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DESCRIPTION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 本章的内容.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 教学目的. 通过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核心的中共四代领导集体和以为习近平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祖国和平统一理论和实践的学习,帮助同学理解“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以及“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使学生进一步懂得祖国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TRANSCRIPT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本章的内容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
通过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核心的中共四代领导集体和以为习近平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祖国和平统一理论和实践的学习,帮助同学理解“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以及“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使学生进一步懂得祖国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
1.“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2.中国共产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构想的 一贯性和连续性3.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4.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 5、党的十八大 丰富 "一国两制 "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
一、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一、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中华民族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
各种爱国主义活动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
各种爱国主义活动
北京规划展览馆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
反对分裂,坚持统一,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光荣传统。在中国历史上,出卖国家民族利益、制造分裂的人,历来被人民所唾弃。近代以 来,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奴役和宰 割,中国局部地区处于分离状态。 各族人民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同各种分裂势力及其活动进行了坚决斗争。
5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大业,顺利实现了香港、澳门的回归,有利地推动了两岸关系的发展。
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之一
重振民族雄风重振民族雄风
重塑民族形象重塑民族形象
重立民族地位重立民族地位重现民族辉煌重现民族辉煌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没有国家的完全统一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民族复兴。
三、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中国共产党在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上,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把捍卫民族尊严、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为自己神圣的历史使 命,并带领中国人民为之英勇奋斗。
台、澎、金、马整个地收复回来,完成祖国统一,这是中国人民的神 圣任务。
如果到 1997年后中国还不能收回香港,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
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地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这是中华儿女不可动摇的共同愿望和决心。
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不可动摇的意志和决心, 符合包括 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1、从国际政治的角度分析,统一是任何一个国际法主体意义上的国家 参与世界事务的必要条件。
2、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分析,独立、完整和统一的主权是至高无上的,不可 让渡的。
3、从地区发展的角度分析,香港、澳门、台湾本身的发展 与祖国大陆是紧密相连的。
4、从炎黄子孙的地位分 析,祖国统一是至关紧要的。
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宝岛台
湾宝岛台
湾
一、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实 质
荷兰殖民者
侵占台湾
1624 1661郑成功驱逐侵
略者收复台湾
1895年签订《马关条约》,台湾再次沦为殖民地。
1945年 8月,日本投降,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
台湾问题是国民党发动内战的直 接产物台湾问题是国民党发动内战的直 接产物
重 庆 谈
判
重 庆 谈
判
国民党将大批物资
国民党将大批物资
运抵台湾
运抵台湾
台湾问题与美国政府的责任台湾问题与美国政府的责任 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考虑到这一前景,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在此期间,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 装力量或军事设施。
《中美上海公报》《中美上海公报》
台湾问题的实 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台湾问题的实 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
1949年 10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的主权和 固有领土疆域并未因此而改变。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的实 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
二、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二、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
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后,国民党的失败已成定局。此时,中共中央估计到国民党将把最后的落脚点放在台湾,做出了解放台湾的战略部署。
1、 1949年 3月,新华社发表《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时评,“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国民党反动派把台湾作为最后挣扎的根 据地”,首次提出解放台湾的口号。
2、 1949年 12月中共中央发表《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明确提出 1950年的任务就是解放 海南岛、台湾和西藏。 3、抗美援朝战争爆发,解放台湾的计划被迫搁置。
三、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三、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
20世纪 50年代中期,围绕台湾问题的国内 外形势的变化:国际形势缓和,亚太地区国家希望和平的呼声高涨。国内也需要和平发展环境。当及时调整政策,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主 张。
1、敦促美国政府与中国政府谈判。中美大使级会谈:1955~1970年; 136次。
2、向台湾当局提出和平解放的倡议。
1955年 4月,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阐明对台湾问题的立场 时指出,中国人民有权用一切方式包括不排除和平方式解放台湾。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首次明确表示愿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万隆会
议
55年 5月,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15次会议上第一次公开提出:中国人民 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 的方式,即战争方式 和和平方式。
1963年,周恩来进一步将毛泽东的有关 思想概括为“一纲四目”。
““ 一纲”一纲”““ 一纲”一纲”
台湾和大陆必须统一 台湾和大陆必须统一
“ 四 目”1、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
人事安排由蒋介石决定
2、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由中央拨付
3 、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协商解决
4、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形成和 确
立
“一国两制”的构想 最早是从解决台湾问题提出来的。 它的最早腹案见端于 1978年 11月,当时邓小平在会见缅甸总统吴奈温时提出:“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比如,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日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 方式可以不动。但是要统一。”
1、“一国两制”构想的最早腹案
2、 1978年 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用和平统一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总 方针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 方针。标志着我们党对台方针政策的重大 转变。
3、 1981年 9月,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被称为“叶九条”的谈话,实际提出了“一国两制”的内容。
叶九条
( 1)、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 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
交换意见。
( 2)、海峡两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
( 3)、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 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
( 4)、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
叶九条
( 5)、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 职务,参与国家管理。
( 6)、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
( 7)、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
( 8)、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
( 9)、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事。
4、 1982年 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第一次使用了“一国两制”的概念,他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准备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此后,“一国两制”的构想在 逐步实现的过程中进一步得到发展。
5、 1982年 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 1984年 5月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一国两制”方针,从而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国 策。
6、 1983年 6月,邓小平提出六条和平统一主张(邓六条)
邓六条
( 1)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 语言。
( 2)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 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 3)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自治不能没有限度,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
邓六条
( 4)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 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 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 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 5)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不现实。
