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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购置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BJ10-2004047

招 标 文 件

采购 人: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3

第二章 投标须知6

投标须知资料表6

投标须知12

一、说 明12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2

2.资金来源13

3.投标费用13

4.适用法律13

二、招标文件14

5.招标文件构成14

6.招标文件的澄清14

7.招标文件的修改1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5

9. 投标文件构成16

1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

11.投标报价17

12.投标保证金17

13.投标有效期18

★14.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1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9

16.投标截止期19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

五、开标及评标20

18.开标20

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20

20.投标偏离与无效投标22

21.比较与评价23

22.废标23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3

24.保密原则24

六、确定中标24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4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4

27.采购任务取消25

28.中标通知书25

29.签订合同25

30.履约保证金26

31.中标服务费26

3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6

七、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26

33.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26

八、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28

34.特殊规定的依据28

35.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28

第三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29

(一)项目完成期29

(二)项目完成地点29

(三) 技术规格及要求29

分包要求一览表30

(四)供货要求54

(五)其他售后服务要求54

(六)技术文件要求55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6

第五章 合同书5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9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对“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购置康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购置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BJ10-2004047

2.预算资金人民币564.8万元整;本次招标预算与最高限价相同;超出本次招标最高限价报价将被拒绝。

3.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分包最高限价

(万元)

是否允许

进口

第一包

1-1

高能红外治疗仪

2台

30

1-2

脉冲短波治疗仪

1台

15

1-3

吞咽功能治疗仪

3套

19.8

1-4

力量训练系统(5件套)

1套

180

1-5

电脑中频治疗仪

6台

21

第二包

2-1

微波治疗仪

1台

17

2-2

四肢等速联动全身功能康复器

1套

9.8

2-3

等速肌力测试及训练系统

1台

95

2-4

上下肢主被动智能训练器

4套

47.2

2-5

磁刺激仪

1台

70

2-6

脉冲磁场治疗仪

1台

30

第三包

3-1

红光治疗仪

2台

30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04月26日至2020年04月30日(节假日除外)9:30–11:30和13:30-16:30(北京时间),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网(http://zhengfu.bjtzh.gov.cn/zfcg/)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报名入口进行填写网上报名(如项目涉及分包,应报名相应项目包),未在网上报名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领取招标文件:凡通过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20年04月26日至2020年04月30日(节假日除外)9:30–11:30和13:30-16:30(北京时间),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取得三证合一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获取报名表格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报名资料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西路201号太阳花酒店一层第一会议室

9.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12.1条款)

★10.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2、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类);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制造商投标适用);4、 CFDA注册证及产品登记表;

(5)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的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记录, 且没有骗取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7)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需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网(http://zhengfu.bjtzh.gov.cn/zfcg/)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下项目报名入口进行填写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在网上报名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12.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89号

联系人姓名:乔宇石

电 话:010-69532724

1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十层

电  话:010-56106819 15201286165

传  真:010-68373131

联 系 人:谷乐、张磊、王萌萌

93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89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十层招标十部

★3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2、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类);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制造商投标适用);4、 CFDA注册证及产品登记表;

(5)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的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记录, 且没有骗取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7)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需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网(http://zhengfu.bjtzh.gov.cn/zfcg/)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下项目报名入口进行填写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在网上报名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标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开标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 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缴纳),如半年内无纳税记录则提供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的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6.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是否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承诺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评标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到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提交评标委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及处于处罚截止日期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属于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另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7. 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备案凭证(复印件);

8.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制造商投标提供);

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本次招标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招标内容备注标注“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 本次招标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招标内容备注标注“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来自与之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接受进口产品。若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招标内容备注标注“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货物和服务,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6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章

7

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一个包内包含多项设备的,投标人应对全部设备进行响应,不得拆分、遗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分包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8

是否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否

★9

1、如产品原产国有要求,制造商应有其原产国相应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不需要生产许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给予说明;

2、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按照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出具的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

10

10.1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并需要同时加盖制造商公章(境内总代理或独家代理)。

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所投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所投产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以上文件、报告、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10.2 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和“#”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技术支持资料中明确体现,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0.3 对于未加盖制造商公章(境内总代理或独家代理)的技术支持资料,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

★11

投标价格包括:

(1) 货物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投标报价以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完税价为基础,包括制造或组装货物所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货物为全新、原装进口,且通过中国关境时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投标报价以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完税价为基础,包括制造或组装货物所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进口货物及海关报关、外贸代理费等费用;

