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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怀柔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入户调查项目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INV-2019-FW00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9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 中标合同(格式)..............................................................................................19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23第六章 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2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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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
2018 怀柔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入户调查项目 所需的下述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2018 怀柔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入户调查项目2. 项目编号:INV-2019-FW005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 招标内容:承担入户调查服务(详见第五部分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4. 项目预算:人民币 317.1322 万元(¥3171322.00 元)5.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2 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指定品牌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
[2004]1146 号)、《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3
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7.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8.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方式:报名时间: 2019 年 07月 16日 起至 2019 年 07月 22日止(双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 66 号东升
科技园C3楼 5层 512)购买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份:(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年 08月 06日上午 09:30(北京
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指派专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
方式递交。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 53 号科学城政务中心二层公共资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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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 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 49 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10-89683854
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69927601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 66 号东升科技园C3楼 5层代理机构银行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账号:020002481920107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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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 内容
1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招标人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 49 号电 话:010-89683854
2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 66 号东升科技园C3楼 5层电 话:13699276018
3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 》 ( 财 库〔2016〕125 号 ) , 投 标 人 须 通过“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①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记录查询声明。② 投 标 人 须 在 查 询 声 明 后 附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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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如投标人提供的信用记录查询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为虚假投标处理。④ 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 5 条6 是否仅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9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17.1322 万元(¥3171322.00 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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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开户名(全称):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账号:0200024819201071423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即可: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11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的非实质性响应将被予以拒绝。
12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1 份(U盘或光盘)。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封皮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随正本文件一同封装。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开标一览表”另单独密封(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开标一览表一致),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且开标一览表应加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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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将被拒绝。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保函正本、电汇底单复印件)”与附件 10-1 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包号(如有)、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手持文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时,须持法定代表证明(格式)、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出席开标会时,则须持法定代表证明(格式)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
15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采用综合打分,总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资格。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推荐意见及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16中标服务费:按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依据原《国家计 委关 于印 发招 标代 理服 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 法的 通知 》( 计价格〔2002〕1980 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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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可接受的信用担保机构: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2.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 28层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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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
1. 资金情况1.1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或已落实资金来源。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及合格的投标人2.1 采购人:本招标文件中采购人为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2.2 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
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 采购方: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 合格的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5 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合格的服务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有关设备,均应来自上述 2.4 条款所规定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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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投标人。3.2 服务(或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相关的服务(或货物)。4. 要求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5. 采购预算金额及废标说明
