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3卷 第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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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58 4 「國際移工創作營」針對移工辦理音樂及陶藝創作營,藉由創 作抒發 思念故鄉之情感,並結合展覽展示其作品,每項陶藝 作品都有著移工想要表達的故事,期望透感展示傳達藉以拉近 與大眾的距離,進而學習相互尊重。 ⑶勞工博物館標誌文創品 為提升推廣勞博館各項展覽,結合各項特展製作文創品,藉由文 創品的發放推廣,吸引更多民眾了解各其特展的內涵,如吉他音 樂盒(高雄吉他音樂產業展)及外勞公仔(跨國候鳥在台灣—勞動 力特展)6 座、百工泰迪胸章 10 款、隨行杯 5 款等,深獲民眾喜 愛。 ⑷勞動影像紀錄 搭配各項展覽,拍攝台灣在地勞動影像,有三和瓦窯、手工棉 被、繡花鞋製作(百工再起)、山葉產業記錄片(吉他音樂產業展) 及移工記錄片(跨國候鳥在台灣)等。另為提升民眾的參與,更籌 辦「新移民勞動力」記錄片工作坊,招募素人受訓並拍攝身旁的 移工故事,總計影像紀錄超過 20 部。 ⑸勞動劇場 由勞動者透過戲劇演出為自己發聲及演出,已推出「青春•夢• 工廠」、「社會向前行」及「幸福勞作」三齣舞台劇,真實刻劃 勞工意象與勞動者的生命故事。 ߂ăᛋ ߆一、戮力維護社會治安 重點偵防工作成效與分析 1.刑案分析 目 發 率 查 獲 案 犯 數 28,618 件 20,106 件 70.26% 18,393 人 317 件 327 件 103.15% 361 人 11,221 件 5,721 件 59.98% 2,216 人 1,709 件 1,065 件 62.32% 1,134 人 ※「全般刑案」包含暴力、竊盜及其他刑案。 ※「暴力犯罪」包含強盜、搶奪、故意殺人、擄人勒贖 、重大恐嚇取財、重傷害、強制性交。 ※「竊盜犯罪」包含普通、重大、汽車、機車等竊盜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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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58

    ○4 「國際移工創作營」針對移工辦理音樂及陶藝創作營,藉由創

    作抒發 思念故鄉之情感,並結合展覽展示其作品,每項陶藝

    作品都有著移工想要表達的故事,期望透感展示傳達藉以拉近

    與大眾的距離,進而學習相互尊重。

    ⑶勞工博物館標誌文創品

    為提升推廣勞博館各項展覽,結合各項特展製作文創品,藉由文

    創品的發放推廣,吸引更多民眾了解各其特展的內涵,如吉他音

    樂盒(高雄吉他音樂產業展)及外勞公仔(跨國候鳥在台灣—勞動

    力特展)6 座、百工泰迪胸章 10 款、隨行杯 5 款等,深獲民眾喜

    愛。

    ⑷勞動影像紀錄

    搭配各項展覽,拍攝台灣在地勞動影像,有三和瓦窯、手工棉

    被、繡花鞋製作(百工再起)、山葉產業記錄片(吉他音樂產業展)

    及移工記錄片(跨國候鳥在台灣)等。另為提升民眾的參與,更籌

    辦「新移民勞動力」記錄片工作坊,招募素人受訓並拍攝身旁的

    移工故事,總計影像紀錄超過 20 部。

    ⑸勞動劇場

    由勞動者透過戲劇演出為自己發聲及演出,已推出「青春•夢•

    工廠」、「社會向前行」及「幸福勞作」三齣舞台劇,真實刻劃

    勞工意象與勞動者的生命故事。

    一、戮力維護社會治安

    重點偵防工作成效與分析

    1.刑案分析

    項 目 發 生 數 破 獲 數 破 獲 率 查 獲 案 犯 數

    全 般 刑 案 28,618 件 20,106 件 70.26% 18,393 人

    暴 力 犯 罪 317 件 327 件 103.15% 361 人

    竊 盜 犯 罪 11,221 件 5,721 件 59.98% 2,216 人

    詐 欺 犯 罪 1,709 件 1,065 件 62.32% 1,134 人

    備 註

    ※「全般刑案」包含暴力、竊盜及其他刑案。

    ※「暴力犯罪」包含強盜、搶奪、故意殺人、擄人勒贖

    、重大恐嚇取財、重傷害、強制性交。

    ※「竊盜犯罪」包含普通、重大、汽車、機車等竊盜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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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專案工作績效

    項 目 執 行 成 果

    檢肅不良幫派 檢肅治平專案目標 22 件、134 人,組合幫派 101 個

    、902 人。

    查緝非法槍械

    破獲 91 件、82 人,起獲制式長(短)槍枝 32 支、非

    制式(含改造)槍枝 83 支,合計 115 支、各式子彈

    1,594 顆。

    遏止毒品氾濫

    (製造、販賣、

    吸 食 及 持 有 )

    第一級 查獲 1,678 件、1,737 人,重量5,338.86 公克

    第二級 查獲 1,983 件、2,095 人,重量 21,897.51 公

    克。

    第三級 查獲 55件、64人,重量 511,176.81 公克。

    取締職業賭場 取締職業大賭場 9 件、287 人,一般賭博案件 86 件

    、491 人。

    查捕各類逃犯 查獲各類逃犯 2,793 人。

    取 締 色 情 、

    賭 博 電 玩

    取締色情案件 406 件、1,265 人,色情廣告 430 件。

    查獲有照電玩賭博 8 件、805 台,無照電玩賭博 19

    件 45 台,無照陳列 69 件、259 台。

    查 處

    非 法 外 國 人

    查獲外籍偷渡犯 1 名、逃逸外籍勞工 42 人、外籍人

    士犯罪案件共 18 件、19 人。

    查處非法大陸

    地 區 人 民 查獲大陸偷渡犯 9 名、假結婚 3 名。

    3.綜合分析:

    ⑴本期全般刑案發生數中以竊盜案件佔 39.21%最多,詐欺案件佔

    5.97%次之,暴力案件佔 1.11%。暴力案件中又以搶奪案件佔

    41.32%居多,竊盜案件中則以普通竊盜佔 57.11%為主,機車

    竊盜佔 33.31%次之,顯見搶奪、普通竊盜及機車竊盜乃本市刑

    案防制重點。

    ⑵本期暴力犯罪發生數較 99 年同期減少 229 件,其中最為市民詬

    病之搶奪案件,發生數即較 99 年同期大幅減少 136 件。

    ⑶本期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之汽車竊盜發生 1,065 件,機車竊盜發

    生 3,738 件,較 99 年同期汽車竊盜減少 383 件,機車竊盜減少

    1,098 件;此外,一般竊盜發生 6,408 件,較 99 年同期減少

    1,964 件。

    本期詐欺案件發生數較99年同期減少219件,另破獲集團性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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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共21件、245人,攔截24件受騙匯款,金額達982萬6,162元。

    ⑸綜合觀之

    ○1 本期在治安狀況分析部分,在暴力犯罪、竊盜、詐欺、查緝偽

    劣假藥工作均呈發生數下降、破獲率上昇現象,整體治安狀況

    仍屬平穩:

    a.暴力犯罪方面,本市呈現發生數減少 41.49%,較之 99 年

    同期減少 229 件;破獲率上升,較之 99 年同期增加 25.49

    %。

    b.普通竊盜方面,本府警察局績效亦呈現發生數減少、破獲

    率增加、破獲率上升趨勢。

    c.查緝詐欺集團成效方面,各縣市警察局偵破國內詐欺犯罪

    集團 114 件、1,575 人中,本府警察局半年來計查獲 21

    件、245 人,僅次於台中市,亦為五都第二名。

    d.「查緝偽劣假藥專案」成效上,半年來本府警察局計查獲

    32 件,在警政署評比中(100 年 4 月至 100 年 12 月)共查獲

    39 件,查緝績效列全國第一名,居五都之冠。

    ○2 警察局持續推動打擊犯罪、改善治安之措施,諸如普遍建置 e

    化錄影監視系統、免費「自行車防竊標碼」服務、加強治安熱

    區分析並強化勤務作為等,並提供民眾全方位的服務,兢兢業

    業持續精進警政業務,俾讓市民享有安心、安全、安定的生活

    環境。

    強化治安工作計畫作為

    1.向毒品宣戰,建立健康城市

    ⑴本府警察局查緝走私、栽種、製造、販賣毒品等重大案件,採取

    「正本清源」之作法,全面清查列管轄內施用毒品前科犯,實施

    不定期尿液調驗,對於行方不明及脫驗對象,積極訪查行蹤申請

    強制採驗,並配合本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進行訪視、輔導、

    轉介,防止再犯。

    ⑵為防制毒品戕害莘莘學子,本府警察局就校園毒品可能之來源管

    道,全面清查與掃蕩,於週末假日及暑假期間,配合青春專案縝

    密規劃擴大臨檢,突擊掃蕩青少年聚集之 KTV、舞廳、PUB 等容

    易集體施用毒品之高風險場所,將毒品阻絕於校園之外。

    ⑶本期遏止毒品氾濫(製造、販賣、吸食及持有)成效如下:

    ○1 第一級毒品:查獲 1,678 件、1,737 人,重量 5,338.86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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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

    ○2 第二級毒品:查獲 1,983 件、2,095 人,重量 21,897.51 公

    克。

    ○3 第三級毒品:查獲 55 件、64 人,重量 511,176.81 公克。

    ⑷本市 100 年全年查緝毒品成果較前一年增加 266,000.21 公克,

    有效遏阻毒品流入市面,戕害國人身心健康。

    2.全力檢肅、防制竊盜

    ⑴推動「住宅竊盜諮詢安全顧問」服務機制

    強化犯罪預防宣導工作,推動住宅防竊檢測服務,協助審視住宅

    環境防竊設施並提供改進意見,讓民眾感受到政府對大眾關切問

    題之重視與改善決心,以提昇市民防竊能力,防止住宅竊案發

    生。本期計提供 11,505 位民眾諮詢服務。

    ⑵推動『易銷贓管道業者管理及聯繫』機制

    警察局研訂「高雄市防制贓物自治條例」(業已送貴會審議中),

    責成所屬分局、大隊加強易銷贓場所營業之管控聯繫、清查各類

    刑案贓物可能銷贓情形,杜絕銷贓管道,降低竊盜案件發生。另

    對於轄區內各類易銷贓場所,指派專人持續建檔、列管,落實查

    訪、取締,建置「整合性查贓作業管理系統」,加強交叉比對,

    追查贓物來源,循贓緝犯,以有效阻斷銷贓管道,降低竊盜案件

    發生。

    ⑶聲請羈押竊贓慣犯

    對慣(累)犯嫌疑人,於移送(報告)書註明「建請聲請羈押以利擴

    大偵辦或依法從重求刑並宣付保安處分」等意見,俾檢察官擴大

    偵辦、預防再犯;另經檢察官聲押遭駁回之竊盜案件,如發現確

    有羈押之必要,即補強相關事證,報請檢察官向法院提出抗告,

    以有效預防再犯。

    ⑷成立資源回收場聯合稽查小組

    自 100 年 7 月 1 日起成立「資源回收場聯合查察小組」,會同本

    府環境保護局、經濟發展局、工務局(經濟管理處、違章建築拆

    除大隊)、都市發展局等相關局處、臺電公司及警察局所轄分

    局,執行聯合稽查行動,發現有非法收贓或處理廢棄物,情節輕

    者立即開單告發,裁處罰鍰;重者依刑法收受贓物罪移送或依建

    築相關法規予以斷水斷電,以期達到威嚇恫阻之效。

    ⑸規劃執行「免費自行車防竊標碼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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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執行本項服務措施後,確實有效降低自行車失竊率,深獲警

