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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議會第 18 屆第 5 次定期 屏東縣政府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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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民政

屏東縣議會第18屆第5次定期會

屏東縣政府工作報告

屏東縣政府 編印

目錄

1、 民政………………………………………………….1

2、 原住民行政………………………………………...17

3、 財政……………………………………………...…27

4、 城鄉發展…………………………………………...31

5、 工務………………………………………………...71

6、 水利………………………………………………...87

7、 教育………………………………………………...99

8、 農業…………………………………………….....115

9、 社政……………………………………………….131

10、 勞工……………………………………….…..189

11、 地政………………………………………..201

12、 文化………………………………………..213

13、 觀光傳播…………………………………..243

14、 客家事務…………………………………..265

15、 主計………………………………………..273

16、 人事………………………………………..277

17、 政風………………………………………..281

18、 行政………………………………….…….285

19、 研考…………………………………….….295

20、 衛生…………………………………….……..301

21、 環保………………………………………..329

22、 稅務………………………………………..339

23、 警政………………………………………..349

24、 消防………………………………………..361

壹、民政

一、自治行政科

推行地方自治工作強化鄉鎮市行政組織

辦理鄉鎮市長平時獎懲案件。

辦理鄉鎮市長請假案件。

輔導鄉鎮市公所修編各該公所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

強化村里基層組織

繼續辦理贈閱村里長報紙,以加強政令宣導工作,於105年12月底前核撥105年下半年補助款,計新台幣68萬4,000元整。另106年度補助款,預計於106年4月底前核撥。

105年10月18日辦理表揚本縣特優村(里)長29人、績優民政人員19人及資深績優鄰長20人,總計68人。

村里鄰編組調整

本縣目前計有33鄉鎮市,464村里,7,482鄰。

協調執行本縣議會議決事項

分送縣議會第18屆第2次定期會暨各次臨時會決議案至本府各業務單位執行。

辦理本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業務

自105年9月1日至106年2月28日止計辦理86人次。

加強輔導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議事功能

輔導各鄉鎮市民代表會召開第20屆(屏東市第18屆)第4次定期會及臨時會,審議各項議案及議事運作工作。

備查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出國差假職務代理及行政人員因公出國計畫案件。

輔導各鄉鎮市民代表會,依據地方制度法暨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配合修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相關條文及其行政人員編制表。

災害防救

持續辦理民政系統災情查報通報作業及疏散作業流程。

於各種天然災害期間,整合鄉(鎮、市)公所及警政、社政、戶政等辦理易致災區疏散撤離,利用災害防救資訊系統(EMIC)通報A-4a表之相關撤離情形。

公共造產

本府105年實施對各鄉(鎮、市)公所104年度公共造產經營績效考核,並依據考核成績遴選績優公所(車城鄉公所、林邊鄉公所)參加內政部公共造產工作競賽,除本縣獲得縣級南區第2名成績外;本縣車城鄉獲得鄉鎮市級南區第3名,並獲頒獎勵金120萬元。

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

內政部105年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修繕計畫,執行情形如下:

恆春鎮鎮民廣場改善計畫已完工並辦理決算,俟繳入後繳入違約金後,簽辦經費核撥。

林邊鄉林邊村、中林村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計畫業於106年1月5日簽准核撥。

恆春鎮仁壽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計畫第1期補助款80萬元,業已完成核撥,第2期補助款40萬元,已於105年12月20日簽准核撥。

枋寮鄉天時、地利與人和村活動中心興建計畫第1、2期補助款240萬業於105年11月28日完成核撥。

106年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修繕計畫,內政部業於105年9月19日,核定補助本縣來義鄉、崁頂鄉及泰武鄉建設經費總計新474萬元整,其中來義鄉及崁頂鄉已完成納入預算程序,泰武鄉現正辦理變更計畫,尚未完成納入預算程序,核定補助情形如下:

來義鄉南和村活動中心興建計畫400萬。

崁頂鄉村(里)廣播系統申請補助計畫14萬。

泰武鄉基礎公共設施改善及廣播系統工程申請補助計畫60萬。

二、宗教禮俗業務

賡續寺廟及宗教團體輔導促進宗教和諧

積極輔導本縣各宗教寺廟團體自治自律,配合內政部102年修訂「辦理寺廟登記須知」,自105年9月至106年2月間輔導寺廟訂定或修訂組織章程計55件,並配合本縣鄉鎮公所掌握轄內宗教寺廟團體資訊,持續向未訂定或修訂組織章程之宗教寺廟團體展開宣導。

與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密切配合,提供宗教團體財團法人各項諮詢與輔導協助,自105年9月至106年2月受理並完成宗教團體財團法人各項變動及設立許可事項28件。

配合中央政策辦理全面換證

配合內政部102年全面換領寺廟登記證,於本縣宗教寺廟團體換證程序中輔導各寺廟宗教團體遵循相關法令及會議程序,定期召開會議,以利其內部組織運作正常;自105年9月至106年2月計換發寺廟登記證41件,累計換證數783件,達成率73.2﹪。

辦理寺廟法令與實務管理研習

為使寺廟負責人於辦理相關寺廟業務更符合法制規範,兼顧寺廟權益及公共利益,並精進寺廟管理,提升縣內宗教團體處理法令事務能力,深入了解政府相關宗教法規,於105年辦理屏南場及屏北場共計兩場寺廟業務管理與法規研習課程。

倡導廟會活動優質化政策

自105年9月至106年2月止,進行規劃並辦理活動如下:

號召辦理106年宗教聯合祈福會計4場次,指導各主辦單位於活動中勿燃燒爆竹、金紙,落實推行減碳。

依據屏東縣廟宇活動研擬行政管制措施將與警察局、消防局及環保局組成「聯合宣導小組」針對選定之節慶,聯合派員至活動地點進行宣導,以推廣廟宇不擾民政策。

於獲悉廟宇活動,即主動函送優質廟會活動宣導摺頁予主辦廟宇,計151件。

為宣揚本府減少燃放金香及爆竹煙火之立場,落實節能減炭政策,針對財團法人屏東市聖帝廟慈鳳宮撙節施放煙火經費移作學生獎助學金之作法予以表揚,以彰顯並鼓勵其善行。

三、殯葬管理業務

積極輔導殯葬服務業運作正常

105年9月至106年2月受理查處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查報違法殯葬行為行政處分案8件。

105年9月至106年2月受理殯葬禮儀服務業申請設立許可案7件、跨縣市營業備查27件。

改善本縣各鄉鎮殯葬環境提昇優質殯葬品質

辦理105年度掃墓期間各公所因應作為考評計畫,提升各公所殯葬服務原住民鄉得獎鄉鎮:第一組:第一名瑪家鄉公所、第二名獅子鄉公所、第三名霧臺鄉公所。

105年10月辦理屏東縣殯葬設施評鑑

評鑑結果:公立殯葬設施:第一名:新園鄉公所、第二名:新埤鄉公所、第三名:鹽埔鄉公所,績優單位:高樹鄉公所、佳冬鄉公所、霧臺鄉公所、麟洛鄉公所、九如鄉公所。私立殯葬設施績優單位:殯儀館類:台灣生命舘殯儀館;骨灰骸存放設施類:財團法人屏東縣基督教日光園;墓園類:萬丹鄉迦南墓園。

獲內政部補助新台幣1,500萬元,霧臺鄉第三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於105年11月9日正式啟用。

輔導瑪家鄉新建立骨灰骸存放設施興辦事業計畫,於106年2月17日辦理動土儀式。

105年度各鄉鎮市公所公共造產及私立殯葬業者繳納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約1,136,317入基金專戶。

辦理縣有被占用土地清理作業,自105年度共清理29件,餘34件積極清理中。

四、戶政業務

推行簡政便民服務措施

週六延長上班服務:

自102年12月7日起8個戶政事務所於每週六上午9時至12時實施延長上班服務;受理範圍含所屬各辦公室轄區;如遇連續假期3日以上或特殊情形,例如春節假期、選舉投票日、電力系統維修等,則事先公告暫停實施,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民眾申請相關案件5,823件,服務3,600人次。

律師駐點服務:

配合各戶所週六延長上班時段,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並自104年2月7日開始實施,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793人次。

中午實施彈性上班:

各戶政事務所於中午時段(12:00~13:30)開設單一窗口實施彈性上班之便民措施,服務不打烊。

每日延長服務時間:

屏東市戶政事務所自102年12月1日起實施延長彈性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7:45~8:00提早15分鐘提供服務。

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服務:

自民國97年5月23日起,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民眾結婚須至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始生效力,為解決結婚當日新人忙於婚禮無暇辦理結婚登記,爰開放假日預約結婚登記,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132件。

建置屏東縣印鑑數位化系統提供跨區辦理印鑑服務:

規劃透過電腦系統將歷次登記(變更)之印鑑印模、印章外觀、簽名筆跡,經由數位系統永久保存,還可提供多重比對、「人貌影像拍攝」功能,自105年9月1日起凡設籍屏東縣縣民本人親持國民身分證及印鑑章,皆可到全縣33鄉鎮市任一戶政事務所或所屬辦公室跨區辦理印鑑服務。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共計受理11,143件、跨區1,110件。

跨轄區行政協助服務:

屏東縣與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臺北市、臺中市、雲林縣、及南投縣除外)所屬戶政事務所(辦公室)行政協助合作辦理戶籍登記實施計畫,自104年11月1日起開始實施,此類案件讓民眾得就近申辦跨轄區戶籍登記事項行政協助服務,擴大為民服務效益,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45件。

