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刻印他成长的脚步 - jjjcb.cn · 快。”长安镇党委副书记姚菊荣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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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 22 星期二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1—0176邮发代号:1—20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http://www.ccdi.gov.cn :http://www.jjjcb.cn 第 7279 期 今日8版 微信公众号 ZHONGGUO JIJIAN JIANCHA BAO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郭兴 本报记者 毛翔 在李夏家中的电脑桌上,静静地 摆着一个陶瓷笔筒。 这个笔筒,是李夏生前带着当时 只有四岁的女儿一起做的陶瓷手工艺 品。“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他 握着女儿的小手,一笔一划将这两句 话刻在了笔筒上。工整的字迹,既是 李夏对自己的告诫,又是一位父亲的 殷殷期望。 斯人已去,青山为证。 葱葱郁郁的绩溪山水,滋润了一 颗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火热之心。 崎岖曼延的岩邑山道,刻印着一 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正道直行。 锤炼“担子越来越重,他干得 越来越带劲” 荆州乡政府,一个不足20平方米 的房间,里面是卧室,外面是办公 室,这是李夏生前工作生活的地方。 和众多基层干部一样,加班加点是家 常便饭,办公室也是李夏的宿舍。 办公桌上,还堆放着他用过的工作 笔记,一本本如时光沉淀。学习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重要论述,召开警示教育研讨会…… 这是他牺牲那天上午所做的事,记录 工工整整,字迹清晰有力。 “每天无论工作再忙,李夏都会抽 出时间学习,这已成了他的习惯。”荆 州乡党委书记舒添巍回忆说,“床头、 案头都摆着他的学习书籍,一边看一 边做笔记,像一颗种子,拼命吸取着 营养。” 2011年到长安镇工作后,李夏曾 先后任职过社保员、安全员、镇政府 文书、应急办主任、纪委副书记等多 个岗位。 “个子不高,文质彬彬,很勤 快。”长安镇党委副书记姚菊荣还记得 李夏刚到镇里工作时的情景,整理档 案需要用针线缝,他一开始有点笨手 笨脚,做得慢就自己晚上加班,最后 完成得很好。 党的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向 基层延伸,镇里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不 断加强 —从“强化工作执行年”到 “争当排头兵”活动,要求干部们不光 在编在岗,更要在状态。这几年,也 是李夏成长进步最快的几年。 “给他的担子越来越重,他干得也 越来越带劲,干一行、爱一行、精一 行。”姚菊荣回忆道,“他说很喜欢现 在的工作环境,感觉很踏实。” 2016 年 3 月 ,李 夏 担 任 长 安 镇 纪 委 副书记。随后,为了培养李夏,组织又 让他挑起了高杨村党建指导员的担子。 “村里那些事我都不好办,这么一 个年轻人,能管得了?”高杨村党支部 书记王庆华坦言当时的疑虑。村里开 党员大会,党员们迟到的迟到,抽烟 的抽烟,村“两委”分工不明确,两 天能办好的事得四五天才能完成…… “李书记,全镇就我们村一点产业 都没有,没法致富,你可要给我们拉 点项目过来呀。”村民们一脸期望地看 着李夏。 “乡村振兴,党建要先行,如果村 ‘两委’没有战斗力,就是项目拉来了也 没用。”说干就干,李夏带着大家,结合 农村基层党建实际,制定了“党员参会 ‘四不准’”和“党员带头‘四禁止’”等制 度规定,严格党员管理。 规定实施后的第一次党员大会,就 有两名党员迟到。李夏带着其他党员 等了近一个小时,直到迟到党员到场才 开始开会。会上,李夏没有客气,对他 俩进行了严肃批评。会后,李夏又特意 找他们谈心,晓之以理,讲清利害。自 此以后,开会再没有党员迟到了。 “他一个外来干部,对村里的事情 都这么用心,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 干呢!”提起李夏推荐自己担任村党总 支委员的事,胡高丰感慨万千。2018 年6月,高杨村“两委”换届,得知 年轻党员胡高丰文化水平较高、懂技 术,李夏先后三次登门,反复劝说其 参选,为村里发展做贡献。 党员联系贫困户、结对帮扶,争取 项目,发展集体经济……在一年时间 里,李夏带着大伙把过去长安镇最偏 僻、交通最落后、移民多心不齐的薄弱 村,变成了班子团结和谐、产业发展兴 旺 的 先 进 村 。 2018 年 ,高 杨 村 党 总 支 是唯一被长安镇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 组织”称号的基层党组织,还彻底摘掉 了经济收入“空白村”的帽子。 “李夏就是一个履职尽责的标杆, 将普通岗位上的工作做到了极致。在 他身上,我读懂了什么是初心,什么 是使命。”接替李夏担任高杨村第一书 记、党建指导员的年轻干部包文琪 说,她会把李夏的故事延续下去。 滋养“在老百姓中他感到快乐” 荆州乡政府所在的上胡家村只有 一条公路,沿着公路,一边是下胡家 村和九华村,另一边是方家湾村。乡 政府就坐落在村民的房屋中间,大门 敞开,村民可以自由进出。 李夏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每天 晚饭后,沿着公路散散步,顺便拐进 老乡家里,唠唠家常,讲讲政策、理 理路子。 “看着不像一个‘官’,和我们老 百姓一样。”下胡家村独居老人汪云安 至今记得今年4月份李夏第一次来家 里时的情景。“我是屯溪的,不会说绩 溪话,但能听得懂……”李夏对他说。 学绩溪话,李夏从到长安镇就开始 了。为了能与群众说上话,他主动到村 里找村民们聊天,听不懂的就用同音字 代替,回来再向懂普通话的本地同事请 教。一词一句,一月两月,当地老人地 地道道的土话,他也逐渐能听懂了。 懂老百姓的话,更要懂老百姓的心。 李夏联系的一个村,为了创建卫 生村居环境,专门请保洁员负责每天 清理垃圾,村里每家一个月出一块 钱,用于支付保洁员酬劳。 本以为村里卫生环境会就此好 转,没想到却更差了。 原本扔在垃圾桶的垃圾,村民们 现在都往家门口一倒了事,“反正出了 钱,有保洁员来收拾”。保洁员难于应 付,村干部也直挠头。 直到一个清晨,村民们在家门口 见到了李夏。他正带着另外两名联村 干部,佝偻着腰,一家一户,用手捡 着大家丢弃在门口的垃圾…… 村民们悄悄把打算扔到门口的垃 圾拿了回去,从此再没有在门口随意 倒垃圾的现象。 “我要是再年轻些就好了,可以多 享几年你的福。”一次,高杨村村民王 秀萍笑着对李夏说,家里种植的菊花 生了虫子,李夏向她推荐的杀虫药一 喷就灵,从田里到家的田埂路走起来 不容易,李夏说正在争取项目,马上 就修条机耕路…… “看到你们大家脸上有笑容了,我 就开心。”李夏回应老人家。 “今天学会了收芋头”“花生原来 是长在土下面的”……天天泡在群众 中间,城里长大的李夏有了越来越多 的“新发现”。遇到不懂的,他就直接 问村民,村民也不跟他藏着掖着,“在 老百姓中他感到快乐”。 “他把我当母亲,把我的孙女当成 自己女儿看待,我也把他当成自己的 儿子一样。”高杨村贫困户许冬仙说, 她已经习惯了吃过晚饭不一会儿,李 夏就打着招呼进来,随意坐下,一边 逗她的孙女玩,一边和她聊家常,询 问她的病情。 (下 转 第 三 版) 青山刻印他成长的脚步 —追记新时代青年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李夏(下) 本报讯 (记者 王卓 见习记者 侯 颗) “过度向没有还款能力的在校大学 生营销信用卡”“强制捆绑、搭售,互 联网投保嵌入借贷业务,侵害消费者 自主选择权”“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到 位”……近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 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 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列出银行业保险 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51条表现形 式,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全面排查,逐 项列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整改,对机构 自查和监管抽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 档立案,严格自查自纠,一次性问责 到位。 