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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东莞市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0692-186CDG810139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0692-186CDG810139 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692-186CDG810139

2019年1月

2

21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投标邀请函

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92-186CDG810139)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内容: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最高限价:人民币1429.60万元,其中派遣人员用工费用暂定为人民币1390万元;

劳务派遣管理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6000.00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2 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独立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12月21起至2019年01月29日期间登陆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dgsy.com.cn/www/index.jsp)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无需报名。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9年01月30日09:0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0日09:30;

递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7.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gzb.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dgsy.com.cn/www/index.jsp)、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gdebidding.com)。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李工;

电话:0769-28686886、28822381;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      邮编:523122。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先生、林小姐

电话:0769-22803111; 0769-21665597;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上级单位: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第二部分

投 标 须 知

一、说明1 招标项目说明1.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 定义及解释2.1 服务: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2.2 招标人:《投标资料表》所指的招标人。2.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招标对合格投标人的具体要求见本须知第3条。2.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5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 日期:指公历日。2.7 合同:指依据本次服务采购招标结果签订的协议。2.8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9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等通讯形成文件。3 合格的投标人3.1 见投标邀请函。4 合格的服务4.1 合同中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5 禁止事项5.1 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5.2 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或澄清,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6 保密事项6.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情况。7 投标人知悉7.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招标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8 保证8.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 投标费用9.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10 招标文件构成10.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0.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作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1.1 投标人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不予解答。11.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予以逐项答复,并将此书面答复发送给招标文件的每个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但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招标人,并须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11.3 招标文件发出以后至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发出的所有具有编号的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1.5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 投标语言及计量1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2.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 投标文件的构成13.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投标报价表,二、商务响应文件,三、技术响应文件,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 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2) 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 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4) 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证明文件;(5) 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作出的书面响应;(6) 投标人应参照投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格式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14 投标函14.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15 投标报价15.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15.2 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5.3 为顺利进行评标工作,投标人应提交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软件制作的投标报价表,但所有数据以签字盖章的书面报价表为准。16 投标货币16.1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在投标时必须用人民币报价。17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1 投标人提交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合格性证明文件。(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 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授予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7.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包括设计、生产和服务等)以及资质能力;

(2) 投标人按《投标资料表》规定提供类似服务的业绩,并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填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

(3)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其信誉、资格的文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包括经过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4) 如果《投标资料表》允许、且投标人拟将本招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按《投标资料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分包人合格的文件,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如果投标人中标并将项目分包,其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8.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服务来源的说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1) 服务的详细说明;(2) 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3) 招标人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服务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4) 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招标文件规定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9 投标保证金19.1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资料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9.3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方式提交。保证金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收由以投标人分支机构、私人帐户和其他单位转入的保证金,无论是何种形式转入,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退回给投标人的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

单 位: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00899920180018888

a.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投标保证金帐户上(且在备注或用途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废标处理。

b. 投标人的保证金是从户名为投标人的帐户汇出的,即投标单位名称与汇出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19.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9.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19.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中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中标合同;

(2) 中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

19.7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20 知识产权20.1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如有第三方向招标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0.2 投标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及税费。21 投标有效期21.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21.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2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2.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副本份数,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2.2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技术部分的正本全部内容相同(图片及印刷文件除外)的电子文件一套(以光盘形式,文件格式要求采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软件制作),如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时,以书面文件为准。22.3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22.4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22.5 投标文件的正本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22.6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22.7 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套中,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23.2 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

(1) 清楚注明“递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 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3.3 封套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交”时,能原封退回。23.4 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对于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3.5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将其独立封装,并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

(1) 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加盖公章);

(2) 投标报价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加盖公章);

