牌照片和CDM注册PDD,审定组确 澄清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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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主要技术和其执行情况 认拟议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关键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3所示)与

上述证据文件是一致的。

2011年1月28日,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注册号为

4112;截止到项目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 公示时,拟议项目在

清洁发展机制下已获得过2次CERs 的签发。

澄清要求3: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1版)A.3项目活动的技术说明“表1 风机技术参数”

表中未描述“风机型号、轮毂高度、额定电压、电机额定转速、设备寿

命”等参数信息。

澄清要求4: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1版)中未描述拟议项目CDM注册后CER签发情况。

澄清要求4

提交备案申请前,澄

清要求3和澄清要求4

已经关闭。

符合

3.3 是否描述了项目活动的规模类型 拟议项目为新建大规模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0MW。 符合

3.4 项目活动属于新建项目还是在现有项目上实施 拟议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符合

4 方法学选择

4.1 项目选用的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是否在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新方法学

拟议项目使用的方法学为CM-001-V01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

基准线方法学(第一版),该方法学属于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的新方法学。

符合

4.2 方法学的适用条件是否得到满足 经审定组确认,拟议项目满足所使用的方法学的适用条件。此外,审定

组参考了“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第04.0版)”以及“额外性论证与

评价工具(第07.0.0版)”中对适用性条件的规定,确认项目满足以上两

个工具的适用性条件。

澄清要求5: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1版)中未论述CDM方法学版本的变化是否影响拟

议项目持续满足CCER方法学的要求。

澄清要求5

提交备案申请前,澄

清要求5已经关闭。

符合

4.3 项目活动是否期望产生方法学规定以外的减排量 依据方法学CM-001-V01的相关规定,经过检查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审定

组没有发现项目活动期望产生方法学规定以外的减排量。

符合

4.4 是否需要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修订或偏

所选方法学对拟议项目的适用性是确定并且满足的,因此不需要向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修订或偏移请求。

符合

5 项目边界确定

5.1 项目边界是否正确描述 项目边界定义为包括项目发电厂以及与拟议项目接入的华北区域电网中 符合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28

所有电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

放因子》,华北电网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和内

蒙古自治区电网6个省级电网组成。

审定组确认项目边界的描述是正确的。

5.2 包括在项目边界内的拟议项目活动的物理特征是

否清楚地描述

通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包括在项目边界内的拟

议项目活动的物理特征已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第03版,2014年12月8

日)中被清楚地描述,且符合基准线方法学的要求。根据方法学,项目

边界的空间范围包括项目发电厂以及与拟议项目接入的电网中所有电

厂。

符合

5.3 是否存在由项目活动引起的但未在方法学中说明

的排放源

经过审定组文件评审确定,不存在由项目活动引起的但未在方法学中说

明的排放源。

符合

6 基准线识别

6.1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识别的项目基准线是否适宜 按照方法学CM-001-V01的规定,如果项目活动是建设新的可再生能源并

网发电厂,那么基准线情景如下:拟议项目运行后可输送给华北电网的

等同电力将由其它与华北电网相连的的电厂或新增发电设备产生。

审定组审核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已在联合国清

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清洁发展机制审定报

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相关支持性文件等,确

认拟议项目基准线情景识别符合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的相关规

定,所识别的基准线情景正确、合理。

符合

6.2 方法学中规定的识别的最合理的基准线情景的步

骤是否正确使用

审定组审核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确认项目补充

说明文件中基准线情景识别步骤的使用符合方法学的要求。

符合

6.3 是否所有的替代方案都被考虑到了,并且没有合

理的替代方案被排除在外

经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所有的替代方案都被考虑到了,并且没有合理

的替代方案被排除在外。

符合

7 额外性

7.1 项目业主如何事先考虑减排机制的 审定组审核了项目补充说明文件、CDM-PDD、CDM-审定报告、可行性

研究报告等相关支持性文件等,确认拟议项目事先考虑并持续寻求了减

排机制的支持。

符合

7.2 用于支持额外性论证所有数据、基本原理、假设、

论证和文件是否是可靠和可信的

审定组审核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已在联合国清

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清洁发展机制审定报

符合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29

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相关支持性文件等,确

认拟议项目用于支持额外性论证所有数据、基本原理、假设、论证和文

件是否是可靠和可信的。

7.3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是否识别了项目活动可信的替

代方案

是的。经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项目补充说明文件识别了项目活动可信

的替代方案,没有合理的替代方案被排除在外。

符合

7.4 投资分析是否用于论证项目的额外性,如何论证

拟议项目采用《额外性论证与评价工具”(07.0.0 版)》中的基准值分析

方法,拟议项目活动不作为减排项目时,项目 IRR 值仅为 6.98%,低于

电力行业财务内部收益率基准值;而考虑减排收益(基于 CER 价格

€10.5/tCO2e)时,项目 IRR 值明显提升,达到 10.18%,超过电力行业财

务内部收益率基准值。经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

投资分析部分是真实和合理的。

澄清要求6: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1 版)中未描述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价格及有减排收