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9合1):

為達便民及簡化行政作業,內政部規劃建置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戶政、稅務、監理、地政、台電、健保、台水7合1),自102年4月1日起,民眾於辦理遷入、住址變更、出生日期更正、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姓名變更、更正登記,可至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請,105年8月增加〝壽險工會〞,105年9月增加〝回復傳統姓名代收寄行駕照〞併為9合1跨機關便民服務,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18,783件。

代辦民眾申領健保卡服務:

本縣為推動簡政便民措施,各戶政事務所(含所屬辦公室)自103年1月起提供代辦民眾申請健保卡服務,藉由跨機關合作及整合政府資源,提供民眾優質便捷的服務,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4,232件。

推動「護照親辦人別確認服務」:

配合外交部推動「護照申請親辦案」,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7,692件。

首創社、戶政跨領域整合加值服務:

建立由戶政人員受理5大社福津貼的資料查調及代理審查制度,提供免附戶籍謄本之便捷服務並有效縮短社福津貼審核期程,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戶所受理五大社福津貼申請案件數計7,699件,節省民眾申請戶籍謄本費用約新台幤115,485元;另105年11月至106年1月辦理106年度5大社福津貼總清查複審作業,共計42,450件。

提供到府服務:

對於行動不便、傷病住院或年邁等,無法親自到戶所辦理戶籍登記的民眾,提供到府服務措施,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380人次。

推動以行載具提供戶政行動化服務:

善用筆記型電腦、印表機及行動網卡等行動化設備,對於不便至戶所申辦的民眾或下鄉現場提供行動化服務,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2,628件。

開放電話、網路預約洽公免排隊:

民眾可以電話向戶所預約洽辦時段,另自101年10月31日起亦可透過內政部「網路預約戶政登記服務」申請預約戶政登記,再依預約時間至戶政事務所洽辦公務,節省臨櫃等待時間。

自然人憑證推廣—網路代替馬路:

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核發自然人憑證計2,414件。

開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辦項目如下:

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

教育程度查詢及申請。

電子戶籍謄本申請及驗證。

指定送達地址申請。

「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民眾戶籍資料如有異動,可透過網際網路,以自然人憑證驗證後,即可申請將最新的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及出生日期傳送至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及交通部公路總局,以更新綜合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等稅捐相關業務之稅務人戶籍資料、稅單投遞地址及駕駛執照、行車執照之戶籍地址,免除往返奔波之辛勞。

配合推動以ipass一卡通電子票證繳納戶政規費及戶籍罰鍰服務:

自103年8月15日起,本縣各戶政事務所配合推動以ipass一卡通電子票證繳納戶政規費及戶籍罰鍰服務,提供多元繳費方式,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303件次18,220元,將持續宣導,提高使用率。

推行「親民-奉茶」服務:

本府民政處及所屬戶政事務所為落實「以客為尊、深化服務績效,高齡友善温馨、貼心服務」精神,自103年3月1日起推行「親民-奉茶」服務,期使洽公民眾有感於溫馨、貼心、多元化服務措施,藉此有效提升民眾滿意度。

受理協尋親友服務:

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前提下,提供本項服務,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有15件。

受理指定送達地址申請:

為順利送達行政處分書、催告書或其他相關文件時,優先寄送民眾指定送達地址,無法送達或未指定時,依行政程序法送達規定辦理,以提升服務效能,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計受理4件。

推展戶政志願服務計畫:

推展戶政志願服務計畫,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各戶政事務所計召募志工36人;志工服務項目計有引導諮詢、協助身心障礙人士、協助戶政宣導法令、整理文件及協助環境整理等項目,共計接受服務44,660人次,提供服務2,208小時。將持續擴大召募,以提升服務績效。

日治時期原住民鄉日文戶籍資料譯寫數位化

運用公部門暑期工讀圓夢計畫,將日治時期原住民鄉日文戶籍資料譯寫數位化,於戶役政資訊系統建立「日文姓名與漢字姓名對照字庫」,並串聯日治時期日文戶籍資料影像,有效協助戶所同仁查調及核發原住民日治時期戶籍資料,有利本縣原住民族尋根,並藉以引領原住民深入了解其歷史淵源。105年7月、8月完成來義鄉、牡丹鄉共1,273戶6,260人9,954筆資料。

協助馬卡道正(復)名首部曲-開辦平埔族的「熟」註記

為協助本縣馬卡道平埔族原住民正(復)名運動,105年9月9日起於「印鑑數位化系統」附掛之加值服務系統受理族人辦理「熟」註記,不於戶政資訊系統註記,以避免被內政部或原民會要求撤銷或造成戶籍資料使用機關誤解等困擾。「熟」註記係屬日治時期種族欄歷史註記事實之延續,由民眾主動依意願申請,但未涉原住民身分之認定。相關註記資料可供本府文化處及原住民處後續推動正名運動之參據。自105年9月9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共受理註記1,751件。

人口統計

辦理戶籍人口統計工作,督導各戶政事務所定期將戶籍人口統計各項報表通報內政部備查,並於民政處及主計處網頁公開人口統計資料及提供應用圖表。

研習活動

配合內政部辦理年度戶政主管人員研習班、戶政業務研習班、人口統計業務研習班、國籍業務研習班暨為民服務分區研討會、及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應用推廣計畫-系統開發建置及戶役政資訊系統異地備援作業教育訓練。

自行辦理戶政業務研習、門牌業務研習、疏散安置作業系統年度暨新進人員教育,強化戶政人員在職訓練,提升專業知能;並至外縣市觀摩政府服務品質獲獎之戶政事務所,藉以提升服務品質。

戶政資訊管理

專人管理本縣戶役政資訊系統,定期執行版本更新、稽核及平日開關機備份工作。

受理各機關(單位)應用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介面、電子閘門連結申請及媒體交換等。

建立網頁,提供戶政服務即時資訊、各項申請須知及各式表單下載等,供民眾查詢運用,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網站總量數共計116,886筆。

改善戶政事務所廳舍

枋寮戶政、社政聯合辦公廳舍,於105年11月3日落成啟用。

警察局東港分局琉球分駐所(含東港戶政事務所琉球辦公室)辦公廳舍105年12月3日落成啟用。

屏東縣萬巒鄉客家文藝展演館一樓規劃設置潮州戶政事務所萬巒辦公室辦公廳舍,本府城鄉發展處業於106年1月19日函文萬巒鄉公所同意准予辦理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迅行變更。

嚴密戶籍管理

督導各戶政事務所依權責辦理各項戶籍登記及印鑑證明、國民身分證等文件核發業務。

不定期稽核各戶政事務所使用戶役政資訊系統概況,防止戶籍資料不當外洩。

國籍行政

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核轉辦理國籍變更案件,經內政部許可者計126件。

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辦理外國人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申請案件計11件。

門牌業務

凡新編釘門牌由戶政事務所製作新門牌並派員按址釘掛方便尋址,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門牌編釘共1,134件,製作鐡牌1,162件。

實施「屏東縣創意特色門牌示範區域家戶門牌更新」,各戶政所(恆春戶政所因執行門牌整編作業暫不納入)擇定轄內示範區域換發創意特色門牌如下:屏東市:康定街、青島街等(82戶);東港:琉球鄉杉福村(290戶);里港:里港鄉特色人行道路段及政府機關(300戶);萬丹:竹田驛站周邊豐明路、豐振路、中山路(61戶);枋寮:總統故鄉楓港村及善餘村(318戶);內埔:內埔老街東成路及陽濟路(132戶);潮州:泰武鄉吾拉魯滋部落泰武村4-10鄰(168戶),於105年12月15日前釘掛完竣,共釘掛1,351戶門牌。

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

配合內政部「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戶政事務所依規定受理親等關聯資料之申請及核發,該資料可作為於短時間運用電腦檢索、勾稽、列印親等關係圖,以利辦理財產分配、繼承登記、避免近親聯婚、建立族譜等。

災害應變處置

每月上傳更新本縣疏散安置作業系統戶籍資料,並由戶所提供原住民鄉戶籍異動資料供系統更新常住人口資料,俾利撤離時人口狀態之掌握。

五、役政業務

兵籍調查

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訂定87年次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作業實施計畫,轉發各鄉鎮市公所據以實施,並由本府負責督導考核,87年次徵兵及齡男子計5,047人。

徵兵檢查

兵籍調查完成後,87年次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役男及86年次以前緩徵原因消滅役男實施徵兵檢查。

役男體位變更申請複檢案件,經審核准予複檢者,繕造複檢名冊送請高雄榮民總醫院或臺南成大醫院安排複檢日期,並實施專科複檢。

規劃役政行動資訊服務,役男利用手機上網查詢體位判定結果、役政各項流程說明、注意事項及Q&A等查詢事項,提供役男各項便捷服務資訊。

抽籤

役男經徵兵檢查判定常備役體位,區分82(含)年次以前及83(含)年次以後,依所習專長科系所組別及軍種兵科配賦比率,辦理軍種兵科籤號順序抽籤作業。

徵集入營

本縣常備兵、補充兵及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入營,依內政部訂定徵集計畫,按各鄉(鎮、市)應徵之役男人數比率及分配梯次,訂定徵集實施計畫,依出生年次、抽籤時間及抽籤號次先後順序徵集入營。