(3) 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退保证金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投标截止24.1 投标人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且不迟于《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送达《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收件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4.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5 迟交的投标文件25.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6.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须知的规定处理。五、开标与评标27 开标27.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开标形式。开标时,开启唱标信封封套,唱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27.2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和主持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7.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投标函、投标总报价、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备选方案(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除了按照规定原封退回迟到或撤回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27.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修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将不予承认。27.5 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的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28 评标委员会28.1 本次招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28.2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29 评标29.1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标采购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29.2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在“投标须知附件”中规定。29.3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1)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 招标人通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有权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9.4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9.5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并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授予合同30 中标人的确定30.1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30.2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31 评标结果公示3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资料表》规定公示评标结果。32 中标结果公告32.1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资料表》规定公告中标结果。33 异议和投诉33.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询问或异议的回复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dgsy.com.cn/www/index.jsp)首页招标采购栏目下回复,请各投标人关注。33.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33.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4 中标通知书34.1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依法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34.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3 中标人如在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34.4 招标代理机构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招标结果公告》,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35 资格后审35.1 中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人员资历、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的原件给招标人进行审查;若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36 签订合同36.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36.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 《合同书》;

(2)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3)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4) 中标通知书。

37 履约保证金37.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及支付违反合同义务的违约金。37.2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1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或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投标资料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7.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37.2条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决定,并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7.4 履约保证金帐户(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37.5 项目服务期结束并结算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37.6 提供担保的银行必须是支行级以上机构,并经招标人同意,非东莞市行政区域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需经担保银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并出具公证书,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37.7 如果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中标人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随时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将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帐户。37.8 无论是履约保证金以何种形式转入,履约保证金退回时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无息退回到中标人的帐户。38 服务费38.1 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39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39.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所有。

投标须知附件1:

投标资料表

本资料表的条款序号是与《投标须知》中的条款序号对应的,或是新增的条款,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序号

内 容

一、 说明

2.2

招标人: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

二、 招标文件

11.2

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2

投标价是否唯一:是。

15.3

22.2

投标人应用中文版Word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17.2

(2)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的项目业绩,并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填报项目清单;

(3)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其信誉、资格的、经过年审合格的文件复印件:

1 营业执照;

2 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

(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否。

18.2

(3)不适用。

19.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21.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22.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五份,及一份电子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详见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五、评标与开标

27.2

详见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六、 授予合同

31.1

招标结果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gzb.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dgsy.com.cn/www/index.jsp)、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gdebidding.com)

37.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总额(包括派遣人员用工费用和劳务派遣管理费)的10%。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递交。

投标须知附件2

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总则

1.评标委员会

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的评委会依法由 5位评委组成。评委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会的工作。评委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评审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招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 与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5) 任职单位与招标人或参与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6)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1.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分包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1.5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2.评标方法

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2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3.评标步骤

3.1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

4.评分及其统计

4.1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各评委的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然后,评出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将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分别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4.2评出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4.3将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分别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二、初步评审

5.评标委员会按照《初步审查表》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只有对《初步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被认为响应的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6.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7.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8.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3家,以决定是否需废标。

9.无效投标的认定

9.1按《初步审查表》(见附表1)所列各项,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详细评审

10.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10.1技术商务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技术商务评审表》(附表2),评分统计按本评标方法4.1条规定进行。

10.2价格评分:将评委会校核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定义为评标价格。取各评标价格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格,其价格得分为满分20分。各投标人的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11.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分值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

价格

得分

80

20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的得分,代入下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评标总得分= F1+F2

其中,F1、F2分别为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的汇总得分。

四、中标候选人

12.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

12.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三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商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及第三的投标人为备选人。

12.2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

12.3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附表1:初步审查表(注: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初步审查表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有效性审查项

A投标人

B投标人

C投标人

D投标人

1.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

2.

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符合要求

5.

投标人符合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6.

投标人无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

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8.

投标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9.

