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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分析期末報告 中華職棒產業探討 19469108 吳同學 19469117 蔡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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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分析期末報告

中華職棒產業探討

19469108 吳同學

19469117 蔡同學

大綱第一章 職業棒球產業發展沿革

第一節 職業棒球的定義

第二節 職業棒球產業概說

第三節 職業棒球產業特性

第二章 台灣職業棒球產業探討

第一節 台灣職棒產業現況

第二節 台灣職棒聯盟組織架構

第三節 台灣職業棒球產業結構

第三章 我國職業棒球產業分析

第一節 職棒產業的主要區隔

第二節 職棒產業經營環境及條件

第三節 職棒產業行銷概況

第四節 影響職棒產業的關鍵因素

第四章 台灣職棒產業發展機會與策略

第一節 中華職棒所面臨到的問題

第二節 職棒產業的發展策略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摘要

職業棒球是近年來台灣最熱門的職業運動產業,但台灣卻不是唯一

發展職業棒球運動的地區,而本研究選擇中華職棒大聯盟CPBL(Chinese

Professional Baseball League)來進行分析研究。由本研究中可得之

職棒產業並不止於職業棒球場內所產生的經濟活動,更廣泛的包含了運

動設施產業及場地、運動行銷等相關產業。

在台灣,隨著國內經濟的穩定成長,社會大眾對於休閒生活的日益

重視,而運動休閒也是人們從事休閒娛樂活動的重要選擇之ㄧ,觀賞職

業棒球運動是一種老少皆宜的休閒活動,透過觀賞職棒的精采比賽來促

進社會上的棒球運動風行、進而帶動了整個運動產業的全面成長、更進

一步增加國家的經濟收益。最後,中華職業棒球聯盟始終無法擺脫簽賭

與比賽不公平的惡名,再加上球員不足與場地老舊的因素,使得觀眾人

數遲遲無法大幅增加,我們對職棒產業進行問題分析,針對職棒聯盟目

前發展所遭受到的瓶頸提出建議,進而尋找其中解決之道,並吸引更多

各階層人士投入觀賞,有助於讓職棒運動成為健康、戶外、多元和娛樂

並重的休閒活動,且同時具有競爭力的一項產業。

第一章職業棒球產業發展沿革

第一節職業棒球的定義

職業棒球是職業運動組成項目的其中之ㄧ,其主要特徵是高度的商

業化、法制化、系統化及社會化。職業棒球是相對於業餘棒球而言, 職

業棒球最重要的象徵在於商品化的全面滲透。職業棒球內的各種組合成

分,如職業棒球聯盟、職業棒球運動員、職業棒球球團以及各式各樣的

相關產品都是被當作商品在市場經濟中運作。其經營型態類似於一般企

業,主要以營利作為其目的。藉由舉辦比賽來吸引消費者進行消費行為,

而職業棒球的運作是符合秩序及競爭的規範下以高度規格化的狀態下

所展開的。

第二節職業棒球產業概說

近三、四十年來, 台灣地區隨著民主時代的推進,社會、經濟的

起飛及發展,國民所得與教育水準的大幅提升,使得社會結構產生轉變,

生活步調變快工作及精神壓力伴隨而來,因此人們休閒娛樂的品質、功

能、及選擇的要求逐漸增加,因此,兼具健身與休閒娛樂的體育運動便

受到大家的青睞及熱愛,無論是實際參與或是觀摩欣賞都變成人們生活

不可或缺的部份。

運動原是基於人類自發性的需求及動機,但當運動競賽具有高度的

運動技能與認同共識,以致吸引大批觀眾觀賞, 進而產生商業交易之

行為,企業團體願意投資以獲取利益, 於是運動員以運動為其專業賴

以維生(王宗吉,1992),因此,運動商業化、職業棒球產業與職業棒

球員便應然而生。

職業運動在台灣的發展歷史並不久遠, 台灣職業棒球的成立,可

以說是台灣運動團隊企業化管理的初始(陳其懋,2000),台灣職業棒

球聯盟成立於民國七十九年的三月十九日,並成為台灣職業運動中最重

要也是最受歡迎的休閒活動,在職棒一年到職棒十年間, 台灣的棒球

運動的觀眾數持續增加,企業贊助與政府支持也不遺餘力, 職棒產業

似乎是一個具有前景也值得持續開發的一個產業。

職業運動一切講求績效,成績表現為球團優先的考量,亦是影響觀

眾參與球賽與比賽球團獲取利潤的關鍵因素(陳其懋,2000)。但是好

景不長, 由於職業棒球的簽賭事件以及另一個聯盟的成立形成惡鬥下,

職業棒球的觀賞人口逐漸流失, 更進一步導致參與聯盟的各球團的陸

續解散。

在近年來職業棒球似乎有了轉機,由於國際賽優秀的表現與成績,

刺激了國內兩球團的合併與整合,更帶動了國內觀眾的回籠以及棒球運

動風氣的再起,而在職棒14 年中首次出現有盈餘的球團。

最後,隨著政府的週休六日措施的實行和休閒運動的再度重視下,

相信職業棒球產業能夠在未來有更好的發展以及更多社會資源投入,讓

職業棒球產業更加的蓬勃發展。

第三節職業棒球產業特性

一、職業棒球是一場球隊、球員的競賽

職業運動最吸引的莫過於一場刺激且精彩的比賽,而刺激的比賽最

主要源於球員的表現,而球員的表現精采與否,跟平常的訓練有極為密

切的關係,哪個球團能擁有較優秀的器材及訓練場地,和一群優秀的球

員就能夠脫穎而出,吸引觀眾的目光焦點。

二、職業棒球是一場行銷的競賽

主流運動已不再只關乎球賽和球迷,還涉及龐大的金錢利益,在全

球任何一座大型的運動場地都會發現:從賽前、賽中到比賽結束,處處

是商機。公司行號包下球場豪華包廂,以便招待主顧及未來的客戶,冠

軍賽門票也成了商場交易的附帶甜頭。由於比賽的商機無所不在,各個

球團將透過自身的行銷手法來吸引觀眾投入更多金錢消費。

三、職業棒球是一場企業形象的競賽

職業棒球的經營特質與一般企業相同,都是以商業作為取向,以營

利作為目的。在國內有不少企業重視公共關係的運作,不僅獲取了不錯

的成效,對於整個企業的形象及目標都有幫助,而職棒各球團皆發揮自

身對社會的影響力,不只是能夠獲取更大的利益,更能為社會良善風氣

盡一份最大的心力。

四、職棒產業的營業額易變程度很高

產業易變性是衡量產業營收是否具有高波動性的特質,易變性指標

低於 3%,則屬於低度,3%-10%則屬於中度,10%-20%則屬於高度,20%

以上則屬於非常高度易變性產業。本產業營收隨著廠商的加入及退出、

職業球賽的醜聞、觀賞球賽人口的銳減、轉播權利金的多寡等因素,而

呈現大幅的波動,因而 1997~2001 年的產業易變性指標為 39.48%(歸屬

於非常高度易變性)。

第二章台灣職業棒球產業探討

第一節台灣職棒產業沿革

民國七十一年,中華成棒隊在世界盃棒球賽奪得第三名;七十二年,

中華隊奪得亞洲盃冠軍;七十三年,洛杉磯奧運中華隊贏得棒球表演賽

銅牌……,從七十一年台灣重回國際棒球舞台,到七十七年漢城奧運的

這段期間,中華成棒隊在國際賽中佳績頻傳,躋身棒球強國之林,更曾

兩度擊敗業餘棒壇的超級強隊古巴隊。

但台灣的棒壇在七十年代時這些光榮戰績的背後,卻潛藏著高度的

危機。民國七十年代起,台灣棒運賴以為本的三級棒球日漸式微,「三

冠王」的威風不再,學生棒球隊不論質或量皆急遽下跌;成棒隊戰功彪

炳,但是國內甲組成棒賽觀眾卻寥寥可數,甲組成棒社會球隊陸續出走

日本業餘隊及職棒隊,未來出路的問題困擾著棒球選手們;而一般人對

棒球的印象則停留在「為國爭光」之上,對棒球運動的本質及技術層面

的了解並不深,「冠軍」取向觀念普遍存在於民間,當「冠軍」不再稀

奇時,對於棒球的喜愛也開始降溫。

為徹底解決這些潛在的問題,在兄弟飯店負責人洪騰勝先生的極力

促成之下,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職棒推動委員會」成立,由

當時棒協理事長唐盼盼兼任主任委員,為台灣棒球的職業化催生。半年

後,在研究參考各項資訊、徵詢各方意見之後,委員會訂定了台灣的職

棒大致的發展方向,並開始著手籌組球團、訂定規章、解決場地問題和

培養裁判人才、建立裁判制度等實際工作。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二十三

日,「中華職業棒球聯盟」正式成立,味全、統一、三商、兄弟等四個

企業本著熱愛棒球的心,在「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回饋心態下

成為第一批投身職棒的球團,七十九年三月十七日台灣棒球史上的第一

季職棒聯賽開打,中華民國的棒球新紀元-「職棒元年」就此揭開序幕。

1992 年,在中華成棒隊獲得巴塞隆納奧運銀牌後,紛紛吸引許多企

業爭相投入這個產業,然而中華職棒聯盟為預防球隊擴張過速,影響原

先加入球隊的市場,結果僅同意俊國熊及時報鷹隊的加入,這也迫使有

