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全国人大代表讲述身边的“一号检察建议” 落实:成效多多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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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6423397 010-86423503 86423653 [email protected] 5 5 SHENGYINZHOUKAN 2019 8 12 711 本刊策划 郑博超 王丽丽 杨金辉 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 检 察 建 议 ” 后 , 2018 年 11 月 12 日,江西省检察院将“一号检察 建议”及该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 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抄报该省分管 教育的副省长、教育厅,并提出 三方面工作建议。之后,又将“一 号检察建议”转发给各市级检察 院,要求遵照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很快作出了回 应:形成《关于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的报告》,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提 出四个方面共13条具体措施;下发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 学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五个 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 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进行专 门部署。省级层面的良好沟通,为 “一号检察建议”在江西省落地生根 开了个好头,各地也纷纷响应。例 如检察长亲自担任学校法治副校 长,并带头给学生讲课。加大力度 深入开展法治校园活动,严惩校园 性侵、“校园贷”犯罪等均取得明显 效果。这足以说明,“一号检察建 议”对教育的重视不是挂在嘴上, 而是落在行动中,也实实在在做到 了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作为教育 战线的一名代表,我对最高检心存 感激。在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的过程中,我提两点建议。 一是希望继续以刚柔相济的方 式,妥善化解教育领域的矛盾纠 纷。学校、学生均是社会高度关 注的群体,处理不好极易引起社 会围观,引发不稳定问题。如果 简单办案、机械执法,不仅可能引 发不稳定问题,而且可能使一所 院校从此一蹶不振。因此,检察机 关在办理教育领域的案件,特别是 未成年人案件时,建议继续坚持法 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为 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 法治保障。 二是希望进一步加强部门联 动,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化解在 萌芽状态。2018年江西省未成年 人刑事案件总数在刑事案件总数中 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未成年人涉 罪人数有所上升。这让人担忧,更 需警觉。江西省检察院去年的一个 做法我觉得非常好:在扫黑除恶过 程中,他们发现了某县未成年人涉 黑人数较多,于是把这个信息告诉 我们。为了解其中的缘由,我和江 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一起到 了这个县进行调研,摸清情况。假 如他们没有把这个情况告诉我们, 我们就不会知道,也就不可能采取 相关措施。所以,建议要进一步加 强部门联动,把这个做法作为一种 机制固定下来,努力做到办理一案, 治理一片,让更多问题能在诉前得 到解决,共同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 罪相关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叶仁荪 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 察建议”,重庆市检察院、市教委 联合下发通知,在该市各大中小学 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教师、学 生和家长群体分别上好三类法治 课。这是重庆落实“一号检察建 议”的具体举措。同时,重庆市检 察院结合全市办理的校园性侵案件 情况,向重庆市教委发出检察建 议,建议建立全市涉性侵案件教职 员工从业禁止工作机制,建立教职 员工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处置 及防控机制等,重庆市教委随即出 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 保护工作的意见》。 提升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把他 们培养成法治老师—这是重庆落 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又一举 措。为此,重庆市教委与市检察院达 成共识,决定在市检察院设立法治教 育实践基地,联合开展在校教师法治 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教师法治意 识,并为各中小学特别是偏远山区的 学校培训一批法治教师。 在进一步推动“一号检察建 议”落实的过程中,我对法治副校 长充满期待。学校曾发生这样一件 事,学生在操场上跌倒后骨折,学 校赔偿了近 10万元。事发后很多老 师就问,还要不要上体育课?我觉 得,如果法治副校长在讲法治课之 外,融入到学校的法治建设中,参 与规章制度的制定,推动依法治 校,类似的事情也许不会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 法治副校长应更多融入学校法治建设中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一 直关注未成年人工作。据我了 解,自去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 “一号检察建议”以来,黑龙江省 同江市检察院开展了一场以“关护 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为主旨的“守 护花蕾”行动,推动“一号检察建 议”在同江市落地生根,并全面有 序开展。从这段时间的落实情况来 看,这份建议对加强预防性侵安全 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 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 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方面工作 有着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我在学 校任教时感受比较深的一点是,检 察机关在各学校配备法治副教长、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等方面,不仅 争当排头兵,更脚踏实地地认真落 实,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了积 极影响。 