据了解,此次对侵害金融消费 者权益乱象的整治工作既是打赢防 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环 节,也是银保监会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 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具体 举措。 记者发现,多项直击消费者“痛 点”的乱象在 《通知》 中被点名。“这 些乱象所涉及的银行保险产品不仅人 民群众购买频次较高,同时也是 12378公益投诉平台受理投诉的多发 领域,体现在产品不适当、销售不合 规、投诉处理不到位等方面,侵害金 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保监会消保 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这数十条乱象背 后反映的金融“微腐败”问题,也将 成为此次整治的重点。例如,从业人 员“私自推介、销售未经审批或备案 的产品”牟取私利,与第三方的合作 中存在利益输送和隐形的金融腐败 等。这些乱象单笔涉及金额不大,但 发生频次高,损害群众利益的同时, 也极易累积金融风险。 “这些‘微腐败’案件,往往会 通过消费者投诉的形式反映出来。” 银保监会消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 建立消保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 制,对消保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背 后的疑似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 察部门。 “驻会纪检监察组将督促会党委 把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作 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 育的一项重要整改内容来抓,不断 强化风险意识,加大整治力度。同 时,对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失职 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 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中央纪委国家 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 责人表示。 据介绍,整治工作分为现场作 业、重点查处、监管约谈三个阶段, 以银行保险机构自查为主,监管部门 开展督导和抽查。对于查处的侵害消 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监管部门将点名 道姓公开曝光,加强市场约束,释放 警示震慑效应。 银保监会开展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 51项问题直指消费者“痛点” 2018年 7月 6日,李夏在长安镇高杨村党组织换届中找党员和群众等相关人员 谈心谈话。 汪旭敏 摄 2016年 5月 31日,李夏与同事一起参加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王梓静 摄 杨晓渡在第二批主题教育部分中央指导 组、巡回督导组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全心投入全力以赴做好指导督导 推动整个主题教育实现预期目标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第二批 主题教育部分中央指导组、巡回督导 组工作座谈会 21日在京召开。中共中 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 杨晓渡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 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严谨细致的负责态度和扎实过硬的工 作作风,全心投入、全力以赴做好指 导督导工作,为推动整个主题教育实 现预期目标、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 果作出应有的贡献。 杨晓渡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第二批主题教育要认真做到“四 个注重”的重要指示,抓住关键、 切中要害,为搞好第二批主题教育 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科学指 引。要认真落实“注重分类指导” 的要求加强指导督导,确保主题教 育全覆盖、贯到底;认真落实“注 重开门抓教育”的要求加强指导督 导,使主题教育成为践行党的群众 路线的生动实践;认真落实“注重 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 的要求加强指导督导,切实增强人民 群众的获得感;认真落实“注重减轻 基层负担”的要求加强指导督导,力 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 “抓组织领导到位”的要求加强指导督 导,真正在“督”上尽责任、在 “导”上显水平,确保主题教育各项任 务要求落地见效。 新 华 社 北 京 10 月 21 日 电 (记 者 朱 基 钗)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四次会议 21日审议了关于国家监察委 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草案,拟明 确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 定监察法规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沈春耀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十四次会议作草案说明时指出,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 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 会的工作。制定监察法规是国家监察 委员会履行宪法法律职责所需要的职 权和手段。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 作的深入推进,为保证监察法全面贯 彻实施,有必要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对 监察法作进一步具体化的规定。 沈春耀表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 决定,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制定监 察法规,既具有法律效力,又能够及时地 解决问题,比较适当、可行。采取由全国 人大常委会作决定的方式,对机构职责 问题作出规定,以往是有过先例的。 决定草案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制 定监察法规的范围,规定“国家监察 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 规”;“监察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 规定:(一) 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 定监察法规的事项;(二) 为履行领导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工作的职责需要 制定监察法规的事项。”