意進入職棒市場的聲寶公司陳盛沺董事長與競爭職棒轉播失利的年代

公司負責人邱復生先生合力成立台灣職棒大聯盟,並於民國86 年2 月

28 日正式開打,而台灣的職業棒球運動正式進入類似於美國職棒的兩

聯盟競爭時代。近幾年台灣的職棒因為另一聯盟的成立及賭博事件,導

致職棒景氣陷入低潮,簽賭案造成了不只是球迷對於比賽公平性產生相

當大的疑問,更是嚴重影響到企業界對於職棒球團的企業贊助,進而導

致職業棒球球迷的流失及球團的相繼解散。而另一聯盟之成立非但未對

台灣的棒球界帶來正面的影響,反而傷害台灣棒球運動之正常發展,在

其以商業利益掛帥之下,陸續地向中華職棒球團暨業餘棒球隊惡性挖

角,其結果不僅整個棒球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的破壞,而台灣的棒球前途

亦幾乎毀於一旦。2001 年第34 屆世界盃棒球賽在台灣舉行贏得亞洲第

一,世界第三名(銅牌)的殊榮,台灣的球迷深植於心中的棒球熱潮自

此一發不可收拾,2002 年(職棒13 年)的觀眾人數和票房收入,皆有

大幅成長。2003 年1 月13 日兩職棒聯盟代表六人:中華職棒聯盟陳河

東會長、統一棒球隊林蒼生董事長、兄弟象棒球隊洪瑞河董事長、興農

集團楊天發總裁、中信鯨棒球隊林博義董事長、那魯灣公司陳盛沺董事

長暨體育主管單位行政院體委會林德福主委,在陳水扁總統見證下,簽

署兩聯盟合併協議書,兩職棒聯盟合併後更名為「中華職業棒球大聯

盟」。中華職棒十四年(2003 年)3 月1 日,中華職棒大聯盟開幕戰在台

北天母棒球場正式開打,在全場爆滿的一萬多位熱情球迷歡呼聲中暨陳

水扁總統親臨主持開幕儀式下,展開職棒新紀元。

目前中華職棒大聯盟有六支球隊,分屬於不同的企業團體。

統一獅:1990 年四支創始球隊之一,母企業為統一企業。在台灣南部

擁有龐大的支持者,並且在所有球團中率先投下鉅資認養台南球場,成

為台灣職棒球團經營球場的最佳典範。獅隊曾經在 1991、1995、1996 及

2000 年四度奪得年度總冠軍,是台灣棒壇所認同的傳統勁旅。

兄弟象:1990 年四支創始球隊之一,母企業為兄弟大飯店。兄弟象隊

在台灣擁有深厚的球迷基礎,同時在 1992 年至 1994 年間創下連續三

年總冠軍的傲人成績。象隊在 2001 年奪得隊史上的第四度年度總冠

軍,此後並在 2002、2003 年連續奪得總冠軍,成為中華職棒史上唯一

兩度締造三連霸紀錄的球團。

興農牛:1993 年俊國熊隊加入中華職棒,1995 年由興農企業接手經營

權,完成台灣職棒史上第一宗球團買賣案例。絕大多數的 1992 年奧運

銀牌代表隊主力球員皆在陣中。1997 年與洛杉磯道奇隊展開空前規模

的訓練合作計劃, 1998 年及 2000 年皆打入總冠軍賽,但都在第七場

決定性的比賽中敗北。2003 年牛隊以上半季冠軍身份再度闖入總冠軍

賽,但在第六場中敗給兄弟象隊,與年度總冠軍擦身而過。在 2004 年

終於拿到對史上第一座總冠軍,並蟬連 2005 年總冠軍,完成二連霸。

中信鯨:1997 年加入中華職棒聯盟,母企業為中國信託。在加盟職棒

前的業餘聯賽中,曾一舉蟬聯 1994 年春、秋兩季冠軍,更於秋季聯賽

中以十六連勝打破兄弟象業餘時代十五連勝紀錄。1996 年春、秋聯賽

中,再度拿走冠軍盃,同時創下四連霸紀錄。鯨隊在加入中華職棒第三

年,即於 1999 年奪得球季排名第一的頭銜,但在季後賽中遭味全龍隊

淘汰。2002 年曾再度進入總冠軍賽,但以零勝四敗不敵對手兄弟象隊。

誠泰 Cobras:誠泰銀行在持續以贊助方式投入棒球運動數年後,終於在

2003 年正式取得球隊的完全經營權,以「誠泰 Cobras」的隊名加入中

華職棒的行列。延續過去誠泰太陽隊的班底,誠泰球團聘請前日本西武

隊名將郭泰源擔任總教練、味全隊好手呂明賜擔任打擊教練,並且積極

完成三芝棒球練習場的整建,同時也協助轉檯選手再度回到中華職棒貢

獻心力。累計過去贊助誠泰太陽隊的經驗,誠泰 Cobras 勢必在新局面

中往高峰邁進。

La New 熊:2003 年初第一職棒公司將球隊轉手至聲寶公司旗下達盛公

司,國內著名製鞋企業 La New 不但出資認養高雄縣澄清湖棒球場,也

循贊助模式經營球隊,並將球隊名稱改為「La New 熊」隊。熊隊在 2003

年延攬前日本職棒名將大田卓司為總教練,並組成日系風味濃厚的教練

團。La New 企業積極投入棒球事業的形象已經儼然樹立,並在 2005 年

已 3 年三千萬高價年薪簽下台灣巨砲陳金鋒,而陳金鋒果然也不富重

望,帶領 La New 熊拿下 2006 年總冠軍。

表2-1 中華職棒發展概況表

年代 重要事蹟

1990 職棒元年

79.03 .17 為職棒元年元旦。中華職棒開打, 共

有四支球隊, 分別是「兄弟象隊」(兄弟飯店)、

「味全龍隊」(味全公司)、「統一獅隊」( 統

一公司) 及「三商虎隊」(三商企業)。

1991 職棒二年 80.04 總觀眾人數突破一百萬人次。

1992 職棒三年 我國在西班牙巴塞隆納奧運棒球銀牌。

1993 職棒四年 我國在西班牙巴塞隆納奪下奧運棒球銀牌

後,其中大部份選手加入俊國熊及時報鷹這兩

隊之中,使得原先四隊增加為六隊,對戰的組

合增加使得球賽更具多樣化與競爭性。

1994 職棒五年 兄弟象達成中華職棒聯盟總冠軍三連霸戰績。

1995 職棒六年 台灣大聯盟成立;台灣職棒球員公會成立;職

棒八年至職棒十年電視轉播權由和信得標;俊

國熊隊由台中興農牛隊接手經營。

1996 職棒七年 聯盟通過和信加盟案;職棒、業餘簽定互不挖

角協定;徐生明黑函事件;九名鷹隊球員遭約

談;兄弟球員遭挾持;邱復生聲稱向中華職棒

挖角。

1997 職棒八年 台北市調處首波賭博偵查行動;職棒觀眾突破

千萬人次;時報鷹隊遭聯盟停權處分。

1998 職棒九年 賭博事件再起;時報鷹隊正式解散。

1999 職棒十年 三商虎隊、味全龍隊宣佈解散。

2000 職棒十一年 中華職棒票價自由化,票價由各主場隊自訂,

和信鯨隊率先大幅降低。

2002 職棒十三年 兩職棒聯盟宣佈合併,那魯灣聯盟的太陽隊及

金剛隊加入中華職棒聯盟, 職業棒球進入全

新的境界。

2003 職棒十四年 兄弟象隊第二度三連霸;中華職棒首度出現有

盈餘的球隊。

2004 職棒15年 興農牛隊拿下隊史上首座總冠軍。

2005 職棒16年 第二度爆發職棒簽賭案;興農牛二連霸。

2006 職棒 17 年 旅美好手陳金鋒加盟 La new 熊隊,率隊拿下隊史

首座總冠軍。

第二節台灣職棒聯盟組織及架構

中華職棒聯盟目前的架構是由各球團共同組成,各球團們對職棒事

務的推動有絕對的自主參與權,且保有各自企業體的特色,在比賽上彼

此競爭全力爭勝,以呈現球迷一個「真正的」職業競賽。目前推動發展

的「責任場制」,將賦予各球團更多的責任,包括票房的推廣、球迷的

經營,強調地域屬性,與母企業體結合,將企業文化融合呈現於球賽之

中,未來將朝向「主客場制」的目標邁進。

聯盟的角色,未來將以辦理比賽相關業務為主,站在推廣棒球運動

的立場而言,「職業棒球」的蓬勃發展,勢將成為所有業餘球員努力奮

鬥的目標,且亦將帶動三級學生棒球的穩定成長。聯盟秘書長亦時時地

強調:「中華職業棒球聯盟,因肩負著身為棒球發展火車頭的重大責任,

所以更應努力地辦妥每一場比賽,以便將場場精彩且細緻的職業競賽,

呈現予所有的球迷共賞。」

一、賽制

目前中華職棒共有六支球隊,每年球季約自三月至十月間,賽程進

行三十週,每隊每球季各打一百場,全年共計三百場的例行賽,賽程採

上、下半球季。當年度上、下半球季第一名為不同隊時,由上、下半球

季第一名兩隊中全年度勝率較低之球隊,與剩餘四隊中勝率最睪之球隊

進行季後賽,採五戰三勝制。季後賽獲勝之球隊與上、下半球季第一名

兩隊中全年度勝率較高之球隊進行年度總冠軍賽,採七戰四勝制。當年

度上、下半球季第一名為同一隊時,由全年度勝率第三名球隊與第二名

球隊進行季後賽,採五戰三勝制。季後賽獲勝之球隊與年度勝率第一名

球隊進行年度總冠軍賽,採七戰四勝制。每年上、下半球季中並舉辦一

場紅白明星對抗賽,如此的賽制勢將帶給球迷們一整年精采刺激的比

賽。

二、比賽場地

中華職棒過去十六年來的比賽場地包括已經拆除的台北市立棒球

場及宜蘭、新竹、高市立德、屏東、嘉義市、嘉義縣、兄弟龍潭等八座

紅土內野球場及新莊、天母、台中、台南、高縣澄清湖、斗六、花蓮等

七座草皮內野球場,今年將再增加一座內野草皮的台東球場,將於 95

年 5 月 28 日舉行例行賽首戰。以上球場的容量自五千五百人至二萬人

不等。另外備受球迷關切的台北松菸巨蛋球場目前也在積極規劃興建

中。

三、球員、教練註冊

各球團可註冊之名額為總教練一名,教練若干名,正式球員二十五

名及預備球員若干名,外國籍教練名額不得佔教練註冊名額二分之一以

上,註冊為球員兼教練者以正式球員名額計算。2006 年並增設規定季後

賽參賽隊伍可以註冊二十八名正式球員。