同江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 作非常扎实。例如,同江市检察院 “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团队的 检察官带着学校教职员工从准入资 格审查、师德教育和考评制度、女生 宿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重点区域 (如教室 、宿舍楼 、保安室等) 监控使 用情况等重点问题,向学校班子成 员、教师代表等人详细解读“一号检 察建议”,并先后到学生宿舍楼、保 安室等区域逐一查看校园安保设 施,与师生代表面对面交流,充分听 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为了有效预防校园内性侵未成 年学生行为,在“守护花蕾”行动中, 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的 同时,积极与教育部门探索未成年 人预防关护体系建设。明确将学生 的“自护教育”作为法治副校长、法 治辅导员开展法治教育的一项必备 内容,同时,将督促学校建立完善 《教职员工准入审查制度》,建立完 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报警责 任机制》,坚决杜绝侵害未成年人的 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任重道远。 在“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中,我 建议检察机关将与未成年人保护相 关的法律内容纳入义务教育知识体 系中,有条件的地方检察机关可编 制适合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需求的宣 传手册,增强孩子们自我保护的法 律知识储备。另外,做好未成年人 检察工作,更离不开一支专业化的 未检队伍。在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 中,令人瞩目的一个改革举措是增 设了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 人检察工作。建议各地检察机关充 分发挥未检专业优势,建立未成年 人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应用智慧检 务建设成果,创新未成年人法治教 育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中心校小学教师刘蕾 学生“自护教育”列为法治教育必备内容 8月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开展“推进长三角一 体化示范区建设”专题调研。全国人大 代表丁光宏表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 还应增加人文和文化交流。他建议考 虑沿太浦河流域引进上海等地的优质 高校、科研院所资源,这样既可以保护 清水走廊,也有利于经济发展。 8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 委会考察团来到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 街道博物院社区,考察人大代表联络 站工作。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 委会委员冯景义 表示,代表联络站作 为人大代表加强与选区选民沟通联系 的基层平台,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 收集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的主 阵地,也是人大工作在社区的延伸。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让每个人的位 置、通信、交易等各类信息被收集并 存储在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似乎在互 联网上“裸奔”,“信息安全”成为政 协委员关注的焦点。“通过立法的形式 明确数据为用户所有。”在全国政协委 员、360集团董事长周鸿祎 看来,互 联网公司收集用户数据信息需要让用 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要告诉用户为 什么收集了数据,如何使用数据,要 将主动权交给用户。 全国政协委员、搜狗公司CEO王 小川建议,国家要从立法层面严格保护 个人信息,给企业和个人明确的行为边 界;国家执法需要协同,很多在线上表 现出来的问题实际上需要线上线下的 协同治理。 “我们要通过管理手段让非法获得 和使用信息的人承受很大的代价,严厉 打击盗用互联网用户信息的非法行 为。”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通信 网络技术专家尹浩表示,安全界有一种 说法:三分技术,七分管理。互联网用 户信息安全,需要技术和管理综合施 策。立法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是 目前的当务之急,也是未来网络化智慧 社会健康发展的保证。 “要明确个人数据的边界范围,对 个人敏感信息和个人一般信息加以区 分。”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 周汉民 建议,对前者要予以高度保 护,限制收集、加工和流动。对后者 可以强化利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商 业和公共管理方面的价值。 8月6日上午,浙江省政协到婺城 调研“一村一委员”工作。 浙江省政协 副主席孙景淼 在调研中表示,“这一工 作机制引导委员接地气、察民情、解民 困,有效推动了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 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促进履职常态化 搭建了一个新平台。要把‘一村一委 员’工作机制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 结合起来,引导政协委员在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中献计出力、主动作为。”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人民政协 报、浙江新闻网 王丽丽/整理 我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自“一 号检察建议”出台之后,社会各方 面对校园性侵等校园安全问题有了 明显的重视。教育部门推出了很多 新举措,有了新改进,例如对教职 员工入职信息查询和行业禁止、黑 名单制度,一定程度减少了性侵未 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前所未有地起 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印象中,在今年山西、宁夏等地发 生的几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 当地部门都反应迅速,对犯罪嫌疑 人作出处罚,对被害人作出相应保 护,同时学校和教育部门推出相关 举措加强防范,足以说明“一号检 察建议”是有刚性的,检察机关的 法律监督职能是有力量的。 我在调研中还发现,性侵未成 年人案件在我国偏远、农村地区发 生率相对较高,尤其是农村住宿学 校、留守儿童较多的地方,这类犯 罪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比如城市学 校或条件好一些的学校,安保措施 通常更严格更到位。至于那些地处 偏远、相对落后但特别需要防范的 地区和学校,恰恰成了关注的盲区。 为什么校园性侵案的高危地带 是在农村,在那些偏远落后地区的 学校?