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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27:29 創世紀17:1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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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Bible 2013 Janu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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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27:29

創世紀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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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養關懷部】 吳嘉純 區牧 0922-785885   [email protected]莊智程 實習傳道 0988-503700   [email protected]陳淑蘋 區長 0910-029293   [email protected]  范文綾 區長 0929-124520   [email protected]趙敏岑 區長 0952-866882   [email protected]王毓寧 實習區長 0922-032786   [email protected]謝懿佳 姊妹 0988-591932  [email protected]【多媒體、音樂事工】 張大偉 弟兄 0963-077740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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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牧區退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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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牧區退休會 青年牧區退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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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2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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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Tue) 應許生以撒創世紀17章15-27節

神是全能的神(v. 1),神的應許必會一步一步地實現,祂可使九十歲的撒拉生子,使一百歲的亞伯拉罕作父親。祂既是大能的神,在祂並沒有難成的事(創十八14),沒有任何人、事、物可以阻擋神實現祂的應許。 我們不但可以相信神的應許,也要相信祂實現應許的方法必會行得通。亞伯拉罕樂意接受神的應許,但當神告訴他會如何兌現時,他不認為神實現應許的方法行得通,因而低頭暗笑(v. 17)。所以他向神祈求的是「願以實瑪利活在神面前」(v.18),也就是被神所記念。但神說不是,而是要從撒拉生的才是神立約的對象,才是要承受這約祝福的人(v. 19)。我們不少時候都持有一種想法:神實現祂的應許最好按我認為可行的方法去做,不然祂的應許不會實現。所以,如果神的應許遲遲未能兌現,我們不要太快懷疑神,對祂失望;我們可以求祂向我們說話、鼓勵我們,就如亞伯拉罕所做的。人會被環境限制,但神不會,因為祂是環境的主,祂是全能的神,面對神的應許,祂要求我們作「完全人」全心信靠祂。 神不但恩待亞伯拉罕,也同樣恩待撒拉,使她成為多國之母。同樣地,祂賜福撒拉所生的以撒,也恩待以實瑪利,使他昌盛繁多,成為大國。神是全能者也是施恩者;祂向我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為要叫人有指望。(耶利米書廿九11) 當神對亞伯拉罕說完話之後,聖經說「正當那日」連續說了三次(v23, 26),他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及家裡的一切男子都行了割禮,這表明他們都進入了神的約中,確立了他們與神的關係及與彼此間的關係-都是神立約的民,也是承受神福分的人。 亞伯拉罕立即的順服,及與神建立新關係,且把全家都同時帶進這應許之約中是我們美好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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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17章15-2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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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Wed) 熱誠接待創世紀18章1-8節

樂意接待遠人應是基督徒生命的特質之一。在當日的中東地區對於一些不速之客都是非常盛情的款待,有的主人還堅持客人先用飯,自己站在旁邊侍候。 亞伯拉罕的待客之道實在值得我們學習:第一、主動,一見他們就採取主動歡迎、招待,不管時間上是多麼不方便(當時正是午休時刻v. 1),仍然熱烈歡迎,肯定他們的駕臨是極大的榮幸(v. 3)。第二、慷慨,把最好的拿出來;「一點餅」變成滿桌佳肴,用三細亞細麵(約22公升麵粉)做餅,宰肥牛供應奶油(奶油在中東一帶被視為上好的飲品)(v. 8)。第三、細心,各方面都設想週到,照顧客人各種的需要,拿水給他們洗腳、讓他們在樹蔭下休息(v. 4)、拿餅給他們吃(v. 5)。第四、熱切,用最迅速的行動款待客人。不但自己快,連撒拉、僕人也要快。本段經文四次提到他「急忙」和「跑」vv. 2,6-7。第五、謙卑,視自己為僕人,並謙卑地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v. 3),表明視對方比自己高貴。以及在旁侍候,可見他對客人謙恭。他把款待客人視為一種義務和權利,覺得對自己有好處,而不是給予對方一飯之恩。第六、尊重客人,先問清楚,不是強迫別人接受他的好意。不強求他們久留,阻延他們的行程(v. 5)。 我們要接待有需要的異鄉客,當我們這樣做就等於做在主耶穌身上(馬太福音廿五40);我們不但要個別接待客人,幫助有需要的人,更要考慮教會整體參與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弱勢族群。 亞伯拉罕從心裡熱誠的接待人,而今日我們對自己的親人或陌生人的態度應如何款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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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誠接待創世紀18章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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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Thu)創世紀18章9-15節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