5.1 本包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2.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中标合同(格式)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第六章 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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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15天前按招标公告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以书面答复的方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编制要求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被拒绝。
9.2 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应以中文书写,且以之为准。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单位可以分开装订或合装成一本):
1) 商务标书: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法12
人代表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规定和第七章提供的格式提交;
2) 技术标书:服务内容及方案描述、标书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的内容、综合说明、服务内容偏离表;
3) 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要求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 10 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七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提供的必要资料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1.2 投标人应顺序编排、标注页码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左侧胶装双面打印。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及总价。12.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提供的格式分开填写。12.3 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 12.2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
采购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2.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6 投标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低于成本
的价格销售货物或服务,否则应对其价格构成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评审中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做出澄清或解释。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所做的澄清或者解释不能被接受,有权拒绝其中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7 对于投标报价不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交的要求,将13
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 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4、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 2.4 条的规定。
14.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后或签署合同前后对于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能够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采购代理机构满意合理的解释。
14.4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时检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包括开标、评标、宣布中标后或同采购人签署合同后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使用有虚假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以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满意的合法的证明资料,采购人有权宣布中标人的中标通知无效,并撤销已签署的或正在执行的合同,由此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还将依法对此做进一步的处罚措施。15、 证明服务(或货物)的合格性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服务(或货物)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和数据,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七章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填写)。16、 投标保证金与中标服务费
16.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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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6.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银行汇票;或2) 支票(限北京使用);或3) 电汇;或4) 保函。16.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6.1 和 16.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保证金,无论中标与否均以转账形式予以退回。
16.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 投标人行贿采购方或评标专家或试图影响招标结果的行为;或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或答复质疑及澄清时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明材料
及数据。16.8 中标服务费16.8.1 中标服务费为:中标方必须向招标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16.8.2交纳中标服务费的标准如下:1) 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取的计算基数。2)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
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的办法进行收取。17、 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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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 23.1 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 1份电子版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书脊必须标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格式为 PDF 文件或 WORD 文件,且可打开可复制。投标文件电子版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按要求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应胶装,不应采用活页可拆卸的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封皮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随正本文件一同封装。
19.2密封袋封皮上均应: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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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9.3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投标文件中附有外,还应单独提交一份投标一
览表(投标一览表应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保证金应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
19.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19.2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截止期
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17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被授权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投标声明(如果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 21 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3.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3.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3.5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24. 评标24.1 评标委员会
24.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4.1.2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建。24.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方提
交书面评标报告。24.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2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24.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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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修改总价;若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4.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4.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 24.4.5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
人有效委托书;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胶装装订打印的;4)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5)投标有效期不足;6)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8)不接受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0)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
24.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4.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4.4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4.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