这不仅是学校的管理疏漏使 然,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那些 孩子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根源则 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家长为了生计 外出打工,将照顾孩子的重任丢给 老人或亲友,一些留守儿童由于长 期缺少温暖与呵护,遇上“好心 的”师长,难免心存感激甚至转而 亲近,根本就不会将“好心”往 “歹念”上去想,被性侵就这样在 毫无防备中发生了。因此,今后校 园性侵的预防重点,应该放在保护 偏远落后地区农村学校的孩子身 上,而加强“一号检察建议”在偏 远农村地区的落实,需要检察机关 和当地政府各部门、学校、社会组 织等共同努力。 (四位代表观点均为本报记者 刘 亚 整 理)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 加强“一号检察建议”在偏远农村的落实 落实:成效多多期待满满 本报通讯员 郝红梅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 办理的一起校外辅导机构培训老师猥亵 儿童案件一审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官 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同时禁止被告人官 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 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 这 是 当 地 在 2019 年 4 月 出 台《关 于 建立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 工作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后发出的首 份“从业禁止令”,也是认真落实最高检 “一号检察建议”取得的又一成果。 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他是老师,我不敢反抗。小女孩一 直重复着这句话,让人特别揪心,也让我 们感到未检工作任重道远。”今年4月, 该院办理了一起校外辅导机构培训老师 猥亵儿童案件,年幼被害人的话令承办 检察官格外心痛。 为进一步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 学安全建设,织密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的防 护网,该院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 建议,要求完善教师 (包括外聘教师) 准入 制度,健全性侵投诉和处理机制,重视对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检察建议引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 度重视,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 动。专项治理期间,共开展区级综合执 法行动20余次,参加人员200多人次,全 区摸排登记在册213家培训机构,进一 步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力度, 严格审核备案,标本兼治念好校外培训 的“紧箍咒”。 该院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 察建议,督促对培训机构的注册登记加 强审查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6月 13日,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门答复 检察建议,已将涉案培训机构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注销营业执照,并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公示;将性侵人员 列入黑名单管理。 入职查询挡住有污迹者 能不能建立一道栅栏,将“官某某 们”挡在教室之外,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 手? 4月19日,新吴区检察院牵头与区 委政法委、法院、公安等11家职能部门 联合制定出台了无锡首个《关于建立防 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工作协 作机制的暂行办法》,要求对与未成年人 密切接触的工作岗位实施入职查询,端 口前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加 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办法》指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 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曾实施性侵害未成 年人犯罪的人员,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 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等特殊职责 的相关单位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 等,以及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 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相关单位其他 工作岗位。公安机关建立统一的性侵害 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相关单位招录前 应当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应聘人员也 应如实报告自己是否存在相应的违法犯 罪记录,不得隐瞒。其中,“性侵害犯罪 记录”的范围不仅指法院作出的有罪生 效判决,还包括检察机关作出的确认存 在犯罪事实的不起诉决定。 形成专项报告为党委决策助力 “熟人作案比例较高,网络交友成为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新威胁;被害 人或加害人住所作案占比较大,宾馆、学 校女厕、小区电梯等场所值得关注。”针 对“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并结合辖区办案 实践,该院对近五年来辖区性侵害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认真调研分析梳理, 形成专项报告,剖析案件特点和成因,找 准犯罪多发、易发点和办案难点,有针对 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为地方党委 依法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新吴区政法委负责人很快对报告作 出批示,要求政法部门进一步凝聚共识, 发挥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无锡新吴:发出首份 “从业禁止令” 四位全国人大代表讲述身边的“一号检察建议” 姚雯/漫画 检察官向在校生发放普法教育读本 检察官在街头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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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版