當神應許撒拉明年會生子,撒拉卻「暗笑」,這個暗笑不是因為高興自己要生子,而是對說話者不信的一種笑。因為從自然的情況、從現實的環境來看,她不可能生子了(v. 12),難怪她會暗笑。但神之所以是神,就是因為祂能超越自然的情況、能勝過現實的環境,耶和華沒有難成的事。神透過對撒拉說:「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要撒拉不看自己的情況而是定睛在神自己及祂的應許上。 對耶和華的大能而言,沒有一件事對祂來說是太難、做不成的。祂應許的每一件事,都會按時實現,世界上沒有甚麼東西可以攔阻祂實現祂的話。我們若是定睛於自己,什麼事情都會有問題,但若定睛於神和祂的應許上,我們也會經歷到「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 神沒有難成的事,我們可以靠著祂,為祂做大事。神的應許遲延來到,不等於不應驗,就如耶和華所說,「到了指定的時間」(at the appointed time),無論撒拉是否相信,她必會生以撒。同樣的,時候滿足,耶和華的應許必然應驗;我們要等候,不輕言放棄。 我們要像詩人一樣,知道要「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但跟著說:「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詩篇卅七5, 7)。真正的信靠包括耐心的等候,相信神會按祂指定的時間成就祂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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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18章9-15節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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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ri)創世紀18章16-21節

所行豈可瞞友

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是要告訴他明年這個時候他將生一個兒子,除了這目的以外,還向他表示要差使者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神與亞伯拉罕之間有密切的交通,像知己的朋友,祂願意和他分享祂的想法和計畫,所以神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v. 17)當然,這也表明亞伯拉罕具有先知的身分(創世記二十7),因為「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祂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阿摩司書三7)。真先知其中一種經歷就是「站在耶和華的會中,得以聽見並會悟祂的話」(耶利米書廿三18),他參加了神在天上舉行的內閣會議,得知祂的計畫和心意;當先知得聞神的心意就更容易有神的心腸。 凡神所喜悅的人,神都樂意把自己的旨意啟示給他們,正像我們樂意把心中的意念告訴我們的好朋友一樣。神並不喜歡也不故意隱瞞祂的旨意,使我們覺得高深難明。如果我們肯看重祂的心意,不憑自己的揀選,而是與祂同心,祂便很樂意把祂的旨意啟示我們。甚至神要剿滅所多瑪,亞伯拉罕並沒有查問神,神卻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耶和華將亞伯拉罕當作朋友(歷代志下廿7,以賽亞書四十一8),親自向他顯現、吃飯、交談,甚至將對其他城國審判之事向他預先明示,今日我們的神何嘗不是如此呢?主對門徒說「我乃稱你們為朋友」(約翰福音十五 15),且將末後必成的事,事先在啟示錄中告訴我們。神願意人知道祂的事,但人怎能知道神的事呢?就是要效法亞伯拉罕與神同行(v. 16)。 神對亞伯拉罕預說所多瑪將受審判一事,是要他了解神的公義,並且要他「吩咐他的子孫行在公義的道上」(v. 19),以承受神所應許的祝福。神對亞伯拉罕的約雖是無條件的,但是他今生若要承受神的福氣,在永生若要多得獎賞榮耀,卻須要在現今行在公義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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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18章16-21節所行豈可瞞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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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Sat)創世紀18章22-33節