自105年9月起至106年2月底止,共計徵集常備兵陸軍3梯次、海軍艦艇兵5梯次、海軍陸戰隊5梯次、空軍3梯次、補充兵7梯次,合計23梯次;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陸軍10梯次、海軍陸戰隊5梯次、空軍5梯次,合20梯次,由本科派員辦理輸(護)送入營及與部隊辦理交接。

免役、禁役、緩徵

役男經徵兵檢查或專科複檢,體位判定免役體位者,均依規定核發免役證明書,自105年9月起至106年2月底止,共計核發703件。

因案判有期徒刑5年以上,或實際執行在監合計滿3年以上者禁服兵役,自105年9月起至106年2月底止,計核發禁役證明書4件。

依據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造送之緩徵名冊審查後,核定在學緩徵。經核定緩徵學生,因畢業或因故離校,於收到學校造送之名冊,即廢止其緩徵,並辦理徵集入營服役。

家庭因素申請補充兵及在營常備兵提前退伍

家庭因素申請補充兵及在營常備兵提前退伍,自105年9月起至106年2月止共計核准為補充兵181件、提前退伍(結訓)10件。

核定家庭因素服補充兵者服12天補充兵役,均列入梯次徵集入營。

替代役徵集

受理申請、抽籤及徵集

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106年第二次申請時間於106年4月5日至4月18日止,受理82年次以前出生及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提出申請。

本縣替代役役男徵集入營,自105年9月起至106年2月止,計徵集21梯次,合計445人。

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役男家庭狀況符合規定者,核定服家庭因素替代役,於服役期間可返家住宿協助照顧家庭,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底止,計核准29件,徵集入營結訓後分發至各服勤單位服勤人數47人。

公共行政役(家庭因素)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

公共行政役(家庭因素)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每月定期督訪替代役役男差勤、勤務內容、服裝儀容、服勤評量等事項;每二月辦理替代役役男在職訓練,以端正役男服裝儀容,強化役男服勤紀律,增進法律常識,宣導正確服務及法治觀念,促進服勤成效。

辦理貧困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及各項補助

在營服兵役義務人員(含替代役),其家屬不能維持生活者,給予生活扶助及各項補(慰)助金,105年9月起至106年2月底止在營軍人、替代役男一次安家費15戶,計32萬3,910元;生活扶助金29戶,計52萬3,200元;健保補助3件,計2,698元。

辦理役男入營輸送

本縣役男徵集入營,以客運專車輸(護)送役男至收訓部隊入營服役,自105年9月起至106年2月底止計常備兵役陸軍3梯次、海軍艦艇兵5梯次、海軍陸戰隊5梯次、空軍3梯次、補充兵7梯次,計23梯次;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陸軍10梯次、海軍陸戰隊5梯次、空軍5梯次,計20梯次;替代役21梯次。

辦理留守業務

因公陣亡病故傷殘官兵慰問,自105年9月起至106年2月底止,計有:因公意外、病故、傷殘官兵3人,轉發內政部長一次慰問金300萬元,縣長慰問金24萬元。

106年春節義務役傷殘退伍軍人內政部部長慰問金33人共41萬5,000元、內政部義務役傷殘人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共35人,計81萬1,000元、縣長慰問金15人,計8萬5,000元。

106年志願役軍人死亡遺族春節慰問金發放194人,共計77萬6,000元。

106年義務役軍人死亡遺族春節縣長慰問金發放113人,共計44萬8,000元。

軍民服務連線勞軍慰問及後備軍人組織補助

每年春節及中秋節慰問在營國軍軍士官兵辛勞,並致贈慰勞金。

辦理823戰役戰友協會及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補助案計17件。

後備軍人報到列管及緩召申請

督導鄉鎮市公所將個人基本資料輸入電腦並加強列管。

後備軍人遷出、遷入:督導鄉鎮市公所以戶役政資訊系統於線上完成作業,並依規定每週2次(星期二、星期五)對屏東縣後備指揮部執行資料傳輸及每半年配合執行1次戶役政資訊系統比對作業,以避免脫管情事發生。

協助災害防救業務

縣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協助連繫國軍支援災害防救事宜。

兵役制度之重大變革

因應兵役制度轉型為募兵制,兵役法於100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其重大變革為:

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改接受4個月之常備兵役軍事訓練,82年次以前役男仍接受一年常備兵役。

大專在學學生可申請接受二階段軍事訓練,於大學第一、二學年(或五專第三、四學年)暑假接受各為期8週之入伍訓練及專長訓練,俾儘早完成兵役義務,以利其生涯規劃。

役男可提前於18歲辦理徵兵處理,一次完成4個月軍事訓練。

放寬20歲以後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取得國外、香港、澳門地區學校入學許可且符合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限制,以及赴大陸就讀教育部採認之大陸地區大學校院者,可申請出境就學,以順應國際化潮流,增進國際競爭力俾利生涯規劃。

為簡政便民,自106年1月1日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申請短期出境之作業,將改於線上申請,役男可以自行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上網申請出境,並自行列印核准通知單取代於護照加蓋核准章戳方式,以達到全年365天,全天24小時服務。

替代役備役管理

105年12月9日辦理屏東縣105年替代役備役役男演訓召集,實施服勤教育及訓練,提升替代役備役役男對災害防救、急難救護、避難逃生等專業技能,以儲備災害發生、非常事變或戰時之輔助人力,執行協助各項災害防救、復原、重建及後勤工作。

六、動員業務

工作執行報告

106年度物力調查作業,每季由本府城鄉發展處會同屏東縣後備指揮部及本府動員會報實施調查作業,並納入列管。

參與會議與講習

105年10月6日至屏東縣長治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參與「屏東縣106年度戰時軍事運輸動員物資車機聯合徵集場場地會勘」。

105年10月21日至高雄市左營區海軍陸戰隊學校參與「105年全民防衛動員業務幹部巡迴講習」。

105年10月28日至台北市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參加「105年度物資經濟動員準備計畫執行單位承辦人員業務講習」。

105年11月10日至台北市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參加「106年民安3號演習及萬安40號演習協調會」。

105年11月18日由民政處鄭文華處長代表至台南市砲兵訓練指揮部參加「南部地區全民戰力綜合協調會報105年第2次定期會議」。

105年12月16日由黃參議道東代表至行政院參加「行政院動員會報105年年度會議」。

106年1月16日由民政處鄭文華處長代表至屏東縣鹽埔鄉大仁科技大學參加「屏東縣後備指揮部106年後備軍人晉任暨幹部表揚活動」。

106年1月19日至屏東縣後備指揮部參加「106年度教育(勤務)召集作業協調會」。

貳、原住民行政

一、輔導行政

都市原住民發展計畫

原住民族地區由於地處偏遠,教育資源、生產條件、工作機會、醫療環境等都受限,以致遷移都會區居住者日增,本縣居住都會區原住民人口數(1萬3,560人)占全縣原住民人口數(5萬8,909人)的23﹪,諸多生活適應與調適的問題,均是本縣原住民族事務的重點工作之一。目前在都會區主要推動文化傳承、社會教育及就業服務等相關工作,辦理情形如下:

原住民幼童學前教育補助:105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都會區計403人(原住民鄉計690人),補助經費共計966萬3,450元整。

活絡原住民文化會館運作:105年9月至106年2月辦理活動如下表。

辦理年月份

展覽主題

展次

研習/會議/活動場次

參與

人次

105.06~105.09

23.5遇見哭泣的森林

1

160場

13,536

105.10

學(原住民系列課程成果展

1

105.11~106.01

秦榮輝視覺藝術個展

1

106.02~106.05

圖騰誌-陳惠蓮個展

1

合計

4

160場

13,536

聘用社工員1名提供下列服務:

個案服務:諮詢服務57人次;實際訪視26人次;電訪114人次。

轉介服務:連結家庭中心資源提供案家後續關心1人(瑪家家庭中心);發放物資9戶;經濟挹注(富邦基金會1戶、就服站失業津貼2人、弱勢兒少補助2人);連結輔具資源中心1人;轉介消保會1人。

宣導服務:

社會福利宣導計2場次、180人次(含原住民福利、原住民意外保險、國民年金、微型保險、就業服務、消費者保護……等)。

團體溝通平台計2場次、60人次(計畫書實務撰寫)。

癌症篩檢宣導計1場次、33人次。

急難救助:補助設籍非原住民族地區鄉鎮族人申請案件計10件。

技術士證照獎勵:受理申請計213人。

族語振興計畫

105年度補助情形如下: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萬安教會:

推動「原住民教會族語學習班」,補助經費計9萬元整。

執行情形:

兒童主日學族語教學課程計384人次參與;青少年團契計199人次參與;族語詩歌練習計365人次參與;族語查經班計180人次參與;族語證道計2,080人次;族語學習成效活動計2場次。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平山教會:

推動「原住民教會族語學習班」,補助經費計9萬元整。

執行情形:

兒童主日學族語教學課程計420人次參與;族語證道計2,000人次參與;各團契說族語計525人次參與;族語詩歌練習計150人次參與;族語查經班計120人次參與;族語學習成效活動計2場次。

屏東縣馬卡巴嗨文化協會:

推動「阿美族語學習班」及「阿美族語生活會話班」,補助經費計11萬元整。

執行情形:

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阿美族詞彙與語法結構初探、日常生活用語廍千字詞練習、親子共讀及朗讀練習計120小時,學習受益人數計30人。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推動族語振興部落(達來部落),補助經費計58萬元整。