四、外籍球員

本年度各隊於球季中,得註冊三名外籍球員,每場比賽上場限三

名,二名球員得同時上場,在八月三十一日前,新進外籍球員必須完成

註冊。經註銷後之選手不得再行註冊。

五、新人選秀

聯盟每年年底舉行新人選秀會;選秀會議舉行前一個月,聯盟將對

外界及媒體宣布訊息,以利球員登記報名。凡曾登錄為業餘甲組成棒球

員身份(由球團自行聯繫之選手不受此限),皆可報名參加選秀會。

第三節台灣職業棒球產業結構

有關職棒產業結構之特性,學者專家(葉日武,1999;黃煜、林房

儹,2001)提出以下之看法,經高興桂(2001)整理,分為四大部分,

分別為一、彼此競爭,相互合作;二、資源分配;三、代理關係;四、

決策不易,分述如下:

彼此競爭,相互合作: 運動比賽的品質是由兩個交戰雙方隊伍所

決定的,也就是說,雙方賣力的演出,為各自所屬的球隊爭取勝利,才

能吸引觀眾的目光,但為了彼此的利益,在場外又必須相互合作,例如

比賽時間、地點、場次的安排、門票收入的分配等。

資源分配: 運動比賽結果的不確定性, 是運動組織的一大賣點,

也就是說,交戰隊伍實力相當的競賽,具有高度的可看性。若是比賽經

常性的一面倒,或是少數球團擁有較多的資源,將導致比賽的可看性降

低,針對於此, 職棒組織在戰力均衡的考量上,設計各種制度,例如

每隊登錄人數的限制、選秀制度、球員保留制度等,將各種資源做一適

度的分配。

代理關係: 職棒組織可分為兩種代理關係,一種為職棒聯盟與職

棒球團之間的代理關係, 聯盟將主要的職棒比賽交由各球團進行,聯

盟組織本身為主理人,而球團則為代理人,另一種則為企業的經營權與

所有權之關係(葉日武,1999),股東或企業主為主理人, 而職棒球

隊的管理者則為代理人。

決策不易: 職業運動組織為保障自身之權益,通常在對議題的討

論上採取多數決的方式,例如:美國職棒大聯盟即採取三分之二的門檻

限制(黃煜、林房儹,2001),而我國的中華職棒聯盟則需全部通過才

算同意,因此,可能因少數球團的否決,而使整個議案延宕,例如:在

球員薪資調整的議題上,必須所有球團都同意的薪資調幅,才能付諸執

行,對聯盟的營運效率產生影響。職棒的產業結構是屬於一個寡占市

場,在球員來源、場地設施有限的情況下,經營職棒的企業,相互間結

合成一個組織,以保障彼此間的最大利益。同時,也因為社會環境與市

場變化之快速,使得職棒的經營,除了需考慮一般企業經營的特性之

外,也需考慮運動比賽具有的特殊性。國內學者高俊雄(2001)依基本

架構,建立台灣地區職業棒球產業的分析模式(圖2-2 )。

圖2-2 台灣地區職業棒球產業的分析模式圖資料來源:高俊雄(2001)

第四節美、日職棒運動發展經驗

十八世紀工業化的革命,催生十九世紀資本主義的商業化運作模

式, 運動商業化、職業運動等相關運動產業便應然而生。由於世界各

國對於運動休閒之需求與重視程度有所不同,以及國情、文化、工商發

展之差異, 職業運動在各國發展的職業運動項目也不同,然職業棒球

運動的賽事,在國際上如美國、日本、玻多黎各、古巴、墨西哥、韓國、

中華民國等國, 而中國大陸也將成立職業棒球聯盟,顯見職業棒球運

動以進入全球化運動的行列,又因國情的不同, 職業棒球運動

的發展過程不盡相同,其中,以美國與日本職業運動為主要代表,

美國早於西元1876 年,即有國家聯盟(National League) 的產生,從地區

性的娛樂觀賞發展至聯盟式的經營方式;從無制度、法規的約制到形成

完整的相關制度與法規,使得職業運動的相關產業產生無限的商機與利

益;而臨近我國的日本也藉由美國人將職業棒球運動引入,於西元1936

年成立日本職業棒球聯盟,造成極大的商業化利益, 致使我國於西元

1990 年有中華職棒聯盟與西元1997 年台灣大聯盟的成立,以下分別介

紹與討論美國、日本兩個職業棒球運動發展之歷程:

一、美國的職業棒球運動

美國是棒球的發源地,也是目前職業棒球最發達的國家,美國職棒

兩大聯盟發展至今,已有百年的歷史,早於1871 年即有第一個職業棒

球組織國家職業棒球員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ofessional Base

Ball Players,簡稱NAPBBP) 的產生,不過,由於球員來源的不穩定與

球團、球員間嚴重的對立而導致滅亡,後至1876 年,國家職業棒球聯

盟(National League) 成立,成為第一個最早具有組織與規模的職業運動

組織,其創始人為胡伯特,而後美國聯盟(American League) 於1901 年

成立,剛開始專挑一些國聯盟不重視或放棄的城市,迅速打響名號,致

使國家聯盟在票房逐漸流失的情形下,為增進球賽的可看性,國家聯盟

在經濟效益的考量下, 不得不拉攏美國聯盟,遂於1903 年,於辛辛那

提舉行會議,雙方相互承認約定相互尊重對方的區域性權利,並處於一

平等地位,而成為現今美國兩大聯盟的體制,且兩聯盟為協調之方便,

更成立了一在兩聯盟之上的國家棒球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on

Baseball),裁決兩聯盟間的爭議。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由該理事會選出

理事長(commissioner) 負責決策大聯盟業務及發展方向, 理事長辦公室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baseball) 負責辦理大聯盟事務。職棒大聯

盟包括美國聯盟及國家聯盟所屬球團(clubs) ,而每個球團在各地方也擁

有所謂小聯盟(Minor League of Baseball) 球隊培養有潛力之球員。兩聯

盟之間雖然是互相獨立的,但是之間有協議、協調,譬如在比賽的安排、

選手的訓練、行為舉止的控制、裁判的排定,主要還是受到理事長的控

制。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1996 年以前,美國的兩大聯盟,除了明星

賽及總冠軍─世界大賽(World Series) 之外,國家聯盟的球隊與美國聯盟

的球隊是沒有機會碰頭的,這種現象持續了將近一個世紀,後來因為

1994 年的美國職棒大罷工的影響,球迷嚴重流失,兩聯盟為了以新鮮

的對戰組合刺激票房,遂於1997 年有了跨聯盟的正規季賽,實行之後,

果然成效斐然,直到現在,美國職棒除了進行同聯盟的對抗之外,也維

持跨聯盟的正規季賽(高興桂,2001)。

國家聯盟與美國聯盟,兩聯盟每年舉行冬季會議,由30 隊球團總

經理出席,商討次年度賽程及相關事宜。賽制及場次方面兩聯盟各隊每

年出賽162 場,採三連戰實行主客場制。目前共計三十隊,並將各聯盟

劃分為東區、中區及西區等三區如下(洪司桓,2003):

國家聯盟

東區:亞特蘭大勇士、紐約大都會、費城費城人、佛羅里達馬林魚、蒙

特婁博覽會。

中區:辛辛那提紅人、休士頓太空人、芝加哥小熊、聖路易紅雀、匹茲

堡海盜、密爾瓦基釀酒人。

西區:洛杉磯道奇、科羅拉多洛磯、聖地牙哥教士、舊金山巨人、亞利

桑納響尾蛇。

美國聯盟

東區:波士頓紅襪、紐約洋基、巴爾的摩金鶯、多倫多藍鳥、坦帕灣魔

鬼魚。

中區:克里夫蘭印地安人、堪薩斯城皇家、芝加哥白襪、明尼蘇

達雙城、底特律老虎。西區:西雅圖水手、安納罕天使、德州遊騎兵、

奧克蘭運動家。

在制度方面,其規定欲加入該聯盟之球隊,需為來自人口超過七萬五千

人之城市,且嚴格限制每一城市,只能有一支球隊加入聯盟,且必須提

出財力擔保,繳納一定之登錄費用及每年的年費,並規定各隊不得越區

發展,以保障加入的球隊,達到一定程度的區域獨占。在國家聯盟成立

時, 對球員與球隊的要求為下列(林瑞泰,2001):

(一)現役球員應與球隊簽約。

(二)比賽時各隊應有統一的制服。

(三) 設立規則,要求所有加盟的球團,應有一套養成制度。

(四)建立各項制度如:

1、開啟棒球10 人制上場規則。

2、規定75000 人以上的城市才能組織棒球隊,一個城市只准有一

支職棒隊,各隊不准越區發展,每支職棒隊在申請加入時必須提出財

力保證,並且必須擁有一個完整的統籌體系。

3、應建立所有比賽紀錄、維持比賽及規定球員紀律、制定比賽規

則、監督裁判判決。

4、建立職業裁判體系,裁判不再是榮譽制,而是每名裁判付出場費5

元。

5、為了更有效控制比賽,凡是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比賽賽程的

隊伍,將取消參加聯盟的資格。

6、為整頓賭風,凡是涉及的隊伍或球員,立即開除會籍或判終身球監。

7、禁止球員跳槽,若球員跳槽,則接受的球團將被遂出聯盟。

8、不准球員喝酒,一經發現立刻開除。

9、球團不准在週日和晚上舉行比賽。

10、球場內不得賣酒。

其次在國家聯盟與美國協會相互約定有:

1、加強約束球員跳槽。

2、絕對不准旗下球隊與聯合協會作任何接觸。

由於以上的約定,致使聯合協會無法發展,而宣佈瓦解。這些契約

規範的約定,目的在使職棒市場穩定發展。在球員契約方面,在1887 年

兩大聯盟公開提出球員契約的新精神述之如下(林瑞泰, 2001):

(一)球團不應藉著默契來限制球員薪資的上限。

(二)在轉售球員時,應該先徵詢球員個人的意願,讓球員有發言權。

(三)球員與球團簽約後,必須接受球團所訂立的紀律約束,服從

球團的領導。1912 年瑞奇創立了美國棒球史上最重要制度─球探與自

由經紀人制度,此制度由於自由球員制度的開放與助力, 而更加的健

全。有關球員契約內容的修訂在球員工會與聯盟的協議下,亦逐漸達到

公平的境界。在球員協會運作方面,在 1957 年大聯盟球員共同成立了

「大聯盟球員協會」(Major League Players Association) 聘任專任

律師李維斯(J. Noman Lewis )為球員與球團展開談判,此球員工會與

聯盟球員工會,以球員整體利益的需求為談判和工作的目標,在多次的

協調談判中,確實發揮相當大的功能, 而球員權益也得到許多的改善,

其主要內容為下列(林瑞泰,2001):

(一)要求球團確立大聯盟球員年薪至少6 萬元。

(二)在球隊服務五年後,得成為自由球員。

(三)希望球團能將每年盈餘的20% 撥發球員紅利。

在自由球員與自由經紀人制度,在1966 年至1983 年大聯盟球員聘

請律師米勒( Marvin Miller) 為球員協會會長為其爭取權益,米勒與球團

談成五項協議如下列(林瑞泰,2001):

(一)最低薪資設限(至1980 年為10 萬) 。

(二)組仲裁委員會來隨時處理球員與球團的合約及薪水糾紛。

(三)球員可以聘僱經紀人與球團談年薪。

(四) 設立球員退休制度。

(五)球團應在簽約時說明球員的工作條件,其中包括球員服務滿

二年後,可重談薪水,重簽薪水約定。

(六)球員服務滿六年後,可成為自由球員,未滿期間若任意跳槽, 則

須付巨額賠償金。

(七)實施「自由經紀人」制度。

在球員涉賭方面,美國自1860 年起職業棒球誕生,在職棒比賽過

程中,場內、外賭博風氣盛行,尤其是在有「獎金」的推波助瀾下, 許

多球迷及球員都介入賭博, 而最嚴重應屬1875 年的棒球「黑襪事件」,

此事件已危及棒球比賽的公平性,因此在1876 年成立「國家職棒聯盟」

(National League of professional Baseball Club) 以後,創始人胡伯特堅持

訂立「戒賭條款」,才肅清了賭風。1903 年兩大聯盟在「辛辛那提會

議」決定結盟, 設立一個國家委員會,由強生、普利安、赫曼三人組

成,這個國家委員會被賦予最高決策及仲裁權,有權隨時制止大聯盟間

或兩大聯盟內的所有紛爭。但在此期間亦曾於1919 年發生芝加哥白襪

隊八名球員故意放水,輸球給紅人隊,而收取1 萬元的津貼賄賂事件,

史稱「白襪事件」,這個事件也造成了職棒運動的極大傷害,雖然法院

以証據不足, 而宣判八名球員無罪, 但最高委員蘭迪斯,為使職棒運

動起死回生,仍依其職權宣判芝加哥白襪隊八名球員「終身禁賽」。

二、日本的職業棒球運動

日本棒球是在1873 年由美國人「貝茲」以教學方式傳入日本,1920

年日本棒運開始職業化,但因缺乏職業棒球的觀念,以及無明星球員而

不具備可看性;再加上當時是學生棒球時代最盛行的時期, 在棒球界

人士的觀念中與球迷的心目中,都認為職業棒球的發展,不會比學生棒

球來的好,最重要的是, 職業棒球被視為異教類,與具有教育功能的

學生球隊比賽,有損教育的神聖性,以致於學者也加入批評職棒的行列。

但這情況在1931 年由於日本讀賣新聞社社長正力松太郎的催生,

而有1936 年的芝浦協會產生,將棒運由業餘轉入職棒,在此同時由於

七大企業支持的球團,正式結合,並於1937 年2 月5 日組成第一個職

業棒球聯盟─「日本職業野球聯盟」,開始日本的職業棒球運動, 由於

齊聚當時的好手,展現了相當驚人的氣勢,在日本職棒單一聯盟順利發

展時, 由於二次大戰(自1940~1945) 的關係,致使職棒球員紛紛投入戰

場,「職棒聯盟」也改為「日本棒球報國會」。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日

本戰敗,宣布無條件投降,麥克阿瑟知道日本人民對棒球的熱衷與喜

愛,也了解戰敗後的日本百廢待興,而重建之道, 莫於恢復與重建日

本人心的自信心,遂恢復日本的職業棒球, 由職棒運動來承擔重建日

本人信心的社會責任(高興桂,2001)。由於站前就有為數不少的職棒

球迷,再加上美軍的推波助瀾,使戰後的日本職棒,達到空前的盛況,

也吸引許多企業家投資職棒的高度興趣。

1949 年,正力松太郎就任日本野球聯盟會長,提出日本也可以像

美國發展成兩個聯盟的看法,更加強許多企業成立職棒球隊的決心, 但

是成立兩個聯盟的議題,卻遭到兩派不同意見的堅持,召開會議的結

果,始終未能有具體的決議,甚至形呈兩派意見對立的局面, 一方認

為在球迷人口有限的情形下,新聯盟的成立,將會使職棒的發展陷入困

境,另一方則認為,為了使職棒長治久安,應開放門戶成立另一個聯盟,

就在談判毫無進展的情況下,1949 年11 月26 日,日本野球聯盟暨各

球團領隊會議作為決議,現有聯盟解散,各球團憑自由意志行動,隨後

中央聯盟、太平洋聯盟相繼宣布成立,成為現今日本職棒兩聯盟的型態

(高興桂,2001)。分成中央聯盟與太平洋聯盟兩聯盟,隸屬中央聯盟

球隊為讀賣巨人、阪神虎、養樂多燕子、中日龍、廣島鯉魚,橫濱海灣,

隸屬太平洋聯盟球隊為西武獅、大榮鷹、歐力士青濤、日本火腿、羅德

海洋、近鐵猛牛等共計12 隊。

每聯盟各隊共比賽135 場,主客場場次為67 或68 場不等。每年7

月中下旬,日本野球機構會舉辦兩場明星對抗賽,若逢奧運舉辦年則打

3 場,第3 場的收入則作為支援奧運參賽選手的贊助金。10 月初正式

例行賽結束,兩聯盟冠軍順利產生後,日本野球機構即於10 月中下旬

舉行日本總冠軍賽。總冠軍賽為七戰四勝制。日本職棒兩聯盟成立之後,

產生了許多問題,經常為彼此的利害關係,處於對立的狀態與局面,惡

性挖角等問題層出不窮,亂象叢生,引起當時進駐日本的美軍關切與重

視, 進而發布聲明,要求兩聯盟必須立即執行下列兩項要事: 一、立

即停止挖角行為。二、兩聯盟之上成立一客觀的中立統轄機構。就這樣,

中央聯盟與太平洋聯盟開啟了和解的大門,同時在最高行政機構的策劃

下,也揭開了日本總冠軍賽的歷史高興桂,2001 )。

在制度方面, 由於新球團組成,造成教練、球員挖角、跳槽等糾

紛,於是在1950 年1 月26 日,由麥卡多少將依美國職棒的經驗, 提

出他的看法,並作下三個決議(林瑞泰,2001):

(一)進行7 戰4 勝制的全日本總冠軍爭霸戰。

(二)杜絕不當的挖角行為。

(三)設立最高仲裁機構。並制定法典式的棒球協約,此種重要制度

的訂立,使得日本職棒運動得以順利運轉。

在球員契約方面,在1951 年職棒聯盟與日本社會人(業餘)棒球

協會締結有關球員登錄的協約,有了規章,對於球員、球隊之間的約束,

也更具體化。1951 年12 月1 日職棒聯盟正式宣佈,球員是球團財產的

一部分,並建立「統一契約書」的制度,球團與球員每年簽一次約,在

契約期間球員沒有自由選擇權。1951 年12 月19 日與日本社會人棒球

協會締結協約,限制兩個聯盟14 個球團,各隊每年只能自業餘吸收三

名球員,以避免職棒快速膨脹而業餘迅速瓦解,此種產業球員供應量的

設限,使得日本職棒各球隊、球員需求不致於缺乏和球員被挖角情形不

致發生。

在自由球員與自由經紀人制度方面,在1952 年12 月14 日職棒聯

盟正式宣佈並實施「野球協約」,凡在所屬球隊滿10 年球員,列為A

級球員,可自由轉隊,不受原球隊的約束,但如果加入職棒滿10 年,

期間分屬兩個以上球隊時,列為B級球員,仍受限制。由於有這條「野

球協約」的制定,可說自長谷川良事件後,首先制訂出有關自由球員的

規定,也使得往後有關球員的所屬或有關契約等問題,最高仲裁委員會

處理時也較有所依據。而於1957 年職棒聯盟宣佈實施(林瑞泰,2001):