( 6)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国共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1、一个中国——核心、基础。
2、两制并存3、高度自治
4、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5、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
6、积极促谈,争取通过谈判实现统一。
7、积极促进两岸“三通”和各项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相互了解和感情,密切两岸经济、文化关系,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8、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9、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
10、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基 础。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意义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统一问题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的现实可 能的策略的灵活性
4、“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
5、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三、“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 功实践
“一国两制”构想最早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首先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
1.中英、中葡关于香港澳门问题的谈判
( 1) 1979年3月底,香港总督麦理浩访问北京后中国政府把解决香港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
( 2)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到中国问,中英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正式开始。
( 3) 1984年12月 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
( 4)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诞生并经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5)《中葡联合声明》的签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产生。
2.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
( 1)、 1997年7月 1日香港回归
祖国
( 2)、 1999年 12月 20日澳门回归祖国
( 3)、回归祖国后的香港、澳门依然保持了繁荣稳定。
澳门妈阁庙
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十八大指出
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一、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
一、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
1、江泽民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进程的八 项主张。
1995年 1月 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 讲话,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 项主张,被称为“江八条”。
“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我们完全相信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理解我们的这一原则立场。” ——江泽民
(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论和行动,都应坚决反对;主张“分裂分治”、“阶段性两个中国”等等,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应坚决反对。
( 2)、对于台湾 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不持异议。但是,反对台湾以 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 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
( 3)、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 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 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作为第一步,双方可以先就“在一个中国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
( 4)、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
( 5)、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继续长期执行鼓励台商投资的政 策。继续加强两岸同胞的相互往来和交流,增进了解和互信。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
( 6)、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 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 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 7)、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做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也欢迎他们前来参观、访问
( 8)、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可以共商国事,也可以先就某些问题交换意见。
第一、明确提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的前提,坚定地维护一个中国原则。
第二、在坚持和平统一、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的基础上,提出“文攻武备”的总方略。
第三、首次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 创造性地发展了关于两岸谈判的主张。
第四、将做好台湾人民 工作提升到“完成祖国统一的重要基础”的战略高度,努力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
第五、指出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
第六、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阐述了解决台湾问题与经 济建设的辨证关系,强调解决台湾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综合国力。
2、 2002年中共 16大高度概括了台湾局势和两岸形势的重大 变化和主要特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二、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 方针政策二、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 方针政策
1、 2005年 3月,胡锦涛提出里新形式下,发展两岸关系的 四点意见,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 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 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 针决不改变。 反对“台独”分裂 活动决不妥协。
2、 2005年 4~5月间,胡锦涛先后邀请中国国民党主 席连战,亲民党主 席宋楚瑜帅团访问大陆, 在会谈和 公报中,胡锦涛提出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等新的主张。 2005年 7月 6日,新党主 席郁慕明率团访问大陆。 他们将这次访问定位为民族之旅,充分表明了新党对中华民 族的认同,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认同。
3、 2006年 4月,胡锦涛进一步提出,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 4、 2007年 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胡锦涛关于祖国和平统一
的一系列
讲话,进一步丰
富和发展了“
和平统一、一
国两制”
的科学内涵,是新
形势下,对台工作的指导思
想
第一、明确提出反对和遏制“台独”是新形势下,两岸同胞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第二、提出两岸关系现状的定义,丰富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内 涵。
第三、提出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
第四、强调和平统一工作也要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第五、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法律化。
胡锦涛关于祖国和平统一
的一系列
讲话,进一步丰
富和发展了“
和平统一、一
国两制”
的科学内涵,是新
形势下,对台工作的指导思
想
第一、明确提出反对和遏制“台独”是新形势下,两岸同胞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第二、提出两岸关系现状的定义,丰富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内 涵。
第三、提出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
第四、强调和平统一工作也要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第五、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法律化。
近年来“台独”分裂势力逆历史潮流而动,打着“认同台湾”和“民主”、“改革”等旗号,竭力进行“去中国化”、“文化台独”、“台湾正名”等“渐进式台独”活动;误导台湾民意,搅乱台湾社会,煽动仇视大陆;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否认体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 九二共识”,破坏两岸谈判的基 础;
台独势力的猖獗与《反国家分裂法》
整军备战,企图以武谋“独”;特别是台湾当局图谋通过所谓“宪政改造”实现“台湾法理独立”,也就是妄图以所谓“宪法”和“法律”的形 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台湾当局的“台 独”挑衅行径严重危害了台海和亚太地区的和平 与稳定,激起了包括广大台湾同胞在内的 13亿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也激起了海外炎黄子孙的抗议。台湾岛内的反对台 独的政 治势力也以各种方式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
2005年 3月 14日,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该法规定: “台独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 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 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2008年 5月 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迎宾厅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
胡锦涛说,在国共两党和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下,台湾局势发生了积极变化,两岸关系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 机遇。他希望国共两党和两岸双方共同努力,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 全统一是中国人民的共 同愿望;同族同宗、统一爱国的传统;祖国大陆国际地位的提高,经济实力的增强;大陆和台湾经 济文化等各方面交流日益增强等等。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进程。和平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实现和平统一首先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为和平统一创造更充分的条件。
党的十八大指出
我们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国家领土和主权从未分割、也不容分割。两岸双方应恪守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立场,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在此基础上求同存异。对台湾任何政党,只要不主张“台独”、认同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往、对话、合作。
党的十八大指出
我们要持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经济合作,厚植共同利益。扩大文化交流,增强民族认同。密切人民往来,融洽同胞感情。促进平等协商,加强制度建设。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
党的十八大指出
我们坚决反对“台独”分裂 图谋。中国人民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 去。“台独”分裂行 径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必然走向彻底失败。
全体中华儿女携手努力,就一定能在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党的十八大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