益的 IRR 值。

澄清要求6

提交备案申请前,澄

清要求6已经关闭。

符合

7.5 障碍分析是否用于论证项目的额外性,如何论证

拟议项目未使用障碍分析。 符合

7.6 申请项目是否属于普遍实践,如何论证的 经文件审核,审定组确认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普遍性分析符合《额外

性论证与评价工具》(07.0.0 版)的要求,拟议项目不具有普遍性。

符合

8 减排量计算

8.1 项目排放所采取的步骤和应用的计算公式是否符

合方法学,计算是否正确,所用到的参数包括哪些

审定组确认在确定项目排放时,所采取的步骤和应用的计算公式符合方

法学的要求。根据方法学,对于大多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活动(例如

风力发电)来说,项目排放等于零。在项目排放的确定中不涉及具体计

算过程以及参数的使用。

综上,项目在补充计入期内预计的项目排放:PEy=0 tCO2e。

符合

8.2 基准线排放所采取的步骤和应用的计算公式是否

符合方法学,计算是否正确,所用到的参数包括哪些

审定组确认在确定基准线排放时,所采取的步骤和应用的计算公式符合

方法学的要求。

基准线排放仅包括由项目活动替代的化石燃料火电厂发电所产生的CO2

排放。方法学假设所有超过基准线水平的项目发电量可由现有的并网发

电厂和新建并网发电厂替代生产。基准线排放的计算如下:

符合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30

BEy = EGfacality y * EFGrid,CM,y

BEy = y年的基准线排放量(tCO2/年)

EGfacality y = y年份拟议项目产生并向华北电网供应的净电力,MWh/年

EFGrid,CM,y= y年份发电并网的组合边际CO2排放因子,使用最新版的“电

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计算,tCO2/MWh

根据《指南》和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模版的要求,对于第(三)类发电上

网项目计算CDM项目注册前已产生的减排量或追溯的减排量,需采用根

据该年份实际数据计算所得的电网排放因子,鉴于拟议项目补充计入期

为2009年3月5日至2011年2月28日,因此,选取2011~2013年度的电力系

统排放因子。

8.3 泄漏所采取的步骤和应用的计算公式是否符合方

法学,计算是否正确,所用到的参数包括哪些 根据方法学,不考虑泄漏的情况。

符合

8.4 哪些数据和参数在项目活动的整个计入期内事先

确定并保持不变,这些数据和参数的数据源和假设是

否是适宜的、计算是否是正确的

在项目活动的整个计入期内事先确定并保持不变的数据和参数已经在项

目补充说明文件中列出,审定组通过核对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数据和

参数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 2011~2013年度《中国区域电网基

准线排放因子》 中的数据和参数,确认这些数据的数据源和假设都是适

宜和计算正确的,并且适用于项目活动,能够保守地估算减排量。

符合

8.5 哪些数据和参数在项目活动实施过程中将被监

测,这些数据和参数的预先估计是否是合理的

不符合项2

拟议项目与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一期项目共用110kV输电线路,应修

改监测计划部分,以实现电量的合理拆分。

不符合项2

提交备案申请前,不

符合项2已经关闭。

符合

8.6 减排量的计入期采用的方式是可更新的,还是固

定的

拟议项目申请的补充计入期为:2009年3月5日至2011年2月28日(含首尾

两天,共计726天)。

符合

9 监测计划

9.1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是否包括一个完整的监测计划 是的。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的监测计划包含了方法学中所需要监测的参