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24.6 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招标方有最终决定权。25.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5.1 除本须知第 24.3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公布中标结果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但经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澄清、答疑期间除外。
25.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26.合同授予标准
26.1 除第 29 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得投标人。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 采购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
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提交书面中标通知书所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29.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及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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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投标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2如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 29.1 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
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方可将合同授予排名在中标人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中标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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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书 (甲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服务名称)经 (招标采购
单位)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
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c. 协议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服务、货物的内容及数量本合同服务、货物: 数 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1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待甲方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甲
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40% 。 ( 2 )乙方向甲方提供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阶段所有普查资料、正式成果,并通
过上级普查机构的审核且通过甲方评审后 7 个工作日内,待甲方履行必要的审批手 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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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乙方向甲方提供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所有普查资料、正式成果,并通 过上级普查机构的审核且通过甲方评审后 7 个工作日内,待甲方履行必要的审批手 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30% 。
( 4 )怀柔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工作结束前,乙方完成全部工作且提交 正式成果及普查文件,并通过甲方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待甲方履行必要的审批手 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10% 。
(注:实际付款时须根据财政部门的拨款进度为准,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服务时间,自行考虑投标风险)。5、本合同服务的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至怀柔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结束。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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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开户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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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一、项目概述
为做好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怀柔区全区开展普查,建立污染源档案、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全面建设生态怀柔提供依据和支撑。
入户调查单位根据普查工作总体安排和进度情况,将整体工作分为清查建库阶段、入户调查阶段、质量核查阶段、数据汇总阶段。每阶段编写阶段工作报告,报告应如实反映清查工作及入户调查工作的有关情况,按照怀柔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怀柔区污普办”)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报送。
普查标准时点:2017 年 12月 31日,时期资料为 2017 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与范围:(1)清查建库阶段的服务数量,为怀柔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和产业活
动单位、工业源锅炉及生活源锅炉,可参考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污普办”)下发的以上污染源各类名录库,并进行补充。
(2)入户调查阶段服务数量,为按照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污普办”)、北京市污普办及怀柔区污普办文件及相关培训要求 ,应纳入普查名录的怀柔区管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锅炉及生活源锅炉。
二、项目实施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 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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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污普[2018]2号)。
(5)《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京污普办〔2018〕11号)。
(6)《北京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京污普办〔2018〕33 号)
(7)《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7〕10号)
(8)《关于做好北京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污普办〔2018〕33号)。
(9)《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京污普办[2018]3 号)
(10)《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函〔2018〕8 号)。
(11)其他国家污普办、北京市污普办及怀柔区污普办印发的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的文件。三、项目规模及达到目的
1、项目规模(1)怀柔区所有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包括普查前期准
备工作、清查建库阶段工作、入户调查阶段工作、质量核查工作、数据汇总工作及配合污普办的日常性工作等,具体以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相关要求为准。
(2)怀柔区工业源锅炉污染源普查工作。包括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清查建库阶段工作、入户调查工作、质量核查阶段工作、数据汇总工作及配合污普办的日常性工作等,具体以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相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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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怀柔区生活源锅炉污染源普查工作。包括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清查建库阶段工作、入户调查工作、质量核查阶段工作、数据汇总工作及配合污普办的日常性工作等,具体以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相关要求为准。
2、项目实施目标通过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怀柔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
构和分布情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改善本区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全面建成生态城市提供依据和支撑。四、项目实施方案
1、前期准备工作1.1 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选聘和管理入户调查单位应按照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相关要求,负责清查建库阶
段及入户调查阶段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入户调查单位保证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配备数量、专业度等符合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相关文件要求,保证普查员配备数量不少于 61 人。入户调查单位应建立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管理台账及名册、对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进行管理、并根据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编写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管理方案、制定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工作计划并按时上报怀柔区污普办。聘任方式和管理机制需满足北京市和怀柔区污普办污染源普查要求 ,待遇条件劳动报酬和交通、通讯、误餐补助等补贴及人身意外保险保障满足北京市有关要求。
1.2 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工作入户调查单位负责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加北京市污普办及国家污普办的
相关技术和管理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针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内部管理和技术培训,保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