執行情形:

部落族語學習課程(族語書寫符號課程、兒童、青少年族語課程、族語查經班)計80場次;族語使用推廣(族語廣播、族語講道以及部落各項會議、部落收穫祭、部落尋根活動以族語作來傳達與溝通)計30場次;靜態族語環境營造(家屋門牌以排灣語方式呈現)。

幼兒園族語協同教學計畫

本府為營造原住民幼童族語學習環境,有效提升及強化本縣原住民幼童族語聽、說之能力,辦理本縣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協同教學計畫,計補助7間國小(霧臺、口社、佳義、武潭、文樂、牡丹、內獅)附屬幼兒園,聘請教語教師進行族語協同教學,每週至少4小時,計128小時,幼童學習受益人數計204人。

族語保母計畫

為提升原住民嬰幼兒照護資源,建構最自然的族語文化學習環境,強化原住民家長親屬托育及親職知能,促進嬰幼兒潛能發展,故推動族語保母協力圈,透過族語保母相互協力及緊密互動關係,活化部落集體照護傳統特色,培育原住民族語保母,落實族語學習家庭化、部落化,有效結合社會福利資源,提供部落(社區)在地就業機會。本縣族語保母人數計83人、族語托育幼兒計112人、送托家庭4人、家訪員每月訪視族語保母計18人。

部落活力計畫

本計畫係以部落會議共識議決為前提,依據自身條件與自我定位,建置及培育部落自治組織、回復部落傳統文化記憶、發展部落經濟產業與照護、營造部落民族生活環境、利用部落閒置土地共耕、強化部落家庭治理及營造讀書環境等面向,研提部落發展之計畫,並配以部落營造員或部分工時人員,以收部落自主經營與永續發展之效。本縣本(106)年度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申請情形如下表(原民會尚在審查中)。

序號

鄉別

部落名稱

執行單位

計畫類型

1

霧臺鄉

好茶部落

屏東縣霧台鄉魯凱族產業發展協會

第2年

結穗型

2

來義鄉

文樂部落

屏東縣來義鄉鳩浙恩澇文教協會

第2年

結穗型

3

來義鄉

新來義部落

屏東縣來義鄉新來義部落發展協會

第2年

結穗型

4

春日鄉

七佳部落

屏東縣春日鄉七佳社區發展協會

第2年

結穗型

5

泰武鄉

萬安部落

屏東縣泰武鄉萬安社區發展協會

第2年

秧苗型

6

瑪家鄉

瑪家部落

屏東縣禮納里產業發展協會

第2年

秧苗型

7

泰武鄉

佳興部落

屏東縣泰武鄉佳興社區發展協會

第2年

秧苗型

8

獅子鄉

楓林部落

屏東縣獅子鄉楓林社區發展協會

第1年

秧苗型

9

牡丹鄉

大梅部落

屏東縣牡丹鄉大梅社區發展協會

第1年

秧苗型

原住民族部落大學

為提供原住民族人終身學習環境,強化原住民族部落大學組織功能,促進原住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培育原住民族人才及現代公民等目的,本府105年度委託屏東縣原住民族部落發展協會辦理相關工作,執行經費計355萬元。105年9月至106年2月執行情形如下:

以「傳承族群生命-再現部落價值」為辦學宗旨,開設文化、社會、藝術、生態、人文、產業等領域之課程,第2學期完成開設22門課程,學員人數計261人,結業人數計260人。

於105年9月9日辦理第2學期講師研習課程。

於105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辦理獎勵金運用計畫。

於105年12月10日假屏東市孫立人將軍行館辦理成果展活動,參與人數計122人。

研發6門原住民族部落大學教材:魯凱族傳統信仰(二)、Dravadr群的社會倫理、排灣族部落神話故事彙本、Pucunug文樂部落祭儀文化、山林裡的美麗與哀愁~魯凱族、Tjaiquvuquvulj群社會組織與制度。

建置tjaucikcl ta kinavadavadayan na vuculj排灣族口述遷移史。

於105年12月20日配合中央辦理105年度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評鑑,評鑑成績列為甲等,並核發30萬元獎勵金。

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

活動時間於本(106)年3月25、26、27日假新竹縣舉行,本縣參加之競賽項目計13項、144分項項目;選手人數計306人、職員72人、團本部12人,報名人數共計390人,期能擴大參與本賽事活動培養出更多優秀的體育人才。

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為提供部落在地照顧幼兒的模式,並直接或間接促進就業,本縣成立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計5處(馬兒、美園、佳平、平和及旭海部落),為全國唯一合法設立之教保中心。本(106)年度聘用在地教保員計18名、照顧幼兒數計124人。

原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為健全原住民鄉婦女服務網絡,改善原住民家庭遭遇生活上、經濟上之困境,及提供婦女、兒童或老人等保護個案即時之照顧與關心,排除原住民族地區福利資訊及資源整合不足所形成的障礙,乃結合非營利組織資源於8個原住民鄉設置「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提供福利諮詢與轉介服務。截至本(106)年2月份成果如下:

支持成長團體6場次、計318人次參與。

個案服務計131人/次。

諮詢與轉介服務:諮詢計744人/次;轉介計148人/次。

宣導計18場次;講座計20場次。

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為協助原住民學生於課後能獲得妥善之教育及照顧,提升原住民學生學習興趣,增加其學習競爭力,增進原住民學生對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之認識,培育原住民學生發展多元智能等目的,故辦理此計畫。本縣本(106)年度核定情形如下:

申請單位

招收人數

核定經費

屏東縣牡丹鄉石門社區發展協會

20

453,100

屏東縣瑪家鄉排灣社區發展協會

30

654,400

屏東縣來義鄉高見社區發展協會

28

491,340

屏東縣獅子鄉伊屯社區發展協會

16

418,780

社團法人屏東縣泰武鄉手掌心原住民文化關懷協會

20

417,100

屏東縣牡丹鄉大梅社區發展協會

20

444,300

屏東縣三地門鄉原住民部落營造協會

20

437,900

屏東縣霧臺鄉谷川社區發展協會

20

541,700

社團法人屏東縣希望協進會

16

390,780

屏東縣泰武鄉武潭社區發展協會

15

368,000

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

因應目前人口逐漸高齡化、少子化及家庭主要照顧者青壯年外流的社會趨勢,期能藉由社區及教會之間的整合服務體系,設置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除提供在地部落老人之預防照顧服務,使部落老人得以在「部落老化」、「就地安養」外,亦能減緩家庭主要照顧者的負擔及壓力,使其有喘息的機會。目前本縣共有23個文化健康站,截至本(106)年度2月份執行情形如下:

服務人數:1,834人(女1,217人,男617人)。

電話問安:6,150人/次。

關懷訪視:13,360人/次。

餐飲服務:集中用餐51,460人/次,送餐9,803人/次。

心靈與文化、健康促進活動:53,955人/次。

促進原住民就業

為加強原住民就業媒合工作,結合本縣原住民就業服務人員輔導原住民就業及轉業,並辦理相關職業訓練及宣導活動。本(106)年度預計辦理青年就業宣導活動25場次,包括職災宣導、就業促進宣導、青年就業校園宣導等,預計服務人次約500人。另為提高族人就業率,規劃於本(106)年4~7月份辦理家事服務員訓練班及服裝設計訓練班,規劃招收40人,期能輔導族人考取證照及後續媒合就業,以改善原住民族經濟環境。

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

為提升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效率,彰顯公益性,本計畫主要以促進原住民就業之訓練、輔導與獎勵,以及各項增進原住民族福利服務計畫為主。本(106)年度核定補助11個單位,包含辦理弱勢家庭課後照顧服務、觀光產業發展等計畫。

二、產業發展

本縣原住民保留地經編定為林業用地之面積約佔總面積之七成以上,林地經營管理之良窳,對國土保安、水源涵養、水土保持、治山防洪等影響致鉅,亟需加強保育。爰此,本府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申請辦理林業相關計畫,以獎勵原住民族人造林,厚植森林資源。除林業工作外,亦推動原鄉各項文化產業之發展,以增進族人經濟收益。執行情形如下:

全民造林計畫

本(106)年度預計檢測面積約1,995餘公頃,預計發放獎勵金約3,938萬餘元。

獎勵輔導造林計畫

本(106)年度預計核定面積約10公頃,加總以前年度核定面積合計約464餘公頃,預計發放獎勵金約1,681萬餘元。

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集水區禁伐補償

原住民保留地多數位於水庫集水區、主次要河川及普通河川(含支流)之中、上游範圍,為維持國土保安、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等功能,將周邊150公尺內之林地納入禁伐,並發放每公頃2萬元補償金。105年度核定面積計4083.5099公頃、發放補償費計8,167萬198元。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計畫

105年度申請面積計20,136公頃,經審核合格面積計11,381.66公頃,補償費發放計2億276萬元。本(106)年度預計檢測面積17,200公頃,預計發放補償費約5億160萬元。

違規案件查報取締

有關違規案件查報取締經裁罰之案件數,105年計13件;106年截至2月份計3件。

原住民族傳統技藝人才培育訓練計畫

為使族人學習自身族群文化,並傳承具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之傳統工藝,推展族群在地特色產業,故推動本計畫。105年核定計18個單位,培訓期程為5月至9月,並於9月份辦理成果展,以獎勵訓練成效績優的部落工作室及協會,表揚其為部落文化技藝傳承之實質助益。本(106)年度為能更加精進傳統技藝,故將補助金額提高,其申請計畫受理至3月15日止,預計核定16個單位。