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结 论

不通过原因说明

注:1.评审时评委对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2:技术商务评审表、(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技术商务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分)

1

企业实力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培训许可证》的,每一个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管理体系认证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网上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保安培训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根据投标人2015年至今年度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三年盈利的得4分,两年盈利的得2分,一年盈利的得1分,无盈利的得0分。(注: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国家机关或协会颁发的质量、安全、效益、信用、管理类奖项的,每项得3分;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国家机关或协会颁发的质量、安全、效益、信用、管理类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2015年至今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国家机关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或《全国诚信示范企业》:得5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3

拟派人员情况

投标人中标后可立即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

1、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二级或保安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证书或员工帮助咨询师服务证书,每一个证书得3分,共3分;

本项最高得6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含业务员和司机),每20人得1分,最高得5分。

上述人员在合同执行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业务员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司机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和驾驶证,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证书或员工帮助咨询师服务证书)及近半年内不少于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4

同类业绩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的劳务派遣或劳务服务或保安服务项目:

1、劳务人员或保安人员数量在30人(含30人)至11O人(不含110人)的:劳务服务或劳务派遣类合同有效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保安服务类合同有效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本子项最高得10分。

2、劳务人员或保安人员数量在11O人(含110人〉以上的:劳务服务或劳务派遣类合同有效业绩一个得2分,保安服务类合同有效业绩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符合本项要求的多余的合同,可以按第1项计分规则计分。

以上最高得14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及至少三个月的合同项下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5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承诺接到招标人用工需求通知后,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时间:1小时(含1小时)内的,得5分; 1-2小时(含2小时)的,得3分; 2-6小时(含6小时)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单独提供书面承诺函)

5

6

服务需求理解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用户需求的理解程度、重点难点的分析进行横向对比:

(1)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理解非常透彻,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十分到位,对项目整体把握非常高,优于招标需求的,得4分;

(2)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理解比较透彻,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分析比较到位,对项目整体把握较高,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

(3)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理解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分析基本到位,对项目整体把握高,基本符合招标需求的,得2分;

(4)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理解一般,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分析不到位,对项目整体把握不太高,不太能满足用户需求,得1分;

(5)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4

7

日常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架构、方法及人员档案/薪资管理等方案进行横向对比:

(1)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架构、方法及人员档案/薪资管理等方案非常符合实际、非常具体详细,可行性、科学性非常高,对项目研究的工作思路、方法非常清晰,得4分;

(2)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架构、方法及人员档案/薪资管理等方案较符合实际、较具体详细,可行性、科学性较高,对项目研究的工作思路、方法较清晰,得3分;

(3)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架构、方法及人员档案/薪资管理等方案基本符合实际、具体详细,可行性、科学性一般,对项目研究的工作思路、方法清晰,得2分;

(4)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架构、方法及人员档案/薪资管理等方案不太符合实际、不太具体详细,可行性、科学性较低,对项目研究的工作思路、方法较笼统,得1分;

(5)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4

8

客户服务及关系维护方案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客户服务及关系维护方案(含劳动争议处理、风险防范、增值服务等)进行横向对比:

(1)客户服务及关系维护方案非常严谨合理、明确,针对性非常强,可行性、有效性非常高,得4分;

(2)客户服务及关系维护方案严谨合理、明确,针对性较强,可行性、有效性较高,得3分;

(3)客户服务及关系维护方案较严谨合理、明确,针对性强,可行性、有效性高,得2分;

(4)客户服务及关系维护方案不太严谨合理、明确,针对性一般,可行性、有效性一般,得1分;

(5)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4

9

公司管理制度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公司管理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以及是否适用进行横向对比:

(1)制度非常完整合理、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非常强,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

(2)制度完整、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较强,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得3分;

(3)制度基本完整、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强,基本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得2分;

(4)制度不完整、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一般,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得1分;

(5)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4

10

应急方案

根据投标人应急思想、预防预警方案进行评比:

(1)应急思想先进、明确具体,预防预警方案清楚可操作性强的优得4分;

(2)应急思想明确,预防预警方案清淅为良得3分;

(3)应急思想一般,预防预警方案一般为差得1分;

(4)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4

合计

80分

备注: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根据计分方法进行相应地打分。

评委签名: 日期: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6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服务招标文件 25

