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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之成长篇 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黄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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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之成长篇

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黄毅波

青年律师

(已经执业3年以上,且

将继续执业的律师)

1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2 对法律产品的质量控制

3 正确面对理想与现实

4 处理各种社会关系

目录

CONTENTS

5 案例评述

1

诉讼

法律事实

|

证据

|

适用法律

|

胜诉(或和解)

2

非诉讼

避免纠纷

|

维护权益

|

法律建议或方案

(安全、可操作)

1

证据的获取方式

合法、有效

2

资源的获取途径

工商信息查询

房屋预售许可查询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专利查询

商标查询

裁判文书网/无讼案例

中国知网/北大法宝

3

服务流

程的熟

悉法律规定

行业规则

司法案例

行业惯例

4

工作习惯的养成

形成理性的

法律思维方

式与工作方

关于PDCA循

关于ISO9001

法律服务的

规范化、流

程化、明确

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

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客观面对当前的司法大环境

冷静分析具体社会事件

坚定独立人格的价值观

构建独具特色的执业理念与方式

获得属于自己的独特存在价值.

与当事人之间

与审判法官、检察官、办案

警官之间

与同行律师之间

与家人亲戚、朋友之间

诉讼:如何反败为胜?

原告吴某与黄某发生纠纷,双方互殴负伤,经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伤情鉴定,黄某构成轻伤。吴某对鉴定质疑,要求重新鉴定。县公安局委托被告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重新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认定黄某构成轻伤。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原告与黄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向黄某赔偿15000元。吴某以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在鉴定中存在重大过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一、案情简介:

被告在审查鉴定材料时存在一定疏忽,但尚未构成法律上的过错,吴某与黄某之间的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与被告没有法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二、一审法院认为:

被告在鉴定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鉴定依据的两张CT片均不是被鉴定人黄某的,没有履行一般人应当具备的注意义务,疏于核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与其专业的司法鉴定水平不相符合,以致作出错误鉴定。 被告出具的鉴定意见与吴某的损害后果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被告的鉴定意见直接影响吴某的人身自由,吴某才被迫与黄某达成调解协议,向黄某支付赔偿金,这都是由于被告在司法鉴定过程中的过错造成的。 同时,被告没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被告在明知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充分的情况下,违法作出鉴定意见,导致原告承担经济损失。因此,被告应当对其违法与过错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三、二审律师代理意见:

四、二审法院判决:

基本支持代理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在鉴定时存在疏忽,没有履行审查义务,具有一定过错,对此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非诉讼:如何为企业提供长期、有效的法律服务?

了解企业的需求

调查企业的现状

制定法律服务方案

执行服务方案

跟踪反馈方案实施情况

调整改善法律服务

企业服务的核心内容

人力资源的风险防控

股权设立与股权激励

企业制度与合同的审查

企业投、融资的风险把控

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黄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