亞伯拉罕的代求

這段經文是亞伯拉罕的禱告,但其實整段經文是表明神的心-面對人的罪惡,祂期待有人代求。當兩個天使代表耶和華前往調查和執行其他任務後(v. 22),只剩下亞伯拉罕和耶和華。神沒有離去,祂仍舊站在亞伯拉罕面前,就是祂仍等在那裡,等什麼呢?等亞伯拉罕向祂禱告,而透過這個禱告也可以使亞伯拉罕更明白:神毀滅所多瑪是因這城的罪惡滿盈,連十個義人都沒有,應該受刑罰。 在亞伯拉罕的代求中有一些我們當學習的:第一、懇切、不放鬆,一步一步求。神從來沒有責罵亞伯拉罕用這種方式向祂禱告。第二、坦白,把心中想到的一一陳述,全不隱瞞,就如神把祂的想法告訴他一樣。因為他和神有親密的關係,因此他禱告時也大膽地和神理論,甚至似乎在教神怎樣行事,他不擔心神會因而發怒。第三、他禱告時強調神的屬性,特別是祂的公義和憐憫。第四、謙卑,自稱是「灰塵」(v. 27)。第五、所關注的不只是自己的姪兒,乃是全城的居民。第六、出於惻隱之心,故能為那些曾惡待他的人祈禱。他對人關心,就像神對人那憐憫的心腸;他這種愛心乃是源於對神的愛。 在新約中,保羅也教導我們當為萬人懇求(提摩太前書二1),使我們因著代求,能得著敬虔的生命,而不是集中在自己的需要上。但是此等代求,當不違背神行事的原則,而不是盲目的濫求。禱告時不是不停的講,而是要聆聽神的回應,就像兩個相愛的人在交談,像亞伯拉罕向神的禱告一般。 神仍站在人面前是在等人開口來為祂要做的事代求,而人仍舊站在神的面前是表示持守禱告,直到神應允所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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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18章22-33節

小組長 告訴你喔

換你告訴我囉

幫我禱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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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組長 告訴你喔

換你告訴我囉

幫我禱告 謝謝

小組長 告訴你喔

換你告訴我囉

幫我禱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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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組長 告訴你喔

換你告訴我囉

幫我禱告 謝謝

1/1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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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Sun) 知道卻得不到創世紀21章22-34節

亞比米勒(是非利士王的稱號,意思是-「我父是君王」)可能和上一章的基拉耳王是同一個人。他看見亞伯拉罕蒙福,凡事亨通,就要求亞伯拉罕和他立約,希望亞伯拉罕允諾不用欺詐手段(欺負),乃是恩慈相待(厚待)他和他的兒子(v.23)。 神的祝福與同在顯明在亞伯拉罕身上,是人看得見的,因此他雖只是寄居在別人國中的一個人,但君王和軍長卻跑來和他立約。神同在就使人顯得尊貴。 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立約後,他種了一棵柳樹(一種最需要水的樹),表明神不斷的祝福(井水的預表)和他自己久居之意,然後他敬拜耶和華。立約是一件「屬世事件」,但亞伯拉罕的回應,就是敬拜(屬靈層面),因為他從盟約上看見神對他應許一步步地應驗,他得著迦南地的一口井,行出了得著迦南地為業的第一步。求主幫助我們能有屬靈的敏銳眼光,能夠穿過事物的表面,看出背後深一層的意義。 亞比米勒王明明看見神與亞伯拉罕同在,有神的保佑與祝福實在真好,但亞比米勒王沒有求「可以有神保佑的」祝福與要訣,他只期待亞伯拉罕不要欺負他和他兒子及子孫與百姓,只求亞伯拉罕照他自己厚待於人的得到厚待的回報,而沒有去求更大的福就是神同在的恩典。今天我們是否也只像亞比米勒王雖知道同在的祝福卻不想去得到神同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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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卻得不到創世紀21章22-3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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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Mon) 神試驗亞伯拉罕創世紀22章1-8節