同时规定“监 察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决定草案明确监察法规的制定程 序,规定“监察法规应当经国家监察 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由国家监察委 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同时,决定草案还明确全国人大 常委会对监察法规的监督,规定“监 察法规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 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监察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明确国家监委制定监察法规职权 本报讯 (记者 瞿芃) 记者从全国 扫黑办10月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在惩治 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中的协作 配合,国家监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研 究 制 定 了 《关 于 在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 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 通知》。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 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 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凝心聚力、 合力攻坚,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 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取 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此时印 发 《通知》,既着眼将实践经验提升为 常态化制度,又立足解决当前工作中 的瓶颈和短板,明确今后“打伞破 网”的工作方向。 《通知》强调,各级监察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应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坐 大成势的过程,重点查办公职人员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7类案件,即: 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与黑 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公职人 员包庇、纵容、支持黑恶势力犯罪及 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案件;公职人员 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帮助黑恶势力 人员获取公职或政治荣誉,侵占国家 和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破坏公 平竞争秩序,或为黑恶势力提供政 策、项目、资金、金融信贷等支持 帮助的案件;负有查禁监管职责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案 件;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民事 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或滥 用职权、私放在押人员以及徇私舞 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 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生的 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 庇、阻碍查处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 以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 秘密,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案 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办 案人员的案件。 记者注意到,根据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司法实践和调研 中 总 结 的 重 点 司 法 适 用 问 题 ,《通 知》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问题作出规 定。其中,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这一特殊主体,规定了包庇、纵容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对同时构成 其他犯罪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勾结的情形 如何处理进行了规范。 针对线索研判处置不及时、案件 查办协同性不够、部分罪名的管辖权 存在交叉等协作配合上存在的问题, 《通 知》 对 监 察 机 关 、 公 安 机 关 、 人 民 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机关 在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 件过程中的监督制约、配合衔接机制 进一步提出要求,强调要建立完善重 大疑难案件研判分析、案件通报、线 索移送、沟通反馈、罪名管辖确定等 工作机制。 除 《通 知》 外 , 发 布 会 还 介 绍 了 “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 法 放 贷 刑 事 案 件 若 干 问 题 的 意 见》《关 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 罪 刑 事 案 件 若 干 问 题 的 意 见》《关 于 跨 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 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 等3个法律政策文件。 国家监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通知 规范加强在惩治公职人员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中协作配合 明确重点查办7类案件 特别策划: 智能互联 让我们一起改变未来 (第 四 版) 广安观潮: 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更加顺畅高效 (第 二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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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青山刻印他成长的脚步 - jjjcb.cn · 快。”长安镇党委副书记姚菊荣还记得 李夏刚到镇里工作时的情景,整理档 案需要用针线缝,他一开始有点笨手