(2) 安装、调试、验收费用;

(3) 培训费;

(4) 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费;

(5) 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中规定的其它费用。

1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指的是:甲方指定地点

★13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第一包:26000元,第二包:27000元,第三包3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采用的形式:支票或电汇(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任何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无效。)其他形式均不予接受。

三、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保证可以及时查询到账,建议2020年05月18日下午15:30之前递交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11层财务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有效性以实际到帐情况为准。

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的严重后果,请各投标人认真执行。

备注:

1.以支票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须充分预判支票因跨行、异地等银行业周转因素而产生的收款单位实际入账/到帐滞后情形,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内将有效票据交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并取得收据,以确保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足额到帐。支票抬头:“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留白。

2.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单独密封,投标时作为开标文件独立递交。

保证金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 中经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营业部

账号: 0200 0042 0920 0241 122

1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日

15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开标一览表:1份 电子版:USB接口设备存储1份(电子版文件为纸质文件扫描件,应包含投标文件正本的全部内容;另附技术响应部分,且必须为可编辑格式,如Word、Excel);

如果电子版文件与其它纸质版本的文件不符,以纸质版本文件的正本为准。

1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7

评标方法:19.2(2)(适用)

19.2(1)(不适用)

★18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人有效授权书的;

(5)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 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或所提供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文件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8)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要求的;

(9) 投标人在开标后到中标结果确定期间,影响或试图影响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工作的;

(10) 提交了转包或分包要求的;

(11) 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12) 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的;

(13) 投标文件未提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的;

(14) 本采购内容中如有涉及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的上述产品须为符合《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的产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若未提供,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原件)。

(16) 投标人所投产品未在投标文件中附产品彩页(彩页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相对应)并加盖公章

(17) 如投标货物(进口货物)非投标人制造,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8);

(18) 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认定的强制节能产品,应给予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19) 投标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压力容器检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0) 投标产品属于X光射线设备的必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2) 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23) 以可调整投标报价的;

(24) 投标文件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

(25) 投标文件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

(26) 未递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

(2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 投标文件内容虚假、不真实;

(29) 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况。

19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25(2)(适用)

25(1)(不适用)

20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1

履约保证金:10%

22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金额:见投标须知31.1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形式:支票、汇票和电汇

2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特别说明

本文中:

“近(前)三年”指2017年04月至2020年04月

“上一年度”指2019年

投标人所投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如文件中相关标注与本表内容不符,以本表内容为准。

投标须知一、说 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

1.3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联合体;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

1.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的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记录, 且没有骗取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1.3.4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记录的规定;

1.3.5 从采购代理机构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 如招标文件(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适用)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4.5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4.6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

1.5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6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上述投标人的资格将被取消。

1.8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8.1提供虚假的资料。

1.8.2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1.8.3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8.4 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1.9 投标及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不符合这些来源要求的货物和服务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10 “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本项目的“货物”或“货物和服务”包括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

1.11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自筹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金额(详见 投标邀请书)。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属货物类政府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招标文件中(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有关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

5.1要求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1章  投标邀请书

第2章  投标须知

第3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4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5章 合同书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对招标文件的询问和质疑

6.1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内容依法提出询问,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歧视性条款的,也须在自购买招

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投标人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提出要 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仅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针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给予公布。

7.4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应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 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 “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8.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 被视为无效标被拒绝。

8.4 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编制格 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7 条。

8.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1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如果分标段、分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标段只能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且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详见投标须知资料表)。

8.2如招标文件中允许提供备选方案(详见投标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可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备选投标方案及其报价,但要明确标明“备选方案”。备选方案只能有一个,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所有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8.3 无论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2除上述9.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10条的所有文件。

9.3所有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被递交。

9.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如实详细的应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10.4供应商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5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并需要同时加盖制造商公章(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所投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所投产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以上文件、报告、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10.6 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和“#”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技术支持资料中明确体现,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0.7 对于未加盖制造商公章(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的技术支持资料,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2投标人须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逐项标明每包中各项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1.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1.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1.5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将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

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未按第31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12.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汇票、本票、汇款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2.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2.1和第12.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凭收据和采购合同领取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投标人凭收据领取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13.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允许修正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胶装成册。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标准格式附后),附原件在投标文件中。

14.3投标文件目录及投标文件须逐页编码,并且页码须为连续页码。

14.4投标文件目录应包含章节标题及所在页码,目录所示页码须与对应章节实际页码一致。

14.5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4.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封皮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5.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5.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电汇底单复印件)”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5.4 出席开标仪式的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证实其法人身份,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身份。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实身份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15.5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5.6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截止期