亞伯拉罕一生有過四次重要的選擇,每次都捨了一樣本來看為重要的事物:1.離開本地本族,放下自己的家鄉(十二1);2.與姪兒羅得分手,羅得是他所愛的(十三1-18);3.在以撒和以實瑪利間作選擇,他捨棄了以實瑪利(廿一14);4.奉獻獨生愛子以撒(v.1-9)。這些都是不容易的功課,但他每次都選擇順服神,難怪他能成為我們的祝福。 「試驗」暗示神藉著這次的經驗要叫亞伯拉罕信心成長和得益處。面對這個試驗,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對神的態度是-1.他隨時準備好神的話,當神呼喚他,他說:「我在這裡。」(v.1)他是一個儆醒的人。2.他是一個順服的人-迅速的遵行神的吩咐,他早早起來(清早起來)帶齊了東西有充分的準備就往神指示之地去(v.3)。3.他對神的應許有信心-「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v.5),「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v.8)。 神試驗亞伯拉罕,向他發出一個不合情理、不可思議的要求,吩咐他把兒子、獨生子、就是他所愛的以撒獻上作為燔祭。對於亞伯拉罕來說,這是不可能順從的吩咐,一方面他不知道神要考驗他,另一方面,以撒死了,神給他的應許如何實現? 他想不通,也不想殺死以撒,但他「敬畏」神,就順服、照著去做。或許他從以往的經驗知道神乃是公平和慈愛的,他相信神能叫人從死裡復活(希伯來書十一19)。他雖不明白仍放心順從,因知道神是可信靠的。順服乃是他一生的寫照,凡神所吩咐的,他都遵從,且立刻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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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22章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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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Tue) 耶和華以勒創世紀22章9-14節

順服的父親也帶出順服的兒子。聖經說以撒是「童子」,童子在希伯來文可指嬰兒(出埃及記二6)至成人(歷代志下十三7)。亞伯拉罕將柴放在以撒身上,讓他背負;而廿一章以實瑪利被逐時,亦稱為「童子」;故此時以撒年齡應與以實瑪利被逐時相仿,都是十多歲的青年。他若不甘心獻上,可以逃走的,但我們看到以撒沒有反抗,他順服父親,願意被他捆綁,而成為獻祭品(v.9-10)。亞伯拉罕對神的敬畏、順服、對神的信心都因著這個奉獻而和他兒子一同經歷到了。 亞伯拉罕雖然痛苦卻未因此而違命,他和以撒上了摩利亞山頂,就築壇,把不加以抵抗的以撒捆綁,放在壇上,拿起刀來,準備把以撒殺死,然後用壇下的木柴把獨生兒子燒死作為燔祭;這是神吩咐他的。就在以撒命在旦夕的緊急關頭,神介入,耶和華的使者阻止亞伯拉罕傷害以撒,並指出亞伯拉罕的舉動已證明他是真正敬畏神,因他願意遵照神的吩咐,甚至沒有為自己留下獨生子不給神。 耶和華以勒,神果然自己預備了作燔祭的羊羔(v.13)。「以勒」在希伯來文可解作「看見」,有預備、照料、看顧的意思。神看見、神有預備、神照料一切。亞伯拉罕經歷到,以撒經歷到,而今天對你、我來說,神仍然是耶和華以勒。 我們要學亞伯拉罕那樣,甘願為了順服神而付出代價,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祂是「耶和華以勒」,會在各方面都為我們預備,供應我們的需要。而且,通過祂的預備,我們可以遇見祂,更經歷祂的真實。 亞伯拉罕願意付出最昂貴的代價,把所愛的獨生子獻上,我們跟從主,也要有此心志,這豈不是主耶穌所指出,作為祂的門徒所要付出的嗎?我們要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兒、兄弟姐妹和自己的性命,且願為主撇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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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22章9-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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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Wed) 亞伯拉罕之約創世紀22章15-24節