原住民族知識發展創意經濟-產業示範區推動計畫

「屏北三鄉生態旅遊廊道-串起五大經典珍珠部落三年推動計畫」:執行內容包含改善產業環境(遊憩資訊標示、部落場域設施改善及旅遊服務中心建置等)、規劃旅遊路線體驗行程、建置部落識別標誌、開發特色產品及伴手禮、辦理相關人才培訓課程(如餐飲、農作改良、經營管理、環境教育、外語導覽解說等)、辦理觀摩參訪活動、辦理產業推廣活動及製作多媒體、微電影、宣傳品等。

「原萃咖啡、南島典藏-屏東原鄉咖啡產業基地三年推動計畫」:執行內容包含有機認證分級輔導、辦理相關人才培訓課程(如行銷推廣及經營管理、烘焙及品質鑑定、物流運籌管理等)、辦理國內外標竿案例觀摩活動、開發特色產品及伴手禮、辦理咖啡品評競賽等。

「原鄉特色生態釀產業及科技農業示範區三年推動計畫」:執行內容包含種植示範場域建置、辦理生態智慧農場種子培訓課程(如資訊化訓練、實務訓練、實場參觀等)、開發特色產品及伴手禮、輔導健康食品認證、建置故事館及產銷平台、整建生態智慧農場及集貨場相關設施等。

三、經濟建設

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輔導原住民在自行使用的原保地上設定農地耕作權、林地農育權及建地地上權登記後,經原住民繼續自行經營或自用滿5年,得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截至目前辦理本縣原住民鄉權利回復分配工作,已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共529筆,面積294.9671公頃,可促進原住民保留地合理利用並確保原住民族人之權益。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

原住民族人於民國77年2月1日前即已使用其祖先遺留之土地且迄今仍繼續使用之公有土地(如國有財產署或林務局管理)者,可申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本縣105年9月至本(106)年2月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保地作業受理申請計69筆、面積計20.0792公頃,陸續將土地辦理編定為原住民保留地,將權利回復原住民族人。

原住民部落特色道路、永續造景計畫改善工程

原住民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105年核定本縣原鄉計17件工程,經費計1億957萬9,443元整,其中13件已執行完成,另4件工程為跨年度計畫工程,目前尚在施工中。本(106)年度中央第一次核定5件工程經費計4,601萬7,435元,工程施工中。

原住民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105年核定本縣原鄉計11件工程,經費計3,088萬6,000元整,其中8件已完工結案、1件註銷、2件尚在施工中。本(106)年度預計辦理13件工程,經費約3,050萬元,刻正規劃設計及發包施工中。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

105年核定建購住宅計15戶,經費計300萬元;核定修繕住宅計78戶,經費計780萬元。本(106)年度計畫尚未開始受理。

參、財政

一、財務管理

財務管理業務:

辦理105年度歲入決算。

年度進行中嚴格控制預算收支情形靈活庫款調度以利縣政推展。

會審各鄉鎮市106年度總預算及105年度總決算。

106年度總預算歲入執行情形:

106年度總預算經貴會第18屆第4次定期會議審議通過,歲入為324億4,500萬元,執行至2月底止歲入實收數為53億93萬餘元,占總預算數16.34﹪,本府在年度進行中將積極催收以利歲出預算之執行。

二、菸酒金融

存放款情形:

農會信用部:

本縣各鄉鎮市地區農會信用部計24家,其106年2月底存、放款情形分述如下:

存款:106年2月底存款446億8,654萬元,較去年同期403億7,501萬8,000元,增加43億1,152萬2,000元。

放款:106年2月底放款204億6,936萬6,000元,較去年同期189億4,855萬9,000元,增加15億2,080萬7,000元。

漁會信用部:

本縣各區漁會信用部計有東港、林邊、琉球、枋寮等4家,其106年2月底存、放款情形分述如下:

存款:106年2月底存款109億5,013萬4,000元,較去年同期101億4,333萬5,000元,增加8億0,679萬9,000元。

放款:106年2月底放款70億3,880萬4,000元,較去年同期66億3,899萬7,000元,增加3億9,980萬7,000元。

查核變現性資產情形:

依據財政部85年9月11日台財融第85542621號函示,為落實執行金融監督改進方案,各級地方主管機關,自86年1月1日起辦理基層金融機構變現性資產查核,每年擇轄區內基層金融機構總機構抽檢百分之五十,分支機構百分之二十以上為原則。自105年9月1日至106年2月底止本府對轄區農漁會信用部辦理變現性資產查核計總機構4家,分支機構4家。

菸酒查緝業務:

自105年9月1日至106年2月底止抽檢縣轄內菸酒業者計386家。

自105年9月1日至106年2月底止受理菸酒檢舉案件計31件,其中16件屬他縣市權責業移由所轄縣市政府辦理,7件涉違反「菸酒管理法」已依法裁處,查無違法情事計5件,餘3件積極處理中,上開辦理情形並均函復檢舉人在案。

三、公有財產管理

徵收公有房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

縣有租占用基地815戶,面積11.6867公頃,本府106年度財產孳息─租金收入編列1,760萬元,自105年9月1日至106年2月底止,已收取租金753萬3,494元,占預算42.80﹪。

審核交代案件

依照公務人員交代條例之規定,縣屬各機關學校新卸任首長交接案件均應報經本府查核,105年9月1日至106年2月底止,各機關學校首長移交案件,報請本府核准備查者,計高國中校長5件、國小41件,共計46件。

公有建築物報廢拆除審核案件

依照本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縣屬各機關學校均應報請本府核轉屏東縣議會審議同意後辦理報廢拆除,105年9月1日至106年02月底止,縣有建築改良物報廢拆除案件有:國小3所,報廢教室24間、廁所2間、司令台1座、宿舍1間;高國中3所報廢宿舍6間;機關2所報廢宿舍3間。

四、庫款支付

集中支付業務:

支付作業情形

105年度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底止計收受付款憑單4萬2,916件,簽開縣庫支票9,129張,支付金額342億5,941萬935元整。

支付作業內容分析

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底止縣庫集中支付作業量為8萬4,550筆,以電匯(存、匯入受款人帳戶)7萬6,993筆為最多佔全部支付案件91.06﹪,自領、領回轉發(向櫃台領取)4,556筆佔5.39﹪,支票郵寄(寄機關或受款人)3,001筆佔3.55﹪。

出納管理業務:

為民服務櫃台化作業

以主計處傳票當日送達當日收件開具支票,並迅速通知受款人領取,外鄉鎮以掛號郵寄。

新台幣5,000元以下零用金支付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底止合計191件,金額33萬3,376元正。

行政規費、罰鍰收入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底止合計5,636件,金額1,212萬2,583元正。

工程招標文件圖說,受主辦工程單位委託代售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底止合計209件,金額1萬2,850元正。

薪津發放及所得稅扣繳作業

每月如期彙整員工薪津清冊,並依規定按時發放員工薪津。

依所得稅法規定核算員工薪資及各類所得稅,並按規定準時繳庫。

肆、城鄉發展

一、工商科部分

工商礦業管理: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辦理工廠申請設立變更案件計29件。

取締未登記工廠計83家次。自99年06月03日起受理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第一階段審查核已准計402件;第二階段審查核准計278件。

本府為協助中小企業經營、發展,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合作,推辦屏東縣中小企業貸款,提供信用保證貸款總額新台幣1億2,500萬元,自101年01月01日起受理申請,截止目前審查通過並辦妥送保40家公司(行號)申貸案。

營利事業管理:

依據商業登記法及其相關法令,辦理商業登記申請案件,計核准設立653件,核准變更700件、核准停業246件、核准歇業488件。

舞廳等八種特定行業稽查取締與管理:

本縣執行「維護公共安全方案」舞廳等八種行業稽查,計檢查103家次,其中無照2家次,有照38家次。

發展工業促進投資:

本府於104年09月於工策會成立招商單一窗口,協助預定在本縣設廠之業者,跨局處協調建管、租稅、登記等行政流程,並排除投資障礙。經由招商單一窗口輔導、協助於本縣設廠之業者計23家公司,租地、購地面積合計725,523坪,約55公頃。投資金額合計為212億萬元,估計可增加3,028位就業機會。

推行商品標示:

依「商品標示法」暨相關標示基準,由本府及鄉鎮市公所派員至販售商抽查商品標示,共計抽查1,353件。

不定期至賣場加強宣導各項商品標示法基準法規及配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查。

推行公平交易法業務:

印製公平交易法摺頁放置於城鄉發展處工商科及消費者服務中心供人索閱。

製作宣導品,於縣內辦理各項活動時發放,加強宣導公平交易法。

物力調查及物價管理:

依據經濟部物力調查實施辦法,編納管重要物資臨時調查廠商名冊和調查縣內廠商重要物資存量,共計150家。

重要節日及慶典期間,會同有關單位檢查民生必需品,調節供應數量及價格情形,避免人為哄抬。

戰時重要生產人力動員編組需求統計表所列管14家廠商,均依規定提出戰時重要生產人力填補計畫。

市場管理與加強攤販整頓管理:

辦理閒置市場營運活化業務,針對攤位出租率不及50﹪之公有零售市場加強輔導。

本縣攤販共計3,315攤,包括有證固定攤販901攤,有證流動攤販72攤,無證固定攤販832攤,無證流動攤販1,510攤。

中央市場活化:「藝術介入空間行動計畫」已完成執行建築空間資源調查、市場環境藝術活化活動、行銷文宣與廣告。為使中央市場能永續發展及鼓勵青年進駐,106年度續推「中央市場整體發展計畫」,其執行內容:商場環境優化願景計畫、示範亮點計畫、第四商場電箱綠美化、商場行銷識別系統建置、商場文創循環經濟培力計畫及布藝雲文創等。

辦理電子遊戲場業之稽查取締與管理:

合法家數239家,共稽查221家次,其中無照違規經營或涉有賭博者5家,均移由地檢署偵辦。

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

受理消費者申訴案件444件。

加強宣導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及消費者三不運動,印製面紙、環保購物袋、原子筆、抹布、筆袋等宣導品。

消費者保護申訴專線「1950」,於本府大門口服務中心受理消費者之諮詢及申訴。

製作新聞稿,移請本府行政處新聞行政科轉知各報社配合宣傳,大量提供民眾正確資料。

消費者保護相關手冊資料放本處工商科及服務中心供人參閱。

配合本府相關單位辦理活動時,加強宣導「消費者三不運動」共10場次。

能源管理業務

經濟部能源局補助本府辦理106年度石油管理業務,補助經費新台幣224萬元。

違反石油管理法處分案件罰緩105年09月~106年02月累計繳納新台幣8萬2,564元。

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辦理移送強制執行案件查詢資料、標的查封罰鍰繳納等共23件。

辦理加油站設立、變更資料備查等共計79件。

配合經濟部能源局105年09月至106年02月「健全加油站經營管理及污染防治輔導查核」計畫加油站運設備檢查共31站。

依據環境保護署「推動台灣公廁整潔品質提升五年計畫」督導列管加油站公廁112家。

105年09月至106年02月瓦斯重量查核計畫,已查核分裝場2家、瓦斯行25家。

經濟部能源局委託本府辦理106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工作計畫總計金額919萬元,實際補助經費651萬9,733元。

經濟部能源局委託本府辦理106年度屏東縣轄內不及100瓩(kWp)免競標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105年09月至106年02月同意備案核准91件,總裝置容量:2,718.785瓩(kWp);設備登記核准87件;總裝置容量:3,304.555瓩(kWp)。

產業調查評析與補助計畫

分以下三大項執行:

工業用地空間調查、建檔與產業發展策略延伸:

全面調查及輔導本縣工業用地使用情形。

產業發展策略對應項目與分工、行動計畫與推動方式,舉行相關會議。

105年09月份已完成全縣丁種建築用地工作調查報告書。

106年02月份已完成全縣都市計畫工業區工作調查報告書。

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輔導管理:

105年度編列新台幣350萬元(行政費80萬元;補助研發費270萬元),提報計畫爭取經濟部補助新台幣532萬6,000元,計畫補助研發經費新台幣共802萬6,000元。

105年11月28日至12月01日執行「105年度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第一次輔導訪視作業。

106年02月20日至22日、03月03日及03月07日執行「105年度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廠商期中委員訪視作業。

105年度獎勵地方政府招商績效評比:

本縣在105年度參與經濟部所舉辦招商績效評比,榮獲全國乙組第五名,獎勵金1,000萬元業於105年09月入庫,今年仍秉持一貫的服務熱忱,積極進行招商與開發作業,並以最優質的行政效率,為產業投資提供最佳的服務。

二、都計科部份

辦理變更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專案變更)案部份

全縣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內政部為妥善解決公共設施用地經劃設保留而久未取得之問題,於102.11.29台內營字第10203489291號函頒「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期間多次邀集各縣市政府研商補助作業須知,後於103.10.14訂定「內政部補助政府機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檢討之規劃費用申請作業須知」,期以生活圈觀點重新逐一檢討其需求情形,改善都市環境品質及確保地主權益之目標。下表為各都市計畫區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統計。

內政部於103.10.30台內營字第1030811990號核定675萬補助本府辦理本案,本府另自籌390.5萬(含75萬自籌款),本案總作業經費共1065.5萬。本府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委託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代辦本案,並於103.12.17簽訂工作協議書,開始著手辦理本縣各都市計畫區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案。

本案共分為三個階段:1.公告徵求意見、2.生活圈整體規劃評估及機關協調會、3.個別都市計畫區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草案。本案本府業已於104.01.27公開徵求意見。

代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業已於104.06.03辦理本案評選,並於104.07.09完成簽約,目前刻正依徵求之意見做整體性規劃評估作業,本府亦每週召開定期聯席工作會議。

本府於104.10.29召開四個生活圈之機關協調會,已完成機關意見蒐集,刻正辦理全縣生活圈整體規劃構想(草案),本府於105.02.01與105.04.11召開2次審查會議後,105.08.17提送生活圈整體規劃評估報告書報內政部營建署審查,經105.11.02內政部營建署召開工作會議審議後,本府亦於106.01.12將修正後報告書報請內政部都委會審查,內政部預計106.03.24召開審查會議。另本府亦先行針對屏東市提出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草案,並先行邀集本縣都委會委員召開7次專案小組會議,俟生活圈整體規劃評估報告書審查完成後將可立即啟動都市計畫變更法定程序作業,以加速達成還地於民政策目標。

都市

計畫區

計畫面積

(公頃)

公共設施

用地面積

(公頃)

待取得面積

(公頃)

待取得比例(﹪)

屏東

1760.64

611.07

149.30

24.43

萬丹

399.29

63.67

25.04

39.33

長治

313.68

33.97

7.60

22.37

麟洛

285.37

22.06

3.15

14.28

九如

282.64

54.37

18.49

34.01

里港

387.89

83.00

24.16

29.11

鹽埔

185.8

22.95

7.23

31.50

高樹

253

25.25

1.58

6.26

內埔

(龍泉)

348.85

91.76

19.96

21.75

內埔

(豐田)

225.66

26.45

14.94

56.47

內埔

486.84

104.15

48.07

46.15

潮州

514.31

160.94

34.01

21.13

萬巒

270.54

29.80

9.45

31.71

竹田

152.16

23.82

5.50

23.09

新埤

172.83

14.18

2.16

15.25

崁頂

194.62

31.24

18.14

58.06

東港

1001.63

228.27

61.19

26.81

新園

148.08

19.34

5.41

27.97

新園烏龍

508.34

33.62

10.62

31.59

鹽埔漁港

275.86

79.17

21.85

27.60

林邊

334.62

56.29

7.45

13.24

南州

289.68

57.05

14.05

24.63

佳冬

568.24

70.82

29.70

41.94

枋寮

372

79.29

18.35

23.14

水底寮

182

30.71

14.35

46.73

琉球

1156.25

173.01

65.67

37.96

恆春

508.6

90.16

27.57

30.58

車城

172

25.64

3.17

12.36

滿州

122.2

13.80

6.07

43.99

合計

11873.62

2355.85

674.23

28.62

擴大暨變更屏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

原屏東都市計畫範圍內之通盤檢討(二通二階)於98.06.18函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後,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分別於98.11.18、99.06.24、99.11.16、99.12.28、100.01.17、100.03.08、100.05.10、100.12.20、101.04.24、101.05.08、101.05.22、101.06.26、101.07.24、101.10.23、101.11.06、101.11.23、10.12.04、102.05.14、102.06.19、102.07.30、102.08.16及102.08.30共召開22次專案小組會議審竣,並提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3年05月22日第825次會議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屏東縣政府於103年04月07日屏府城都字第10306375300號函送修正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因本案部分變更內容與原公開展覽內容不一致,且考量本案辦理時程較長,為確保民眾權益,避免後續執行產生爭議,故部都委會決議本案應辦理再公開展覽程序。

再公開展覽程序自103.12.02至103.12.31止辦理完成,本府於104.06.26將依部825次大會決議處理情形對照表(含人民陳情案及研析意見)及相關資料函報內政部,內政部都委會於104.08.03、104.08.27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審議,並針對逕向部陳情第24案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免回饋通案規定於104.11.09提本縣都委會報告同意。

另逕向部陳情第24案涉及都市計畫分區、核發建照及現況不符之情形,經查相關案件於67年至81年間申請,年代較久遠,本府乃於105年04月08日邀集府內有關單位召開研商會議,結論本案肇因於60年至81年期間因新、舊計畫圖以及地籍圖與實地或樁位等之關係不符情形頗為嚴重,造成建築管理之困擾與糾紛,非可歸責於當年都市計畫分區、核發建照承辦相關人員。案經城鄉發展分署配合修正變更計畫書圖後已於105.07.05函報內政部,並於105年11月29日提部都委會第889次會議審決,目前待依都委會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圖及變更案內需與相關土地所有權人辦理簽訂協議書事宜後,再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始可發布實施。

變更琉球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

本案計畫書圖於100年02月08日屏府城都住字第1000021683號函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9次及2次部大會會議審查,「變更琉球風景特定區(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業於103年08月12日發布實施,第一階段共通過33個變更案,並修正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其中較重要的變更案包括以下各案:

為維護環島海域珊瑚礁生態,控制污水排放,配合琉球污水下水道系統規劃報告書,以公有土地為優先,變更四處污水處理廠用地,未來將可依計畫進入工程施作。

小琉球住宅區與商業區容積率長期較本縣各鄉鎮偏低,為提升琉球鄉民居住生活品質,建築物最頂層以斜屋頂設計者,得不計入容積計算,可望增加琉球居民實質居住樓地板面積。

白沙漁港與大福漁港市地重劃區,過去因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例過高導致市地重劃窒礙難行,本階段已獲內政部委員初步同意調整市地重劃範圍以及公共設施用地比例,俾使提升未來重劃可行性。

本處後續仍將配合第二階段案件的審查,持續與內政部溝通協調推動幾項重大議題,如務實檢討調整綜合遊憩區整體之開發方式、研提白沙漁港與大福漁港市地重劃具體方案,以及機二機關用地解編回歸民眾使用之具體方案等。

為草擬本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計畫書草案,本府分別於103.09.09、103.10.23、104.01.15、104.05.22邀集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琉球鄉公所、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召開四次工作會議;並於103.09.22、103.12.15兩度赴現場勘查。

本案本府業已於104.09.23提送內政部第二階段案件的審查,內政部於104.11.03召開第一次部專案小組,105.03.18召開第二次部專案小組,105.12.06召開第三次部專案小組,目前俟規劃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完成相關意見修正及人民陳情研析處理後,將提報內政部都委會大會審議。

變更長治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本案前93.09.16至93.10.15.辦理公開展覽,全案經本縣都委會第149次、150次會審議通過,並提報102.09.10內政部都委會第811次大會審議審峻,本府已在103.04.11.至103.05.10辦理再公開展覽作業,並於103.04.24於長治鄉公所舉行都市計畫說明會。

再公開展覽期間新增兩件人民陳情案件,本府於104.01.22報請內政部再提會審議,並經104.04.21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49次會議審議通過。

104.06.08本府函請長治鄉公所依內政部都委會審決會議紀錄修正計畫書圖,另有二件變更案件需簽訂協議書,本府業已於104.10.15、105.01.06召開會議說明,長治鄉公所亦於105.05.06召開再協商會議,全案皆已完成協議書,另有關都市計畫圖內容疑義部分,長治鄉公所業於106.02.17召開協商會議,續由擬定機關長治鄉公所修正計畫書圖,即可報內政部辦理核定。

變更九如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本案前於101.01.05至101.02.06辦理公開展覽30天,經本縣都委會第184次、185次、186次審議完竣,本府於102.09.17報內政部審議,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102.12.10、103.08.07、104.07.23、104.08.11召開4次會議,全案業於105.06.28經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77次會議審竣,本案再公開展覽作業於106.01.24至106.03.01止(公開說明會106.02.13完成),將於再公展結束後,盡速彙整民眾陳情,續報內政部審議。

變更潮州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本案目前經鎮都委會9次審議會議後,鎮公所已將計畫書圖報請本府審議。本府102.03.26~102.04.24辦理公開展覽一個月,屏東縣都委會於102.06.07、102.07.18、102.11.27、102.12.18、103.05.16、103.09.16分別召開6次專案小組會議審議,104.07.09經本縣第195次大會審議通過,本府於105.01.28報內政部審議。

內政部於105.03.25、105.09.22、105.10.07及105.11.04召開四次專案小組,並於105.04.08辦理一次現場會勘,本府業於106.02.15函送修正後計畫書圖予內政部都委會續審,目前待內政部排會中。

變更新埤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

本案業經102.05.27本縣第187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本府於102.09.30報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日前內政部都委會於102.12.09、103.05.20召開兩次專案小組審議,後於104年2月10日提內政部都委會第845次會議審決。

本府已於104.08.31再公展作業30天完畢,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105.07.26依內政部都委會決議完成修正計畫書圖報府,本府於105.08.17報請內政部核定發布實施。本案於105.11.18公告發布實施。

變更內埔(豐田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

本案業經102.05.27本縣第187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本府於報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後,日前內政部都委會於102.12.09、103.05.20召開兩次專案小組審議,後於104年04月21日提內政部都委會第849次會議審決。本案於106.01.23發布實施。

變更佳冬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

本案業經102.07.01本縣第188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本府於102.09.18報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日前內政部都委會於102.12.09、103.05.20、103.06.05召開三次專案小組審議,後於104年01月13日提內政部都委會第843次會議審決。目前本案自104.08.24開始正依部大會議決議辦理再公展作業30天後,報內政部於105.01.12召開內政部都委會第867次會議審議,本府依部都委會決議於105.03.31召開研商恢復農業區或變更為其他適當使用分區之配套方案會議,於105.08.10報內政部,並於105年11月29日提部都委會第889次會議審決,目前待依都委會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圖及變更案內需與相關土地所有權人辦理簽訂協議書事宜後,再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始可發布實施。

變更東港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本案係由東港鄉公所辦理,現正於縣都委會審議中。本案係於104.01.12~104.02.11辦理公開展覽程序,後於104.03.18、104.04.07、104.07.30、104.12.11、105.08.26召開第4次縣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審查及1次赴現場勘查。因全案案情複雜,東港鎮公所於106.02.10函送補充相關資料報府,預計106.03.13提請本縣都委會第5次專案小組續審議。

變更枋寮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本案係由枋寮鄉公所辦理,現正於縣都委會審議中。本案係於101.11.16~101.12.15辦理公開展覽程序,後於102.03.12、102.10.04、103.07.14召開縣都委會專案小組三次會議審查,專案小組委員並於102.06.18赴現場勘查。本案經本縣都委會105.10.05第201次、105.12.05第202次審議通過,目前仍待枋寮鄉公所依縣都委會決議修正計畫書圖,以續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變更枋寮(水底寮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本案係由枋寮鄉公所辦理,現正於縣都委會審議中。本案係於101.11.16~101.12.15辦理公開展覽程序,後於102.03.12、102.10.04、103.05.19召開縣都委會專案小組三次會議審查,專案小組委員並於102.06.18赴現場勘查。會議決議請枋寮鄉公所依本府專案小組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圖後,本案經本縣都委會105.12.5第202次審議通過,目前仍待枋寮鄉公所依縣都委會決議修正計畫書圖,以續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變更新園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本案係由新園鄉公所辦理,現正於縣都委會審議中。本案係於101.05.02~101.05.30辦理公開展覽程序,後於101.06.29、102.12.03召開縣都委會專案小組兩次會議審查,會議決議請新園鄉公所依本府專案小組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圖後,提報縣大會審議。新園鄉公所於105.01.04報府續審議,後經本縣都委會105.07.12第199次審議通過在案,本府於105.10.17報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內政部於106.02.08召開內政部都委會第1次專案小組審議在案,目前正待內政部函發會議紀錄,續請新園鄉公所配合修正計畫內容。

變更新園(烏龍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本案係由新園鄉公所辦理,本案係於100.06.29~100.07.28辦理公開展覽程序,本縣都委會於100.09.29、103.10.20審決,新園鄉公所104.03.06依縣都委會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到府,本府並於104.03.18報內政部審議,內政部於104.06.03召開第一次部專案小組會議,105.03.16召開第二次部專案小組會議審查,並於106.01.24召開內政部都委會第893次會議審決在卷,目前待新園鄉公所依會議決議修正計畫書及對照表後,續以辦理再公展作業。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管有之郵政用地、機關用地案變更都市計畫案通盤檢討案

本案有屏東、潮州、萬丹、九如、車城、高樹、崁頂、麟洛、林邊、枋寮(水底寮)、內埔(龍泉地區)、里港、竹田、滿州、長治、東港、內埔及枋寮都市計畫區內郵局之郵政用地擬變更為郵政專用區。

本縣都委會前於102.04.19第186次會議依內政部都委會第752次會議決議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用地變更通案性處理原則」修正後通過,本府於102.12.25報內政部審議。惟內政部都委會102.07.30第808次會議修正「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變更通案性處理原則」,涉及增加第二類型至第五類型郵政專用區檢討方式及變更各類型郵政專用區回饋內容,退請本府重新審議後再報內政部。

郵政公司103.04.29(產字第1039669532號函)依內政部第808次會議決議重新提報本縣變更類型,經本縣都委會第194次大會決議各案維持原第186次會議決議修正變更內容為第一類型與第三類型郵政專用區。

郵政公司104.11.25、104.12.28依本縣第186次與194次都委會會議紀錄修正計畫書圖提報到府,本府於105.01.28報內政部審議。

本案高樹都市計畫地區於106.02.13發布實施,竹田、內埔(龍泉地區)本府前於106.01.04函報內政部核定,刻正由內政部核對。另枋寮(水底寮)因涉及都計圖疑義問題,刻正由郵政公司研議中(106.02.22召開圖資套疊疑義會議)。

屏東、潮州、東港、內埔、枋寮、萬丹及麟洛都市計畫地區內政部於105.04.06召開都委會一次專案小組會議審議,並於106.01.24內政部都委會第893次會議審決在卷,刻正由郵政公司修正書圖,以續報核定作業。

辦理變更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部份

變更東港都市計畫(配合東港共和新村老舊眷村改建計畫)案

國防部針對東港共和新村推動老舊眷村改建計畫,已於共和新村南側二處住宅區興建新眷舍建築,民國104年完工後將可容納東港地區眷戶,可使目前多數閒置之眷舍基地配合中央國有土地活化政策辦理土地活化與再利用,為東港都市計畫地區帶來發展契機。近年來東港觀光休閒產業的興起,取代原有的養殖業及漁業,成為東港再發展的契機,使東港成為屏東地區重要觀光景點,並同時為東港市區帶來交通衝擊與公共設施不足之發展課題;而共和新村緊鄰東港市中心地區,為提供足夠之公共設施,並配合國防部推動之共和新村老舊眷村改建計畫,將可活化近19公頃眷改土地,提供東港都市計畫地區新發展轉型之空間,亦可使眷改土地資產價值提升,並使國家公共建設具自償性之財務機制,使規劃與實際開發機制結合,減少政府公共建設開發之財務壓力。綜上所述,屏東縣政府於100年12月06日屏府城都字第1000288494號函同意國防部辦理本次都市計畫變更。