(一)新球員契約金制度(高校畢業生契約金80 萬日元, 大學畢業

生120 萬日元)。

(二)球員分紅制度。

並於1965 年4 月24 日宣佈實施指名抽籤制度,目的在防止由於契

約金的暴漲,加重球團的負擔,而使球團的營運發生困難。各球團在抽

中想要的新球員後, 可在彼此談妥條件後即正式建立關係。1978 年11

月21 日「江川卓」利用棒球協約上的盲點,拒絕加入指名抽中他的阪

神隊,而希望加入巨人隊此為「江川卓事件」,此事件使日本職棒界重

新檢討建立指名抽籤制度的周延性,這又牽涉到球探執行職務時的種種

問題,當時引發了「價錢出的高的就是買主」的議論, 但後來聯盟也

適時修正指名抽籤制度的盲點,使得球員不再有機可乘。

在自由經紀人制度方面,職棒聯盟於1993 年決定實施「自由經紀

人」制度(free agent),以接受市場自由競爭的挑戰, 職棒領導群稱這是

日本職棒的改革之年。此制度的實施,造成球團的經濟產生極大的壓

力。雖是如此但聯盟在考量職棒職場的整體利益後於1995 年正式採用

自由經紀人制度會使明星球員的利益受到相當大的保障,也會使資方市

場向勞方市場靠攏,達到均衡,互蒙其利,但如職棒市場規模不夠大,

球員薪資收入不夠豐裕時,自由經紀人之市場需求, 發展仍相當有限。

另外,在球員涉賭方面,戰後日本在職棒的重建過程中,完全是以

超級巨星來喚起球迷參與,而這一強心針也真能適時發生效力,巨星如

川上哲冶、大下弘、王貞冶、長島茂雄… 等;但由於1969 年西鐵隊球

員「永易」參與球賽舞弊行為及場外賭博事件,被聯盟判「終身禁賽」,

永遠不准參與職棒,此為日本球界著名的「黑霧事件」,接著又在1970

年發現阪神隊球員「葛城」也涉及舞弊行為與賭博事件, 雖然也被判

以「終身禁賽」,但賭博事件的傷害,卻造成球迷的大量流失,這種事

件的發生正顯出職棒聯盟的制度面及法規面有不當與不足的現象。日本

職棒界深知明星球員與球迷是職棒命脈,而比賽的公平性、刺激性及不

可預測性和明星球員的臨場表現,正是吸引球迷之處, 而要使這情況

穩定發展,則必須在團體協約與制度面加以建立,才能穩定職棒市場,

是否學習美國自由經紀人制度、球員分紅、電視轉權利金的分紅、自由

球員、薪資上限的規定,都在考驗聯盟與球團經營者的智慧。

美國職棒發展超過一百年,而日本職棒歷史也有一甲子年以上, 如

今美日職棒的各種典章制度也都趨於完善,然而美日職棒有今天的規

模,也是經過一番不斷的變革才能有的成果。我國職棒成立至今僅十餘

年,但期間所產生而出的問題,也幾乎是美日職棒過去歷史發展中的翻

版,例如選手對合約的抗爭、球員收受賄賂於比賽中放水、兩聯盟間的

惡鬥等,這些問題有的是隨著聯盟、球團間的改革而解決, 有的卻仍

在延宕之中,觀察美日職棒和我國在各項選手輔導及管理上可以得到以

下的結論。

(一)職棒選手管理

職棒選手契約:美日職棒及我國目前選手所簽定的都是制式合約的

範本,不過在此制式合約下都有附帶的條款,此一附帶條款才是關係到

球員的直接收益,例如簽約的年限、什麼樣的表現下有什麼樣的特殊獎

金等。而我國職棒在成立之初則是以統一的條款來和選手簽約,但也因

此而延伸出許多紛爭,不過近年來在兩個聯盟方面的選手契約已較以往

進步許多,不再出現形同「賣身契」的條款,然而仍發生少數選手不了

解契約內容或球團片面解約球員的情況。

職棒選手生活管理:美日職棒較採用近似「精神層面」的生活管理

模式,以球員彼此間的高度競爭,讓球員了解一但自身無法管理好自

己,就少掉出場機會,以如此的方式做好選手的生活管理。而在選手來

源不足,及外界干擾大於美日的我國職棒,目前對於選手生活出勤等管

理上採用近似「軍事化」的考核,尤其在外宿點名方面更屬嚴格,而某

些球團如和信鯨隊更派有專屬的安全防護組等組識,以維護球隊的正常

運作。

職棒選手法治教育:目前我國及美日職棒在每一年春訓期間都辦有

一到數場的「法治教育講習會」,此一講習會會派有專人為選手講解法

律常識之外,並會根據不法集團可能對選手採取的各種違法行動提出因

應之道,而我國體委會等相關單位也曾印製法治教育書籍提供職棒選手

參考。

外籍選手人數限制:美國職棒強調「實力即是一切」,所以對於各

隊球員人數登錄有所限制之外,對於所謂的非美國本土的外籍選手人數

上並沒有太嚴格的控制,只要有實力就可以上場, 唯一特別之處在於

聘用外籍選手時規定需請用翻譯及為選手上英文課。而日本及我國居於

保護本土選手及增加比賽可看性等綜合考量下,對於聘用的外籍選手人

數都有所限制,但此一限制會隨著每一年度比賽而增減。

(二)職棒選手輔導

職棒球員工會:目前美國職棒工會成立已經將近一百年,工會組識

健全完整, 是職棒選手爭取合理福利及待遇的對外「窗口」之一,並

且籌措退休年金,照顧退休的職棒球員,是全世界職業運動中最成功的

工會組識。而日本的工會也在一九八五年獲准成立,在工會的運作之

下,目前日本職棒選手已能透過其組識,得到如FA 制實施的待遇。我

國職棒球員曾於民國八十三年間由郭建成、孫昭立等發起有意籌組球員

工會, 但最後卻無疾而終,所以目前我國尚無球員工會相關組識。

自由球員制度:在美日等國自由球員制度沒有建立以前, 職棒球

員的售賣、薪金與交換,球員只能接受球隊老板的條件,不然就只能選

擇離開球隊一途而已,但有了自由球員制之後,球員不但可以得到更合

理的待遇也能選擇更適合自己的打球環境。我國職棒雖然在契約的條款

已較過去進步許多,但仍沒有自由球員制,原因在於台灣職業棒球成立

時間和美日等國相較仍屬短暫、球員來源並不充足、球團經營近年有逐

漸困難之勢、兩個聯盟彼此間的競爭、球員自主意識不強等因素造成。

職棒球員經紀人制度:美國職棒選手所聘請的經紀人大都是學有專

精的專業人士,不僅熟悉各項聯盟規章法條, 球員的經紀人更在美國

職棒勞資集體協議的架構下,憑著精諳的法律背景,為委託的球員訂定

合約,明訂合約年限、基本薪資及權利義務的條款外,還會根據球員的

特殊狀況,設定各種有利的條款為球員爭取最佳待遇。日本職棒方面,

雖然已經允許選手可以有代理人為其代為洽談薪資,但目前日本職棒選

手聘請經紀人不如美國職棒普遍,只有少數球員會在談判來年薪水時,

和專任的會計師或律師前往。台灣目前職業棒球選手和美日相較所得普

遍偏低,加上整個職棒大環境低迷, 職棒週邊利益不佳,因此少有選

手顧用經紀人代為其簽定合約,倒是赴美發展的職業選手都聘有經紀

人。

職棒仲裁制度: 職業棒球員在每年球季結束後,爭取下個球季的

合理薪資是非常自然的現象,但勞資雙方在薪資無法談出合理結果時,

就有賴仲裁制度來解決,目前美日及我國都有仲裁制度,但在相關規定

方面仍有些許差異,相同之處都在於申請仲裁時,會成立特別的仲裁委

員來處理此事,而相異之處則在提出仲裁選手的資格方面有所限制,例

如美國職棒必須年滿三年的球員才能申請仲裁,而我國則沒有。

職棒球員退休後之轉業及生活輔導: 職棒選手從球場退下後,到

底要不要為其輔導轉業見仁見智,不過美日職棒的年金制度,使得選手

在退休後能夠比較無生活的顧慮,例如美國職棒滿六年的選手,當他退

休後每年即可領到年金四萬八千美元等,日本職棒也有相類的制度。而

日本職棒從一九九九七年開始更有了周全的職棒選手轉業餘棒球的辦

法。我國目前雖然也有此一轉業餘的制度,但有必要在條款上擬訂更清

楚明白一點。

第三章我國職業棒球產業分析

第一節職棒產業的主要區隔

一、產品/服務區隔

就職業棒球而言,自職棒元年至職棒七年,平均單場觀眾人數皆達

4,500 人以上,職棒三年平均單場觀眾人數甚至高達近7,000 人, 此時

期可謂職業棒球的黃金時期,使得棒球員的待遇提高不少。惟1997 年

台灣大聯盟的成立與開打,使市場競爭更趨激烈,加上爆發職棒球員涉

及賄賂放水事件,導致職棒景氣陷入低潮,平均單場觀眾人數更驟減為

2,000 多人,多支球隊因受衝擊而相繼解散。直到2001 年世棒賽在台舉

行且獲佳績,才重新喚起台灣棒球熱潮,以致平均單場觀眾人數逐步復

甦,2002 年職棒13 年達2,957 人。而中華職棒14 年在兩聯盟的合併助

益下,平均單場觀眾人數已達3,195 人。

表3-1 中華職棒歷年觀眾人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 中華職棒官方網站http://www.cpbl.com.tw/html/numeration.asp