2、清查建库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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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开展清查阶段工作入户调查单位应按照怀柔区污普办要求及北京市污普办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对
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锅炉及生活源锅炉的清查工作,并按时提交怀柔区污普办要求的各项工作成果,各项工作应在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2 建立清查阶段名录库按照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要求,在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清查阶段
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锅炉及生活源锅炉基本名录库及台账。2.3 清查阶段资料交接清查阶段的所有资料,入户调查单位有义务按照怀柔区污普办要求按时提交至
怀柔区污普办。若因为入户调查单位不按时提供资料,导致怀柔区污普办资料丢失 、毁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户调查单位承担;若因入户调查单位不按时提交资料,导致怀柔区污普办工作严重滞后,入户调查单位应在怀柔区污普办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救并承担相关费用。
2.4 保障清查阶段数据质量入户调查单位应保证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锅炉、生活源锅炉清查
阶段的工作任务,能够按照怀柔区污普办的要求按时完成;入户调查单位所提供的数据质量能够通过怀柔区污普办的检查、抽查,能够通过北京市污普办及国家污普办的审核。
2.5 人员保障工作入户调查单位须对怀柔区污普办清查阶段的所聘用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进行
管理,保证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专业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相关工作需要。
3、入户调查阶段工作3.1 开展入户调查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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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单位应按照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相关要求,开展对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锅炉及生活源锅炉的入户调查工作,并按时提交怀柔区污普办要求的各项工作成果,各项工作应在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入户调查阶段工作为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全过程,包含入户数据采集、产排污核算环节、质量核查、数据录入等,具体工作内容参见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国家污普办相关文件。
3.2 入户调查阶段资料交接入户调查阶段涉及的所有资料,入户调查单位有义务按照怀柔区污普办要求按
时提交至怀柔区污普办。若因为入户调查单位不按时提供资料,导致怀柔区污普办资料丢失、毁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户调查单位承担;若因入户调查单位不按时提交资料,导致怀柔区污普办工作严重滞后,入户调查单位应在怀柔区污普办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救并承担相关费用。
3.3 保障入户调查阶段数据质量入户调查单位应保证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锅炉、生活源锅炉入户
调查阶段的工作任务,能够按照怀柔区污普办的要求按时完成;入户调查单位所提供的数据质量能够通过怀柔区污普办的检查、抽查,能够通过北京市污普办及国家污普办的审核。
3.4 人员保障工作入户调查单位须对怀柔区污普办入户调查阶段的所聘用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
进行管理,保证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专业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怀柔区污普办及北京市污普办相关要求。
4、数据汇总工作入户调查单位应完成清查阶段及入户调查阶段普查报表的数据录入并按照怀柔
区污普办要求,录入污普系统,入户调查阶段的工作任务,能够按照怀柔区污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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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按时完成;入户调查单位所提供的数据质量能够通过怀柔区污普办的检查、抽查,能够通过北京市污普办及国家污普办的审核。
5、质量核查工作中标按照软件平台要求填报完整的污染源数据库,成果提交时限以国家污普办和
北京市污普办文件要求为准;入户调查单位应认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工作,接受市污普办及怀柔区污普办的检查监督,并按时对其负责的工作进行改正。入户调查单位提交的工作成果质量须达到怀柔区污普办及市污普办的要求,并对其完成的项目工作成果质量负责。
入户调查单位应随时接受区污普办及上级普查机构对其质量的检查、监督,按照怀柔区污普办的要求,提交工作成果,对需改进、修改部分,随时按照怀柔区污普办及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入户调查单位应按照怀柔区污普办的要求,向怀柔区污普办提交阶段性项目工作成果(含清查建库阶段质量成果及入户调查阶段质量成果),并在怀柔区污普办指定的地点接受怀柔区污普办、北京市污普办及国家污普办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审(以质量符合北京市污普办各项要求为准)。如入户调查单位提交的工作成果未通过怀柔区污普办及上级普查部门的质量评审的,入户调查单位应在怀柔区污普办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并承担修改费用,重新申请进行评审验收;如入户调查单位未在怀柔区污普办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工作或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质量评审的,入户调查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怀柔区污普办造成的损失。
入户调查单位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通过质量评审的,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委托项目工作成果验收合格的依据。
6、保密工作入户调查单位对委托项目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普查数
据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方。7、其他日常工作入户调查单位应配合怀柔区污普办完成其他日常性工作,按时按照怀柔区污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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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要求,提交工作成果。五 项目质量、安全保证措施(1)质量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要求从策划、实施到编写报告等过
程进行全面控制,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施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对所填报的数据质量负责,保证符合北京市污普办及怀柔区污普办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 。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
(2)安全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工作管理规定,查阅项目资料,严格履行
登记手续,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印资料、摘录资料内容。在资料保管、接受和移出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以防泄密。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仅限于本项目,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未经许可,不得将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六、 委托项目的验收1、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后,应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甲方
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审,甲方认可的评审结果为验收结果。2、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工作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可以对质量评审结论申述意
见。3、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未通过质量评审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修改,并重新申请进行评审验收;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工作或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质量评审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通过质量评审的,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
作为委托项目工作成果验收合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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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为规范评标活动,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次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 、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1、评标组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委选举产生。2、评标原则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
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 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评标内容评标内容包括:(1)商务部分;(2)技术部分
4、评标程序4.1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本文件及本项目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审查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序号 项目内容 有效证明材料 备注
1 有效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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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法纳税及社保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度证明材料