SHEN

GYIN

ZHOUKAN

代表声音

代表人民的声音

●●●● ●●●●

刘希娅

2019年 8月 12日第711期

本刊策划 郑博超编 辑 王丽丽校 对 杨金辉

最 高 检 向 教 育 部 发 出 “ 一 号检 察 建 议 ” 后 , 2018 年 11 月 12日,江西省检察院将“一号检察建议”及该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抄报该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长、教育厅,并提出三方面工作建议。之后,又将“一号 检 察 建 议 ”转 发 给 各 市 级 检 察院,要求遵照执行。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很 快 作 出 了 回应:形成《关于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提出四个方面共 13 条具体措施;下发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省级层面的良好沟通,为

“一号检察建议”在江西省落地生根开了个好头,各地也纷纷响应。例如检察长亲自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并带头给学生讲课。加大力度深入开展法治校园活动,严惩校园性侵、“校园贷”犯罪等均取得明显效果。这足以说明,“一号检察建议”对教育的重视不是挂在嘴上,而是落在行动中,也实实在在做到了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作为教育

战线的一名代表,我对最高检心存感激。在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的过程中,我提两点建议。

一是希望继续以刚柔相济的方式 ,妥 善 化 解 教 育 领 域 的 矛 盾 纠纷 。 学 校 、学 生 均 是 社 会 高 度 关注 的 群 体 ,处 理 不 好 极 易 引 起 社会 围 观 ,引 发 不 稳 定 问 题 。 如 果简单办案、机械执法,不仅可能引发 不 稳 定 问 题 ,而 且 可 能 使 一所院校从此一蹶不振。因此,检察机关在办理教育领域的案件,特别是未成年人案件时,建议继续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

法治保障。二 是 希 望 进 一 步 加 强 部 门 联

动,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化解在萌芽状态。2018 年江西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数在刑事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未成年人涉罪人数有所上升。这让人担忧,更需警觉。江西省检察院去年的一个做法我觉得非常好: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他们发现了某县未成年人涉黑人数较多,于是把这个信息告诉我们。为了解其中的缘由,我和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一起到了这个县进行调研,摸清情况。假如他们没有把这个情况告诉我们,我们就不会知道,也就不可能采取相关措施。所以,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把这个做法作为一种机制固定下来,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让更多问题能在诉前得到解决,共同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叶仁荪

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重庆市检察院、市教委联合下发通知,在该市各大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群体分别上好三类法治课。这是重庆落实“一号检察建

议”的具体举措。同时,重庆市检察院结合全市办理的校园性侵案件情况,向重庆市教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建立全市涉性侵案件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工作机制,建立教职员工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处置及防控机制等,重庆市教委随即出

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意见》。

提升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把他们培养成法治老师——这是重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又一举措。为此,重庆市教委与市检察院达成共识,决定在市检察院设立法治教

育实践基地,联合开展在校教师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教师法治意识,并为各中小学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学校培训一批法治教师。

在 进 一 步 推 动 “ 一 号 检 察 建议”落实的过程中,我对法治副校长充满期待。学校曾发生这样一件事,学生在操场上跌倒后骨折,学校赔偿了近 10万元。事发后很多老师就问,还要不要上体育课?我觉得,如果法治副校长在讲法治课之外,融入到学校的法治建设中,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推动依法治校,类似的事情也许不会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

