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 研究辦理情形€¦ · 議之研究項目至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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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導 62 102 年度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 研究辦理情形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 前言 為增進公務人員專業知能及國外新知, 並應國家建設需要,行政院爰依公務人員訓 練進修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訂定「選送公務 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 實施計畫)。 本實施計畫係於 77 10 1 日核定實 施,迄今歷經 18 次修正,修正重點包含 : 「選 送名額」、「選送年齡」、「外語成績標準」、 「審核程序」及「出國研究期限」等。 為保障生育之婦女受訓權益及落實行政 院性別平等會教育、媒體及文化組會議決議, 定期檢視評估改善相關獎勵、補助及進修辦 法之建議,爰於 101 年簽奉行政院核定,修 正本實施計畫第 4 點,增列第 4 款但書:有 關女性有生育事實,提出證明者,每生育 1 胎,年齡限制之計算,得延長為 2 年之規定, 並於 101 9 21 日將上開修正規定通函 各主管機關。 102 年度辦理情形 為持續增進公務人員專業知能及國外新 知,102 年度賡續辦理出國專題研究遴薦甄 選作業,相關程序說明如下: 一、行政院及所屬機關部分 ( ) 通函各主管機關推薦人選:函請行政院 所屬各主管機關依本實施計畫規定,薦 送有意願、具發展潛力人員參加遴選, 具體事宜說明如下: 1. 研究主題:須符合當前國家重大政策(如 2013.04.06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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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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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度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辦理情形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

前言為增進公務人員專業知能及國外新知,

並應國家建設需要,行政院爰依公務人員訓

練進修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訂定「選送公務

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

實施計畫)。

本實施計畫係於 77 年 10 月 1 日核定實

施,迄今歷經 18 次修正,修正重點包含 :「選

送名額」、「選送年齡」、「外語成績標準」、

「審核程序」及「出國研究期限」等。

為保障生育之婦女受訓權益及落實行政

院性別平等會教育、媒體及文化組會議決議,

定期檢視評估改善相關獎勵、補助及進修辦

法之建議,爰於 101 年簽奉行政院核定,修

正本實施計畫第 4 點,增列第 4 款但書:有

關女性有生育事實,提出證明者,每生育 1

胎,年齡限制之計算,得延長為 2 年之規定,

並於 101 年 9 月 21 日將上開修正規定通函

各主管機關。

102 年度辦理情形為持續增進公務人員專業知能及國外新

知,102 年度賡續辦理出國專題研究遴薦甄

選作業,相關程序說明如下:

一、行政院及所屬機關部分

(一) 通函各主管機關推薦人選:函請行政院

所屬各主管機關依本實施計畫規定,薦

送有意願、具發展潛力人員參加遴選,

具體事宜說明如下:

1. 研究主題:須符合當前國家重大政策(如

2013.04.06 第 3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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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導

「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及 總統就職演

說之提升臺灣競爭力的五大支柱、跨領

域管理及科技創新等)及業務發展方向,

並請配合國家整體建設、機關業務需要

之迫切性提送。

2. 研究項目以派赴 1 個國家為限。

3. 勿與歷年研究項目重複,及避免國內已有

相關文獻資料可援用之研究項目。

4. 研究項目提報及推薦人數:各主管機關建

議之研究項目至多 1 項,每項研究項目

最多推薦 1 人。

5. 推薦人員資格條件:為善用訓練資源,推

薦人員除須具備實施計畫第 4 點各款所

定條件,並以與提報研究項目政策規劃

業務有關且具發展潛力及培訓效益之博

士後研究為優先。

(二)辦理語文甄試事宜:經彙整各主管機關

推薦人員,計有內政部等 15 個主管機關

提報推薦之 15 人符合實施計畫所提資格

條件,爰委請財團法人語言訓練中心辦

理語文甄試。

(三)辦理初核作業:經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

驗中心提送之語文甄試結果,計 12 人符

合本實施計畫第 6 點所訂逕行出國標準

(即筆試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口試成

績達 S-2+ 以上),爰就渠等人員語文甄

試成績及相關資績進行初核,提送審查

會議參考。

(四)辦理審查作業:由行政院 3 位政務委員

組成審核小組召開審查會議,就研究人

員之研究計畫進行書面審查,並輔以簡

短詢答後,評定正、備取人員建議名單。

二、行政院以外機關部分

依本實施計畫第 2 點規定略以,行政院

以外機關提薦之人選係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

訓委員會進行審查及決審,送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併予簽報行政院,又第 5 點規定略以,

選送名額行政院以外機關得列十分之一,爰

102 年度提供名額 1 人供行政院以外機關選

送。

三、核定正、備取人員名單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依審核小組建議

計正取 4 人、備取 2 人,至行政院以外

機關,則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

送正取 1 人、備取 1 人,併同簽陳行政院

後,業於 102 年 3 月 15 日以院授人培字第

10200275151 號函及同年月日院授人培字第

10200275152 號函分別核定,爰 102 年度

計正取 5 人、備取 3 人,將分赴英國、美國

及日本等國進行 3 個月,就「英國基地台電

磁波風險溝通公私協力合作」、「跨國併購

投資管理與安全審查之法制」、「文化外交

策略與技巧」、「核子事故放射性廢棄物管

理」、「美國政府施政效能審計實務與綜效」

等議題進行專題研究。

四、召開正、備取人員講習會

為使出國專題研究人員瞭解出國相關規

定,並將依本實施計畫規定,辦理正、備取

人員講習會,就「國際現勢」、「國際禮儀」、

「海峽兩岸關係」及「甄試錄取人員須知」

等課程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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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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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高素質人力是組織創造價值之關鍵所

在,為迎向全球化的機會與挑戰,並與國際

無縫接軌,我國歷來均積極鼓勵公務人員出

國進行相關研習,諸如 : 採組團方式,辦理

行政院選送簡任第 12 職等以上高階公務人員

出國短期研習、與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合作

辦理短期研習等各種研習班;或採個別進修

方式,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學位、選

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等,以強化公務人

員視野、擴展新知及國際溝通能力,為持續

強化公務人力資本,提升公務人員的「軟實

力」,未來本總處將賡續辦理相關出國研習

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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