    政署肯定,通令全國採行全面推動,擴大延伸效益,本府警察局

    特別請各分局針對設有自行車道的處所集中加強宣導,並主動到

    學校對學生自行車提供防竊標碼服務。100 年 7 至 12 月預計執

    行 65,000 輛標碼作業,期間內共計執行 76,797 輛。

    3.執行「緝豺專案」

    依警察局「加強查緝高利貸放(重利罪)工作執行計劃」訂定查緝指

    數目標值為 3;本期計查獲 77 件、170 人,換算目標值為 6.4,達

    成率為 213.3%。

    落實少年犯罪防制工作

    1.犯案少年統計

    本市本期犯案少年(經少年法庭裁定列管或有觸犯法令者)計有

    1,071 人(男 902 人,女 169 人),佔全般案犯的 3.75%。其中竊盜

    案 262 人佔 24.46%最多、毒品案 113 人佔 10.50%次之,公共危

    險案佔 145 人佔 13.48%再次之,將作為日後宣導預防矯治重點。

    2.列管少年查訪與輔導

    本市列管少年共 174 人(男 129 人,女 45 人),受理輔導個案 8

    人,定期實施查訪約制、輔導工作;本期共查訪 1,273 人次,輔導

    24 人次。

    3.加強實施「有效取締不良場所」工作

    本期共實施專案臨檢 12 次,勸導登記 12,803 人。

    4.持續實施「春風專案」

    本府警察局結合社會局、教育局、衛生局及民間公益團體等單位,

    共同辦理各類公益活動。本期計舉辦「百萬富翁魔術營」、「第 8

    屆法律生活網比賽-高中(職)、國中組」、「高雄中學法律宣導講

    座」及「警察節慶祝大會預防犯罪宣導」、「校安座談會暨擴大校

    園宣導」等團體輔導活動,共 210 場次,參加人數約 196,900 人

    次。

    5.追蹤訪查中輟學生

    建立中輟學生之名冊,執行個案追蹤輔導,使其返回學校復學,並

    防止其誤入歧途,期能改過向善,本期共尋獲 229 位中輟生。

    6.積極防制幫派、霸凌暴力及毒品入侵校園

    ⑴持續加強校園巡邏及犯罪預防宣導工作,灌輸學生法律常識及提

    升自我保護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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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深入佈線調查黑道幫派介入校園發展組織等不法情事。

    ⑶綿密通報機制,與教育網絡共同防制幫派滲入及校園霸凌暴力。

    ⑷積極掌握個案學生涉入幫派動態,全力偵辦校園暴力及吸收在校

    學生加入幫派組織之案件。

    ⑸對有吸食毒品經查獲移送少年法院者,加強查訪、輔導約制,防

    止再犯。

    ⑹致力經營「三區(勤區、學區、社區)共構」高關懷少年希望工

    程,有效防止高關懷學生淪為被害或犯罪之目標。

    ⑺本期共計查獲少年加入幫派 38 人、毒品案 115 人、校園霸凌案

    4 件 18 人。

    保護婦孺安全

    1.加強婦幼安全宣導

    主動派員走入社區,結合機關、社團、學校活動,以行動劇或演講

    方式加強婦幼安全宣導,本期共宣導 252 場次,參加人數約

    335,064 人次。

    2.配合教育局推動「校園周邊安心走廊」

    針對教育局規劃全市國民小學 696 條「校園周邊安心走廊」,連結

    1,770 處愛心服務站店家並加強巡守,以提供兒童保護與服務,結

    合「護童勤務」,維護國小學童上、下學之安全。本期女義警協勤

    共計 5,199 人次。

    3.加強性侵害防治

    本期計受理性侵害案件 276 件,破獲 294 件,破獲率為 106.52

    %。

    4.積極防處家庭暴力

    本期計受理家庭暴力案件 3,246 件,聲請保護令 1,048 件,執行保

    護令 1,362 件。

    5.落實家庭暴力及兒虐事件高風險家庭篩選與通報機制

    本府警察局持續啟動幸福里鄰~「家庭守護大使」等基層社區治安

    防衛延伸力量機制,健全家庭暴力防範體系,深入發掘「高風險家

    庭」、詳為評估,讓市府團隊提前介入服務,有效評量潛在的問題

    與需求。本期計通報高風險家庭 96 件。

    強化社區經營

    1.表揚績優守望相助隊

    100 年度警察局編列績優守望相助隊獎勵金計 208 萬元,以獎勵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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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補助,輔導守望相助隊正常運作,強化里社區自我防衛體系,協

    助維護鄰里社區治安,已於 100 年 12 月辦理評核完畢,計獎勵

    171 隊,其中特優 30 隊(每隊頒發獎勵金新台幣 2 萬元)、優等

    50 隊(每隊頒發獎勵金新台幣 1 萬 5,000 元)、甲等 91 隊(每隊

    頒發獎勵金新台幣 8,000 元)。

    2.輔導申請內政部補助治安社區營造情形

    100 年下半年輔導楠梓區仁昌等 40 個里守望相助隊、社區發展協

    會,獲內政部營造補助各 9 萬 9,700 元,合計 398 萬 8,000 元,作

    為守望相助隊裝備購置及相關治安事務運用。

    3.社區治安營造工作

    ⑴重視「社區治安會議」

    為增進警民關係,宣導治安政績,積極辦理「社區治安會議」,

    除聽取民眾治安建言,適切予以回應外,並就反詐欺、防竊盜、

    自行車防竊編碼、家暴、防災等主題加強宣導。本期共辦理 284

    場,參加民眾計 16,365 人。

    ⑵辦理社區治安研習觀摩活動

    於 7 月 21 日假楠梓分局禮堂,舉辦「100 年社區治安研習觀摩

    活動」,參加人員包括接受輔導之治安社區里長、守望相助隊幹

    部、警勤區、所長、警政、消防、社政等推動、執行社區治安策

    略相關業務、工作人員共計 180 人(警政 77 人、社政 7 人、消

    防 8 人、里長暨巡守隊幹部 88 人),參與志工 35 人。

    4.社區治安防衛工作績效

    本市守望相助隊平日與警察機關、志工及善心人士等,關懷轄區獨

    居老人、弱勢人士,對整體社會安全維護體系有極大之助益,本期

    協助偵破各類刑案計 36 件,查獲 26 名嫌犯,對社區安全維護有極

    大之助益。

    市民參與協助治安具體成果

    1.表揚見義勇為市民

    本期協助破獲各類刑案之民眾計 19 人,特別安排在市政會議中公

    開表揚,共核發獎金 13 萬 3,000 元。

    2.「社區輔警」工作成效

    目前全市計有 364 名輔警,協助警察於深夜時段(凌晨 0-6 時)梭巡

    守護社區安全。本期「社區輔警」總計尋獲汽車 5 輛、機車 203

    輛,對執勤時段治安穩定,有正面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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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無線電計程車與保全業者參與治安聯防」成效

    本期表揚 25 位保全人員,協助破獲各類刑案計 22 件。

    普設監錄系統

    賡續執行「推動社區安全 e 化聯防機制-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工

    作,整合跨區域(原高雄縣市)監控平台,延續社區監錄系統安全聯

    合防護網,以健全兩地各行政區域已建置社區、治安要點、偏遠要道

    監錄系統網路安全聯防維護運作,提升效率,發揮遏制、偵查犯罪穩

    定治安之功能,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分建置及維護案說明如下。

    1.建置案

    ⑴「推動社區安全 e 化聯防機制-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建置(軟

    體整合)案」(570 萬元),將原高雄縣市重要路口監視系統整

    合為同一監控平台,於 100 年 12 月 27 日完成。

    ⑵「推動社區安全 e 化聯防機制-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增購(設

    備)案」(241 萬元),購置調閱主機、機櫃、充實原高雄縣地

    區之設備,於 100 年 12 月 27 日完成。

    ⑶「推動社區安全 e 化聯防機制-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維運案」

    (340 萬元),辦理本市新興等 11 區重要路口監視系統保養、

    維護,於 100 年 12 月 27 日完成。

    ⑷「汰換原高雄縣 94 年所建置之監錄系統」(1,200 萬元),將

    原高雄縣鳳山等 7 個分局轄內 94 年建置之重要路口 328 支監視

    鏡頭予以汰換,於 100 年 12 月 20 日決標,100 年 12 月 27 日簽

    約,依契約規定 120 日曆天竣工。

    ⑸「建置本市 183 里治安要點替代二期租賃案」1 億 2,000 萬元

    (100 年編列 800 萬元、101 年編列 1 億 1,200 萬元),監造標

    已於 100 年 12 月 8 日決標、12 月 15 日簽約;建置工程標案於

    101 年 1 月辦理上網公告公開招標。

    2.維護案

    ⑴重要路口監視系統維護案(700 萬元)

    辦理原高雄縣鳳山等 27 地區各重要路口監視錄影系統(逾保固

    期及非保固因素設備)維護,已於 100 年 12 月 30 日完工。

    ⑵「警政精進方案及里鄰捐贈移撥監錄系統維護案」(674 萬

    2,000 元)

    辦理新興、苓雅、三民一、前鎮、鼓山等五個分局 97 年警政精

    進方案所置治安要點、要道地區等監視系統整合,101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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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日決標, 11 月 21 日簽約,預定 101 年 2 月底前完成驗收。