数以及相关描述,组织结构,监测手段,监测设备和安装要求,校验和

测量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管理系统。审定组通过文件评

审相关的监测手册和方法学的相关要求,确定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包含

符合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31

了一个完整的监测计划。

9.2 监测计划中是否包含了所有需要监测的参数,参

数的描述是否正确

是的。项目补充说明文件B.7.2监测计划中包含了方法学要求的所有需要

监测的参数。参数的描述与项目实际情况及方法学的要求完全一致。

符合

9.3 各个参数的监测方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符

合方法学的要求,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精度是否符合要

是的。通过对项目补充说明文件和监测手册的文件评审,审定组确认参

数的监测方法具有可操作性且符合方法学的要求,监测设备的校准按照

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程执行,监测设备的配置按照相关的技术要求进

行,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方法学的要求。

符合

9.4 项目是否设计了合理的QA/QC 程序确保项目产

生的减排量能事后报告并是可核证的

是的。如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所描述的,项目设计了包括合理的QA/QC

程序和数据管理系统足以确保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能事后报告并是可核证

的。

符合

10 环境影响 通过文件评审,审定组确认项目参与方针对拟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了

充分的分析和评价,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符合

11 利益相关方的评价意见 通过文件评审,审定组确认项目参与方针对拟议项目的利益相关的评价

开展了充分的工作,符合国内自愿减排的相关要求。

符合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32

附件 2 不符合、澄清要求及进一步行动要求清单

不符合、澄清要求及进一步行动要求 项目业主原因分析及回复 审定结论

不符合项 1 根据《指南》的相关规定,对于

CCER 第三类项目,补充计入期的

开始时间为项目投产日期,补充计

入期的结束时间为 CDM 计入期开

始日期的前一天。请按照《指南》

的相关规定重新界定计入期的开

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相应地,请根

据重新修订的补充计入期重新核

算拟议项目补充计入期内的减排

量。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3 版,2014 年 12 月 8 日)中将计入期开始时

间和结束时间进行了修正,修正情况如下:

1)根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出具

的《关于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并网发电时间的证明》和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 5 日的《运行交接班记录》,

确定拟议项目于 2009 年 3 月 5 日开始投产运行;

2)拟议项目的 CDM 计入期开始日期为 2011 年 3 月 1 日。

因此,拟议项目补充计入期由 CCER 公示补充说明文件中的 2009 年

1 月 1 日~2011 年 1 月 27 日修正为 2009 年 3 月 5 日~2011 年 2 月 28

日。

另外,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估的拟议项目年发电量

(69,970MWh),重新核算了拟议项目补充计入期内的减排量,最

终核算结果为 125,217 tCO2e。

经审定,CEC 确认拟议项目补充

计入期开始日期和结束时间的选

定符合《指南》要求。另外,拟

议项目补充计入期内的减排量计

算是准确、合理和保守的。

因此,不符合 1 关闭。

不符合项 2 拟议项目与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

场一期项目共用 110kV 输电线路,

请修改监测计划部分,以实现电量

的合理拆分。

通过电表监测两期项目经 110kv 线计量的总上网电量、两期项目经

110kv 线计量的总下网电量、拟议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上网电量、

拟议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下网电量、多伦一期项目经 35kv 线计量

的上网电量和多伦一期项目经 35kv 线计量的下网电量,电表连续测

量,每月记录一次,然后根据公式以下计算: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监测计划部分已做相应修改。

经审定,CEC 确认拟议项目监测

计划部分的修改符合实际情况和

方法学的要求,并且能够确保电

量的合理拆分;能够确保所有监

测数据是可监测、可报告和可核

查的。

因此,不符合 2 关闭。

澄清要求 1 请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A.1.2中添

加备案项目资格条件符合性的相

关描述。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3 版,2014 年 12 月 8 日)中补充了项目资格

条件符合性的相关描述。

经审定,CEC确认拟议项目满足

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的相关资格条

件。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33

因此,澄清要求 1 关闭。

澄清要求 2 请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A.1.2中描

述项目年运行小时数以及项目功

率系数的计算过程。

拟议项目年运行小时数为 2,332 小时,功率系数 (PLF) 为

=26.62%=2332/8760*100%。相关内容已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添加。 经审定,CEC 确认年运行小时数

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致,并且功

率系数的计算过程符合 CCER方

法学的要求,计算结果准确。

因此,澄清要求 2 关闭。

澄清要求 3 请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 A.3 项目

活动的技术说明“表 1 风机技术

参数”表中增加“风机型号、轮毂

高度、额定电压、电机额定转速、

设备寿命”等参数信息。

相关内容已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中添加。数据源为设备技术协议。

风机型号为 MY1.5se

轮毂高度 m 65

额定电压 kV 0.69

电机额定转速 rpm 1,753

设备寿命 年 20

经审定,CEC 确认所添加参数信

息与设备技术协议是一致的。

因此,澄清要求 3 关闭。

澄清要求 4 请澄清拟议项目 CDM 注册后签

发减排量 CER 的情况。

相关 CER 签发情况在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3 版,2014 年 12 月 8 日)