法治副校长应更多融入学校法治建设中

作 为 一 名 教 育 工 作 者 , 我 一直 关 注 未 成 年 人 工 作 。 据 我 了解 , 自 去 年 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

“一号检察建议”以来,黑龙江省同江市检察院开展了一场以“关护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为主旨的“守护花蕾”行动,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在同江市落地生根,并全面有序开展。从这段时间的落实情况来看,这份建议对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方面工作有着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我在学

校任教时感受比较深的一点是,检察机关在各学校配备法治副教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等方面,不仅争当排头兵,更脚踏实地地认真落实,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了积极影响。

同江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非常扎实。例如,同江市检察院

“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团队的检察官带着学校教职员工从准入资格审查、师德教育和考评制度、女生宿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重点区域

(如教室、宿舍楼、保安室等)监控使用情况等重点问题,向学校班子成

员、教师代表等人详细解读“一号检察建议”,并先后到学生宿舍楼、保安室等区域逐一查看校园安保设施,与师生代表面对面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为了有效预防校园内性侵未成年学生行为,在“守护花蕾”行动中,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的同时,积极与教育部门探索未成年人预防关护体系建设。明确将学生的“自护教育”作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教育的一项必备内容,同时,将督促学校建立完善

《教职员工准入审查制度》,建立完

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报警责任机制》,坚决杜绝侵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任重道远。在“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中,我建议检察机关将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内容纳入义务教育知识体系中,有条件的地方检察机关可编制适合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需求的宣传手册,增强孩子们自我保护的法律知识储备。另外,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离不开一支专业化的未检队伍。在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中,令人瞩目的一个改革举措是增设了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议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检专业优势,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应用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创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中心校小学教师刘蕾

学生“自护教育”列为法治教育必备内容

8 月 7 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开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专题调研。全国人大代表丁光宏表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还应增加人文和文化交流。他建议考虑沿太浦河流域引进上海等地的优质高校、科研院所资源,这样既可以保护清水走廊,也有利于经济发展。

8 月 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考察团来到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街道博物院社区,考察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冯景义表示,代表联络站作为人大代表加强与选区选民沟通联系的基层平台,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收集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的主阵地,也是人大工作在社区的延伸。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让每个人的位置、通信、交易等各类信息被收集并存储在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似乎在互联网上“裸奔”,“信息安全”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数据为用户所有。”在全国政协委员、360 集团董事长周鸿祎看来,互联网公司收集用户数据信息需要让用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要告诉用户为什么收集了数据,如何使用数据,要将主动权交给用户。

全国政协委员、搜狗公司 CEO 王小川建议,国家要从立法层面严格保护个人信息,给企业和个人明确的行为边界;国家执法需要协同,很多在线上表现出来的问题实际上需要线上线下的协同治理。

“我们要通过管理手段让非法获得和使用信息的人承受很大的代价,严厉打 击 盗 用 互 联 网 用 户 信 息 的 非 法 行为。”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通信网络技术专家尹浩表示,安全界有一种说法:三分技术,七分管理。互联网用户信息安全,需要技术和管理综合施策。立法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是目前的当务之急,也是未来网络化智慧社会健康发展的保证。

“要明确个人数据的边界范围,对个人敏感信息和个人一般信息加以区分。”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建 议 , 对 前 者 要 予 以 高 度 保护,限制收集、加工和流动。对后者可以强化利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商业和公共管理方面的价值。

8 月 6 日上午,浙江省政协到婺城调研“一村一委员”工作。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孙景淼在调研中表示,“这一工作机制引导委员接地气、察民情、解民困,有效推动了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促进履职常态化搭建了一个新平台。要把‘一村一委员’工作机制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结合起来,引导政协委员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献计出力、主动作为。”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人民政协报、浙江新闻网 王丽丽/整理