    積極降低再犯率

    1.強化應受尿液採驗 6,051 人查訪及採驗工作,提高到驗率,到驗呈

    陽性反應 496 人。

    2.對於重大刑事案件慣犯及竊盜累犯積極建請聲押,本期計有強盜案

    5 人、搶奪案 3 人、竊盜案 26 人聲押獲准。

    3.針對全市治安顧慮人口 6,233 名,落實執行動態訪查與靜態資料建

    立工作,確實掌握行蹤,防制再犯。

    二、確保交通安全秩序

    加強壅塞路段疏導作為

    在本市重要交通幹道路口(平常日 158 處,例假日 123 處),於上、

    下午尖峰時段派警(民)力執行交通整理、疏導工作,並就本市「主

    要瓶頸路段(口)派遣固定崗勤,加強審查、督導勤務規劃及執行,

    對於突發道路壅塞狀況,要求立即派員全力疏導至交通恢復順暢為

    止。

    推動「嚴懲惡性交通違規」道安執法計畫,全力防制車禍事故

    本期計發生 A1 類交通事故 123 件、死亡 127 人、受傷 45 人。為減少

    交通事故,確保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配合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由交通宣導教育及加強路權執法等,鼓勵民眾參與關懷

    交通,以創造優質交通環境。本期共計辦理交通宣導 2,716 場次、舉

    發闖紅燈等 10 項重點違規 195,713 件。

    治安與交通兼重的防制策略

    每星期五、六、日強化防制危險駕車勤務作為,以遏止飆車歪風,本

    期規劃防制危險駕車勤務計實施專案 66 次,使用警力 82,306 人次,

    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221 人,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舉

    發者 496 件。

    維護高雄捷運安全與秩序

    1.本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於捷運人潮最多之美麗島(O5/R10)、左營

    (R16)、三多商圈(R8)及鳳山西(O11)等 4 個站設立機動派出

    所,受理民眾報案及提供為民服務,從點、線的巡邏,經由機動派

    出所的連結,提升為面的建構,增加見警率,以維護捷運站及周邊

    的安全與秩序。

    2.本期共計受理各類案件 162 件,其中破獲各類刑案 3 件、查獲通緝

    犯 1 件,為民服務 72 件(其中急救傷患 18 人),辦理預防犯罪宣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67

    導 102 場次;執行違反大眾捷運法方面,共計舉發 12 件,勸導

    2,666 件。

    暢通自行車專用道

    針對本市自行車道系統加強違規取締,以維護市民安全順暢之騎乘空

    間,本期計取締 18,200 件。

    專案工作績效

    1.取締交通違規

    本期計取締各項交通違規 508,852 件,其中超速 101,507 件、闖紅

    燈 87,943 件、未戴安全帽 71,090 件、無照駕駛 9,642 件。

    2.執行「淨牌專案」

    加強取締牌照被吊扣、吊銷、蓄意遮掩等違規案件。本期計取締

    971 件,查扣無牌照汽、機車 36 輛,有助於遏制飛車搶案之發

    生。

    3.全面掃除路霸

    本期違規廣告物計舉發 10 件、拆除 7,421 件,占道營業及以道路

    為工作場所舉發 946 件,人行道堆置物品及廢棄物舉發 117 件。

    4.取締酒醉駕車

    本期計取締酒後駕車 5,404 件;另依刑法第 185 條之 3 公共危險罪

    移送法辦 2,690 件。

    5.執行「安程專案」

    本期計取締計程車違規 958 件,其中無職業駕照 10 件,無執業登

    記證 25 件。

    6.嚴格取締砂石車違規

    每月至少規劃二次以上專案勤務,以防制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本期

    計取締砂石車違規 10,949 件。

    7.查報廢棄車輛

    本期計查報有牌廢棄汽車 81 輛、機車 305 輛,移請本府環保局完

    成拖吊汽車 33 輛、機車 179 輛。

    三、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警察整體服務表現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委託聯合行銷研究公司與全國意向顧問公司所做的

    100 年第 3 季「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報告」資料中數據顯示:

    1.「警察整體服務滿意度」:高雄市為 78.39%,較 100 年前 2 季平

    均增加 1.02 個百分點。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68

    2.「警察執行勤務表現滿意度」:高雄市為 73.88%,較 100 年前 2

    季平均增加 2.97 個百分點。

    3.「警察取締交通違規工作滿意度」:高雄市為 68.10%,較 100 年

    前 2 季平均增加 1.41 個百分點。

    4.「警察協助民眾解決問題滿意度」:高雄市為 69.69%,較 100 年

    前 2 季平均增加 1.77 個百分點。

    推動內政部「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專案」

    為配合推動本項及時經濟紓困政策,本府警察局自 97 年 10 月 21 日

    起,責成各分局主動發掘轄內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之民

    眾,本期計通報 962 件,其中 950 件經區公所審核通過,核發金額

    1,047 萬 4,000 元。

    警察志工服務

    目前本市警察志工共計有 2,651 人,本期走入社區訪視宣導 903 次,

    協助關懷被害人 2,052 次,救濟急難 196 件,協助其他為民服務事項

    3,068 次。

    其他為民服務具體成效

    1.講求報案服務效率

    本期本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 110 報案台計受理民眾報案 201,054

    件、網路報案 823 件、110 報案電話複式訪查計 46,319 件、指揮

    調度線上警網立即破獲刑案 878 件、移送法辦 910 人。

    2.協尋失蹤人口

    本期計尋獲失蹤人口 2,326 人,使失聯家人安返團聚。

    3.落實「單一窗口」受理報案措施

    本期計受理他轄移轉本轄案件 1,290 件,本轄移轉他轄案件 1,320

    件。

    4.賡續推動便民服務措施

    本期計受理代叫計程車服務 2,701 件、民眾舉家外出加強住宅安全

    維護 363 件、提供護鈔服務 1,301 件。

    四、全面淨化組織陣容

    推動「靖紀專案」工作,從嚴追究查獲警紀誘因場所責任

    100 年 7 月 1 日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靖紀專

    案第 10 期」,主動查獲員警違法案件計 24 件、28 人,違紀案件 35

    件、40 人,輔導不適任員警退休、辭職、資遣者 11 人。對於轄內警

    紀誘因場所全面加強取締,凡疏於查察致生風紀問題,相關人員予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69

    「即獎即懲,重獎重懲」,並配合人事調整,以收惕勵之效。

    「維新小組」執行成效

    積極探查取締警紀誘因行業,本期計查獲妨害風化、賭博電玩、職業

    賭場等各類案件 27 件、326 人,查扣電玩 111 台,查扣金額合計 58

    萬 660 元。

    表揚員警忠勇忠勤事蹟

    主動發掘、表揚員警忠勇、忠義、忠勤之優良事蹟,藉由媒體或「港

    都警政」期刊加以行銷,激勵同仁行善義舉,提升警察親民愛民形

    象,形塑優質警察文化,建立模範學習標竿。本期計表揚好人好事

    56 件、91 人。

    五、全面提升基層員警學能素養,強化核心專業能力

    本府警察局積極推動帶薪學習制度,鼓勵基層同仁在職進修,據統

    計 100 年錄取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博士班 5 人、碩士班 24 人,合

    計 29 人,執行成效斐然。

    本府警察局長期推動教育部終身學習政策,積極推動帶薪學習制

    度,鼓勵基層同仁在職進修,榮獲教育部頒發第一屆全國終身學習楷

    模「優等獎」殊榮。

    鼓勵基層員警在職進修,訂頒「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辦理基層員警在

    職進修執行要點」,明訂進修學雜費用之補助,學期成績優良者核予

    行政獎勵及公假時數每人每週 8 小時之鼓勵措施。

    訂定獎勵辦法,持續辦理團體英語檢測,截至 100 年 12 月底,通過

    英檢員警已提升至 20.93%。

    賡續辦理員警學、術科等常年訓練工作,強化員警法學素養、服務

    態度、心靈成長、實務經驗與體能、警技、執勤標準作業程序等層面

    傳承與學習成效:

    項 目 執 行 成 果

    1 創新卓越–幸福高雄 辦理「創新卓越-幸福高雄」學習列

    車活動 2 場次,計有 257 人參加。

    2 警政人員諮詢輔導研習班辦理警政人員諮詢輔導研習班講習 2

    場次,計有 100 人參加。

    3 警政幹部研習班 辦理警政幹部研習班講習 3 班期,計

    有 150 人參加。

    4 基層佐警研習班 辦理基層佐警研習班講習 6 班期,計

    有 300 人參加。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70

    5 巡迴宣導 分別於苓雅等 5 個分局辦理巡迴宣導

    5 場次,計有 392 人參加。

    6 警務人員情緒管理班 辦理警務人員情緒管理班講習 2 場

    次,計有 100 人參加。

    7 學科講習 辦理員警常年訓練中級幹部學科講

    習 7 場次,計有 1,227 人參加。

    8 警察人員游泳比賽

    警政署辦理 100 年警察人員游泳比

    賽,警察局榮獲團體甲組總錦標冠

    軍。

    9 職場體重控制

    經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評定成

    績,警察局榮獲 100 年職場體重控

    制全國第一名。

    一、火災預防

    落實消防安全檢查

    依據「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執

    行消防安全設備圖說之審查及建築物竣工查驗工作,100 年度消防圖

    說審查及查驗情形如下:

    項 目 合格件數 不合格件數 合 計

    消防圖說審查 1,122 249 1,371

    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 749 103 852

    推動防火管理制度

    本市 100 年 7 月至 12 月防火管理執行情形如下:

    項 目 家 次

    辦 理 防 火 管 理 人 初 複 訓 練 3,210 人次

    防 火 管 理 人 場 所 4,708 家

    已 遴 派 防 火 管 理 人 4,656 家

    已 製 定 消 防 防 護 計 畫 4,653 家

    開 立 限 期 改 善 通 知 單 344 件

    依 法 舉 發 11 件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71

    執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制度

    1.依據消防法第 9 條規定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甲類場所及甲類以外

    場所,本市 100 年度檢修申報情形如下:

    項 目 應檢修申報家數 已檢修申報家數 檢修申報率

    甲 類 場 所 3,041 家 2,943 家 96.78%

    甲類以外場所 11,572 家 10,696 家 92.43%

    註:1.未依規定檢修申報之場所,均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限期

    改善。

    2.甲類場所每半年申報 1 次,甲類以外場所每 1 年申報 1

    次。

    2.100 年度檢修申報複查情形如下:

    列 管 家 數 16,370 家

    複 查 家 數 14,016 家

    依 法 舉 發 家 數 0 家

    加強執行防焰制度查核工作

    本市獲內政部防焰認證合格廠商計 104 家,本府消防局定期派員配合

    消防署對列管之廠商實施其進、出貨及管理查核工作,本期計查核

    104 次;依消防法第 11 條列管 5,542 家應設置防焰物品場所需派員

    至現場執行查核,本期計查核 3,261 家次,其中 18 家不符規定,依

    規定開立改善通知單。

    執行社區防災宣導教育

    1.100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防火宣導情形如下:

    結合消防志工

    進行防災宣導

    執行

    成效

    辦理防火宣導場次 840 場次

    出動義消總隊婦女防火宣導隊 4,140人次

    宣導家戶數 21,642 戶

    參與宣導活動民眾人數 111,328人次

    2.本府消防局防災宣導教室 100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有 122 個團體

    5,730 人次參觀學習。

    二、救災救護

    強化災害搶救能力

    1.有效充實、維護及管理消防水源

    規劃縣市合併後消防救災水源整合,建構本市消防水源作業平台,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72