亞伯拉罕之約的基本內容只有一句話-「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神的這個應許很顯明是在宣告,祂要恢復人因始祖犯罪所失去的祝福,就是祂在創世之初所賜給人的。這包括了與神親近的權利、擁有治理的地位以及人的裡面有神的靈居住。 亞伯拉罕之約表明了神的救贖,路加福音第一章71-75節說:「拯救我們脫離仇敵,和一切恨我們之人的手,向我們列祖施憐憫;記念祂的聖約,就是祂對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所起的誓;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神救贖的行動是以亞伯拉罕之約為起點,而人領受神救贖的計畫亦以亞伯拉罕為起點。透過「那一個後裔」-基督(加拉太書三16),凡有信心的接受耶穌的人都與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拉太書三9)。 創世記記錄亞伯拉罕的一生從他順服神願意離開家鄉與親人開始,到結束時再次指出他對神的順服與聽命,可見這是亞伯拉罕生命的最大特點。故此,我們當學習亞伯拉罕那樣敬畏神、對祂委身,以至我們願意服從祂,按祂的吩咐去行,就算這些吩咐看來多不合情理、與祂的應許相違、是我們不想做的。最好的獻祭莫過於「聽命與順從」(撒母耳記上十五22),我們可以通過順服神的吩咐去敬畏祂,又可藉此得福。 神看重人聽從祂的話過於一切,因此讓我們都來效法亞伯拉罕全心聽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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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之約創世紀22章15-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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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Thu) 撒拉的死與安葬創世紀23章1-20節

本段經文表明亞伯拉罕與人相處時,謙卑有禮被人視為尊貴王子(v.6),但他自謙是外人、寄居者(v.4)。他在生活中讓人看見神的保護與賜福,他不隨便接受餽贈,他不肯接受以弗崙無條件的送出墓地,因他知道他所蒙的福氣不是來自人,乃是神所賜。 亞伯拉罕信得過神的應許必定兌現,因此他堅持要在去世前得到一塊迦南的土地。這是亞伯拉罕買的第一塊地,目的是埋葬妻子。而這塊地後來就做為希伯來人的祖墳-亞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雅各、利亞都葬在這裡(廿五9,四十九31,五十13)。神對亞伯拉罕必得迦南地、有許多子孫、名為大的應許,已一步步的應驗,死亡並不能影響神的應許。 亞伯拉罕要買的這塊地雖然地主以當時慣用外交詞令和例行禮儀,說要餽贈於他,但他拒絕了。而這個地主就漫天開價要求四百舍客勒銀子,這是十分昂貴的,當時一個工人一日的薪資為一舍客勒銀子,耶利米用十七舍客勒購地(耶利米書卅二9);大衛買入準備建築聖殿用的禾場才花五十舍客勒,還附送牛(撒母耳記下廿四24)。這真是離譜的價格,但亞伯拉罕沒有還價,他照地主所要的價格來買。在當時的人看來他或許太傻、吃虧了,但他生命的見證是不動搖的-正直、正當、誠實的做人。 本段經文也暗示了迦南地價的高昂,日後以色列得此地為業,並非他們付得起龐大的地價,而是神已經把地賜給他們了,他們只須接受。同樣地,神賜給我們最好的禮物就是救贖的恩典,那是我們付不起的代價,而如今我們只要像以色列人一樣用信心白白的領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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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的死與安葬創世紀23章1-2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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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Fri) 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創世紀24章1-9節

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他的家鄉,並且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雖然到現在還未實現,但他深信神必按祂所說的成就,而他從自己以往失敗的經驗中,他學到婚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不可輕舉妄動,必須審慎行事。因此當他的兒子面對終身大事之時,亞伯拉罕堅決要求以撒未來的妻子,絕不能是一個迦南女子。因為迦南人的祖先迦南,被詛咒永遠做他弟兄的奴僕(創九25-27)。而娶迦南女子的行為將會導致以撒和他後代在信仰和道德上的崩潰。同時以撒也不可以為了妻子而離開迦南,搬回米所波大米,因為神已經呼召他離開了,他和他的子孫就是要住在應許之地。亞伯拉罕的信心建基於以往的經驗,而這種在信仰上堅持的態度值得我們學習,不為了某些需要而有任何的妥協。 在這段經文中兩次強調:不要、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裏去(v.6, 8),這樣要為以撒娶妻似乎就很困難了,但亞伯拉罕確信神引導他,對他有應許,因此在他兒子的婚姻上也必預備。所以他對僕人說:「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v.7)而他另一方面也抱定女子若不肯來,我兒子也不能回去,寧可不娶也不要走回頭路。 亞伯拉罕重視兒子婚姻的態度值得我們學習,有些事情可以一錯再錯,但婚姻卻不能這樣,擇偶時要留意對方的信仰狀況-他與神的關係;以及他的品格-他與人的關係;這些才是可存長遠的,不可貪戀外表、學識、地位,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得前書一24-25) 我們不但對自己的婚姻要小心謹慎,對子女的婚姻也要關心,必須為他們的婚事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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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創世紀24章1-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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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Sat) 找到利百加創世紀24章10-27節