中进行了补充。截止到项目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 公示时

已获得 2 次 CER 签发。http://cdm.unfccc.int/Projects/DB/TUEV-RHEIN1289878522.55/view

经审定,CEC 确认项目补充说明

文件(03 版本,2014 年 12 月 8

日)中补充描述的 CER 签发情况

与 UNFCCC CDM 网页信息一

致。

因此,澄清要求 4 关闭。

澄清要求 5 请澄清CDM方法学版本的变化是

否影响拟议项目持续满足CCER

方法学的要求。

经比较 ACM0002(第 11 版)与 CM-001-V01(ACM0002 第 13 版),

对于本项目适用的方法学部分,两个版本的方法学在“适用性、项

目边界、基准线情景、额外性、减排量计算方法和监测等章节”上

无变化。因此,CDM 方法学版本的变化不影响拟议项目持续满足

CCER 方法学的要求。

基于审定组的行业经验和审定经

验,CEC 确认 CDM 方法学版本

的变化不影响拟议项目持续满足

CCER 方法学的要求。

因此,澄清要求 5 关闭。

澄清要求 6 请给出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价格及

有减排收益的 IRR 值。

项目补充说明文件(03 版,2014 年 12 月 8 日)中补充了温室气体

减排量的价格及有减排收益的 IRR 值。

经审定,CEC 确认减排量的价格

及相应考虑减排收益的 IRR值与

CDM 注册 PDD 和 IRR 计算表一

致。

因此,澄清要求 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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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34

附件 3 公示期意见

根据《指南》的要求, CEC 于 2014 年 6 月 14 日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公示了拟议项目的项目补充说明文件(第 01 版,2014 年 4 月

21 日),公示期为 2014 年 6 月 14 日-2014 年 6 月 20 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35

附件 4 人员资质证明

周才华

周才华是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审核组长。他参加了 CDM、EMS、GS、ISO14064 等 GHG 相关

培训课程,同时为环境标志产品检查员。他参与了 30 多个 CDM 项目的审定/核证和 20 余个国内

碳盘查、节能量审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审核工作,涉及的领域包括:水电、风电、水泥制造、

热力生产等。其中大多数项目属于 1 领域,积攒了丰富的可再生能源的审核经验。

根据 CEC-4001D-A/0 CCER 审核人员能力管理作业指导书,被评为 CCER 审定员、核证员、

审定/核证组长、技术评审人员。

专业领域: 1

北京, 2014 年 5 月 6 日

张小丹 薛靖华

CDM 技术总监 质量保障管理岗

崔晓冬

崔晓冬是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审核组长。他自 2009 年以来在 QMS、能源审计、ISO14064、

PAS2050、GS、CDM 相关知识体系和温室气体核算领域参加了多个内部和外部培训。他参加了

国内外 40 余个 CDM/VCS 项目的审定/核证工作、规划类(PoA)项目审定等,涉及的项目领域

包括水电、风电、煤层气和生物质发电。

根据 CEC-4001D-A/0 CCER 审核人员能力管理作业指导书,被评为 CCER 审定员、核证员、

审定/核证组长、技术评审人员。

专业领域: 1

北京, 2013 年 5 月 20 日

张小丹 徐玲华

CDM 技术总监 质量保障管理岗

CEC-6028D-A/3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36

刘尧天

刘尧天是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审核组长。自 2006 年以来她多次参加环境管理体系和 CDM 相

关知识体系领域的内部、外部培训。在风电、水电领域参加了 20 余个 CDM/VCS 项目的审定/

核证工作,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领域工作经验。

根据 CEC-4001D-A/0 CCER 审核人员能力管理作业指导书,被评为 CCER 审定员、核证员、

审定/核证组长、技术评审人员。

专业领域: 1

北京, 2013 年 5 月 20 日

张小丹 徐玲华

CDM 技术总监 质量保障管理岗

贾 宁

贾宁是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审核组长。她在环境保护领域拥有 10 余年工作经验。自 2007 年参

加 CDM 工作以来,完成多个 CDM 培训课程。她在专业领域 1(能源工业)完成 10 余个 CDM

项目的审定/核证工作,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领域审核经验。

根据 CEC-4001D-A/0 CCER 审核人员能力管理作业指导书,被评为 CCER 审定员、核证员、

审定/核证组长、技术评审人员。

专业领域: 1

北京, 2013 年 5 月 20 日

张小丹 徐玲华

CDM 技术总监 质量保障管理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