《用户需求书》(含技术规范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不满足要求的将导致废标。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是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国有企业),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注册成立。公司是经广东省公安厅批准组建的专业武装押运公司。公司下设2个基地(寮步基地、万江基地),1个现金运营中心。实行团队制形式维持日常运营。每车组4-5名人,其中司机1名、业务员2名,护卫员1-2名,每人每周轮休一天。

本次招标派遣人员用工费用参照《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业务员人均每年约5至6万元,司机人均每年约6至7万元(包含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派遣员工薪酬,及五险一金中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根据出车线路路程不同,人员工资会有所不同,本项目劳务派遣人员与招标人职员实行同工同酬。

二、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及服务期限

包号

服务内容

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服务期限

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价最高限价

项目估算

A

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劳务服务

110人其中:

业务员(暂定):75人司机(暂定):35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人民币150元/人/月

人民币1429.60万元(由派遣人员用工费用、劳务派遣管理费组成)

注:

1、 ★本项目实际用工人数及开始用工时间不确定,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按招标人要求的数量安排满足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到岗;遇到招标人员工罢工、怠工、集体辞职等特殊情况,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劳务服务需求后6小时内,按招标人要求的数量安排满足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到岗。

2、 派遣人员薪酬与招标人职员实行同工同酬。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包括派遣员工用工费用和劳务派遣管理费。派遣员工用工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派遣员工薪酬,以及五险一金中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五险一金标准按法律规定和相关部门规定执行。派遣员工用工费用暂定为人民币1390万元(注:此费用不含劳务派遣管理费),是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派遣员工用工费用估算值,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派遣人员数量、岗位、派遣人员考勤、考核情况据实计算。招标人每月向中标人支付派遣员工用工费用。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按社保、公积金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保、公积金费用。

3、 劳务派遣管理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6000.00元。

4、 每月员工薪酬、劳务派遣管理费按当月实际到岗人数和岗位类别支付,招标人不保证合同期限内投标人获得的总业务数量。

三、劳务派遣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及工作职责

劳务派遣人员资格条件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所需岗位的性质和行业特点进行设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岗位要求及时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转岗的形式招募员工,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包括证件查验、基础知识考核、工作经历筛选等)后将拟录用人员提供给招标人复试确认,最终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名单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劳务派遣人员要求:

1、高中以上学历,年龄20-28岁,身高1.62米以上。退伍军人、党员、警校毕业生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身上无纹身和明显伤疤。

4、驾驶员岗位:需持有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取得驾驶执照后,有连续2年以上实际驾龄,有大货车驾驶经验的优先(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具备保安员证。

工作职责:

业务员岗:

1、 负责执行押运任务过程中尾箱的交接工作。

2、 严格按照正规化武装押运操作规程执行押运任务。

3、 负责规范填写尾箱交接的相关单据,核对尾箱所送网点名称号码和数量、仔细检查尾箱及封条是否完整。

4、 负责对交接尾箱的放置工作,避免造成尾箱破损危及箱内物品安全。

5、 按要求参加公司、基地、部门组织的会议、业务学习和公司开展的各项培训,安全演练,应急演练等。

6、 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爱护公司装备设施。

7、工作期间如遇有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效处置。

司机岗:

1、 负责车辆驾驶及相关业务工作。

2、 负责平时对车辆的基本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统计保养情况。

3、 负责跟踪处理车辆中途坏车、事故车的维修情况。

4、 严格按照正规化武装押运操作规程执行押运任务。

5、 按要求参加公司、基地、部门组织的会议、业务学习和公司开展的各项培训,安全演练,应急演练等。

6、 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爱护公司装备设施。

7、 工作期间如遇有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效处置。

四、服务内容要求

1、中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招聘/录用劳务派遣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劳务派遣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信息档案。对新招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员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保安员证等复印件报招标人备案;

2、中标人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录用、退工手续办理、薪酬、各种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规定)及个税代扣代缴;

3、中标人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等;

4、中标人负责处理服务期内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资纠纷,承担经济补偿及赔偿责任;

5、劳务派遣人员发生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由中标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6、中标人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7、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中标人以雇主身份进行调查及处理,并为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待遇申报;