16.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递交。

16.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包括全部投标资料),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第12 条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被授权人参加。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则视为其认同开标记录内容。

18.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8.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18.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8.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18.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1.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 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不具备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 条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9.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9.2投标文件的澄清

19.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2.3算术错误及文字歧义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3特殊情况下有效投标人的认定

19.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19.3.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详见20.3.3)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19.3.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得分相同的,从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

1、选取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

2、如不能通过前款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选取投标报价最低的;

3、如不能通过前款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19.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9.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0.投标偏离与无效投标

20.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8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保留或反对,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接受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比较与评价

21.1 备选方案的评审,如招标文件中允许提交备选方案(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评审过程中只考虑主方案。只有当主方案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人,且开标时报出的备选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低于主方案时,采购人才可考虑选用备选方案。

2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23.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保密原则

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除了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情况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3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中标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本须知第27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人(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

(1)如果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评审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须知》19.3.3规定排列。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6.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已排序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6.2采购人将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确定中标人。

26.3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6.4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如遇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不履行合同签订,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26.5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其他投标单位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采购人有权依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要求评标委员会配合协助答复、对评审意见重新检查。重新检查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寻求外部证据。作为评审意见的重要依据。

27.采购任务取消

当采购任务取消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8.中标通知书

28.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者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招标。

29.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其他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招标。

29.5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9.6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7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8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履约保证金

30.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9条或30.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采购人可以与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者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招标。

31.中标服务费

31.1除非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规定(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含上浮20%。

31.2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

31.3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形式包括:支票、汇票和电汇。

31.4在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3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2.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2.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2.3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2.4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详见 投标须知资料表)

七、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33.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33.1 特殊规定的依据

33.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

33.1.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3.1.3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3.1.4除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外,该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不受影响。

33.2 关于投标的特殊规定

33.2.1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以下称“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财库[2011]181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3.3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33.3.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

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国法人;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中国法人;

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33.3.2 依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本项目的评审对该联合体给予2%的价格扣除。

33.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规定

33.4.1依据财库〔2014〕68号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4.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监狱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

33.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3.5.1依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3.5.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

八、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34.特殊规定的依据

34.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4.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4.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5.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35.1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如为第37款中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给予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5.2 评分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5.3 如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涉及到的品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为强制采购的货物;非强制采购的货物,将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5.4 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第三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一)项目完成期

★签约后40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

(二)项目完成地点

采购人或使用方指定地点。

(3) 技术规格及要求

分包要求一览表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分包最高限价

(万元)

是否允许

进口

第一包

1-1

高能红外治疗仪

2台

30

1-2

脉冲短波治疗仪

1台

15

1-3

吞咽功能治疗仪

3套

19.8

1-4

●力量训练系统(5件套)

1套

180

1-5

电脑中频治疗仪

6台

21

第二包

2-1

微波治疗仪

1台

17

2-2

四肢等速联动全身功能康复器

1套

9.8

2-3

等速肌力测试及训练系统

1台

95

2-4

上下肢主被动智能训练器

4套

47.2

2-5

●磁刺激仪

1台

70

2-6

脉冲磁场治疗仪

1台

30

第三包

3-1

●红光治疗仪

2台

30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标注●项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一包:高能红外治疗仪/脉冲短波治疗仪/吞咽功能治疗仪/力量训练系统(5件套)/电脑中频治疗仪

预算金额:265.8万元

1)设备名称:高能红外治疗仪

预算金额:30万

数量:2台

设备要求:国产

招标参数:

1、安全分类、运行模式:I类、连续运行

2、工作电压:AC 100-240V 50HZ±2%

3、额定功率:≤300VA

4、工作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85%

大气压力:700-1060hpa

*5、照射面积:≥860cm2

6、工作距离:5-8cm

7、输出波长:红光≥633nm±10nm;