神為以撒預備了利百加,如同祂為亞當預備夏娃。但在這個人生地不熟之地老僕人要如何找到神為以撒所預備的那位新娘呢?他願意祈禱倚靠神,而且不忘感恩。 僕人抵達後,就像當時的旅客一樣,先尋覓水井,因為他抵達的時間是「天將晚」,即黃昏時分,城中女子們扛水瓶到井旁打水之時,井旁是邂逅女子最佳地點。 僕人到井旁沒有打水,反而禱告,求神預備,讓他遇到想遇見的(vv.12, 20),並給他一個兆頭(v.14),讓他知道誰是以撒的準新娘。禱告求神預備,求神引導,這是對主的依靠,更是對主的信任。他所要求的兆頭可顯明女子的品性是否具有「惻隱之心」,願意幫助有需要的人。他要找的不是外貌美麗的,而是願意服事人,盡心不怕勞苦工作的人。打水的瓶子又大又重,而要給走了一個星期路程的駱駝喝水需要來回打多少趟呢?可見若沒有主動樂意服事的精神是做不到的。 當僕人禱告尚未完畢,女子就出現,而所行的符合禱告所求的兆頭,僕人仍耐心等候神(v.21),看神有否引導,不以人的方法去干預神。在每一個階段老僕人都禱告、感恩,而且神答允禱告的速度有時快得驚人,禱告未完成已蒙應允。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的:「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以賽亞書六十五24)僕人可以知道神的旨意是通過禱告。 神是願意帶領我們的神,就如同祂引領亞伯拉罕的僕人一樣,因祂本是慈愛、誠實,無論大小事上,我們都可以求祂帶領和顯明祂的心意。神如何打發使者在僕人面前,也同樣差遣使者在我們面前,使我們可以放心前進。我們要做的,就是謹記聖經的教訓:「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言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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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24章10-27節

小組長 告訴你喔

換你告訴我囉

幫我禱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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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組長 告訴你喔

換你告訴我囉

幫我禱告 謝謝

小組長 告訴你喔

換你告訴我囉

幫我禱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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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組長 告訴你喔

換你告訴我囉

幫我禱告 謝謝

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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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Sun) 以撒住在基拉耳創世紀26章1-11節

耶和華曾向亞伯拉罕顯現、立約;如今祂向以撒顯現,再度堅定祂向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這是神第一次向以撒顯現,應許要賜福給他。這個應許與神給其父的極相似。至此,亞伯拉罕的神就成了以撒的神,亞伯拉罕的約就成了以撒的約。他也開始親身經歷神如何賜福予他。藉著一生中許許多多的風雨,他得以觀看神的作為。神只有屬靈的兒子,沒有屬靈的孫子,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自己去面對信仰,親自和神立約。 父親的約成為兒子的約,不是藉著肉體的遺傳,必須通過信心的傳承。不要以為神揀選我們就一定會揀選我們的孩子,不要以為孩子自然而然的就會跟隨主。基督徒父母對孩子們最大的責任是把信心傳遞給他們。基督徒父母對孩子們最大的虧欠是沒有帶領他們認識神。 一個蒙神祝福的人也會犯錯,也會面對饑荒。亞伯拉罕遇到饑荒,按己意下埃及去(十二10);以撒順服神停留在基拉耳,同樣有危機。以撒重蹈覆轍以妻作妹,他的軟弱和他父親一模一樣,他們共同的問題是妻子太美了。妻子漂亮不是問題,問題是他們怕死(v.7)。死亡並沒有那麼可怕,想像著自己被殺死、妻子被搶走,那才是一件可怕的事。非利士人不是以撒最大的敵人,「恐懼」才是他最大的敵人。這裡讓我們看到父母的榜樣是深深的影響孩子的,而我們心裡的懼怕往往讓我們忘記了神的應許(v.2-6),而要以自己的方法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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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26章1-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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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Mon) 退一步海闊天空創世紀26章12-22節