    將水源管理系統提昇為數位化管理作業,使水源管理與實務救災相

    結合,並運用導航系統提供動態甲種搶救圖資,俾利火災搶救部署

    使用。本市現列管救災水源計有 17,218 處,每月由本府消防局各

    分隊普查 1 次,如發現毀損、埋沒情事,立即報請自來水公司儘速

    修復並專案追蹤後續修復情形;另視當地區域特性、人口密度、建

    築因素等救災需求考量,增設消防栓,本期增設消防栓 30 支。

    本市轄內消防水源統計

    地 上 式 消 防 栓 6,761 支

    地 下 式 消 防 栓 8,823 支

    蓄 水 池 1,560 處

    游 泳 池 74 處

    2.充實消防車輛及救災裝備

    本府 100 年度編列預算發包購置:

    ⑴車輛

    水庫車 3 輛、水箱車 10 輛、小水箱車 3 輛、化學消防車 1 輛、

    消防警備車 1 輛。

    ⑵裝備及器材

    新購空氣灌充機 2 台、水域救援輕裝備 52 套、船外機 2 台、油

    壓破壞器材組 1 組、水中聲納探測器 4 具、沈水幫浦 50 組、熱

    顯像儀 1 台、呼吸器面罩及肺力閥 50 組、空氣呼吸器 41 套、空

    氣瓶安全充氣櫃 5 台、消防衣、帽、鞋等裝備 136 套、消防水帶

    1.5 英吋及 2.5 英吋 470 條、救災氣墊船 1 艘、山難團體及個人

    裝備 3 組、衝擊式滅火槍 3 具、水陸兩用救難機具 2 台、化災搶

    救用雷射測距望遠鏡 3 具、圍堵用堤索 10 條及耐凍圍裙及手套

    11 套等、180 組水域救生衣組、救生艇 2 艘、拋繩槍 2 組、油壓

    破壞器材組 1 組、山難救助裝備及器材 1 式、化災偵檢裝備乙批

    等,配置各分隊救災使用,有效提昇高樓救災救生、化學物質火

    災搶救及水上救生等整體消防救災戰力。

    ⑶民間善心捐贈救災車輛

    100 年下半年民間捐贈救災用消防警備車共 1 輛、救災越野車 1

    輛、救生艇 2 艘,提昇本市救災工作助益良多。

    3.提昇防溺救生能力

    為維護夏季水域活動安全,本府消防局自 100 年 4 月 1 日起至 9 月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73

    30 日止,執行本市加強防溺措施勤務,針對本市彌陀區濱海遊樂

    區、永安區路竹泳訓站、永安區新港漁港北側海灘、茄萣區老人亭

    前海域、林園區溪洲海域、林園區中芸港媽祖廟前、甲仙區親水公

    園、梓官區蚵仔寮漁港、旗津區海灘等 9 處危險水域,加強防溺宣

    導勤務,協同民間救難團體於 7、8 月星期例假日設置救生宣導

    站,執行危險水域巡邏與警戒勤務,本年 7 月至 12 月溺水人數 29

    件,較去年同期(溺水人數 54 件)減少 25 件。

    4.推動山地鄉自主防災訓練

    鑑於本市山地行政區特性,為防止市民災害損失,仍需規劃相關減

    災及救災措施,以利提昇初期救災效能,且山地行政區崇山峻嶺、

    道路狹小且山路地基環境不穩定,倘道路中斷,山地部落恐有孤島

    效應之虞,山地部落人口分布遼闊且屬散村方式居住。為維護山地

    行政區之災害損害,辦理自主防災訓練,教導當地居民能利用配置

    之相關消防搶救器材(移動式消防幫浦),並配合設置之消防專用

    蓄水池,以自主防災編組方式,使用進行消防栓或蓄水池協助火災

    搶救。本府規劃 26 場次自主防災訓練,於 7 月 15 日前完成相關訓

    練。

    5.規劃辦理火災搶救演練

    鑑於國際間印度加爾各答大型醫院火災造成嚴重重大傷亡,本市博

    正醫院、台北台大醫院與台南奇美醫院亦發生火警,凸顯醫院之消

    防安全與救災的重要性,為整合醫院整體防災避難應變處置,強化

    消防單位針對醫院火警之搶救作為,於 100 年 11 月 27 日 10 時假

    本市燕巢區義大路 1 號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辦理「高雄市

    100 年度大型醫院火災搶救演習」,以推行社會防火教育,灌輸民

    眾消防常識,加強民眾防火責任,期以預防重於搶救,確保市民生

    命安全。

    提昇緊急救護效能

    1.緊急救護觀念宣導

    本府消防局針對本市各機關、學校等團體辦理心肺復甦術(CPR)

    急救技術推廣與宣導不濫用救護車、讓道救護車等救護觀念,藉以

    提昇各機關、學校等團體人員能在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第一時間,即

    時發揮急救效能,下半年度共辦理 412 場次,約 56,000 人參加推

    廣宣導活動。

    2.民間捐贈救護車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74

    下半年度積極接洽熱心市民與公益團體捐贈救護車 12 輛,節省公

    帑 3,114 萬 8,224 元,對本市緊急救護工作助益良多。

    3.緊急救護勤務執行成效

    100 年下半年度受理緊急救護 62,740 件,送醫人數 47,771 人;相

    較於 99 年同期緊急救護件數增加 13,587 件,送醫人數增加 7,982

    人;其中 1,023 人在緊急送醫到院前心肺功能已停止(OHCA 患

    者),經消防人員急救後恢復生命徵象有 159 人,急救成功率達

    15.54%(全年度達 16.38%)。本期執行情形如下表:

    緊急救護出動 62,740 次

    送醫人數 47,771 人

    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 1,023 人

    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急救成功人數 159 人

    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急救成功率 15.54%

    4.成立專責救護隊

    100 年 12 月 1 日起於鳳山消防分隊再成立 1 支專責救護隊,加上

    現有的前鎮、苓雅、大昌(三民區)專責救護隊及前金高級救護

    隊,總計成立 5 支專責救護隊,提昇到院前緊急救護效能,101 年

    將推廣全市實施專責救護隊。

    加強民力運用及訓練

    1.辦理民間救難團體訓練

    本市目前已登錄在案民間救難團體共 16 隊 485 人,為強化渠等專

    業技能,擴大民間救難團體參與程度,本府消防局於 7 月 10 日、

    17 日、24 日、31 日假該局訓練中心辦理 4 梯次災害防救團體複

    訓,受訓人數 434 人;8 月 20 日、21 日 2 天假該局訓練中心辦理

    災害防救團體基本訓練,訓練人數 130 人,對協助本市重大災害搶

    救工作助益良多。

    2.愛心捐血

    高雄市義愛慈善會結合本市義消總隊等各單位,於 7 月 17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18 時,在全市十處場所進行捐血活動,達到捐血 1,200

    袋目標,充份發揮愛心,造福鄉里。

    3.協辦「第 28 次亞太區童軍大露營」

    配合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於 7 月 11 日至 17 日假高雄澄清湖舉辦的

    「第 28 次亞太區童軍大露營」活動,本府消防局特別配合義消及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75

    婦宣姐妹前往實施各項防火(災)宣導。

    4.設立「水上救生宣導站」

    義消高台水上救生隊,配合本府消防局於暑假期間,於週末及週

    日,設立「旗津水上救生宣導站」,協助消防人員進行防溺警戒及

    提昇溺水事故第一時間的搶救勤務效能。

    5.辦理 100 年度第 2 梯中級幹部講習班訓練

    於 8 月 20 及 8 月 27 日,辦理本市義勇消防人員 100 年度第 2 梯中

    級幹部講習班訓練,共有 37 人合格。

    6.辦理 100 年度義勇消防人員基礎、初級幹部講習班

    於 9 月 19 至 10 月 2 日,辦理本府消防局 100 年度義勇消防人員基

    礎、初級幹部講習班,共計五個梯次 561 人受訓,並取得擔任大、

    中、分隊各級幹部之任用資格。

    7.內政部消防署 100 年全國義消楷模「鳳凰獎」

    本市義勇消防總隊前鎮義消分隊隊員陳振成、鳥松義消分隊小隊長

    孫瑞忠、梓官義消分隊分隊長黃寶三、第五大隊救助中隊小隊長靳

    士正等四位,當選內政部消防署 100 年全國義消楷模「鳳凰獎」。

    另前金婦宣分隊分隊長江紀玉蓮,當選為 100 年度全國消防機關

    「婦宣楷模」。內政部消防署並於 101 年 1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5 時,假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國際會議廳舉辦 100 年「鳳凰獎」