8、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教育劳务派遣人员严格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招标人做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9、中标人定期会同招标人共同对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并委托招标人进行派遣人员的现场管理和工作考核,相关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及时足额给派遣人员发放工资;

10、中标人根据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劳务派遣人员与招标人之间的关系,向招标人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中标人应及时掌握国家和省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招标人,积极配合招标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

12、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称职的劳务派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违纪、受到客户投诉、给中标人带来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行为等。

13、中标人劳务派遣人员服务过程中造成的招标人或第三方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4、中标人须购买雇主责任险,对拟投入本项目的劳务派遣人员购买雇员忠诚险。

五、其他要求

1、服务期内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如因中标人原因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的,招标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人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招标人更换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

5、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由招标人进行分配、管理,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撤换或辞退等须经招标人同意认可。

六、付款方式

1、劳务派遣管理费及派遣人员用工费用按每月实际派遣人数进行结算。

2、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有效发票。

第四部分

合 同 条 款

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

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

二○一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 号:

根据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指派派遣员工相关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所称“派遣员工”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岗位需求派遣至甲方工作的人员。派遣员工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由乙方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履行用人单位职责,甲方仅为用工单位。派遣员工派遣岗位为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2、本合同涉及费用均指人民币。

第二条:派遣岗位及各岗位工作内容

1、业务员岗:

1) 负责执行押运任务过程中尾箱的交接工作。

2) 严格按照正规化武装押运操作规程执行押运任务。

3) 负责规范填写尾箱交接的相关单据,核对尾箱所送网点名称号码和数量、仔细检查尾箱及封条是否完整。

4) 负责对交接尾箱的放置工作,避免造成尾箱破损危及箱内物品安全。

5) 按要求参加甲方公司、基地、部门组织的会议、业务学习和公司开展的各项培训,安全演练,应急演练等。

6) 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爱护公司装备设施。

7)工作期间如遇有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效处置。

2、司机岗:

1) 负责车辆驾驶及相关业务工作。

2) 负责平时对车辆的基本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统计保养情况。

3) 负责跟踪处理车辆中途坏车、事故车的维修情况。

4) 严格按照正规化武装押运操作规程执行押运任务。

5) 按要求参加甲方公司、基地、部门组织的会议、业务学习和公司开展的各项培训,安全演练,应急演练等。

6) 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爱护公司装备设施。

7) 工作期间如遇有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效处置。

第三条:派遣期限

派遣员工派遣期限为自该人员派遣至甲方工作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四条:派遣人数

派遣员工约110人,其中业务员约73人,司机约35人,各岗位具体派遣人员数量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人员招募及录用

1. 乙方应根据甲方用工需求,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转岗的形式招募派遣员工,并按甲方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包括证件查验、基础知识考核、工作经历筛选等。乙方应根据甲方用工需求,在甲方提出人员需求后10个日历日内,将拟录用派遣员工提供给甲方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派遣至甲方。

2. 乙方负责与派遣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等供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和派遣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3. 派遣员工离职或空缺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甲方用工需求,及时补缺。

4. 乙方派遣的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 高中以上学历,年龄20-28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身高1.62米以上。退伍军人、党员、警校毕业生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 身体健康,无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3)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身上无纹身和明显伤疤。

4) 驾驶员岗位:需持有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取得驾驶执照后,有连续2年以上实际驾龄,有大货车驾驶经验的优先(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 具备保安员证。

2、 人员培训

1. 乙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并承担相关费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方关系、企业介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安全、职业道德等。

2. 乙方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和规程,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

3. 乙方可根据自身或甲方需要,对派遣员工进行规章制度、安全等内容的再培训,甲方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4. 甲方可对乙方的入职培训提供合理化指导意见,乙方必须予以重视及反馈,并按甲方要求调整入职培训内容及方式。

5. 岗前及在岗培训:由甲方负责为派遣员工提供岗前及在岗培训,以使其符合岗位的工作要求。

3、 人员管理

1. 工作安排、现场管理及对派遣员工日常工作质量的考核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2. 甲方在对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过程中,应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派遣员工的种族和性别,不得体罚、殴打、辱骂派遣员工。