2019年 10月22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1—0176 邮发代号:1—20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http://www.ccdi.gov.cn

本 报 网 址 :http://www.jjjcb.cn

第 7279 期 今日 8 版 微信公众号

ZHONGGUO JIJIAN JIANCHA BAO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郭兴

本报记者 毛翔

在李夏家中的电脑桌上,静静地

摆着一个陶瓷笔筒。

这个笔筒,是李夏生前带着当时

只有四岁的女儿一起做的陶瓷手工艺

品。“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他

握着女儿的小手,一笔一划将这两句

话刻在了笔筒上。工整的字迹,既是

李夏对自己的告诫,又是一位父亲的

殷殷期望。

斯人已去,青山为证。

葱葱郁郁的绩溪山水,滋润了一

颗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火热之心。

崎岖曼延的岩邑山道,刻印着一

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正道直行。

锤炼——“担子越来越重,他干得

越来越带劲”

荆州乡政府,一个不足 20平方米

的房间,里面是卧室,外面是办公

室,这是李夏生前工作生活的地方。

和众多基层干部一样,加班加点是家

常便饭,办公室也是李夏的宿舍。

办公桌上,还堆放着他用过的工作

笔记,一本本如时光沉淀。学习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重要论述,召开警示教育研讨会……

这是他牺牲那天上午所做的事,记录

工工整整,字迹清晰有力。

“每天无论工作再忙,李夏都会抽

出时间学习,这已成了他的习惯。”荆

州乡党委书记舒添巍回忆说,“床头、

案头都摆着他的学习书籍,一边看一

边做笔记,像一颗种子,拼命吸取着

营养。”

2011年到长安镇工作后,李夏曾

先后任职过社保员、安全员、镇政府

文书、应急办主任、纪委副书记等多

个岗位。

“ 个 子 不 高 , 文 质 彬 彬 , 很 勤

快。”长安镇党委副书记姚菊荣还记得

李夏刚到镇里工作时的情景,整理档

案需要用针线缝,他一开始有点笨手

笨脚,做得慢就自己晚上加班,最后

完成得很好。

党的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向

基层延伸,镇里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不

断加强——从“强化工作执行年”到

“争当排头兵”活动,要求干部们不光

在编在岗,更要在状态。这几年,也

是李夏成长进步最快的几年。

“给他的担子越来越重,他干得也

越来越带劲,干一行、爱一行、精一

行。”姚菊荣回忆道,“他说很喜欢现

在的工作环境,感觉很踏实。”

