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實驗申請流程 - 花蓮慈濟醫院 hualien tzu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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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實驗新申請必備資料 一、電子檔(pdf或word檔)
1.動物實驗申請表
(簽名欄位請打上申請人姓名及日期)
2.中或英文摘要
寄至院內信箱(黃洛云)或[email protected]
二、紙本部分:
1.動物實驗申請表紙本一式三份(需簽名)
2.中或英文摘要紙本一式兩份
繳交至協力樓931辦公室(動委會幹事黃洛云小姐)
動物實驗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一、因申請表會不定時更新,所以在填寫 申請表前,請先上研究部網站下載最 新版本。 二、申請表目前與慈濟大學有部分內容不 相同(附錄二3R文件),所以請勿使用 慈大版本的動物申請表,尤其是申請 科技部研究計畫時請特別留意。
動物實驗申請審查結果
• 初審通過
–發給同意函(pdf檔)
• 需進行複審
–一位或二位委員有建議事項
–發給動物實驗審查結果報告書+回覆意見表
• 複審通過
–於複審回覆委員意見,並提交修正後申請表
–委員依回覆意見予以通過,發給同意函(pdf檔)
動物實驗修正申請 一.修正內容:
1. 執行期限變更
2. 動物品系(strain)變更[不含種類(species)變更]
3. 動物用量數變更(增加數量為原申請量50%內)
4. 內容、方法、劑量與步驟之變更
二.必需重新申請之變更物實驗申請表 1. 計畫主持人變更
2. 計劃名稱變更
查核項目:
一.所進行之動物實驗,是否呈送動委會審查其倫理觀點及可行性。
二.是否妥善填寫研究紀錄簿? 1. 紀錄實驗動物別/品系與使用數量 2. 完整紀錄動物實驗內容、方法、劑量與步驟(含動
物保定、投藥、注射、麻醉、手術及術後照顧等) 3. 完整紀錄使動物痛苦降至最低之方法與實驗結束
後動物之處置方式(含復原處置、安樂死及屍體處理方式)
倫理查核-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