    楷模表揚典禮。

    8.配合左營萬年季活動

    10 月 8 日至 16 日期間,配合左營萬年季活動,義消人員除於活動

    現場執行消防警戒外,同時在高雄物產館前設置防火宣導站,亦由

    婦女防火宣隊姐妹進行防災宣導,灌輸民眾防災觀念。

    9.救生員河川急流訓練

    義勇消防總隊高台水上救生隊,於 10 月 2 日,假六龜區新發橋下

    荖濃溪流,進行救生員河川急流訓練,訓練項目計有基本急流救助

    訓練、淺灘及深水徒手救人、放流救助、攔截繩救援、拋繩袋救援

    等,提昇隊員溪流救援之技能。另於 12 月 29 日假鼓山分隊辦理河

    川急流救生及救生器具要領解說與演練。

    10.辦理 100 年度新進義消人員基本訓練

    本府消防局於 100 年 11 月 12 日至 11 月 27 日,每週六、日,假

    本局鳳祥辦公室 6 樓禮堂,舉辦 100 年度新進義消人員 48 小時基

    本訓練,共計 163 人參訓。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76

    11.辦理 100 年度義消人員 EMT1 初級救護技術員複訓於 100 年 12 月

    20 日至 30 日,假本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 8 樓禮堂及鳳祥

    辦公室 6 樓禮堂,舉辦 100 年度義消人員 EMT1 初級救護技術員複

    訓,共分為四梯次辦理,共計有有義消及婦宣人員 443 人參訓。

    12.整併高雄市、縣義消總隊

    縣市合併後,於 5 月 31 日率先成功整併高雄市、縣義勇消防總

    隊,林水吉先生出任合併後第一任總隊長,為全國五都中第一個

    成功整併的民間體。

    13.義消總隊幹部聘書頒發

    11 月 26 日上午 10 時 30 分,假本府消防局鳳祥辦公室 6 樓禮

    堂,頒發本市義勇消防總隊、大隊、中隊各級幹部暨各分隊分隊

    長(含副分隊長)等 341 位幹部聘書。

    三、災害管理

    為推動本市災害防救業務,於 100 年 9 月 23 日召開本府 100 年度

    「災害防救會報」第 2 次定期會議,將本市災害防救、救災動員與搶

    救戰力有效整合。

    於本市前鎮區興邦段 116-1 號土地,籌建地下 2 層地上 9 層鋼骨構

    造之「本府消防局綜合大樓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南部正式備援中心合

    建共構興建工程」,現正進行內部裝修及外牆吊掛工程,預訂 101 年

    完工。該大樓建置完成後,將成為南部地區重大災害應變樞紐,負責

    蒐集彙整災情、統籌各災害防救機關(單位)、軍方與民間各項防救

    災資源,以執行各項災害防救措施。

    推動本市 100 年度「災害防救深耕計畫」:選定第 1 梯次(99~101

    年):林園區、大社區、永安區、梓官區、桃源區;第 2 梯次(100

    ~102 年):岡山區、旗山區、六龜區、甲仙區、楠梓區及那瑪夏區

    等 11 區,針對水災、土石流災害、坡地災害、地震災害與人為災害

    等 5 種災害類型委託學術協力機構進行研究計畫,主要目的在於強化

    第三層級災害防救能力及資通訊設備。內政部消防署於 100 年 11 月

    2 日邀集各專家學者蒞臨本市進行期末評鑑,評鑑結果獲中央各委員

    一致肯定,並評定為「優等」,本府相關人員於 100 年 12 月 12 日至

    台北市參加行政院辦理之「100 年度災害防救執行成效績優單位表揚

    大會」,並獲總統頒獎。

    辦理「強化高屏防救災計畫」:近年來地震與極端降雨頻傳,災害

    規模及發生頻率與日遽增,「莫拉克颱風」降下近 3,000 公釐雨量引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77

    發本市山區大規模土石流災情,屏東沿海地區也造成大規模淹水災

    情;「凡那比颱風」在本市市區一天狂下 535 毫米的雨量更創下本市

    市區 81 年來的最高紀錄。高屏縣市因地理位置緊密連結,儼然已形

    成共同生活圈,縣市之間相互支援各項災害應變與復原事宜,已發展

    成禍福與共的生命共同體,為健全高屏地區災害防救體系,強化災害

    之預防,災害發生時之緊急應變及災後復原之速度,特提出本計畫。

    行政院經台濟建設委員會依據「國家建設總和評估規劃作業」審查核

    定補助本府辦理「強化高屏防救災計畫」補助新台幣 100 萬元(本府

    自籌款 100 萬元),計畫總經費 200 萬元。本計畫業於 100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成果報告書並已交付各相關單位,計畫主要目的有二,

    其一在於整合高屏地區大型災害聯合救災機制,工作項目包含:整合

    高屏縣市政府既有防救災資源、規劃高屏縣市大型災害聯合救災機

    制、深入檢討莫拉克風災期間高屏溪流域防救運作體系、規劃高屏縣

    市大型災害聯合救災機制。其二在於規劃高雄縣市合併後災害防救運

    作體系,工作項目包含:探討現行災害防救運作體系之缺失與改進方

    案、規劃縣市合併後災害防救業務推動模式。

    修訂本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依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 9 條規

    定,縣市政府每 2 年應進行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修訂。100 年度本市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修訂委託高雄大學執行編撰,業於 100 年起

    12 月 31 日完成編修,機畫總經費 540 萬元整,決標金額 430 萬元

    整。本計畫主要目的在於健全本市災害防救體系,強化災前之減災、

    整備,災害發生時之緊急應變及災後之復原重建。以期發揮本府整體

    救災效率,有效執行重大災害應變搶救及善後處理措施,減少市民生

    命財產損失。本計畫每兩年即依相關災害防救計畫、地區災害發生狀

    況及災害潛勢特性等進行勘查、評估及檢討,使本市災害防救計畫能

    確實符合災害防救現況。本計畫編修重點如下:

    1.基本資料:因應高雄縣市合併,對於本市地區概況的描述與災害防

    救相關機關及業務大綱等資料均需要大幅修訂。

    2.地區災害特性:收集原高雄縣市轄區內各災害類型之歷史資料,及

    與災害相關之氣象、地形、產經結構、人口數量等自然、社會條

    件。

    3.災害規模設定及模擬:依據中央防災相關部會最新公告本市轄內新

    增之土石流潛勢溪流、活動斷層等資料,評估並設定本市各類災害

    可能之規模或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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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置「災害緊急應變訊息通報系統」:為應大規模、複合性災害能

    即時通報災區民眾掌握第一手災情資訊,特由本局邀集本府水利局、

    工務局、海洋局、經濟發展局、環境保護局,與中華電信公司合作建

    置「災害緊急應變訊息通報系統」,當本市轄內發佈水災、土石流警

    戒、道路中斷、橋樑斷裂…等災害時,以手機簡訊、室內電話通知災

    區附近民眾即時避難或避免前往危險區域,並於 100 年 12 月 28 日辦

    理系統操作教育訓練。

    四、教育訓練

    加強個人體技能訓練

    為達各項訓練技能與救災需求結合之目標,本期辦理加強消防人員

    體、技能訓練如下表:

    強化團隊救災效能訓練

    為加強消防人員於火災發生時,發揮指揮調度及整合團隊搶救能力,

    並兼顧救災人員的安全管制,本期實施下列各項訓練:

    1.救災指揮能力訓練:編排火場搶救作戰編組、雲梯車救生等課程訓

    練,比照實際火警現場狀況,以不預警方式加以演練,除訓練指揮

    官臨場應變能力外,並加強火場救災人員入室安全管制及回報機

    制。

    2.救災組合訓練:針對本市可能發生災害類型,選定搶救困難場所

    (如捷運站體、百貨商場、高科技廠房、狹小巷弄、集合住宅…

    等)實施救災組合訓練。本期計辦理 36 場次示範搶救演練,針對

    中、分隊加強訓練(兵棋推演、車輛操作、火場

    搶救作戰編組、立坑及侷限空間人命救助、地

    下室人命搜救訓練、破壞器材操作使用、移動

    式泵浦射水操作訓練、體技能訓練等)

    200,900 人次

    救 助 隊 複 訓 436 人

    救 護 技 術 員 複 訓 1,028 人次

    常 年 訓 練 體 技 能 測 驗 1133 人

    消 防 救 災 組 合 訓 練 1,082 人次

    化 學 災 害 搶 救 基 礎 班 ( 複 訓 ) 149 人

    化 學 災 害 搶 救 進 階 班 ( 複 訓 ) 29 人

    大 客 車 駕 駛 訓 練 21 人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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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災害搶救可能發生狀況,研擬應變措施及搶救作為,並於演練後召

    開檢討會,提昇初期指揮官應變作為及強化基層搶救人員救災應變

    能力。

    3.辦理化學災害搶救基礎及進階班複訓,計 178 人參訓。培育消防人

    員化災搶救專才,熟悉各種化學災害處理及應變技能,有效提昇本

    局同仁化災搶救能力。

    提昇搜救犬人命救助技能

    1.技能精進及培訓

    ⑴100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5 日,辦理 100 年度搜救犬引導員調整進

    階訓練,特邀日本救助犬訓練士協會(RDTA)理事長村瀨英博教官

    蒞臨授課。

    ⑵為推廣國內搜救犬馴養活動,提昇搜救犬作業水準與品質,於

    100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 日止,辦理 100 年度搜救犬評量,特

    邀請德國籍 IRO 首席裁判官 Alfons fieseler 來台評量測驗,本

    府消防局成績極為優異,有三隻搜救犬參予測驗,有兩隻犬隻獲

    得國際 IRO 最高階測試合格紀錄。

    ⑶為持續提升本市搜救犬在國際救災參與度及精進搜救犬馴養技

    術,於 100 年 12 月 14 日辦理與日本救助犬訓練士協會(RDTA)簽

    訂技術合作協定。本次簽約典禮由日本救助犬訓練士協會(RDTA)

    理事長村瀨英博率理事山田道雄、玉川輝明來台參與。

    2.救災勤業務及績效

    ⑴100 年 6 月 16 日高雄市柴山登山客失蹤,本府消防局引導員李

    信宏、袁明桂等 2 人,搜救犬羅傑、萊麗二隻出勤協助搜尋,並

    成功尋獲死者,展現平時訓練有素,深獲民眾肯定。

    ⑵100 年 10 月 16 日南投縣鹿谷鄉溪頭忘憂谷登山客失蹤,本府消

    防局引導員郭旻松、陳孟弘等二人,搜救犬杜倫乙隻出勤,成功

    協助尋獲死者,展現平時訓練有素,深獲民眾肯定。

    3.民間推廣宣導

    ⑴100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9 至 12 時教師 23 人參訪。

    ⑵100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 至 11 時配合瑞隆分隊消防體驗卡活

    動,於民權國小宣導搜救犬。

    ⑶100 年 11 月 2 日至 101 年 2 月 28 日楠梓國中師生 11 人不定時

    參訪,協助完成網際博覽會主題網站。

    五、精進火災原因調查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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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消防局利用內政部消防署火災調查資訊管理系統,完成火災調

    查業務電腦化,本期(100 年 7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計勘查 35

    次火災,經深入調查分析起火原因如下,以其他(如遺留火種、微小

    火源等) 及電氣設備各 12 次(各占 34%)為最多;依次為人為縱火

    2 次(占 6%),加強防範遺留火種、微小火源、電氣設備及防制縱

    火已列為消防局目前防火宣導重點。

    本府消防局加強為民服務,主動縮短簡化人民申請火災證明書公文

    流程,將辦理期限縮短為當場審核後核發,本期核發火災證明書共

    89 件。

    六、火警與救護及為民服務工作

    本市 119 每日受理民眾火警電話報案及緊急救護,100 年 7 月至 12

    月火災發生次數及救護人數如下:

    發 生 火 災 次 數 35 次

    死 亡 人 數 1 人

    受 傷 人 數 2 人

    財 物 損 失 2,229 千元

    緊 急 救 護 出 動 數 61,823 次

    送 醫 人 數 50,252 人

    本府消防局為應市民各種緊急事件的需求,100 年 7 月至 12 月為民

    服務數量統計如下:

    捕蜂件數 1,648 件

    捕蛇件數 2,586 件

    捕猴件數 49 件

    危急動物緊急救援救狗(貓) 1,696 件

    危急動物緊急救援(含救豬) 143 件

    電梯受困解危 109 件

    七、規劃設置消防服務據點

    賡續執行本府消防局綜合大樓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南部正式備援中

    心合建共構工程,俾利都市整體發展及消防服務時效;依核定計畫委

    由本府工務局興建新增分隊廳舍工程,預計於民國 101 年分別完工

    後,即可有效提昇、前鎮經貿園區及軟體科學園區等區塊之救災、救

    護效能。

    積極協調市府都市發展局通盤性檢討鳳山區赤山地區都市計畫,取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81