我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自“一号检察建议”出台之后,社会各方面对校园性侵等校园安全问题有了明显的重视。教育部门推出了很多新举措,有了新改进,例如对教职员工入职信息查询和行业禁止、黑名单制度,一定程度减少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前所未有地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印象中,在今年山西、宁夏等地发

生的几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当地部门都反应迅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罚,对被害人作出相应保护,同时学校和教育部门推出相关举措加强防范,足以说明“一号检察建议”是有刚性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是有力量的。

我在调研中还发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我国偏远、农村地区发生率相对较高,尤其是农村住宿学

校、留守儿童较多的地方,这类犯罪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比如城市学校或条件好一些的学校,安保措施通常更严格更到位。至于那些地处偏远、相对落后但特别需要防范的地区和学校,恰恰成了关注的盲区。

为什么校园性侵案的高危地带是在农村,在那些偏远落后地区的学校?这不仅是学校的管理疏漏使然,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那些

孩子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根源则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家长为了生计外出打工,将照顾孩子的重任丢给老人或亲友,一些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少温暖与呵护,遇上“好心的”师长,难免心存感激甚至转而亲近,根本就不会将“好心”往

“歹念”上去想,被性侵就这样在毫无防备中发生了。因此,今后校园性侵的预防重点,应该放在保护偏远落后地区农村学校的孩子身上,而加强“一号检察建议”在偏远农村地区的落实,需要检察机关和当地政府各部门、学校、社会组织等共同努力。

(四位代表观点均为本报记者刘亚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

加强“一号检察建议”在偏远农村的落实

叶仁荪

落实:成效多多 期待满满

□本报通讯员 郝红梅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校外辅导机构培训老师猥亵儿童案件一审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同时禁止被告人官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

这是当地在 2019 年 4 月出台《关于建立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工作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后发出的首份“从业禁止令”,也是认真落实最高检

“一号检察建议”取得的又一成果。

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他是老师,我不敢反抗。小女孩一直重复着这句话,让人特别揪心,也让我们感到未检工作任重道远。”今年 4 月,该院办理了一起校外辅导机构培训老师猥亵儿童案件,年幼被害人的话令承办检察官格外心痛。

为进一步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安全建设,织密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的防护网,该院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完善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准入制度,健全性侵投诉和处理机制,重视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检察建议引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期间,共开展区级综合执法行动 20 余次,参加人员 200 多人次,全区摸排登记在册 213 家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审核备案,标本兼治念好校外培训的“紧箍咒”。

该院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培训机构的注册登记加强审查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6 月13 日,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门答复检察建议,已将涉案培训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注销营业执照,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公示;将性侵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

入职查询挡住有污迹者

能不能建立一道栅栏,将“官某某们”挡在教室之外,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

4 月 19 日,新吴区检察院牵头与区委政法委、法院、公安等 11 家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无锡首个《关于建立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工作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要求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岗位实施入职查询,端口前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办法》指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曾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员,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等特殊职责的相关单位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等,以及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相关单位其他工作岗位。公安机关建立统一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相关单位招录前应当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应聘人员也应如实报告自己是否存在相应的违法犯罪记录,不得隐瞒。其中,“性侵害犯罪记录”的范围不仅指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判决,还包括检察机关作出的确认存在犯罪事实的不起诉决定。

形成专项报告为党委决策助力

“熟人作案比例较高,网络交友成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新威胁;被害人或加害人住所作案占比较大,宾馆、学校女厕、小区电梯等场所值得关注。”针对“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并结合辖区办案实践,该院对近五年来辖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认真调研分析梳理,形成专项报告,剖析案件特点和成因,找准犯罪多发、易发点和办案难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为地方党委依法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新吴区政法委负责人很快对报告作出批示,要求政法部门进一步凝聚共识,发挥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无锡新吴:发出首份“从业禁止令”

四位全国人大代表讲述身边的“一号检察建议”

姚雯/漫画检察官向在校生发放普法教育读本检察官在街头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