以撒順服神留在基拉耳,結果在饑荒之年竟有百倍的收成。神的賜福是超越環境的情況。神所賜福的人,工作有百倍的收成,而且日增月盛(v.12-13)。但神的賜福也為他帶來困擾-非利士人嫉妒他,為了阻止他繼續發達,便把他父親以往所挖得的井全塞住了。這是要他全家人的命,當地雨量很少,沒有井水,禾田及牲畜都很快會死亡。 以撒用了一個最好的方法來解決問題,他沒有和非利士人拚命,他用退讓來解決問題,果然退一步海闊天空。以撒的溫柔在於他忍受一切,離開那裡,又重新挖井,照先前其父給這井的名字命名。以撒在谷中挖井成功,卻兩次被基拉耳的牧人搶去,他便給井起名為「相爭」和「為敵」。從這些名字可見別人如何惡待他,一心與他相爭,與他為敵。到了第三次挖井成功,他們不再爭了,因神使以撒寬闊,這也是以撒的體會,便給那井起名有「寬闊」之意(v.22)。 世人看「讓」是吃虧,神卻使退讓者得以寬闊。這不是懦弱,也不是愚蠢;這是得勝,也是智慧。我們常喜歡據理力爭,結果常弄巧成拙;我們常用自己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卻反而把問題弄得複雜、嚴重。有敵對、相爭的地方就不是寬闊的地方,到處樹敵對我們並無好處。井的名字寬闊,地也很寬闊,最寬闊的是以撒的心。馬太福音五章5節說:「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這真是以撒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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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海闊天空創世紀26章12-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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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Tue) 在別是巴的祝福創世紀26章23-33節

當神第一次向他顯現時,曾對他說:「我必與你同在。」(I will be with you.) (v. 3),但這次神對他說:「我與你同在」(I am with you.) (v. 24),這是神對他的肯定。如今神確定他與以撒的關係時,所採用的時態是現在式。以撒像他的父親一樣(十二7-8,十三18),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v. 25),他的信心不再只是一種象徵的行動、傳統的禮儀、或家庭的習慣。他變得剛強。有了神的同在,我們可以面對任何的困難和迫害。但我們要真心的相信並接受這應許,將一切憂慮卸給神。以撒向神禱告表明他的信心,結果神又讓他挖得一口井。在無法改變環境時,他選擇先去改變自己的內心。這很不容易,但他做到了,因他相信神在背後有更美好的預備。 當亞比米勒和他的朋友、軍長來見以撒,與他立約的時候(vv. 26-27),以撒勇敢地質疑亞比米勒的突然造訪、他的動機和過去的惡待。以撒不是那種輕易就受騙、受脅迫或被說服的人。他不是那種不敢說話或不敢面對惡人的懦夫。當時機成熟的時候,他毫不含糊地,使用希伯來文的「恨」字來質問亞比米勒過去如何惡待他,並質問亞比米勒為甚麼這樣恨他,而要趕他走(v. 27)。當他弄清楚之後,他們才談立約的事。跟當地人和好不是一件壞事,亞伯拉罕也曾這樣做過 (十四13)。亞比米勒雖然曾經辱罵並且威脅以撒,但最後都沒有傷害以撒(v. 29)。 當雙方得以和平之後,以撒善待陌生人,甚至為他們擺設筵席,請他們吃喝,他不願意客人們空手離開。以撒是聖經中第一個和平締結者,也是第一個能平平安安與鄰居相處的聖經人物(v. 29, 31)。神的祝福總是隨著以撒這位和平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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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26章23-3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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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Wed) 互不信任的家人創世紀26章34節-27章17節