    得興建用地,計劃未來於鄰近地區(高速公路以東)增設消防分隊,俾

    能迅速救災,以維當地里民生命財產安全。

    八、危險物品管理

    有關液化石油氣管理:本府消防局訂有「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100 年

    度加強液化石油氣相關場所安全管理計畫」,針對轄區內列管 10 家

    液化石油氣分裝場、12 家儲存場所、473 家分銷商及 2 家檢驗場,轄

    區分隊每月至少辦理 1 次定期檢查,本期共檢查 6,793 家次。

    有關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管理:目前本市列管場所共計 275 家(達管

    制量 30 倍以上 161 家,未滿 30 倍 114 家)。依據「消防機關辦理消

    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規定,達管制量 30 倍以上場所,每半年至少

    檢查一次,並得視需要邀請勞工、環保、工務、建設等相關機關實施

    聯合檢查;達管制量以上未滿 30 倍之場所,每年至少檢查一次。本

    期檢查結果:達管制量 30 倍以上,共計檢查 163 家次,計有 9 件次

    不符規定(7 件舉發、2 件限改)。達管制量以上未滿 30 倍者,共計

    檢查 79 家次,計 6 件次不符規定(開立舉發單)。

    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補助遷移燃氣熱水器,100 年度消防署補助本市

    513 名,皆已完成遷移補助。本年度寒流來襲期間甚長,本市轄內未

    發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

    有關爆竹煙火管理:本市轄內無列管之爆竹煙火製造及專業儲存場

    所,目前本局列管之爆竹煙火販賣場所如一般商店、金香舖共 344

    家,雖未達管制量,本局為維護公共安全,仍每半年檢查一次。為加

    強中秋節期間爆竹煙火安全管理,本府消防局訂定「100 年中秋節爆

    竹煙火加強檢查措施」,發所屬各外勤單位執行;又為加強對民眾宣

    導,函請本市有線電視於 100 年 9 月 10 日至 12 日播放跑馬燈。

    一、落實防疫絕戰疫病

    登革熱防治作為

    訂定「2011~014 年登革熱防治工作四年計畫」及「100 年度登革熱

    社區防疫計畫」,於各行政區成立區級登革熱指揮中心任務編組與分

    工,藉以提升區級自主防疫應變能力,落實執行各項登革熱防治工

    作,有效降低區域性疫災損失。

    1.登革熱疫情監測與通報工作

    ⑴定期召開跨局處「高雄市政府登革熱防治協調會議」,訂定作業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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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及協調指揮作業,落實登革熱各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疫情

    蔓延,100 年 7 月至 12 月計召開 10 次會議。

    ⑵辦理疑似及確定個案疫情調查 24,007 戶次,擴大疫情監測社區

    採血 8,589 人。100 年本市本土型確定病例總計 1,168(7-12 月

    計 1,156 例)例。

    ⑶定期聯繫拜訪醫院、診所,為提醒醫師加強疑似登革熱個案通

    報,共計 4,745 家次。另舉辦社區民眾衛生教育宣導 783 場次,

    68,613 人參加。

    100 年 7 月至 12 月登革熱防治作為及成果

    項 目 成 果

    疫調/擴大採血 24,007 戶/8,589 支

    病媒蚊密度調查及孳生源清除 3,294 里次 164,700 戶

    衛教宣導 783 場次 68,613 人次

    清查 7 大列管場域 3,621 處

    改善通知單 1,028 件

    舉發通知單 204 件

    行政處分書 37 件

    2.登革熱病媒蚊密度監測、清除及各項防治策略

    ⑴成立里滅蚊志工隊

    積極推展社區動員,成立「里滅蚊隊」,建立無蚊家園、加強病

    媒蚊孳生源查核及列管清除。成立「里滅蚊隊」177 隊。完成里

    滅蚊志工隊暨區級防疫指揮中心考評頒獎;總計 19 隊獲績優隊

    伍獎及 123 隊獲熱心服務獎。

    ⑵病媒蚊密度調查

    查核本市各區里病媒蚊孳生源 3,294 里次,開立改善通知單

    1,028 件,舉發通知單 204 件,行政處分書 37 件。

    結核病防治作為

    1.本市結核病個案管理人數 1,548 人,由衛生所人員定期訪視,全程

    追蹤個案治療情況,對個案及家屬進行衛教,指導正確防治知識,

    以防止失聯。100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接觸者檢查共 67 場,計

    3,400 人參加。辦理原民區巡檢共 16 場,計 980 人參加,發現肺

    結核個案 4 人。矯正機關(含監所及戒治所)辦理共 78 場,計

    8,274 人參加,發現肺結核病個案 21 人。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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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供關懷列車服務,載送個案至市立民生醫院、署立旗山醫院、行

    政院衛生署胸腔病院等醫院,協助個案按時就醫、定期檢查,防止

    個案中斷治療,讓個案得到妥善照護,共計 46 人次。

    3.賡續辦理結核病都治計畫(DOTS),100 年 7 月至 12 月針對經濟

    狀況不佳者,提供個案營養券補助 1,630 人次,共支出 242 萬 320

    元。

    4.辦理「高高屏結核病診療病例討論會」總計 10 場次,討論 250 例

    有疑義個案;辦理結核病防治工作人員及關懷員教育訓練 3 場次;

    辦理民眾衛生教育宣導計 104 場次,計 7,875 人參加。

    愛滋病及性病防治作為

    1.本市愛滋病感染列管個案累計數計 HIV(感染者)2,763 人,AIDS(發

    病者)812 人,定期追蹤管理。100 年 7 月至 12 月針對高危險族群

    及大專院校師生、軍人及社區民眾等進行愛滋篩檢及衛教諮商計

    13,902 人,其中新確診 HIV 陽性個案 36 人。

    2.辦理「藥癮愛滋減害計畫」,提供清潔針具及替代療法服務。本市

    目前設置清潔針具販賣機 58 台及清潔針具執行服務點 93 處,100

    年 7 月至 12 月執行點發放清潔空針 466,298 支、回收空針

    447,646 支,清潔針具回收率 99.6%,計有 42,787 人次至執行服

    務點詢問或領取清潔針具及衛教資料。另 10 家醫療院所辦理「替

    代療法」,95 年開辦截至 100 年 12 月參加本療法人數達 10,861

    人,現服藥人數為 2,106 人。

    3.100 年 7 月至 12 月針對同志族群、校園師生、社區民眾、受刑

    人、戒治所辦理愛滋病衛教宣導計 95 場次,9,787 人參加。

    流感防治作為

    1.本市設置 12 家傳染病指定隔離醫院(含市立民生醫院傳染病應變

    醫院)為流感重症轉診醫院。為加強高危險群病例監測,督導醫療

    院所及各轄區衛生所立即通報個案及每日追蹤個案病情,並控管本

    市地區級以上醫療院所之隔離病床狀況通報率達 100%。另定期查

    核 89 家地區級以上醫院流感防治執行狀況。

    2.本市 100 年 7 月至 12 月流感併發重症確診個案 24 例(含 2 例死

    亡)。監測處理 59 件群聚事件,與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五

    分局密切聯繫提出防治措施建議,及限期改善。針對設籍高雄市入

    境有發燒旅客健康追蹤計 311 人,調查結果無感染個案。

    3.本府衛生局制訂「高雄市因應校園流感群聚防治建議」及「流感群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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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處置流程」提供教育局、社會局等單位,共同遵行類流感之防疫

    工作。啟動 350 所學校辦理學生健康追蹤,落實流感群聚通報。

    4.建置本市 125 家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合約醫療院所,提供公費

    流感抗病毒藥劑醫療服務,本府衛生局每季實地稽查藥物管理情

    形。

    5.100 年 10 月 25 日本府衛生局與社會局合作,假本市阿蓮區淨覺養

    護中心辦理本市人口密集機構流感群聚暨社區防疫人力整合演習。

    100 年 11 月 15 日召集本府各局處參加行政院衛生署「流感大流行

    兵棋推演」,榮獲考評指裁委員評比為績優單位殊榮。

    6.流感疫苗接種自 100 年 10 月截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總撥入流感疫

    苗數累計 269,425 劑(成人 245,964 劑、幼兒 23,461 劑),總接種

    量 252,185 人(成人 232,315 劑、幼兒 19,870 劑),總使用完成率

    達 93.6%。

    腸病毒及其他腸道傳染病防治作為

    1.本市 100 年 7 月至 12 月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通報 9 人,確定病例

    3 人,零死亡病例。另本市教保育機構 7 月至 12 月共通報 312 個

    班級停課;校園通報學童疑似感染腸病毒請假計 2,179 人次,並完

    成該批學童家長衛教及環境消毒。

    2.為讓本市幼童能免於腸病毒的侵襲,於流行前期及流行期各對於

    963 家教托育機構及公共場所(遊樂區、百貨公司、連鎖速食店、

    大賣場、醫院、診所等)進行洗手設備及環境檢測查核合格率達

    100%。並與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五分局共同針對停課學校加強查

    核。

    3.落實公權力執行本市「腸病毒通報及停課規定」,主動郵寄及分發

    「給家長的溫馨小叮嚀」單張給 3 歲以下嬰幼兒家長及基層醫療院

    所,提醒家長重症前兆病徵及就醫資訊,以深化民眾對腸病毒的防

    治觀念及提高本市防疫成效。

    4.辦理校園及社區衛教宣導共計 493 個場次,45,972 人參加。結合

    本府教育局辦理「洗洗 動動 腸病毒快快走!」行動劇團校園巡

    迴宣導活動 22 場、分發 17 萬張「寶貝小手貼紙」給國小以下幼學

    童,提醒重症前兆病徵及就醫資訊,以利降低學童感染腸病毒的機

    會。

    5.其他腸道傳染病防治:本市 100 年 7 月至 12 月霍亂、傷寒、副傷

    寒、桿菌性痢疾、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及阿米巴性痢疾通報病例計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85

    32 人,確定病例 26 人(其中含境外移入 17 人),對通報病例立即

    展開防疫措施,無發生社區及家庭群聚之次級感染。

    各項預防接種 100 年 7 月至 12 月完成率如下:

    1.卡介苗接種完成率達 97.64%。

    2.水痘疫苗接種完成率達 95.87%。

    3.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疫苗預防接種完成率達 95.51%。

    4.B 型肝炎預防接種完成率達 97.22%。

    5.白喉、百日咳、破傷風混合疫苗預防接種完成率達 96.67%。

    6.小兒麻痺疫苗預防接種完成率達 96.66%。

    7.國小新生學童小兒麻痺疫苗追加劑接種完成率達 95.03%。

    8.國小新生學童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疫苗追加劑接種完成率達 96.73

    %。

    9.國小新生學童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混合疫苗追加劑接種

    完成率達 95.03%。

    二、強化緊急醫療救護

    提升緊急醫療救護服務品質

    1.救護車普查

    本市救護車共計 265 輛,100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定期檢查 318 車

    次、攔檢 169 車次、機構普查 126 家次(含本市 6 家民間救護車機

    構第 2 次普查作業),結果皆符合規定。

    2.本市為保障住於潛勢危險地區特殊病患能及早先行撤離避險,特訂

    定「高雄市政府潛勢危險地區特殊病患撤離避險應變作業要點」,

    律訂各單位權責以供遵循。

    3.提升大量傷患救治緊急應變能力及品質

    ⑴為強化本市緊急醫療體系大量傷患緊急應變能力,積極參與市府

    相關災害防救演訓 4 場次,並督責各區衛生所辦理災害防救演

    習,以強化區級緊急應變能力。另督導署立旗山醫院辦理「緊急

    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計畫」。

    ⑵辦理高雄市緊急傷病患後送及轉診案例研討會 2 場次,以提升緊

    急醫療救護服務品質。

    「高雄市緊急醫療資訊整合中心」(EMOC)成效

    為強化本市災害事故緊急醫療應變能力,本府衛生局 94 年成立「緊

    急醫療資訊整合中心」(EMOC),現由市立民生醫院承辦,100 年 7 月

    至 12 月計監控 12 件災害事故、測試無線電設備 4,222 次,以確保本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86

    市急救責任醫院之通訊暢通。另協助本市及外縣市急救責任醫院轉診

    2 件。

    EMOC 於 94 年 8 月成立後,依其任務功能辦理成果統計如下:

    工作項目 94 年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總計

    快 醫 通 測 試 32 816 848 848 1,082 795120

    (註 1) 4,541

    無 線 電 測 試 208 5,840 5,8405,8564,7045,4758,898

    (註 2) 36,821

    協助急重症轉診 18 97 319 439 148 22 15 1,058

    監 控 災 難 事 件 25 75 164 177 203 153 35 832

    舉 辦 教 育 訓 練 3 4 6 6 5 6 3 33

    國內外緊急醫療

    新 聞 統 計619 2,259 2,1221,5481,089 952 1,142 9,731

    國 內 外 疫 情

    新 聞 統 計306 779 657 454 830 180 134 3,340

    急 診 滿 載 通 報 --

    20

    (自 12

    月起)

    816 1,741 932 2,053 4,735 10,297

    註 1:快醫通測試於 100 年 3 月起停用 註 2:無線電測試於 100 年 5 月起增加原高雄縣 11 家責任醫院測試統計

    支援本市各項活動救護事宜

    1.100 年 7 月至 12 月協助「庄頭歌仔戲」、「第 19 屆市長盃太極拳

    錦標賽」、「橫渡黑潮拜訪台灣蘭嶼文化展演」、「100 年度第 2

    次軍訓人員全民國防體適能訓練及測驗競賽」、「希望的種子 慈

    善演唱會」、「2011 高市第 1 屆原住民羽球賽」、「烏山頂泥火

    山親子繪畫創作活動」、「自力環保造伐飆英雄」、「打造運動島

    -軍、警、消防、海巡游泳及救生技能大隊接力」、「2011 陽

    光、綠能、樂活海洋祭」、「原住民家庭教育-父親節親子趣味園

    遊會活動」、「轉動台灣向前行」、「建國 100 年演唱會」、「超

    犀利趴 趴吐演唱會」等大型活動醫療站設置救護事宜。

    2.100 年 7 月至 12 月支援市府各項活動緊急救護工作 102 場次,共

    調派醫師 20 人次、護士 122 人次及救護車 53 車次。 三、市立醫療體系再造

    市立醫院營運成果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87

    本市共計 9 家市立醫院,其中市立小港醫院委託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

    學大學經營,市立大同醫院委託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

    紀念醫院經營,市立旗津醫院委託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經

    營,市立岡山醫院委託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經營,市立鳳山醫院委託長

    庚醫療財團法人經營,市立凱旋醫院為精神科專科醫院,市立中醫醫

    院為中醫專科醫院,市立民生醫院及市立聯合醫院為綜合醫療型醫

    院。

    9 家市立醫院 100 年 7 月至 12 月與 99 年同期營運比較:門診服務量

    除市立民生及鳳山醫院減少外,其餘均趨於增加;急診服務量除市立

    小港及大同醫院趨於增加外,其餘均減少;住院服務量市立小港、大

    同、鳳山及岡山醫院趨於增加外,其餘均減少。另市立大同醫院本

    (100)年榮獲行政院衛生署新制醫院評鑑為「特優醫院」、榮獲公

    共工程委員會「第 9 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公益獎及優等獎、

    並於 100 年 12 月 16 日成立「婦女健康醫療中心」,營造婦女友善就

    醫環境以提供市民就醫。

    市立醫院公辦民營增加市庫收入:99 年至 100 年 5 家市立醫院委託

    民間經營收取權利金收取共計 3,169 萬 5,872 元,分別為市立小港醫

    院 2,327 萬 6,167 元、市立旗津醫院 56 萬 2,522 元、市立鳳山醫院

    426 萬 9,435 元、市立岡山醫院 358 萬 7,747 元及市立大同醫院繳納

    固定權利金 1 元。

    推動市立醫院改造

    1.本府衛生局透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市立醫院聯合管理中心委

    員會議」定期召開會議督管「高雄市市立醫院營運革新方案」,以

    因應市府逐年降低市醫補助款及提升醫院營運績效與品質。

    2.配合本市旗津區都市發展計畫辦理高雄市立旗津醫院新建案,建築

    工程執行進度超前已達 50.577%,刻正辦理醫院 1 樓頂板混凝土

    澆置、2 樓柱鋼筋及強模版施作組立。水電工程執行進度超前已達

    3.43%,刻正辦理醫院 2 樓配管施作。另完成「高雄市立旗津醫院

    委託經營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書報告書」,後續擬辦理招商事

    宜。

    3.成立「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營運轉型工作小組」並召開 14 次定期會

    議,處理 13 件議題,俾利該院永續經營及成功轉型為慢性照護醫

    院。

    4.爭取中央協助高雄市弱勢個案就醫補助補助款 294 萬 9,200 元,共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88

    補助 916 人弱勢者(經費執行率 100%);本府衛生局另結合本府

    社會局及高雄市 15 家醫療機構共同推動本計畫,並召開 4 場次說

    明會、實地訪視會議、研商會議及年終檢討會。

    5.落實市立小港、大同、旗津、岡山及鳳山等 5 家醫院委託民間經營

    之履約督導管理及權利金繳交市庫。

    強化衛生所功能

    1.本市各行政區均設置衛生所,其中三民區因人口密度考量而設置 2

    個衛生所服務居民,共計 39 個衛生所。本府衛生局於縣市併後特

    成立「衛生所轉型及功能定位小組」,強化衛生所公共衛生業務,

    平衡區域性醫療資源之門診醫療服務提供,整合衛生所人力進行業

    務分組前置準備,培育撰擬計畫及稽查人力資源,輔導各衛生所發

    展具地區特色健康計畫,補助衛生所設備及修繕工程,監測醫療門

    診業務與檢驗品質,以提升本市各區衛生所服務品質。

    2.為整合原高雄縣、市相關行政規定差異性,並考量各區衛生所醫療

    服務需求,執行「高雄市各區衛生所自費或健保不給付項目醫療收

    費標準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各區衛生所行政相驗執行

    要點」、「衛生所公衛核心指標」等相關作業規定,以齊一作業程

    序,及促使公共衛生業務推動順遂。

    3.辦理大樹區衛生所修繕工程及杉林衛生所興建案

    為解決原高雄縣地區衛生所醫療服務問題,分別辦理「100 年高雄

    市政府衛生局所屬 27 區衛生所委託檢驗服務」招標事宜;並與台

    南市立醫院、義大醫院及高雄長庚醫院、行政院衛生署旗山醫院、

    市立岡山醫院(委託委託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經營)醫療合作,分別支

    援湖內區、美濃區、大樹區衛生所門診服務。

    四、老人公費裝置假牙

    裝置假牙執行情形

    1.成立「高雄市 65 歲以上老人公費裝置假牙工作小組及審查小

    組」,本 100 年共審查 13,072 件。

    2.補助 6,801 位長輩(99 年保留款補助 3 位、100 年預算補助 4,355

    位、100 年動支市府第二預備金補助 2,443 位)。

    3.100 年 12 月 7 日假牙年度成果「2011 老人免費裝假牙~逗健康.

    哺歡喜.咬一口的好滋味活動」圓滿成功,約 1,300 人參與。

    4.召開 33 次會議(22 次審查小組會議、3 次複審會議、5 次醫療調處

    會議及 3 次工作小組會議),執行率 100%。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89

    5.處理 9,809 件電話陳情與諮詢案 (含書面陳情 115 件)。

    經費執行情形

    1.本計畫總編列預算共計 2 億 6,790.1 萬元(原編列預算 1 億

    6,790.1 萬元、動支市府第二預備金 1 億元),截至本年度已核銷

    2 億 5,971.8 萬元,執行率達 96.3%(因補助侯補者牙齒狀況不

    佳,需進行治療後再裝假牙,業已辦理假牙裝置費權責保留款於

    101 年度核銷)。

    2.本爭取內政部 4,509.7 萬元「 65 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

    牙實施計畫」補助款全部核銷,執行率達 100%。

    五、提升原民醫療照護

    為縮短城鄉醫療差距,特結合醫學中心醫院之醫療資源於原住民地區

    推動「醫療給付效益提升計畫」、「原住民醫療保健促進計畫及緊急

    醫療服務專案計畫」、「部落社區健康營造計畫」等,同時提升當地

    網路寬頻及連線設施,以補足因偏遠交通不便之限制,提高山區居民

    就醫之可近性及滿意度, 100 年 7 至 12 月提供服務量:門診、巡迴醫

    療計 1,143 診次,17,262 人次;篩檢及保健促進宣導活動計 36 場次,

    2,209 人次;另提供因病就醫之原住民交通補助費 1,000 元/人次,執

    行數計 232 人次。

    為有效的防範於未然,提升地方之緊急災害應變措施能力,每年編列

    預算訓練山區民眾有基本之急難應變技能,結合全區資源建置地方醫

    療衛生志工團隊,定期訓練並分組派任職責,熟悉當地地形及人物,

    於逢災害時可及時掌握現況及整合,以避免或減少災難。100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服務量:辦理緊急災害應變措施訓練共計 11 場次,1,772 人

