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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願景、基本內涵執行現況與達標作為 教育部陳益興常務次長101 年 5 月 28 日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 http://12basi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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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壹、邁向新學習時代貳、學費篇參、學習篇肆、入學篇伍、輔導篇
壹、邁向新學習時代基本內涵系統架構圖三大願景五大理念六大目標七大面向、 29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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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內涵採行向下延伸與向上延長並進的做法,學前教育不納入國民基本教育,但採階段性免學費補助
高級中等教育九年國民教育普 及免 學 費強迫入學免入學考試
普 及免學費非強迫入學免入學考試為主
學前教育普 及
5 歲免學費非強迫入學
6 歲 18 歲12歲
幼兒園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 含五專前三年 )
15 歲
國民基本教育
555
系統架構
666
三大願景成就每一個孩子
提升中小學教育品質 厚植國家競爭力願景
777
因材施教有教無類
優質銜接多元進路 適性揚才
五大理念
888
六大目標培養現代公民素養引導多元適性發展確保學生學力品質
舒緩過度升學壓力
追求社會公平正義
均衡城鄉教育發展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全面免學費優質化均質化
課程與教學適性輔導國民素養
法制
宣導
入學方式
七大面向3 個方案8 個方案5 個方案6 個方案
1 個方案
2 個方案
4 個方案29 個方案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貳、學費篇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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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篇:高中職免學費1. 家戶年所得 114 萬元以下就讀高職 ( 含五專前三年 ) 學生 免學費2. 家戶年所得 114 萬元以下就讀私立高中學生比照公立學校 收費 ( 並延續家戶年所得 90 萬元以下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 費措施之排富規定 )
高中職 ( 含五專前三年 ) 全面免學費
第一階段(100 年 8 月至 103 年 7 月 )
第二階段(103 年 8 月起 )
叁、學習篇課程教學評量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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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第一波中小學課程之連貫與統整 93 年完成「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 95 年「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參考指引」。 97 年完成修訂「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及「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 建置十二年一貫課程體系方案現行課綱強調以培養「學生能力」及「適性發展」為目標的課程綱要架構,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之理念與目標。 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建置十二年一貫課程體系方案」,分階段穩健進行。
101 年 10 月底前完成高中高職實施特色課程具體方案。
學習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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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作為:–落實教學正常化:常態編班、照表上課、專長授課–實施補救教學:攜手計畫–推動有效教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學輔導教師 活化教學工作坊、教師專業社群、 分組合作學習
•目 的:確保並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品質
學習篇: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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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評量:–修訂「成績評量標準」、「成績評量準則」–紙筆測驗、實作評量、檔案評量、口語評量
•會考:–檢核學生的學力品質–免試入學的超額比序的積分之一
學習篇: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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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考試科目• 包含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測驗• 各考試科目之題型以選擇題為主,非選擇題為輔• 103 學年度僅調整數學科及英語科。–數學科增加非選擇題型的試題–英語科加考聽力( 3選 1選擇題)–其餘科目暫維持 4選 1 的選擇題型
國中教育會考 國中基測掌握學生學習品質 成績排序入學依據
全面性學力健檢 唯一的個人成績能力檢核
(標準參照測驗)與他人競爭
(常模參照測驗)學生選校的參考 入學依據精熟、基礎及待加強
3 個標準各科量尺分數 1-80 ,
總分 412
低壓力(能力了解) 高壓力(分分計較)
國中教育會考 vs. 國中基測
平常心會考 --會考只是政府的成績單
肆、入學篇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特種生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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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方式
免試入學75% 以上
特色招生0%~25%
開展學生多元智能提供多元入學管道發展學校辦學特色 人才培育
創新教育人才培育
舒緩升學壓力引導教學正常化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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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入學 -- 無入學門檻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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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名額。 全額錄取二、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名額。 超額比序
103 學年度優質高中職足以容納 100% 103 年國中畢業學生。
公平性教育性可操作性
五育均衡發展引導國中教學正常化
鼓勵學生發展自我優勢確保國中學生學習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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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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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限30 分志願序
• 上限18 分均衡學習
• 上限12 分服務學習
•上限 30 分教育會考
1 至 10 志願
11 至 20 志願 21 至 30 志願
30~3 分 2 分 1 分符合 1 個領域 未符合
6 分 0 分每學期服務滿 6 小時以上
4 分精熟級 基礎級 待加強級6 分 4 分 2 分
比序順次由志願序級分、多元學習表現 ( 均衡學習、服務學 習 ) 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進行加總,依學生之總積分進行比序
第一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多元學習表現 ( 均衡學習、服務學習 ) 總積分,進行比序。第二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進行比序,依序為會考換算積分之總分、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寫作測驗科目。
比序順次
第三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志願序 ( 非積分 ) 進行比序如經過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後,仍同分超額時,非不得已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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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招生規劃內容
1.以班(科、組)為申請單位,測驗內容依特色課程內容規劃,同一類型應同日辦理。2.學校得依需求,將特色課程列為必 (選 ) 修課程,實施對象擴及全校學生3.學校將特色招生成果函報主管機關備查,並對學生進行後續輔導與追蹤。4.主管機關須評估特色招生對國中教學之影響5.針對辦理情形不佳之學校,主管機關調整其特色招生名額。
人才培育、適性發展、適性揚才等所設的入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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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招生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報考資格限制 參加藝術才能班者,須符合特殊教育法或藝術教育法等相關資格。
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已錄取者,須於規定期間內放棄資格方得報考。
考試內容 依學校所申辦之特色課程內容如美術、舞蹈、音樂、戲劇、體育及職業類科等,規劃術科測驗。
依學校所申辦之特色課程內容規劃學科測驗,由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五科中擇科測驗並得加權計分。
考試日期 同一類型同日辦理。招生方式 聯合辦理為原則,除考科較特殊,無法採聯合招生,方得辦理單獨招生。命題單位 本公平、公正與專業性,並符合程序與實質正義之原則,由各區或學校特色
招生委員會自行命題或委託測驗專責機構協助命題。跨區招生 學生得跨區考試,惟僅能在該區分發入學。分發方式 依據學生測驗成績及志願序分發入學,與現行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方式
相似。未招滿名額處理方式
藝術才能班及體育班經主管機關同意得辦理續招,惟須於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前辦理完畢。
不得續招且不得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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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招生規劃內容
1.特色招生旨在鑑別具有強學習力的學生,將檢測學生思考力、探究力、統整力、創新力與問題解決能力。2.改變教師傳統著重知識講授的教學型態,轉為重探究重思考的學生學習。3.跳脫學習領域範疇,改以「閱讀理解素養」及「數學素養」兩考科檢視學生的學習力。
特色招生 -- 考試分發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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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生升學優待方式
既有權利予以尊重,相關優待予以延續1. 特色招生比照現行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之加分優待方式。2. 免試入學比序後,如仍有未錄取者,再就同一類特種生進行比序,且錄取名額不占一般生名額。3. 外加名額以各入學管道 2%為限身心障礙學生就學安置持續辦理,並於免試入學辦理前完成安置。身障生得保留適性輔導安置之名額,參加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但若經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錄取,僅能選擇其中一個錄取或安置結果。
伍、輔導篇
適性輔導–適性揚才
強化生涯發展教育落實生涯輔導工作
家長、社區、團體及企業共同參與
提升相關政策與制度之彈性
強化教育人員生涯輔導功能 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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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家長一體 同心協力合作 ~共同開創教育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