我們看到一個失敗的家庭。在這個家庭中,家人之間都彼此說謊,彼此不信任,以致家中沒有和睦、失去平安。我們如果對自己的家人都不能誠實,卻對外人顯得誠實,那種誠實必是虛假、偽裝的。 第一個不誠實的人是父親-以撒。他私下要他所愛的長子以掃獵野味給他吃,然後為他祝福。臨終的「祝福」在族長時代是極為重要的,他們認為父親怎樣祝福就必怎樣成就,下一代未來的幸福或遭殃全繫於父親的祝福或咒詛。但這不過是神給父親的機會,藉著他說出他子孫日後的情形。但以撒卻利用這個機會,要求兒子先獵野味給他吃,然後才給他祝福。 身為神兒女的我們應該知道,如果神給我們什麼屬靈的恩賜,或別人所沒有的本事,或給我們什麼責任和崗位,都當完全為求神的榮耀,不應藉此為自己求什麼好處。那是對神不誠實的表現。 父親臨終給遺命和祝福,通常應召集全家的人在一起。但以撒卻要私下為以掃祝福,顯然在他心中有些怕利百加會提出反對,所以想暗暗地作了這事。可見他們夫妻之間彼此有所隱瞞。由此可見,在一個家庭中,彼此間如果有了疑惑應該彼此坦誠的講明,不當彼此遮瞞、欺騙,因為欺騙的結果將會造成更大的痛苦及更可悲的後果。 其次我們看到利百加也不信任他的丈夫,她甚至主導一個欺騙的行動。利百加愛雅各的心是很誠懇的,她甚至願意替兒子接受咒詛,但她卻沒有倚靠神行事,只憑著自己的方法去愛雅各,正是「作惡以成善」的愛。雅各雖然不誠實,但他母親要負更大的責任,因為她教導她兒子欺騙父親,給他膽量去說謊。第八節的「吩咐」這個字是希伯來文的「命令」。她對雅各用最嚴格的命令,說服他照她的話去做。 用愛心對待弟兄姊妹固然重要,但不可用自私的愛去愛人,更不可包庇別人的罪。愛心要在真理的軌道上才有價值。如果愛心不在真理範圍之內這愛心就很容易被肉體所乘,不是助人,乃是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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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26章34節-27章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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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Thu) 雅各騙到祝福創世紀27章18-29節

小兒子雅各是個詭詐又細心的人,從今天的經文可看到雅各原來是說謊的能手。他不但能說謊,且能鎮定而隨機應變,他所說的比他母親教他的更多、更好。雅各從頭開始就知道自己是同謀(v. 12),他被問三次時,都欺騙他的父親(vv. 19, 20, 24),每次的謊言也越來越強而有力(v. 20),每次用更少的字回答,但聽起來卻更有說服力。在他的欺騙中最可恥的是借用神的名說謊,用神的安排作為謊言的根據。這是多麼「屬靈」而詭詐的謊言!這是妄稱神的名,是褻瀆神。謊言的罪真是可怕,它使人不怕人,更不怕神。雅各討好自己的母親,他妄稱神的名,又假借兄弟的名字、身分、外表,因而得到祝福。 表面上看起來以撒似乎是被雅各欺騙的,但從經文看來,他應該是被自己的偏愛及肉體的情慾(貪吃美味)所欺騙,使他寧願違反當時公開祝福所有兒子的習俗。只但因他已經被肉體的喜好-想吃兒子的野味-所控制,以至於他雖用了五種感官包括:觸覺(v. 21)、聽覺(v. 22)、視覺(v. 23)、味覺(v. 25)和嗅覺(v. 27),仍然無法使他分辨出是大兒子或小兒子(v. 22-23),所以他就被雅各騙到祝福。肉體的情慾使我們無法分辨屬靈的事,感覺往往也是錯誤的。 以撒使用了身體的五種感官去作判斷,卻忘了一個更重要的感覺器官,就是心靈。當肉體的感官上發生了矛盾時,我們應該把我們的心靈,定睛在神的身上,讓我們的靈與神的靈相連,用神的眼光看事情,那樣我們的判斷才會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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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27章18-29節

當個活活潑潑的好小羊

作個堂堂正正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