    次。另由民間組織協助推動部落社區健康營造計畫,以原住民「健康

    生活、健康部落」為導向,整合在地醫療資源,以落實部落社區醫療

    健康網,使居民得到完善的照護。

    為因應原住民地區道路難行先天條件之限制,每年度編列預算以充實

    原住民地區更完善之醫療環境。如 100 年購置醫療、資訊、發電機等

    相關設備計新台幣 34 萬 5,039 元整,在硬體方面也積極爭取補助經費

    以建置衛生所室提供現代化之醫療服務場所,如 100 年完成「那瑪夏

    區衛生所暨醫師宿舍重建地址之價購及興辦事業及水保計畫事宜」、

    「桃源區衛生所空間規劃增設心理諮商室暨勤備宿舍修繕案」及「茂

    林區衛生所及醫師宿舍空間規劃案」,均已得著補助經費並編列於本

    (101)年辦理。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90

    六、落實藥政管理

    藥物管理

    1.為提高市售藥品品質,定期針對各類藥品系統性抽驗,100 年 7 月

    至 12 月計抽驗市售品 129 件。

    2.為擴大不法藥物之查緝面,除受理消費者之申請案件外,本府衛生

    局均會深入查察藥物來源。100 年 7 月至 12 月查獲不法藥品 113

    件:偽藥 24 件、禁藥 24 件、劣藥 1 件、違規標示 46 件及其他違

    規藥品 18 件。

    3.100 年 7 月至 12 月受理廣告申請 158 件、核准 158 件。為維護民

    眾用藥安全,本府衛生局加強監視、監聽各類傳播媒體之藥物廣告

    內容,經發現與核准不符者,均依法從嚴處罰。100 年 7 月至 12

    月查獲 228 件違規廣告,其中本市業者 78 件,其他縣市 153 件。

    4.為提升管制藥品管理,100 年 7 月至 12 月對大高雄地區醫院、診

    所、藥局、動物醫院、販賣業等,實地稽查 940 家次,查獲違規 7

    件;防制藥物濫用宣導計辦理 44 場次計有 7,741 人次參加,並獲

    民眾認同及肯定。

    5.為本市藥師(生)及中藥業者熟悉藥事法規相關規定,讓業者有所

    依循,知法守法,於 100 年 9 月 30 日假本市立凱旋醫院辦理「中

    藥相關藥事法規研討會」,計有 126 人與會,成效良好。

    化粧品管理

    1.為維護市售化粧品品質,100 年 7 月至 12 月份計輔導化粧品業者

    989 家次,稽查化粧品標示 2,837 件。

    2.100 年 7 月至 12 月計查獲不法化粧品 391 件:其中⑴未經核准擅

    自變更者 12 件。⑵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者 0 件。⑶未經核准擅自輸

    入者 6 件。⑷標示不符者 341 件(如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者、未標

    示製造日期者)。⑸來源不明化粧品者 3 件。⑹其他違規 29 件。本

    府衛生局業已依法處分(罰鍰)違規業者或移請當地衛生局卓辦。對

    於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業者,本府衛生局已移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

    署偵辦並飭廠商限期回收改善在案。

    3.受理本市廠商申請各類化粧品廣告計 428 件,其中核准 416 件、退

    回 12 件。

    4.加強監視、監聽本市各傳播媒體刊登之化粧品廣告,計查獲 402 件

    違規廣告,其中本市業者 130 件,外縣市業者 272 件,均已依法處

    理。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91

    5.本府衛生局因應時尚潮流,為民眾使用化粧品安全把關,另專案抽

    驗,計抽驗沐浴乳、染髮乳、日(晚)霜、腮紅、隔離霜、睫毛膠、

    除紋霜、護手霜、保養膏、美膚霜、洗面乳、煥白霜、化粧水、指

    甲油、BB 霜、魚子精華、去角質、香水、洗髮乳、足膜、潔面慕

    絲、粉餅、璀燦亮粉、唇膏、髮膠、身體按摩乳液等化粧品 41

    件。

    藥政管理

    為提升市民正確用藥觀念,委由本市藥師公會種子講師至國中、小學

    及各社區里活動中心,宣導 5 大核心用藥安全觀念,由社區藥師提供

    用藥安全諮詢,並教導社區民眾建立健康自我藥事照護概念,100 年

    7 月至 12 月計辦理 88 場次,參與師生、民眾計 10,552 人。

    市售藥物、化妝品 100 年 7 月至 12 月稽查情形

    項目 藥物 化粧品

    抽驗件數 129 41

    藥物標示檢查 3,660 2,837

    查獲違規件數

    113

    (偽藥 24 件、禁藥 24

    件、劣藥 1 件、標示違

    規 46 件及其他違規 18

    件)

    391

    (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者

    12 件、擅自製造者 0

    件、擅自輸入者 6 件,

    標示不符者 341 件、其

    他違規 32 件)

    廣告申請核准件數 158 416

    查獲違規廣告件數 228 402

    七、強化食品衛生安全

    加強食品抽驗工作

    1.100 年 7 月至 12 月抽驗食品 2,983 件,不合格 205 件(不合格率

    6.87%),除立即飭請販賣業者將該批違規產品下架外,並函請供

    應商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處辦。

    2.100 年 7 月至 12 月抽驗市售蔬果農藥殘留計 208 件,其中 10 件與

    規定不符,不合格率 4.8%,已將不合格產品下架並移請農政機關

    依法查處。

    3.100 年 7 月至 12 月抽驗市售蛋品動物用藥殘留計 73 件,其中 5 件

    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 6.8%,已將不合格產品下架並移請農政機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92

    關追查上游生產者,並依法處辦。

    4.抽驗中秋節應節食品(月餅及餡料)共計 141 件,檢驗防腐劑皆與規

    定相符。

    5.抽驗冬至食品共計 75 件,檢驗防腐劑與色素皆與規定相符。

    6.101 年年節品提早至 100 年 12 月開始抽驗,總計抽驗 258 件,其

    中 9 件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 3.48%,已將不合格產品下架並移

    請源頭衛生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加強食品業管理工作

    1.辦理本市 7 家水產工廠、2 家肉品工廠、5 家餐盒工廠及 3 家乳品

    工廠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現場查核。

    2.辦理 2 場次「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教育訓練」、1 場次「醬類食品製

    造業者衛生講習」及 1 場次「麵條食品製造業者衛生講習」,共計

    213 人次參加。

    3.辦理餐飲業從業人員衛生繼續教育訓練,100 年 7 月至 12 月本府

    衛生局自辦講習 3 場次、與餐飲公會及本府教育局共同辦理廚師持

    證講習 4 場次,並結合各餐飲公(工)會辦理餐飲從業人員共同辦

    理持證及乙丙級技術士衛生講習 23 場次,計 5,095 人次參加。

    4.辦理首屆優良餐廳分級評鑑,通過認證 76 家,並於 100 年 10 月 3

    日假圓山飯店舉辦授證典禮,分別頒予「優級」(39 家)、「良

    級」(32 家)及「普級」(5 家)優良餐廳標章,保障消費者飲食

    衛生安全和權益。

    5 推動「科技園區、工業區暨觀光景點等周邊食品業衛生自主管理標

    章認證計畫」,新增通過認證 109 家(90 家餐飲/餐盒業、7 家烘

    焙業、12 家冰品飲料業),提升本市食品業者衛生品質。

    6 加強觀光景點、觀光夜市及一般餐飲業者衛生稽查,100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稽查 2,577 家次,不符規定者 323 家次,經限期改善複

    查結果全數合格。

    7 持續稽查餐飲業者油炸油使用情形,100 年 7 月至 12 月計查察 292

    家次,全部符合規定。

    食品衛生宣導

    1.100 年 8 月 30 日、9 月 8 日及 9 月 9 日與本市糕餅公會合作辦理 3

    場次中秋愛心送月餅暨食品衛生安全宣導活動,共吸引民眾 774 人

    參與。另 100 年 12 月 7 日假旗山運動廣場老人假牙活動,辦理長

    者食品安全宣導,約 2,000 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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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針對學生、婦女、職工、長者族群需求辦理食品衛生安全宣導,

    100 年 7 月至 12 月共辦理 70 場次,計 2,802 人次參加。

    落實加水站稽查輔導工作

    1.100 年 7 月至 12 月執行加水站現場稽查輔導及抽驗計 282 件,水

    質檢驗重金屬(砷、鉛、鋅、銅、汞、鎘)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2.辦理本市「加水站衛生管理人員衛生講習」共 4 場次,計有 618 人

    參加,維護本市加水站之環境及水質之品質,並積極推動本市加水

    站衛生自主管理。

    八、建立優良檢驗品質

    提升檢驗服務能量與品質

    1.建立檢驗品質之可信度及公信力

    為提升檢驗品質與國際接軌,積極參與國內外實驗室認證,100 年

    持續維持通過全國認證基金會認證體系(TAF)與行政院衛生署食

    品藥物管理局(TFDA)檢驗項目包涵食品、中藥掺西藥、化妝品等

    領域合計共計 344 項。100 年新增認證 TAF 食品中仙人掌桿菌、動

    物用藥 4 項、人工甘味劑甘精、醋礦內酯鉀與營業衛生水質中生菌

    數、大腸桿菌中藥掺西藥 107 項、農藥殘留量 202 項等項認證,並

    朝實驗室雙認證目標努力,期許與國際接軌。

    2.積極爭取經費添購精密儀器設備

    100 年已獲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補助及本府預算購置精密

    儀器 3 台總計經費 2,467 萬元:液相層析質譜儀(LC/MS/MS)、感應

    耦合電漿質譜儀 (LC-ICP/MS)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MS),以

    強化地方特色-農漁產品、加水站、溫泉水衛生安全檢驗監測計

    畫,確保市民「食在安心用藥安全」之權益。

    3.研究發展與提升檢驗技術

    ⑴創新研究論文發表

    參加「100 年度食品衛生檢驗科技暨檢驗技術之挑戰-發現非法

    食品添加物物研討會」發表口頭及壁報論文計 5 篇,2 篇獲最佳

    論文獎。

    ⑵積極參與國內外檢驗能力測試與配製計畫

    為提升本府衛生局檢驗技術與能力,參加國內實驗室行政院衛生

    署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與國外 FAPAS 機構辦理檢驗能力測

    試,共 18 項;配製計畫 4 項(調味劑、保色劑-亞硝酸鹽、金黃

    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執行均勻性、穩定性測

  • 高雄市議會公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8194

    試,完成期中、期末報告與覆測配製。

    領域 項目 項 結果

    食品化學

    乳品中三聚氰胺、色素、硼砂、

    包裝飲用水重金屬、防腐劑、農

    藥殘留、過氧化氫、咖啡因、亞

    硝酸鹽、動物用藥(孔雀石綠)、

    動物用藥(四環黴素類)*

    11 滿意

    微生物 化妝品中大腸桿菌、綠膿桿菌、

    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桿菌* 4 滿意

    藥粧 中藥製劑摻加西藥、化粧品中防

    腐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