2016年 3月,李夏担任长安镇纪委

副书记。随后,为了培养李夏,组织又

让他挑起了高杨村党建指导员的担子。

“村里那些事我都不好办,这么一

个年轻人,能管得了?”高杨村党支部

书记王庆华坦言当时的疑虑。村里开

党员大会,党员们迟到的迟到,抽烟

的抽烟,村“两委”分工不明确,两

天能办好的事得四五天才能完成……

“李书记,全镇就我们村一点产业

都没有,没法致富,你可要给我们拉

点项目过来呀。”村民们一脸期望地看

着李夏。

“乡村振兴,党建要先行,如果村

‘两委’没有战斗力,就是项目拉来了也

没用。”说干就干,李夏带着大家,结合

农村基层党建实际,制定了“党员参会

‘四不准’”和“党员带头‘四禁止’”等制

度规定,严格党员管理。

规定实施后的第一次党员大会,就

有两名党员迟到。李夏带着其他党员

等了近一个小时,直到迟到党员到场才

开始开会。会上,李夏没有客气,对他

俩进行了严肃批评。会后,李夏又特意

找他们谈心,晓之以理,讲清利害。自

此以后,开会再没有党员迟到了。

“他一个外来干部,对村里的事情

都这么用心,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

干呢!”提起李夏推荐自己担任村党总

支委员的事,胡高丰感慨万千。2018

年 6月,高杨村“两委”换届,得知

年轻党员胡高丰文化水平较高、懂技

术,李夏先后三次登门,反复劝说其

参选,为村里发展做贡献。

党员联系贫困户、结对帮扶,争取

项目,发展集体经济……在一年时间

里,李夏带着大伙把过去长安镇最偏

僻、交通最落后、移民多心不齐的薄弱

村,变成了班子团结和谐、产业发展兴

旺的先进村。2018 年,高杨村党总支

是唯一被长安镇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

组织”称号的基层党组织,还彻底摘掉

了经济收入“空白村”的帽子。

“李夏就是一个履职尽责的标杆,

将普通岗位上的工作做到了极致。在

他身上,我读懂了什么是初心,什么

是使命。”接替李夏担任高杨村第一书

记、党建指导员的年轻干部包文琪

说,她会把李夏的故事延续下去。

滋养——“在老百姓中他感到快乐”

荆州乡政府所在的上胡家村只有

一条公路,沿着公路,一边是下胡家

村和九华村,另一边是方家湾村。乡

政府就坐落在村民的房屋中间,大门

敞开,村民可以自由进出。

李夏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每天

晚饭后,沿着公路散散步,顺便拐进

老乡家里,唠唠家常,讲讲政策、理

理路子。

“看着不像一个‘官’,和我们老

百姓一样。”下胡家村独居老人汪云安

至今记得今年 4月份李夏第一次来家

里时的情景。“我是屯溪的,不会说绩

溪话,但能听得懂……”李夏对他说。

学绩溪话,李夏从到长安镇就开始

了。为了能与群众说上话,他主动到村

里找村民们聊天,听不懂的就用同音字

代替,回来再向懂普通话的本地同事请

教。一词一句,一月两月,当地老人地

地道道的土话,他也逐渐能听懂了。

懂老百姓的话,更要懂老百姓的心。

李夏联系的一个村,为了创建卫

生村居环境,专门请保洁员负责每天

清理垃圾,村里每家一个月出一块

钱,用于支付保洁员酬劳。

本以为村里卫生环境会就此好

转,没想到却更差了。

原本扔在垃圾桶的垃圾,村民们

现在都往家门口一倒了事,“反正出了

钱,有保洁员来收拾”。保洁员难于应

付,村干部也直挠头。

直到一个清晨,村民们在家门口

见到了李夏。他正带着另外两名联村

干部,佝偻着腰,一家一户,用手捡

着大家丢弃在门口的垃圾……

村民们悄悄把打算扔到门口的垃

圾拿了回去,从此再没有在门口随意

倒垃圾的现象。

“我要是再年轻些就好了,可以多

享几年你的福。”一次,高杨村村民王

秀萍笑着对李夏说,家里种植的菊花

生了虫子,李夏向她推荐的杀虫药一

喷就灵,从田里到家的田埂路走起来

不容易,李夏说正在争取项目,马上

就修条机耕路……

“看到你们大家脸上有笑容了,我

就开心。”李夏回应老人家。

“今天学会了收芋头”“花生原来

是长在土下面的”……天天泡在群众

中间,城里长大的李夏有了越来越多

的“新发现”。遇到不懂的,他就直接

问村民,村民也不跟他藏着掖着,“在

老百姓中他感到快乐”。

“他把我当母亲,把我的孙女当成

自己女儿看待,我也把他当成自己的

儿子一样。”高杨村贫困户许冬仙说,

她已经习惯了吃过晚饭不一会儿,李

夏就打着招呼进来,随意坐下,一边

逗她的孙女玩,一边和她聊家常,询

问她的病情。 (下转第三版)