3. 双方管理人员应定期沟通,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讨,改善和提高劳务派遣质量。

4. 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反馈派遣员工的工作质量动态(包括遵守和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规程情况、获得奖励或处罚等), 乙方应负责跟踪, 及时了解派遣员工状况。

5. 乙方派遣的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6. 乙方可定期或不定期探访派遣员工,了解派遣员工的工作、社会生活动态,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运营。

7. 乙方应对离职的派遣员工进行离职原因调查,并定期提交离职原因分析报告供甲方参考。

4、 签订劳动合同

1. 乙方应依法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负责协调及处理各种劳资纠纷,承担相应的劳动关系法律责任。

2. 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派遣员工,乙方拥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的权利。乙方应保证满足甲方用工需求,并合理安排派遣员工。若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由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乙方应至少提前30天将不续约的派遣员工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详细说明不续约理由,做好派遣员工工作交接和接替工作,以确保甲方业务的开展不受影响。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与派遣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5、 建立员工档案

1. 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派遣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并及时将派遣员工的工作质量动态记入档案,派遣员工档案保留至派遣员工离职后的两年。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建立的派遣员工档案进行调阅,并可以复印留存备案,乙方应予以支持协助。

6、 员工工资

1. 工资发放

1) 派遣员工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派遣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按照甲方管理规定核定,如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有调整,甲方有权按照最新管理规定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乙方。

2) 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派遣员工工资明细,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所有派遣员工的工资支付给乙方。

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向派遣员工发放上月工资,如乙方出现克扣员工工资情况,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存的工资发放记录进行抽检和监督。乙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为派遣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由个人承担部分等,甲方有权审查相关缴纳资料。

4) 派遣员工工资由乙方通过银行发放,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员工工资延迟发放、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未购买社保、公积金等情况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2. 社会保险

1) 乙方应按法律法规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含入保和停保),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付社会保险费用(含用人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派遣员工参保情况。

2) 合同期内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保费用缴存基数和比例发生调整,则保险费用作相应调整,但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派遣管理费标准不予调整。

3. 人生意外伤害险

乙方应为派遣员工购买人生意外伤害险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有权进行审查。

7、 劳动保护

1. 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做好工作场地安全保护等各种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向派遣员工免费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 如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由乙方依法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

3.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保护女性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4. 甲乙双方各自有权对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

8、 工伤

1. 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组织抢救,并通知乙方, 由乙方负责办理工伤认定、理赔等事务并依法承担用人单位责任,甲方需协助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 工伤及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由乙方负责办理社保、意外险理赔手续,差额及经法律认定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派遣员工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派遣员工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9、 离职与退回

1. 派遣员工个人提出辞职,试用期内乙方应提前 10 天,试用期满后乙方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甲方。派遣员工凭甲方确认的离职申请单与乙方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2.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后,可退回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安置费,并有权要求指派符合本合同条件的合格派遣员工接替工作: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乙各自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3.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但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退回手续:

1) 甲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甲方停业、分立、合并、撤销等)致使对相应岗位的需求发生变化;

2)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如因甲方工作调整需要撤减派遣员工时,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重新安置工作。派遣员工在无工作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无须甲方另行支付费用。

5. 甲方不得将在医疗期内、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工伤和职业病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派遣员工退回乙方。派遣员工的使用期满但在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或派遣员工工伤和职业病治疗期的,甲方应将派遣员工的聘期自动延续至上述情形消失,并承担相关费用。

10、 人数变更

1. 各岗位派遣员工数量,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增加派遣员工的数量。在通常情况下,甲方应提前 1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让其做好提供候选人复试准备。

2. 如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在甲方提出补员需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在1个日历日内补足人数。