蓝光≥417nm±10n

8、功率密度:红光≥80mW/cm2±20%

蓝光≥100mW/cm2±20%

9、治疗头外壳温度:≤45℃

10、时间设置:0min-99min范围内任意设置,误差±2%

*11、移动支架:升降距离0-27cm±2cm

*12、治疗头转动角度:360°

13、治疗头类型:红光+蓝光

*14、治疗头可根据照射部位180度伸展。

15、光源矩阵式排列。

16、光源通过快速接头来实现光源的固定与电气连接的功能。

17、自由升降悬臂设计,负载≥900N,光源可以在任意位置角度停留。

18、≥8英寸可旋转的触摸屏设计。

*19、可存储5种常用的治疗方案,免去反复设置的麻烦。

20、具有语音提醒功能。

21、根据治疗需要,可调节光源的照射强度。

22、具有钥匙开关和开机密码的双重开关保护功能。

23、体系认证:通过ISO 9001:2015 ISO 13485: 2016认证

2)设备名称:脉冲短波治疗仪

预算金额:15万

数量:1台

设备要求:允许进口

招标参数:

1.额定工作频率: 27.12 MHz±0.6%;

2.两种治疗模式:持续和脉冲;

3.输出能量:持续输出功率 ≥400 瓦,连续可调;

4.连续强度设定装置,分十段式类比调整;

5.具备快速、电子自动调谐功能;

*6.输出能量:脉冲峰值输出功率≥1000 瓦,平均输出功率在 6W 到 80W 之间 ;

*7.脉冲重复频率在 15-200Hz之间选择;

*8.提供不同脉冲频率及脉冲峰值功率的平均功率治疗表;(提供图表)

9.脉冲持续时间:≥400us ;

10.输出波形:矩形脉冲方波 ;

11.横条指示电子强度计数器,可回馈病人实际吸收剂量的百分比;

12.治疗时间:≥30 分钟,有声音信号和自动切断;

13.可调整多方向的四段式调整电极臂,前段可 360 度调整 ;

14.盘式电容电极 (Ø 130 mm),电极接头分档可调,每档距离5MM,用于标记电极与皮肤的距离;

15.电磁防护:

15.1安全保护:在治疗过程中,由持续输出转为脉冲输出是设备自动停止输出;由脉冲输出转为连续输出,设备输出自动调节到最小安全值;

15.2自偶变压器:设备配有自偶变压器,以保证长时间的稳定输出;

15.3全金属外壳,配有高频开关,高频电路设置独立自动空气断路器,具备多重防过载保护;

15.4全屏蔽设计,设备电源线为具有电磁屏蔽网的不可拆卸软电缆,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屏蔽有害电磁辐射;

15.5、设备使用安全可靠,非电离辐射泄漏电流≤350uA 。

3)设备名称:吞咽功能治疗仪

预算金额:19.8万

数量:3套

设备要求:国产

招标参数:

1.治疗模式:连续脉冲治疗模式

*2.GAME模式具有力量训练、耐力训练、协调性训练三种主动肌电反馈训练程序,并在软件程序上有显示

3.采用电极分离技术:EMG和NMES模式使用1电极电缆。

4.具有低电池报警提示功能

5.具有输出保护功能,任何单一组件具有短路保护(电极脱路或未连接电极具有提示)

6.输出波形:双相对称平衡波

7.充电式锂离子聚合电池+微型USB充电端口

8.软件控制程序具有数据存储功能

9.主机仪器中储存的数据信息可通过蓝牙传输下载到iPad上

10.最大使用电流限制保护功能:主机以及软件程序均具有电流安全保护程序,软件程序可控制主机进行二次电流限制保护。

11.测量范围:1uV-999uV12.最高分辨率:0.2uV

13.通频带120-1000Hz(-3dB)

14.电源:直流,容量≥650mAh

15.安全等级:内部供电BF类型

16.保护类型:II级仪器

17.关闭电流输出:1mA(最大)

*18.工作电流:50-200mA

*19.工作频率:20-100Hz,级差1Hz,允差+10%。

20.脉冲宽度:50-450us可调,允差+10%

21.脉冲强度:幅度0-60mA可调(负载为1000Ω);

22.输出强度:0-5mA时,强度增量为1mA;

5-21mA时,强度增量为0.5mA;

21mA以上时,强度增量为0.1mA。

功能要求:

*1、适用于非机械性吞咽功能障碍患者的辅助治疗,要求蓝牙4.0技术输出程序,主机与软件系统通过蓝牙无线连接

2、GAME模式具有力量训练、耐力训练、协调性训练三种主动肌电反馈训练程序,并在软件程序上有显示

3、可平板控制

4)设备名称:力量训练系统(5件套)

预算金额:180万

数量:1套

设备要求:允许进口

招标参数:

*一、评估测试系统要求:包括患者基础功能性前身测评和肌力测评,用来制定患者康复训练的治疗方案和检测康复治疗的效果。

二、水平腿部推蹬训练器

(一)功能要求

1、通过膝关节伸展,股关节伸展,裸关节跖屈等水平压动足部的动作,实现对股四头肌、腿筋、腓肠肌、比目鱼肌的锻炼,能改善站起坐下动作,强化踝部、膝部、腿关节周围的安定性。

2、可以根据用户的运动水平和身体状况调节座椅位置、靠背角度、脚踏板角度、

砝码重量和运动的范围(起始和终止位置)。

3、座椅为水平方向滑动

4、座椅设计采用贯行结构,方便行动不便患者换乘。

5、电源:单相220V(50Hz)

(二)技术要求

1、软件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

2、反馈功能:视觉及声音生物反馈功能

3、软件接口:无线网卡

4、适应体重:≤100kg

*5、适应身高:140-180cm

6、配置:平板电脑1个

#7、通过触摸屏进行数据收集、注册、修改、管理、制定运动处方,终端按制定的处方进行训练。在器械进行的训练内容、训练结果等信息会反馈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和终端通过IC卡进行信息认证。

8、材质:

8.1框架: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2砝码: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3摇臂: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4滑轮:塑料制

8.5砝码带:聚氨基甲酸酯制、内含电线

8.6各部分垫子:乙烯合成皮革制造

#9、砝码枚数:5kg:16枚 ,半重砝码0.5kg:4枚(拨号挑选式)

10、配件: 橡胶垫脚4个、零件清单

三、坐姿划船训练器

(一)功能要求

1、练习动作为划船动作(将前方的拉杆拉至跟前),即通过肩胛骨内转,肩关节伸展和肘关节弯曲三个系列动作,达到对斜方肌、背阔肌和三角肌后部的锻

炼,能改善姿势,增加肩胛骨周围的活动范围和安定性。

2、摇臂设置在回转支点的顶上方,可以进行正确的关节运动。

3、可以根据用户的运动水平和身体状况调节胸垫位置、运动的范围(起始和终止

位置)和砝码重量等。

#4、座椅贯行构造,即从周围的侧面也可以接近。

5、电源:单相220V(50Hz)

(二)技术要求

1、软件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

2、反馈功能:视觉及声音生物反馈功能

3、软件接口:无线网卡

4、适应体重:≤100kg

#5、适应身高:140-180cm

6、配置:平板电脑1个

#7、通过触摸屏进行数据收集、注册、修改、管理、制定运动处方,终端按制定的处方进行训练。在器械进行的训练内容、训练结果等信息会反馈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和终端通过IC卡进行信息认证。

8、材质:

8.1框架: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2砝码: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3摇臂: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4滑轮:塑料制

8.5砝码带:聚氨基甲酸酯制、内含电线

8.6各部分垫子:乙烯合成皮革制造

9、砝码枚数:2.5kg:11枚 ,半重砝码0.5kg:4枚(拨号挑选式)

10、配件: 橡胶垫脚4个、零件清单

四、髋关节内收外展训练器

(一)功能要求

1、通过股关节的训练(外转),对臀大肌群(臀中肌)加以训练,能够提高走路的稳定性,以及股关节周围的可动性和稳定性。

2、可以根据用户的运动水平和身体状况调节运动的范围(起始和终止位置)、摇

臂角度、座背角度、砝码重量等。 。

3、外腿衬垫为固定式。

4、座椅采用贯行结构。

(二)技术要求

1、软件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

2、反馈功能:视觉及声音生物反馈功能

3、软件接口:无线网卡

4、适应体重:≤100kg

*5、适应身高:140-180cm

6、配置:平板电脑1个

7、通过触摸屏进行数据收集、注册、修改、管理、制定运动处方,终端按制定的处方进行训练。在器械进行的训练内容、训练结果等信息会反馈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和和终端通过IC卡进行信息认证。

8、材质:

8-1框架: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2砝码: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3摇臂: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4滑轮:塑料制

8-5砝码带:聚氨基甲酸酯制、内含电线

8-6各部分垫子:乙烯合成皮革制造

9、砝码枚数:2.5kg:11枚, 半重砝码0.5kg:4枚(拨号挑选式)

10、配件: 橡胶垫脚4个、零件清单

五、腿部伸展弯曲训练器

(一)功能要求

1、通过对膝关节的伸展运动锻炼大腿四头肌,强化起立、步行的安定性,改善膝关节周围的活动性和安定性。

2、要求根据用户的运动水平和身体状况调节摇臂角度、座椅角度、靠背角度、

脚脖衬垫位置、运动的范围(起始和终止位置)、砝码重量等

3、大型座位,可设置患者上下的高度,同时可以把摇臂和握把设置在换乘

的位置上,能够方便的实现换乘。

5、电源:单相220V(50Hz)