投标人是否提供了 2018 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 3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新成立企业的验资报告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5 投标人信用评审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打印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结论 通过/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序号 项目内容 有效证明材料 备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3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度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5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 其它实质性偏离 按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 通过/不通过
4.2 详细评审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分。评
33
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评标细则 5.1 评分规则:1) 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2) 评分计算保留 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 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4) 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
6、评分标准:6.1、价格评分标准(10 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3.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4.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按扣除 6%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者具备一个即可扣除,但不重复扣除)。投标人应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6.2、商务评分标准(20 分)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经验 10
投标人自 2016 年 7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调查或监查类相关业绩,每有 1个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34
2 商务响应程度 5对招标文件支付方式、项目实施周期等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支付条件,实施周期要求得 5 分,一项不满足该项不得分。
3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3装订整齐(胶装)得 1 分,否则 0 分。双面打印得 1 分,否则 0 分。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得 1 分, 否则得 0 分。
4 企业信誉 2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合计 20
6.3、技术评分标准 70 分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项目需求理解 5
项目需求分析内容全面细致、理解透彻、认识度高,得 4-5 分;项目需求分析内容较完整、裂解较透彻、整体认识度一般,得 1-3 分;
项目需求分析不到位,或有基本错误点,需求分析中没能体现出对项目的理解,本项不得分。
2 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实力 5
人员配备充足,结构合理,得 4-5 分;人员配备基本充足,结构基本合理,得2-3 分;人员配备不太充足,结构不太合理,得 1分。未提供人员配备的不得分。
3 项目负责人实力 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学历水平和工作背景与本项目的契合度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等,得 3-4 分;学历水平和工作背景与本项目的契合度较高、 相 关 工 作 经验较多等, 得 1-2分;学历水平和工作背景与本项目的契合度低、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等,得 0 分。
4 实施进度计划 4 考核对工作进度安排的合理程度。对工作周期安排合理可行,阶段任务明确,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 4 分;对工作周期安排较合理,阶段任务较分明,但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 2-3 分;对工作
35
周期安排不太合理,只能基本满足项目需 求 得 1 分 ;未提供相 关 内 容 , 得 0分。
5 项目方案
9
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方案进行评定。能够完全把握采购人需求及项目特点,方案和措施完善详细,技术路线清晰,得 6-9 分;基本能够把握采购人需求及项目特点,方案和措施较完善详细,技术路线较清晰,得 3-5 分;对采购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分析有偏离,方案和措施有缺陷,得 1-2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5
对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工作进行评定:培训方案完善,内容针对性较强,考核制度完善,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得3-5 分培训方案完善,针对性一般,考核制度一般,能够基本保障项目开展,得 1-2分培训方案较差,培训内容没有针对性,考核制度欠缺,相关人员达不到业务基本要求的,该项得 0 分
4
对普查人员选聘和管理进行评价:选聘要求清晰,人员管理严格,相关配套内控措施完善,得 4 分;选聘要求明确,人员管理一般,相关配套内控措施欠缺,得 3 分;选聘要求含糊不清,人员管理混乱,缺乏内控管理措施,该项得 0 分。
5 清查建库工作入户调查方案进行评定。能够完全把握采购人需求及项目特点,方案和措施完善详细,技术路线清晰,得 5 分;基本能够把握采购人需求及项目特点,方案和措施较完善详细,技术路线较清晰,得 3-4 分;对采购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分析有偏离,方案和措施有缺陷,得 1-2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分。
36
5
全面普查工作入户调查方案进行评定。能够完全把握采购人需求及项目特点,方案和措施完善详细,技术路线清晰,得 5 分;基本能够把握采购人需求及项目特点,方案和措施较完善详细,技术路线较清晰,得 3-4 分;对采购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分析有偏离,方案和措施有缺陷,得 1-2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分。
5
普查数据汇总方案进行评定。数据汇总思路清晰,人员安排合理,各环节成果报告编制详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并通过北京和国家污普办审核,得 5 分;数据汇总思路清晰,各环节成果报告编制汇总质量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并通过北京和国家污普办审核,得 3分;数据汇总安排较差,相关人员管理混乱,整体进度时间周期较长,影响审核进度,得 1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6 质量保证措施 5
对普查项目的质量控制和数据核查等相关环节,制定的方案科学合理,人员、设备齐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得 5分;对普查项目的质量控制和数据核查等相关环节,制定的方案一般,人员、设备齐全,责任明确,措施基本到位,得 2-4分;对普查项目的质量控制和数据核查等相关环节整体实施方案较差,人员、设备及相关措施不太合理,得 1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7 文档管理方案 5 文档管理方案合理,记录规范、详细,得 5 分;文档管理方案基本合理,记录基本规范、详细,得 3 分;文档管理方案不太合理,记录混乱且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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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较差、不够详细,得 1 分。未对文档管理方案进行响应的,得 0分。
8 保密体系及措施 5
考察投标人保密制度。对过程成果和最终成果的保密措施严密,保密设施、设备完善,符合项目需要,得 4-5 分;有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保密措施,得 2-3分,保密措施有欠缺,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0-1 分。
9 应急预案 4
各项工作应急预案工作,对突发应急事项的反应速度。 应急预案描述详尽完善、反应速度快得 4 分;应急预案描述可行、反应 速度一般得 2分;应急预案描述不详、反应速度快较慢得 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得 0 分
合计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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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致: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项目名称、包号及包名称)招标采购服务项目要求,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件 份(不退)。
1. 投标一览表2. 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3. 服务内容偏离表4. 商务条款偏离表5.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 资格证明文件7. 投标保证金:(任选以下一种形式)
1) 银行汇票; 2) 支票;3) 现金;或4) 电汇。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金额数,
(并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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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误解的权利。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与采购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中标服务费。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被授权人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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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一览表格式
收件人: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及包名称: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
封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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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及包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人民币 元) 投标保证金 投标声明
大写:小写:
注:1、此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一份。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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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及包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说明 投标报价
(元) 备注
被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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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服务内容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及包名称: 序号 招标内容 投标内容 偏离 说明