11、 保密

乙方派遣员工入职时可根据甲方要求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有关对方公司、对方客户的情况都应当保密。无论在合同有效期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双方都不得将此透露给第三方。乙方保证其派遣员工对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信息遵守本保密要求。在合同终止时,一方应把存有的包含保密信息的任何对方文件(及任何性质的以任何媒介为载体的此类文件的全部副本、记录和复制品)交还给另一方。因乙方派遣员工泄露甲方或甲方客户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定期评定和意见反馈

甲乙双方应每月对劳务派遣工作进行自评,并做书面记录。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提供派遣员工能力、劳务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工作提出建议,并监督乙方改进、执行。在本合同范围内,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的合理建议。

13、 履约担保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总额(包括派遣人员用工费用和劳务派遣管理费)10%的履约保证金,或保额为中标总额(包括派遣人员用工费用和劳务派遣管理费)10%的银行保函。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克扣、延迟发放派遣员工工资,或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支付乙方克扣、延迟发放的工资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

第六条:费用结算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包括派遣员工用工费用和劳务派遣管理费,具体费用构成、费用标准和付款时间如下:

1、 派遣员工的用工费用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员工用工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派遣员工薪酬,以及五险一金中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

2. 甲方每月根据派遣员工的考勤及其他履职行为情况制定派遣员工的工资明细表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每月20日前向派遣员工支付上月薪酬。派遣员工如有迟到、早退、离岗或病事假等情况发生,甲方按照现行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向乙方支付的薪酬中扣减相应费用。

3. 其它用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合理开支,需经双方协商并由甲方最终确认。

4. 每月结束后,乙方根据派遣员工用工费用的实际付款金额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在15天内付款。因乙方提供的发票存在问题或其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付款时间延迟的,乙方仍应在每月20日前向派遣员工支付上月工资。

2、 劳务派遣管理费

1. 甲方基于乙方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管理费,劳务派遣管理费按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实际派遣员工人数和派遣时长计算,已包含用工手续办理、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劳动保险的代征代购等劳动用工管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乙方依法应承担的税费。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劳务派遣管理费收费标准为  元/人/月。

2) 若某派遣员工当月实际派遣期限不足整月的,则按日计费,该员工当月劳务派遣管理费=(员工的实际在职天数/当月总天数)*合同约定的每月劳务派遣管理费金额。

2. 劳务派遣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甲乙双方核对该结算内的劳务派遣管理费并确认无误,且甲方核实确认乙方已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将派遣员工的工资实际发放到派遣员工个人工资账户后,乙方根据劳务派遣管理费的实际付款金额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在15天内付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在合同期内,如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不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在另一方合理书面通报(或警告)并限期改正情况下仍不能改进工作的,对方可保留无责任终止合同的权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或终止合同,除了上述所列出的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发生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按现有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协商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恶意采取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措施,否则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需严格遵守,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另一方损失。

4. 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5. 乙方接到甲方用工需求通知后,未在投标承诺的时限内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每人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6. 若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未按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数量安排满足要求的派遣员工到岗;或遇到甲方员工罢工、怠工、集体辞职等特殊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劳务派遣需求后的6小时内,未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安排满足要求的派遣员工到岗;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 在派遣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因为辞职或被乙方辞退等原因导致派遣员工不足的,而乙方在1天内未能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派遣员工时,每岗每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8. 因乙方派遣员工工作过程中造成甲方或他人财物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9. 若乙方在某月度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投标文件或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三次或以上,则甲方有权扣留当月劳务派遣管理费作为乙方违约金。

10. 若乙方派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导致甲方造受损失的,乙方除应依法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外,还应按甲方损失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实施期间,本合同所依据的基本情况和数据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以致造成任何一方受到严重损失或影响,双方互相理解和友好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做出必要的修改,以体现本合同的公平性。合同修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说明。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延迟执行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将不构成违约、暂时终止或完全终止合同,也不发生索赔。只要:

1. 受影响方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造成拖延或无法履行义务的原因。受影响方是因为以下一种或数种情况:

1) 因政府行为;

2) 战争;

3) 暴乱,叛乱,破坏活动,恐怖行动,暴力行为;