圖3-1 中華職棒歷年觀眾人數統計圖

二、市場區隔

職業運動的主要消費族群為學生,主要是由於學生有較多的休閒時

間及足夠的零用錢,因此青少年學生所佔的比例最大。其次為青壯年,

由於青壯年有一定的消費能力,因此消費金額比例較大。再者, 則包

括年紀較大的人口及年齡較小的族群,因為受到比賽過於激烈、教育程

度及運動習慣的影響,所以比例都不大。

表3-2 職棒產業主要市場區隔

市場種類 百分比

14 歲至25 歲之青少年 50

26 歲至45 歲之青壯年 41

其他 9

第二節職棒產業經營環境及條件

一、成本結構

職業棒球之成本結構中,以其他成本佔營業收入的比重最大,主要

是因為各球團為吸引球迷大多採以塑造明星球員、舉辦簽名會等方

式提高球隊曝光的機會,以致其行銷廣告支出龐大,加上職業棒球

屬於娛樂稅應課徵的範圍所致。而薪資成本則居次, 由於職業棒

球主要吸引觀眾的賣點為精彩的比賽及球員的球技,因此廠商多利

用高薪招募優秀球員所致。但近年來, 由於職棒深受市場競爭激

烈及經濟景氣不佳影響,各球團之營運表現不甚理想,因此業者普

遍對球員採取減薪的策略,以致薪資報酬佔營營業收入之比重有下

滑之趨勢。再者為耗用原材物料成本,包括運動用品及器材、運動

衣、運動鞋等,因其屬球員之必需品,故仍佔有一定的比重。

二、關稅/保護/產業獎助/課稅

職業運動業為提供大眾娛樂、觀賞為主的行業,並無涉及商品的進

出口,因此本產業無適用之關稅稅制,且政府對於本產業的協助, 僅

在稅賦方面有所規定,如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使用行政裁量權,減免職業

運動業門票的娛樂稅賦,以協助減少廠商的稅賦支出, 職業運動業的

收入來源轉播權利金、門票收入及其他收入,都必須繳納營業稅,觀賞

職業運動比賽被視為一種娛樂支出,故必須繳納娛樂稅。由於政府採鼓

勵體育活動的政策,因此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的全民運動處對職業運動有

減免娛樂稅的政策,縣市政府有權決定娛樂稅的稅制, 但法定各種競

技比賽的最高稅率為2.5% 。

表3-3 職棒產業稅賦分析表

說明 最低稅率 最高稅率 類型

轉播權利金 5 5 營業稅

門票收入 5 5 營業稅

娛樂稅 2 2 其它

其他收入 5 5 營業稅

三、技術和系統:技術變革程度緩慢

職棒比賽使用電腦售票及訂票系統-方便消費者預先購票及取

票,不過由於觀眾減少,利用電腦連線售票的效益降低,且會增加成本

支出,因此取消使用電腦預售的系統,一律採用入場購票。

職棒選手的主要徵選流程為舉辦選秀會,利用公開程序向業餘棒球

界徵選或自行養成,1 年約3 次的徵選過程,吸收球員。每個職業運動

團體均依其自身需要規劃的選秀制度,以中華職棒為例,各球團除一位

逆指名球員之外,一律得透過選秀制度吸收球員。逆指名的名額可讓球

團彈性使用,但仍要經過選秀會的運作。

運動行銷系統-職業運動的贊助廠商利用運動比賽的高曝光率建

立其形象及聲譽,甚至可以利用比賽奪冠的事件, 進行公司商品的促

銷,達到行銷的目的。

「責任場制」-為中華職業棒球的營運方式,即棒球聯盟與球團合

作票房推廣、球迷經營之工作。同時,亦結合地域屬性及母企業特色,

將企業文化融於球賽活動之中。

「主客場制」-即球隊與地方結合,每個球隊都代表一個城市比

賽,並於當地參與推廣該項運動,以吸引當地民眾對該球隊有歸屬感。

在賽程安排方面,該球隊主要賽程都在該地舉行,以方便球迷觀賞。

四、管制/自由化:管制程度不嚴密及穩定

職棒比賽活動規定章程主要是全國體育總會見證, 由中華棒球協

會擬定, 職業球隊共同遵守。

影響職業運動業主要的規範-包括限制役男不能作為職業選手及

對洋將輸入的協議有規定。由於職棒賭博案造成部分職業選手人才的欠

缺,因此必須引進優秀的年輕選手。

職棒對外籍球員的規定:各球隊於球季中,得註冊、登錄二名外籍

球員,同時上場亦限為二名,目前外籍選手來自美國、日本及中南美洲

各國,他們都具備美國大聯盟的資歷,而外籍選手之平均薪資約有月薪

六仟美元左右。每隊正式球員規定為二十五名。

五、產業進入障礙:進入障礙中等且具提高趨勢

該項職業運動業對新加入者的規定:為了對職業運動團體中既有者

權利的保障,多數聯盟對欲加入的球隊都有一定規定。以中華職棒聯盟

為例,規定每3 年才能有另一支新球隊加入,且必須負擔6,000 萬至2 億

的入會金,是相當龐大的金額。

球員的選秀制度:由於職業運動業球員的表現是吸引觀眾相當重要

的因素,因此業者建立考驗球員的選秀制度,來決定是否有足夠優秀的

能力加入球隊,此將形成業者進入障礙。

第三節職棒產業行銷概況

目前中華職棒大聯盟主要行銷單位為宣推部,而旗下共有美工、資

訊、企劃、雜誌、業務、國際等各組, 聯盟對於行銷的認知為:公司

對外所有的關係,包括對人、事、物關係的建立。行銷也是一種良心的

工作,「誠」很重要。

中華職棒大聯盟主要的行銷對象有社區、球迷大眾、政府主管單

位、球團,學校單位、媒體及意見領袖等,而在民國84 年12 月29 日

所成立的「台灣職棒球員工會」,因其功能有限而未能發揮影響力, 因

此, 並不為聯盟重視,也未被視為是行銷對象。在各個行銷對象中,

聯盟把球迷大眾認為是最主要的行銷對象,因為聯盟充分體認到球迷的

支持對職業運動的重要性,其次是媒體,因為許多行銷目標的達成,經

常需要依賴媒體的報導,因此,與媒體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是不可或缺

的。第三是在於學校單位這一項, 職棒聯盟將其列在第三重視的公關

對象,除具有培植年輕學子成為忠實球迷的用意外,也同時面臨了選手

不足的困境,因此, 聯盟須尋求與設有棒球隊的學校單位合作,以協

助吸收年輕一代球員。

職棒聯盟採用的行銷活動類型包括產品消息發佈、新聞稿的發佈、

公司招待參觀、記者會、與媒體關係的建立、與投資人關係的建立、與

政府關係的建立、與社區關係的建立、與球迷關係的建立、贊助活動、

企業印刷品、舉辦展覽參觀活動、企業形象與識別系統的建立、危機處

理、與國外球團的交流及公益活動等。聯盟所運用的行銷活動大多為對

外公共關係,對內公共關係較不受到重視。由於行銷工作的項目繁瑣,

許多事務都需要組織內其他單位協力完成,因此,如果能夠建立良好的

對內公共關係,同時讓組織內員工認識、了解行銷的意義,營造全員行

銷的共識,將有助於行銷成效的達成。

聯盟都曾運用的行銷工具包括機構出版品、演講、電視、報紙、雜

誌、廣播、發言人及口頭溝通等八項;媒體的使用是聯盟最主要的媒介

工具,然而媒體的運用在品質與內容上比較難為聯盟所掌握。如果能多

使用一些聯盟可自行掌握的媒介工具,例如耳語,利用觀眾口耳相傳的

力量,引起來看球的興趣;或是製造公共議題,使其成為大眾的話題等,

或依據行銷對象、行銷目的的不同,搭配使用適當的行銷工具,以製造

更好的獲利機會。

第四節影響職棒產業的關鍵因素

一、產業成功影響因素

(一)各年齡組的人數

由於職業運動業的觀眾年齡層多為青少年及青壯年階段,因此這兩

階層的人口數越多,觀賞職業運動的人口也就越多。不僅如此,由於各

職業球團對學生觀賞球賽均有票價上優惠,使得學生為主要觀賞球賽的

族群,因此當就學人口增加,則對職業運動的發展較有利。

(二)可使用的休閒時間

一般而言,假期時的比賽場次較多且觀賞球賽的人數亦較多,因此

若休閒時間加長,消費者則有更多時間從事休閒活動, 進而將提高觀

賞職業運動的時間。如1998 年政府實施隔週休二日、2001 年實施公務

員週休二日及勞工兩週84 小時的工時政策,均使國人有更多時間從事

休閒活動,亦有助於本產業的發展。

(三) 運動賽事的成績表現

由於我國國際運動比賽的表現將會影響到觀賞國內該項運動的風

潮,因此只要表現好,則觀眾人數就會增加。如我國職業棒球選手國際

比賽成績表現優異,因此使得國人觀賞該運動人口增加

(四)社會態度

社會對於該項職業運動的態度,也會影響該項職業運動的風氣及觀

賞職業運動的人口。若是採正面積極鼓勵的態度,則該項運動人口越

多,觀眾人數也會增加。如在職棒爆發賭博及黑金醜聞後,社會對職業

棒球的態度多為負面,導致觀賞的人口驟減。

(五) 國內經濟之情況

經濟情況的好壞影響消費者對於休閒娛樂及運動的支出,也會影響

到民眾對於職業運動業的消費意願。

二、產業主要成功因素

(一)建立球迷對球隊支持的忠誠度除了塑造明星球員之外,還可利用

球隊與地方結合的屬地特性, 舉辦球隊和地方團體的聯誼活動,如指

導學校社團運動技巧及認養球場等方式,達到地方民眾對球隊支持的目

的,提高競爭程度。

(二)球評及裁判的素質觀眾對於球評及裁判的需求,除了要求正確、

公平的裁判之外, 還要求球評精彩完整的專業解說,以達到知識吸收