(二)技术要求

1、软件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

2、反馈功能:视觉及声音生物反馈功能

3、软件接口:无线网卡

4、适应体重:≤100kg

5、适应身高:140-180cm

6、配置:平板电脑1个

#7、通过触摸屏进行数据收集、注册、修改、管理、制定运动处方,终端按制定的处方进行训练。而且、在器械进行的训练内容、训练结果等信息会反馈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和终端通过IC卡进行信息认证。

8、材质:

8-1框架: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2砝码: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3摇臂: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4滑轮:塑料制

8-5砝码带::聚氨基甲酸酯制、内含电线

8-6各部分垫子:乙烯合成皮革制造

#9、砝码枚数:2.5kg:11枚 半重砝码0.5kg:4枚(拨号挑选式)

10、配件: 橡胶垫脚4个、零件清单

六、胸部推举训练器

(一)功能要求

1、胸部推举机(在身体前部推举),可训练三角肌前部、前锯肌、肱三头肌、胸大肌,改善支撑身体动作,改善肩关节、胸廓的活动范围及安定性。

#2、可以根据用户的运动水平和身体状况调节握把的高度、运动的范围(起始和终

止位置)和砝码重量等。

3、摇臂的旋转支点位于上方,可进行切合生物力学的关节活动。

4、可依据肩关节的可移动范围调节移动起始位置, 在肩部没有受力的情况下

达到运动效果。

6、电源:单相220V(50Hz)

(二)技术要求

1、软件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

2、反馈功能:视觉及声音生物反馈功能

3、软件接口:无线网卡

4、适应体重:≤100kg

5、适应身高:140-180cm

6、配置:平板电脑1个

#7、通过触摸屏进行数据收集、注册、修改、管理、制定运动处方,终端按制定的处方进行训练。而且、在器械进行的训练内容、训练结果等信息会反馈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和终端通过IC卡进行信息认证。9、材质:

8.1框架: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2砝码: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3摇臂: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4滑轮::塑料制

8.5砝码带::聚氨基甲酸酯制、内含电线

8.6各部分垫子::乙烯合成皮革制造

9、砝码枚数:2.5kg:11枚 半重砝码0.5kg:4枚(拨号挑选式)

10、配件: 橡胶垫脚4个、零件清单

七、身体伸展弯曲训练器

(一)功能要求

1、本产品通过身体的运动(伸曲),锻炼腹肌群,改善起立、坐下的动作。

2、可以根据用户的运动水平和身体状况调节摇臂角度、衬垫位置、座椅高度、

脚架位置、腰位置、运动的范围(起始和终止位置)和砝码重量等。

3、座椅内侧的安全带可以取下。

4、电源:单相220V(50Hz)

(二)技术参数

1、软件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

2、反馈功能:视觉及声音生物反馈功能

3、软件接口:无线网卡

4、适应体重:≤100kg

5、适应身高:140-180cm

6、配置:平板电脑1个

7、通过触摸屏进行数据收集、注册、修改、管理、制定运动处方,终端按制定的处方进行训练。而且、在器械进行的训练内容、训练结果等信息会反馈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和终端通过IC卡进行信息认证。

8、材质:

8.1框架: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2砝码: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3摇臂:钢制、粉末涂装加工

8.4滑轮::塑料制

8.5砝码带::聚氨基甲酸酯制、内含电线

8.6各部分垫子::乙烯合成皮革制造

9、砝码枚数2.5kg:11枚 半重砝码0.5kg:4枚(拨号挑选式)

10、配件: 橡胶垫脚4个、零件清单

八、具有康复治疗理论指导、标配数据管理系统,结合视觉反馈、拥有目标动力机制、让患者在轻松愉悦中完成康复治疗、结合科学智能评分软件、达到快速有效可见的康复效果。

5)设备名称:电脑中频治疗仪

预算金额:21万

数量:6台

设备要求:国产

招标参数:

1.额定输入功率:≤270VA.