本案於102.03.21~102.04.19辦理主要計畫書圖公開展覽程序,後於102.07.18、102.12.13、103.01.27、103.05.14召開縣都委會專案小組四次會議審查,會中因國防部表示本府僅能取得本案容積調派後公共設施用地之土地管理權,非所有權,專案小組決議以市地重劃辦理開發。本案於104.03.10提請本縣第194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決,開發方式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主要計畫變更取得部分公共設施用地土地管理權,第二階段為細部計畫,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土地所有權。

內政部104.12.15召開第一次部專案小組與現勘,國防部與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105.02.02依第一次部專案小組建議意見函請本府針對相關議題召開工作會議,本府針對部專案小組提出對於相關文化保存、拆遷安置、建築安全等意見,另於105.03.30邀集國防部、本府文資所、鄉公所等單位召開工作會議,105.07.19提送第一次部專案小組回應意見請內政部續審議。105.09.02內政部召開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審議。

本府為因應內政部專案小組意見於105.12.02邀集相關單位(國防部、東港鎮東所、鵬管處、本府文資所、觀傳處)召開工作會議,國防部後於106.02.16函送相關處理意見至府,本府刻正待國防部補送修正計畫書圖,以續報內政部審議。

變更屏東舊酒廠商業區附帶條件

舊屏東酒廠地區因鄰近屏東火車站且緊鄰屏東夜市與萬年溪河岸,為屏東市重要發展區位,屏東鐵路高架化亦於今年通車,本府原擬依現行主要計畫商業區(附帶條件三)另擬定細部計畫後辦理都市更新招商作業,惟鑑於辦理都市更新作業時程冗長、實施者招商可行性等問題衍伸許多不確定性,故擬先行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完備舊屏東酒廠地區公共設施需求,滿足其停車需求,並能進而活化周邊商業活動。

本府為辦理屏東舊酒廠市地重劃開發作業,因市地重劃整體開發範圍內,部分屬私有土地,考量私有土地地主眾多,且私有地主參與市地重劃意願不高,所需作業時程較冗長,故擬依整體開發地區專案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原則第三點「降低容積率,解除整體開發限制」方式辦理,爰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變更。

本案本府自105.06.22~105.07.21辦理公開展覽,105.08.01經縣都委會第200次會議審議通過,本府於105.09.05報請內政部審議,內政部都委會於105.10.25第885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案主要計畫於106.2.18發布實施、細計於106.2.21發布實施在案。

變更鹽埔漁港特地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屏63線五房段外環道開闢工程)

本草案業已完成公開展覽(105.06.13~105.07.12),並已於105年08月01日提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00次會審議通過,本府前於105.9.23函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內政部都委會於106.02.14第894次會議審議,刻正待內政部函發會議紀錄,以續修計畫書圖。

擴大暨變更屏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變更工乙(四)工業區為其他使用分區)案

本案係屬「屏東二通二階」案內其中之一變更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3年05月22日第825次會議決議,原則同意工(乙)四變更為住宅區,惟針對人口引進分析、其他分區開發構想及實質計畫內容(包括回饋內容、開發方式、公共設施之劃設…等),請屏東縣政府詳予繪製變更計畫圖說資料後,交由原專案小組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再提會討論。本府於103.09.05報內政部,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03.09.23、103.12.30、104.07.06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議,本府於104.07.21接獲部都委會第3次專案小組會議紀錄,初步建議意見請本府除應符合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規範及市地重劃可行性評估外,請本府就未來交通影響分析、規劃內容資料依據及現有建物地形等詳加說明、引進人口說明、變更範圍未來公設項目需求調查(除公園綠地、廣停外,其他如消防、派出所、學校等等機關用地需求)、變更各種使用分區回饋比例請詳加說明、全縣工業區變更原則及變更後發展策略、市地重劃可行性評估資料(包括土地權利人意願調查、地上物拆遷補償調查、重劃負擔比例、財源籌措方式、財務計畫等),並檢附地政主管機關之相關同意文件等再補充資料。

有關市地重劃可行性評估資料及交通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資料經本府地政及交通主管單位於104.11.17審查完成,轉請規劃公司納入修正並於105.02.03完成修正細部計畫書圖,案經簽會相關單位惟針對重劃範圍仍有意見,於105.03.07再函轉請規劃公司修正,已於105.08.17函報內政部中辦,並於105年11月29日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889次會審議,會議決議退請本府審慎研議全縣之產業政策、工業區變更之定位、目標、方向、轉型策略,變更工業區之替代策略等研提具體工業區變更通則或方案,並經本縣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再報內政部;且鑒於本計畫區人口呈現負成長趨勢及本案工業區仍有現況作工業使用之情形,仍請釐清計畫人口與住宅供需之關聯性、保障工業區作工業發展使用、產業發展需求、整體開發之可行性及公共設施劃設之比例等課題等意見詳加妥處後,再另案依法定程序辦理。

擬定屏東都市計畫(原台糖屏東廠宿舍區)細部計畫案

本草案業已完成公開展覽(99.06.21~99.07.22),並已於99年10月04日提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73次會審議,決議另組專案小組研議後提大會討論,本案已於100.08.23召開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

因細部計畫審議過程中、台糖公司針對公共設施用地堅持不可無償提供,與委員要求相違,故本府業於100年09月15日函逕向內政部陳情,新增為「擴大暨變更屏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附帶條件十五,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俟主要計畫經內政部核定發佈實施後再審議。

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3年05月22日第825次會議決議,「同意照縣政府會中所提修正之附帶條件規定『1.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發照建築。2.細部計畫範圍內建成區以外地區之公共設施用地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無償提供,或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取得。』,並請縣政府妥為協調台糖公司。」,台糖公司於104.08.10將本案修正細部計畫書、圖再函報本府,並於104.11.30、105.11.21召開本縣都委會第專案小組會議審議,目前待台糖公司依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補充資料後,本府將儘速續依法定程序再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續審議。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委託本府代辦「大武營區土地整體規劃案」

本案本府於102.04.12報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於102.06.19、102.07.09、102.12.04、103.05.06召開第4次會議審決,將於103.12.09提內政部第841次大會審議通過,本府於會中表示本案係配合國防部營改基金之運作流程,於實施進度規定大武營區搬遷完成後3年內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報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惟部都委會仍決議本案需擬定細部計畫,請於完成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細部計畫書後,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過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如無法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3年內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審核通過,請本府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本案審議通過後,國防部將可據以著手辦理營區新建規劃設計。

另本府於104.03.06邀請相關單位召開工作會議,將針對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及為加速開發期程討論市地重劃與營區搬遷併行之可行性研議。本案細部計畫於104.07.09經本縣都委會審決修正後通過,並於104.08.07屏府城都字第10424619300號函會議紀錄在案,本府地政處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市地重劃計畫書已於105.01.06經內政部地政司核准,經城鄉發展分署納入並完成修正計畫書、圖,於105.03.23本府會同規劃單位與中部辦公室承辦人核對,因計畫書內容修正意見刪減幅度較大,於105.11.22再報內政部,本府於106.02.09接獲內政部核定函,並於106.02.18公告發布實施,目前國防部已辦理營區遷建之相關規劃、設計、興建及搬遷事宜中,預定於109年搬遷完成,待國防部遷建完成後,本府將以市地重劃辦理整體開發事宜。

辦理變更都市更新業務部份

「臺鐵高雄—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為屏東市都市更新迎來新的契機,為因應車站新建工程土地騰空與市區穿越平交道的消弭,落實韌性城市(Resilient City)理念,配合相關重大建設陸續執行發揮綜效,因應極端氣候與位於地震帶的脆弱性,本府著手對屏東市都市更新進行整體性、系統性規劃及策略研擬,重新檢討火車站站區周邊地區的土地,規劃轉運站以整合鐵公路轉乘系統、貫通前後站交通動脈並利用都市更新方式開發站前商業區,為地方觀光、休閒、商業活動增添助力,並作為屏東都市永續發展以及環境優化之指導。

本府於本年度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700萬規劃經費,辦理「屏東市都市更新整體計畫案」案,透過都市更新先期基礎調查成果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辦理都市更新計畫作業法定程序(包括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書,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書圖),以宣示都市更新再發展的政策方向,並且研擬屏東縣都市更新相關法令規範(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準則…等),完備都市更新法令環境,適切引進民間資金及經營效率,促進屏東地區都更實施效能。本案於105.12.01與鼎漢國際工程簽約開工在案,於106.01.19完成第一階段工作計畫書備查,刻正依契約內容執行。

另外,會鼓勵民間參與都市更新,本府亦另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200萬經費,辦理「都市更新輔導團」作業,期望透過輔導團辦理巡迴講座,深入各鄰里社區帶給民眾都市更新重建、整建、維護的觀念與做法,並推廣「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鼓勵民眾提出申請,參與更新,共同推動屏東市都市更新發展,逐步改變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