的目的,增加觀賞球賽的滿足感。

(三) 職業運動業的包裝及行銷形象建立也是重要的競爭基礎, 職棒

賭博案造成該項職業運動的競爭力降低。

(四) 職業選手的比賽成績對於職業運動業內的競爭而言,當我國選

手於國外表現良好時, 會帶動國內該項職業運動的風氣。

(五)球隊比賽的精采程度尤其是球員新紀錄的締造、準決賽的進行及

明星賽等,都會帶動觀賞球賽的人潮。

(六)由於球員素質高及人才輩出的職業運動比賽較能吸引觀眾注目,

因此必須培養新的優秀選手,塑造成球星,讓觀眾對比賽及球員都有新

鮮感,才能帶動職業運動的熱潮。

第四章 台灣職棒產業發展問題與策略

第一節 中華職棒所面臨到的問題

在職棒經營環境惡化的情況下,兩聯盟都遭遇到同樣的困境,劉美

稚(1998)曾針對台北地區的現場觀眾消費者進行研究,發現台灣職棒

的主要問題點在於職棒賭博事件、球員問題、場地設備不良,但事實上,

所有的問題是環環相扣的,職棒運動之所以無法得到廣大消費者的支

持,並非其中任一個單一原因所造成,而是由這所有的問題引發而來,

以下分別從相關的文獻整理如下列四大項目:

一、職棒簽賭案

由於台灣職業棒球一直以來受著賭博問題所困擾,更因為1998年時

報鷹隊簽賭案的爆發直接造成球隊的解散及職棒聯盟的分裂,再加上分

裂後的兩聯盟不斷惡鬥下,國內的職棒市場一度面臨生死存亡的地步,

然而,2001 年亞錦賽的成功帶來我國職棒產業再度興起的契機,兩聯

盟的合併更是另一個職棒狂潮的起點,為了避免重新出發的職棒產業再

度受到創傷,要如何改善這個積弊已久的問題是此研究所討論的第一個

問題。

二、球員來源

由於台灣職棒隊伍的前身是業餘的甲組棒球隊,草創之初,只有四

支職棒隊伍,直到1992 年巴塞隆納奧運的大成功之後,為容納這批奧

運國手,遂於1993 年,增加了時報鷹與俊國熊(後轉為興農牛)兩支

職棒隊伍,但是到了1997 年,因為許多企業對職棒產業的熱衷,相繼

和信鯨的加盟與那魯灣聯盟的四支球隊投入這個市場,一年內瞬間擴增

了五支職棒隊伍,不僅對職棒隊伍的實力產生影響,也因為爭取球員的

加盟,而引起各球團對於球員人事成本的增加,雖然其中因賭博或其他

因素而使球隊宣佈解散,但職棒隊伍迅速擴張的結果,使得許多球技未

達水準的球員也能進入職棒市場,在優秀球員有限的情形下,對於球隊

的實力產生極大的影響,並且降低了比賽的精彩性與球迷看球的意願,

而如何建立一個公平的選秀制度來維持球賽品質。

三、場地設施

葉公鼎(1990)認為職棒運動,必須含蓋棒球相關專業人員、經營

管理人員、場地設施與資金四項的生產投入,才能有效創造優質的服

務,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由此可知,場地設施對於職棒運動的發展,佔

有極重要的地位(趙政諭,2000),而職棒場地的興建,費用龐大,我

國經營職棒的企業,尚未有此能力擁有自己的球場,必須仰賴政府所提

供的場地,目前職棒比賽所使用的場地,在台北球場拆除之後,共計有

11 座球場(如表4-1),而這些場地均屬於各縣、市政府所管轄,由於

人員、法令、地理位置、面積、經費等條件的限制,除了幾座新建的球

場與職棒球隊所認養球場尚能符合標準外,其他球場的設施仍然簡陋,

無法滿足球迷觀眾的需求,如何透過政府及職棒各相關部門的通力合作

改善國內場地不佳。

四、比賽素質

中華職棒產業發展到現在已經15 年,大家對於國內職棒的比賽品

質始終認為不及於美日職棒的水準,那如何透過何種措施進而使球賽的

品質更加提升,進而吸引更多觀眾加入這個職棒的大家庭。

在下面章節將對本文所提出之問題作其解決策略。

第二節職棒產業的發展策略

一、關於職棒簽賭案件的防範

職棒賭博案爆發之後, 職棒球團忽略了對此一事件的處理,直到

進場看球觀眾人數銳減,球迷對職棒的內容不再認同後,經營者才開始

重視這個問題,加強球隊與球員的管理制度, 但是要怎麼樣讓球迷重

拾對職棒的信心呢,以下分別予以分析討論:

(一)若有發生球員簽賭情形永不錄用

在美國也曾經發生過所謂的球員簽賭事件-黑襪事件,但是美、日職

棒對這個事件處理非常迅速,迅速將簽賭球員作出永不錄用的處置, 並

選擇具有社會公信力的知名法官擔任聯盟理事長,逐漸恢復球迷對聯盟

的信心。

(二)球團加強道德教育

職棒球員從小的生活環境就是棒球,對於社會環境的了解並不多,

從學生球員到業餘時代的生活模式,都沒有很大的變化,一旦成為職業

球員,所受到的待遇就與業餘時代有很大的區別,必須受到許多的約束,

而一般球員對這些認知又普遍不足,因此球團就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導,

調整球員的心態。

(三) 聯盟成立防弊專責部門

在兩聯盟競爭的時代,那魯灣聯盟有鑑於職棒簽賭案導致球迷的流

失, 進而成立安防部,專門處理有關於球員的風紀問題,而在兩

聯盟合併後, 中華職棒大聯盟並無成立所謂的專責機構負責球員

的生活作息,為避免職棒簽賭再度發生, 中華職棒大聯盟應成立

專責機構, 一方面保護球員的安全,一方面也能掌握球員的交友

狀況。

二、關於球員來源方面

職棒球隊的球員來源與培養,主要來自於業餘球隊,因此,要談到

職業球員的來源,就要回歸到業餘棒球的發展, 而球員的培養,需要

長時間有計劃的培養,才能看得到成果,以下從球員來源的部分,分別

予以分析討論:

(一)推展學校三級棒球

學校中的體育活動,隱含有教育的意義,除了培養正確的棒球技巧

與體能外,最重要的幫助在於教導球員們重視榮譽心及正確的人格觀

念,因此,在學校的教育階段,就要教導這些球員正確的觀念。目前教

育部每年舉辦三級棒球聯賽,推展三級棒球運動,每年參賽的隊伍數都

維持在一個水準,不僅提高學生對棒球的興趣,也能促進各校之間的交

流。

(二)充實大專球隊數量, 發展大專棒球

目前我國的職業棒球新秀球員,主要來源還在於大專球隊,許多企

業以建教合作的方式,與大專學校簽約,因此,若要提升職業棒球水準,

可以透過擴大大專球隊的數量,提昇業餘成棒的競技水準。目前我國優

秀運動員的主力多半來自於大專院校的學生,因為在這個階段,不論是

年齡、體力,都是最適合發揮他的運動能力的時候,很多選手在高中時

的成績不是很理想, 但進入大專,反而可以有很好的成績表現,我國

大專棒球隊的發展,向來僅限於幾所重點學校,若能增加業餘球隊的數

量,一部分可以使競技的過程更加精采刺激, 更可以

在校園培養更多的固定球迷,增加更多的潛在的職棒球迷。

表4-2、目前大專業餘成棒球隊

球隊名稱 所屬學校

美孚巨人 文化大學

中興保全 輔仁大學

大漢技術學院 大漢技術學院

台灣啤酒 國立體院

台北體院 台北體院

嘉義大學 嘉義大學

富邦公牛 台灣體院

吳鳳技術學院 吳鳳技術學院

萬能技術學院 萬能技術學院

環球技術學院 環球技術學院

(三)建立球員管理辦法與選秀制度

近年來,許多年輕棒球選手陸續遠赴海外,加入美、日等職業棒球

團體,其原因,除了我國的職棒運動大環境不佳之外,最主要的因素就

是選秀制度的不完善與缺乏一套球員的管理辦法,一個棒球選手的養

成,不僅是在學校培養,政府與社會也投入了許多的資源,因此, 必

須要擬定一套球員管理辦法,建立選秀制度,才能防止球員的出走與避

免簽約金的高漲,一個完善的球員管理辦法,可以保障我國棒球運動的

正常發展,而建立球員選秀制度,則可以避免球團經營成本的增加與促

進職棒永續發展。

而現今的中華職棒選秀制度為一年選秀兩次,球員來自於各球團各

自聯絡和現役業餘甲組成棒球員,若球員有未服兵役的問題,則選秀後

加入所選球團服役,並接受各職業球團的代訓義務。

(四)訂定獎勵辦法,鼓勵企業贊助球隊或舉辦比賽

各級學校體育活動的推動與舉辦,最大的問題就在於經費,因此,

若是政府能訂定相關的獎勵辦法,對於企業的贊助意願會有很大的幫

助,目前政府對於各企業對棒球運動的投資獎勵似乎只在於減免稅負

的措施上,若是能制定獎勵投資的辦法,鼓勵企業舉辦比賽或是成立

球隊,則不僅對棒球運動有所幫助,整個國家的體育活動也會因此而

蓬勃發展。

三、關於場地設施方面

蔡禎雄(2000)提到, 職業運動的經營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經

營的成敗在於觀眾人數之多寡。因此,如何吸引更多球迷到場進行消費

是經營者非常重要的課題,要吸引消費者進場觀賞, 球場所提供的環

境,能否滿足球迷的需求,便成為經營者必須考量因素之一,我國早期

球場的規劃,僅在提供一個球員打球的環境, 並不重視觀眾觀賞的角

度,在體育休閒活動日益重視的今天,一個良好的場地設備,對於職棒

的經營來說,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以下分別予以分析討論:

(一)興建巨蛋

目前世界上擁有巨蛋的國家僅有美國、加拿大與日本,我國若也能

擁有巨蛋,將可與世界先進國家並駕齊驅。巨蛋體育場能夠提供更高的

比賽及觀賞品質,但也帶來比一般室外球場更高的建設費用和經營成

本,如何透過良善的場地規劃使巨蛋能受到最充分的利用,是興建巨蛋

最主要的考量。而目前國內正在台北松山菸廠興建能容納25000人的巨

蛋體育場,預計於2007年完工。

(二)球團認養球場

目前國內各職業球團都沒有屬於自己的球場, 而是與各縣市政府

租借來擁有球場的管理權, 但是由於政府法令的缺乏,使得有些球團

考慮認養球場時,遭遇到許多的困難,下表是認養球場的優缺點分析。

表4-3 認養球場的優缺點

優點 缺點

提高球迷對球隊認同。 球團經營成本提高。

提昇比賽品質。 壓縮三級棒球比賽空間。

主客場制增加比賽刺激度。

趙政諭(2000)認為政府應在球場的認養辦法上,訂定優惠的措施,

鼓勵業者採取公辦民營的方式經營現有的公立球場,藉以提高職棒產業

的競爭力;而在球場認養之後所衍生的場地使用費過高等等問題, 研

究者認為:可以藉由政府廣建簡易球場作為配套措施,簡易球場的興

建,可以解決業餘棒球比賽, 場地安排的困擾,現在不論是三級棒球

或是業餘棒球,比賽場地的安排,是主辦單位很大的困擾,若能有足夠

的簡易球場可供使用,簡單的場地、簡易的座椅看台,打球的環境安全

無慮,不僅可以避免球團認養之後球場租金提高的問題, 對於三級棒

球或業餘棒球的推展也是有幫助的。

(三)現有球場的改善擴建

由於興建新球場需要花費十分龐大的建設費用,更加重現今政府的

財政負擔,若能以現今球場透過球團及政府的專業評估下, 選擇出一

些具有市場價值及民眾休閒機能的老舊球場進行改善擴建工程,對於職

業棒球運動的發展是有利而無弊的。

四、關於提昇比賽素質方面

聯盟的長期發展需要的是球團、球員及球迷的同時成長, 職棒聯

盟經由不斷的長期宣導及溝通,使球賽品質日益提升,以下從提昇比賽

品質部份, 分別予以分析討論:

(一)觀摩美、日職業聯盟運作

職棒聯盟派遣專業人員到鄰近國家像美、日兩大職棒聯盟觀摩互

訪。針對技術部門的事情,例如競賽時爭議判例的解釋與處理方式, 了

解後可能會直接應用於競賽制度,或是做修正再做應用, 並學習美日

兩聯盟的組織架構及分析美日職業聯盟及球團的運作方式,針對國內聯

盟及球團進行在地化、專業化的改善,以提昇本身賽會品質。

(二)教育訓練與觀念導正

中華職棒聯盟教育訓練的業務執掌為宣推部, 聯盟利用球團春訓

的時候,由宣推部準備教材,利用三天的時間,安排課程講授全球職棒

最新動態,並灌輸職業運動的精神與觀念。讓球員與球團充分體認自身

價值,並期發揮最大效益為聯盟和球團盡最大心力。對於聯盟的教育訓

練以下有詳細的介紹:

1、球團教育: 職棒聯盟學習其他職業棒球聯盟的運作機制可能需要長

期的一種機制和教育才有辦法做到的,基本上建立觀念,要從球團的觀

念上建立,球團必須瞭解到, 職業球員與業餘球員有什麼不一樣的地

方,例如目前全民為之瘋狂的雅典奧運棒球賽,在短期性的國際錦標賽

中,背後所隱含的最重要的意函就是勝利,為獲得勝利可能需要不同職

業棒球的戰術應用,例如分組預賽時,為了避免與另一個強隊在準決賽

時遭遇,可能採取消極進攻策略,或者已經確定進入準決賽,為了儲備

戰力,調整主力球員陣容,換上二線球員應戰,這就是一般業餘運動的

做法。但如果是職業運動,球迷進場觀賞不只是技術水準,還要明星球

員的表演,以及整個球季中球隊拚鬥的過程, 所以球團必須要為購票

進來的球迷負責,每一場球都要全力以赴。這些觀念和業餘運動是不一

樣的。職棒球團必須有自我要求、全力以赴的想法,現在這樣的觀念尚

未普及,當球隊勝卷在握之後可能換二線球員上來, 但是,球迷買票

觀賞並不知道有做這樣的調整,當球迷看不到心目中喜歡的球員上場,

認為球隊欺騙球迷,球迷對運動員的運動精神與運動道德產生質疑以及

負面印象,可能再次進場觀賞的意願降低。當球迷離開球場想要重新吸

引他們,比開發新球迷耗費的資源、時間多上數倍。

2、球員教育: 運動明星的市場價值並不止於運動技能層次和成就表

現,還包含個人的公眾聲望、形象風格、外形魅力、親和態度等人格特

質。當運動員的技能層次、成就表現與人格特質越高,就會獲得更多的

消費者青睞,其市場價值更加擴大,如此也能激發運動員卓越的表現,

這樣不斷地反饋強化, 運動明星的市場價值不斷提昇。

3、球迷的理性教育: 台灣球迷仍然著重球隊的勝負,如此就會讓整個

觀看職業運動的意義喪失,像場上處理爭議球,判決對某一個球隊不利

的時候,球迷情緒開始鼓躁,作出非理性的行為干擾比賽。美國、日本

的球迷也會為支持的球隊加油,到球場好像觀賞支持球隊的表演一樣,

觀賞的重點是「比賽過程」, 而不會把焦點放在球隊勝負或裁判的判

決,這就是職棒大聯盟和各球團須不斷地與球迷溝通, 培養球迷正確

看職業比賽的觀念。

(三)裁判素質的再提升

裁判可謂是比賽公平性的把關者,如果裁判出現誤判行為時,對於

比賽品質是有絕對的傷害,透過引進美日聯盟的優秀裁判指導和比賽同

步的攝影,以及裁判的個人進修,務使誤判率達到最少狀態,進而使比

賽品質維持在一定的水準之內。

(四)提升球員的競技水準

球員的競技水準是影響比賽精采度的其中一種關鍵元素,然而提昇

比賽的水準必須透過球員、聯盟、及裁判的共同努力,要如何提昇比賽

的競技水準,可以運用下列的策略來進行改善。

1、選手薪資的再調整:職業棒球的球員薪資主要源於剛加入球

團的簽約金,以及加入後的每月固定薪資及不定時的獎金與福利,而

我國職業棒球球員的薪資普遍低於美、日等其他職業棒球球員,就莊

濱綺(2000) 的研究指出,從1991 年到1997 年這段期間中, 國內

球員的薪資表現出一個持續上揚的情況,1997 年球員平均薪資達到

歷年最高214,521 元, 但是其中的最高薪資普遍不及於國外聯盟的十

分之ㄧ,以美國大聯盟為例, 大聯盟的普通球員薪資水準動輒在數

十萬美金上下, 大聯盟球星更是達到數百萬美金的天文數字,所以

提高國內球員的薪資水準, 是可以吸引更多國內有心往國外球團的

優秀球員留下來發展,更可以使更多國外的優秀球員加入國內的職業

聯盟,進而使國內比賽更加精采。

圖4-1 職棒球員歷年平均月薪資料來源:莊濱綺(2000)

2、職棒二軍的成立: 職業運動是一個肢體碰撞十分激烈的競技

節目,然而,在劇烈的運動中,往往都會造成球員受傷或體能下降的

行為產生, 進而降低比賽緊湊和精采程度,所以,能夠在球員受傷

的情況下,透過從二軍中選取能符合球隊需求的優秀球員,並從建立

二軍的過程中架構出職業球員的升降制度,形成球員間彼此的競爭意

識,使比賽更能夠吸引觀眾的注意力。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棒球運動一直以來都受到國內球迷的熱愛與支持,對於職棒產業大

家都投以十分關注的眼神,要如何使得職棒聯盟成長的更加茁壯, 更

是許多專家學者都想要去了解的問題, 但由於職棒產業的架構十分繁

雜,所牽扯的部門更是環環相扣,在本研究中,下表5-1 是對於職棒產

業所面臨到的瓶頸提出一些建議,並期待球員、球團、球迷及聯盟的通

力合作之下, 職棒產業能夠永續發展,並藉由職棒產業的發光發熱能

夠使國內的棒球運動成為台灣的驕傲。

表5-1 職棒產業發展挑戰與策略表

產業發展面臨的瓶頸 產業發展策略

職棒簽賭問題?

1、永不錄用簽賭球員。

2、球團加強道德教育。

3、聯盟成立防弊機構。

球員來源及品質問題? 推展學校三級棒球增設大學球隊建

立球員管理及選秀制度鼓勵企業贊

助球隊及球賽。

場地老舊及不足問題?

1、興建巨蛋球場。

2、鼓勵球團認養球場。

3、現有球場的改善擴建。

提昇比賽品質問題? 1、觀摩美、日職棒聯盟運作。

2、教育訓練及觀念導正:球團教

育、球員教育、球迷教育。

3、裁判素質的再提升。

4、提升球員的競技水準:選手薪資

的再調整、.職棒二軍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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