2.使用电源: AC 220V±22V,50Hz±1Hz。

3.显示方式:数码显示。

*4.输出通道:八路中频加透热输出、八路离子导入直流输出治疗仪、四路干扰电输出。

*5、中频频率为1kHz-10kHz,单一频率允差±10%。

6、调制频率为0-150Hz,单一频率允差±10%或±1Hz取大值。

*7、中频载波波形:双向方波,脉宽50us-500us,允差±10%。调制波形有正弦波、方波、三角波、指数波、锯齿波、尖波、等幅波。

8、调制方式:连续、断续、间歇、变频、疏密和交替调制。

9、中频调幅度:0%、25%、50%、75%、100%,允差±5%。

10、干扰电性能:

工作频率:4kHz,允差±10%。

调制频率:0.125Hz,允差±10%。

差频频率范围:0-112Hz,允差±10%或±1Hz取较大值。

调幅度:0%、100%,允差±5%。

差频变化周期:5.5s、32s,允差±10%。

*11、具有≥100个处方。

12、中频输出电流:在500Ω的负载下,每路输出电流不大于100mA。输出强度分0-99分级可调。

13、输出电流稳定度:不同负载下的输出电流变化率≤10%。

14、中频输出峰值电压:在开路条件下测量时,中频输出峰值电压≤500V。

15、运行:输出设定到最大值时,将输出端开路运行10min后再短路运行5min,治疗仪应能正常工作。

*16、电极板温度:38℃-55℃,分档可调,允差±3℃。

17、离子导入输出直流电流:在500Ω的负载下,每路输出电流≤50mA,分0-99分级可调。

18、治疗时间已在处方中,根据处方不同为20min、25min、30min、40min、45min,治疗时间到了有音响提示,并停止输出,时间允差±1min。

第二包:微波治疗仪/四肢等速联动全身功能康复器/等速肌力测试及训练系统/上下肢主被动智能训练器/磁刺激仪/脉冲磁场治疗仪

预算金额:269万元

1)设备名称:微波治疗仪

预算金额:17万

数量:1台

设备要求:允许进口

招标参数:

功能:

具有消炎、活血、止痛,改善局部组织血液循环的功能。

技术规格和要求:

1. 频率为2450 MHz±1MHz,治疗作用包括热作用和非热作用。

*2.配有不少于两种辐射器,须满足以下全部功能:

2.1 圆锥辐射头:直径≥10cm。

2.2 鞍形辐射头:马鞍状。

*3. 输出功率可以调节:连续模式≥250W; 峰值模式≥1500W(脉冲模式)。

4. 数字计时器0-30分钟,带声音信号。

5. 机械臂活动自如。

6. 内置不同病症治疗方案≥50个。

7. 微自动处理控制系统,可贮存治疗方案≥100个。

8. 连续和脉冲可调节:从20%到80%任意调节。

9. 对温度过高、电路错误等可及时报警。

10. 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屏显示治疗参数。

配置要求:

主机1台,鞍形辐射头1个,圆锥辐射头1个,辐射头支架1个

2)设备名称:四肢等速联动全身功能康复器

预算金额:9.8万

数量:1套

设备要求:允许进口

招标参数:

功能:坐式椭圆机训练器提供四肢平滑的运动形式,适合用于心肺康复和有氧健身运动的人群。

技术规格和要求:

1. 运动形式

1.1全身训练,下肢椭圆运动,手臂伸够运动

1.2 四肢联动,使用者可用健侧肢体带动患侧肢体运动

*2. 自发电式电池供电,并配置电源线

3. 座椅

3.1可调节座椅距离

3.2座椅可旋转,每90°锁定位置

3.3提供座椅安全带

3.3承重≥200kg

4. 手部两个抓握位置,提供固定手套

5. 脚踏板设计,配置足部绑带

*6. 阻力具有以下全部功能:

6.1 阻力装置:涡流制动

6.2 起始和维持功率不高于6 W

6.3 阻力等级≥19档

6.4 双向阻力,均衡锻炼肌肉

*7. 程序具有以下全部功能:

7.1 手动调节:设置运动时间、阻力等级和使用者体重(体重指标影响METS和能耗的换算),这个模式阻力等级恒定

7.2 心率控制运动:通过心率调节负荷大小,使保持在靶心率区间;设置运动时间、心率和使用者体重。

7.3 恒功运动:独立于转速,负荷保持恒定;设置运动时间、功率和使用者体重。

7.4 等速运动:速度恒定,阻力自动调节;设置运动时间、RPM和使用者体重

提供恒定转速向心运动模式。

7.5 随机程序:多种训练程序随机出现;