4) 爆炸,火灾,水灾,地震,雷电,冰雹,极端恶劣气候或其他自然灾害;

5) 直接或间接、合法或非法的罢工、联合抵制或怠工。

2.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或不能履行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裁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切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商,应提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任何变化,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补充。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一经双方签署,即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的构成和优先顺序

1.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内容不一致或多义性或不一致性时,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以顺序在前的文件为准:

(1)双方对合同的修改、补充等的契约性文件;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5)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第十三条:其他

1. 本合同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以正楷字体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2.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 方(盖 章): 乙 方(盖 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一、投 标 报 价 表

1.投标报价格式

1.1 投标报价总表

投标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92-186CDG810139

单位:(人民币)

序号

内容

岗位数量(暂定)

服务期限

投标单价

投标报价

备注

1

派遣人员用工费用

(暂定)

业务员:75人

24个月

/

13,900,000.00元

固定报价,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司机:35人

2

劳务派遣管理费

110人

24个月

元/月/人

投标报价=劳务派遣管理费投标单价*110人*24个月

3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注: 1.投标总价是招标人应支付的本项目劳务派遣管理费、派遣人员用工费用(暂定)之和。

2.投标人只针对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价(人民币X元/人/月)进行报价,统一报出唯一有效的劳务派遣管理费投标单价,且不得超过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人数暂定,按实际结算。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商 务 响 应

2.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编号) 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 副本 份,投标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函;

3.授权书;

4.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保证金;

6.商务响应表及差异表;

7.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有关文件。

8.技术响应文件及差异表并在正本内附有相应各部分内容的电子文件一套(以光盘形式)。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

(二)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日起的 90天内 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 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五) 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 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七)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八)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九)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 真: .

代表姓名: .

职 务: .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3.1格式填写)。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被授权人时适用)(按附3.2格式填写)。

附3.1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法人公章):

地 址:

日 期:

附3.2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注册于(省、市、县)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法定代表人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投标[招标编号为: ]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法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的有关要求做出全面的响应。其内容应不限于以下各项:

4.1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

4.2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3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1 资格声明书格式

资格声明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的招标[招标编号为: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作为 投标人 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提供“用户需求书”中全部的服务,提交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我方理解你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格资料,并愿意应你方的要求提交。

投标人(公章): .

法 定 地 址:

邮 编: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人姓名(印刷体) .

电 话:

传 真: .

5.退保证金说明格式

退保证金说明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收 款 单 位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含汇入地点)

省 市(县) 银行

账 号

联 系 人

银行联行号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备注:如果投标保证金由非投标人垫付,缴付时应随附盖有投标人及垫付人公章的证明原件,并明示退保证金时的收款人(填入上表,并盖垫付人和收款人公章)。

(以上内容由投标人/供应商填写,以下内容由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切勿变更和删除格式)

申请部门:付款申请表日期:

付 款 内 容

付款金额

(大写) (¥ )

已付金额

(大写)(¥ )

付款方式

1. 现金 □

2. 支票 □

3. 转账 □

4. 保函 □

5. 电汇 □

6. 其它 □

中标人 □

非中标人□

发中标通知书时间(支付非中标人填)

送达合同副本时间(支付中标人填)

备 注

0692-186CDG810139

签 批

项目经办人

送达财务部门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负责人

主办会计

我方为 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为: 所提交的保证金 元,请贵中心退还时划到以下账户:

6.商务响应格式

6-1 承诺书

承诺书号: 0692-186CDG810139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对 (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所有的内容完全明了。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书》中的条款项下的内容完全响应,不作任何的偏离。我方接受你方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我方承诺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与你方的招标文件有冲突,以你方招标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我方在此承诺,如获中标,保证按第四部分《合同书》中的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7.其它资料

7.1投标人简介。

7.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网页截图;《保安培训许可证》复印件。

7.3 2015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4质量、安全、效益、信用、管理类奖项证明资料复印件。

7.5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全国诚信示范企业》复印件。

7.6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