1、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2、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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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及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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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 的投标、谈判、签约、履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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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手 机:
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 公 司郑重声明,根据《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企业 发 展暂行 办 法 》 ( 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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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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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退保证金信息退保证金信息
致: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方式退还: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联系人: 联系方式:
我单位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若因我方提供信息有误造成的保证金延误退还等问题,由我单位负责。
单位名称(公章)
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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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目录9.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可提供的其它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9.2 近半年内(2019 年 1月至 2019 年 6月)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9.3 近半年内(2019 年 1月至 2019 年 6月)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税款缴纳情况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9.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5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度证明材料(2018 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 3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新成立企业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信用证明(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加盖公章);9.7 同类项目业绩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9.8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二、填写须知1) 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提供。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 采购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
格性及能力。5)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6)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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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投标人可提供的其它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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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2019 年 1月至 2019 年 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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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税款缴纳情况证明(提供近半年(2019 年 1月至 2019 年 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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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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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度证明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符合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采购【2013】10 号文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范围的通知》”要求的投标担保函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
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
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5、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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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信用证明(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加盖公章)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邮政编码成立时间单位性质法 定 代 表人 姓 名 出生年月 学历技 术负责人 姓 名 出生年月 学历单位资质 员工总人数(人)法人营业执照号
其中
项目经理(人)固定资产(万元) 博士及 以上学历
(人)流动资金(万元) 硕士学历(人)开户银行 名称 本科学历(人)
帐号 其它人员(人)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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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同类项目业绩表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 备注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2、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3、不提供响应证明材料的业绩,评分阶段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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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屏以下网页截屏样式内容仅为参考。1、信用中国网页截屏(含查询页面及信用报告页面):(1) 查询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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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用报告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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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1)查询后显示未列入失信名单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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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询后显示被列入失信名单页面:
提示说明:1. “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投标人名称、查询时间(显示的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信用记录情况等主要内容。(1)如截屏参考样式中的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三项栏目中显示数字为0,则无须另外下载提供信用报告截图;(2)如截屏参考样式中的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三项栏目中显示数字不为 0,则须另外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并提供报告截图,信用报告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报告下载时间(显示的报告下载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及报告内容。2.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投标人名称、查询时间(显示的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情况。(1)未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后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投标人名称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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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后显示相关处罚信息。3. 上述提供的网站网页截屏仅为参考样式,如因网站信息收录、改版或投标人申报等其他客观原因,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屏未明确显示上述规定内容的,投标人应如实进行说明,评审时保留审核查询该投标人实际信用情况的权利,并根据评审时查询到的实际信用情况判定其是否符合财政部通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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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评标办法中的评
审项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完整的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团队组织、单项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对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项目实施计划与服务方案、技术指标和配置、项目管理评价、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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