7.6 Hill方案:内置不少于6种不同强度和间期的程序;六种内置的训练程序,每个程序可设置运动形式、时间和阻力等级。

7.7应激测试:递增负荷运动方案,支持最大运动能力评估;

7.8 快速启动模式

7.9 心功能测试和训练程序;

7.10力量测试和训练程序;

7.11 通过屏幕按键可调用爆发力训练,插入至手动、恒功、Hill方案和随机程序中,适用于手动模式、Hill模式、心率控制模式、恒功模式和stress test负荷试验程序,可以在任何时间在运动中应用,倒计时5秒钟后进行8秒钟的爆发运动(等速运动模式)。

7.12 出风口自动出风,风速可调。

8. 显示参数:心率、时间、转速、能量消耗、距离、等级、功率、梅脱值

9. 具有Polar测量心率和训练数据导出功能

*10. 智能控制面板,须具有以下全部功能:

10.1 彩色触摸屏,≥7英寸,中英文可切换操作界面

10.2 屏幕内置风扇,可进行风速调节

10.3 具有USB充电插口,满足为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充电

10.4具有数据端口,可导出训练结果报告

配置要求:

坐式椭圆机训练器(带旋转座椅)1台,手部固定手套1副,足部固定带1副,Polar心率带1个,电源线1根

3)设备名称:等速肌力测试及训练系统

预算金额:95万

数量:1台

设备要求:允许进口

招标参数:

功能:用于独立关节肌肉力量测试,分析及锻炼。可提供临床指导性分析及竞技能力提升数据。

技术参数:

1、测试/训练功能:

1.1测试模式:等长收缩、等速收缩两种测试模式;

1.2抗阻力训练模式:被动、等长、等速、等张四种训练模式;

*1.3提供22种单独关节活动模式(要求提供原版英文彩页及操作软件页面示意图)

1.3.1膝关节:坐位伸/屈

1.3.2 膝关节:俯卧位伸/屈

1.3.3膝关节:胫骨内旋/外旋

1.3.4 肩关节:伸/屈

1.3.5肩关节:水平外展/内收

1.3.6肩关节:90°外展位的内旋/外旋

1.3.7肩关节:外展/内收

1.3.8肩关节:立位内旋/外旋

1.3.9肩关节:坐位内旋/外旋

1.3.10肩关节:90°屈位内旋/外旋

1.3.11前臂:旋前/旋后

1.3.12肘关节:伸/屈

1.3.13腕关节:伸/屈

1.3.14腕关节:桡/尺侧偏移(外展/内收)

1.3.15踝关节:俯卧位趾屈/背屈

1.3.16踝关节:外展/内收

1.3.17踝关节:内翻/外翻

1.3.18髋关节:外展/内收

1.3.19髋关节:屈/伸

1.3.20髋关节:内旋/外旋

1.3.21 PNF(肌肉静力伸展和主动收缩)D1:屈-内收/伸-外展

1.3.22 PNF(肌肉静力伸展和主动收缩)D2: 屈-外展 /伸-内收

2、座椅

2.1座椅前、后部位都可以设置靠背;

2.2四点式安全带;

2.3座椅可360°旋转;

2.4座椅靠背调节:0~90°;

2.5座椅可前后移动

3、动力头规格

3.1 运动模式 速度 扭矩

3.1.1 等速向心运动 1/16~500度/秒 500ft-Ibs/678Nm

3.1.2 等速离心运动 1/16~500度/秒 500ft-Ⅰbs/678Nm

3.1.3 CPM运动 1/16~500度/秒 500ft-Ⅰbs/678Nm

3.1.4等长运动 500ft-Ⅰbs/678Nm

3.1.5 等张运动 500ft-Ⅰbs/678Nm

*3.2双重活动范围保护:计算机控制设定范围及机械定位器控制设定范围;

3.3轴杆可以旋转360°;

4、测试数据准确性

4.1力矩数据精确度:≤0.1Nm

4.2角度数据精确度:≤0.1°

4.3速度数据精确度:≤0.1°/s

4.4软件能提供「力量重复性复核程序」。

4.5每组测试皆有CV值以确认重复性。

5、测式软件功能

*5.1具有快速测试和快速训练功能操作界面,所有操作可在一个界面完成;

5.2测试数据:肌肉峰力矩、爆发力、耐力、功率、达到峰力矩的时间、角度、标准位置和标准时间下的力矩、屈/伸比值、双侧同名肌的力量相差值、肌力占体重的百分率等多种测试数据;

5.3多种彩色报告格式:文本格式、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