青山刻印他成长的脚步——追记新时代青年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李夏(下)

本报讯 (记者 王卓 见习记者 侯

颗)“过度向没有还款能力的在校大学

生营销信用卡”“强制捆绑、搭售,互

联网投保嵌入借贷业务,侵害消费者

自主选择权”“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到

位”……近日,银保监会印发 《关于

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

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列出银行业保险

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 51 条表现形

式,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全面排查,逐

项列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整改,对机构

自查和监管抽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

档立案,严格自查自纠,一次性问责

到位。

据了解,此次对侵害金融消费

者权益乱象的整治工作既是打赢防

范 化 解 金 融 风 险 攻 坚 战 的 重 要 环

节,也是银保监会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

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具体

举措。

记者发现,多项直击消费者“痛

点”的乱象在 《通知》 中被点名。“这

些乱象所涉及的银行保险产品不仅人

民 群 众 购 买 频 次 较 高 , 同 时 也 是

12378 公益投诉平台受理投诉的多发

领域,体现在产品不适当、销售不合

规、投诉处理不到位等方面,侵害金

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保监会消保

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这数十条乱象背

后反映的金融“微腐败”问题,也将

成为此次整治的重点。例如,从业人

员“私自推介、销售未经审批或备案

的产品”牟取私利,与第三方的合作

中存在利益输送和隐形的金融腐败

等。这些乱象单笔涉及金额不大,但

发生频次高,损害群众利益的同时,

也极易累积金融风险。

“这些‘微腐败’案件,往往会

通过消费者投诉的形式反映出来。”

银保监会消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

建立消保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

制,对消保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背

后的疑似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

察部门。

“驻会纪检监察组将督促会党委

把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作

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

育的一项重要整改内容来抓,不断

强化风险意识,加大整治力度。同

时,对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失职

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

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中央纪委国家

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

责人表示。

据介绍,整治工作分为现场作

业、重点查处、监管约谈三个阶段,

以银行保险机构自查为主,监管部门

开展督导和抽查。对于查处的侵害消

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监管部门将点名

道姓公开曝光,加强市场约束,释放

警示震慑效应。

银保监会开展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

51项问题直指消费者“痛点”

2018 年 7月 6日,李夏在长安镇高杨村党组织换届中找党员和群众等相关人员

谈心谈话。 汪旭敏 摄

2016年 5月 31日,李夏与同事一起参加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王梓静 摄

杨晓渡在第二批主题教育部分中央指导组、巡回督导组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全心投入全力以赴做好指导督导推动整个主题教育实现预期目标

新华社北京 10月 21日电 第二批

主题教育部分中央指导组、巡回督导

组工作座谈会21日在京召开。中共中

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

杨晓渡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

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严谨细致的负责态度和扎实过硬的工

作作风,全心投入、全力以赴做好指

导督导工作,为推动整个主题教育实

现预期目标、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

果作出应有的贡献。

杨晓渡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第二批主题教育要认真做到“四

个注重”的重要指示,抓住关键、

切中要害,为搞好第二批主题教育

指 明 了 努 力 方 向 、 提 供 了 科 学 指

引。要认真落实“注重分类指导”

的要求加强指导督导,确保主题教

育全覆盖、贯到底;认真落实“注

重开门抓教育”的要求加强指导督

导,使主题教育成为践行党的群众

路线的生动实践;认真落实“注重

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

的要求加强指导督导,切实增强人民

群众的获得感;认真落实“注重减轻

基层负担”的要求加强指导督导,力

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

“抓组织领导到位”的要求加强指导督

导 , 真 正 在 “ 督 ” 上 尽 责 任 、 在

“导”上显水平,确保主题教育各项任

务要求落地见效。

新华社北京 10 月 21 日电 (记者

朱基钗)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四次会议 21日审议了关于国家监察委

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草案,拟明

确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

定监察法规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沈春耀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十四次会议作草案说明时指出,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

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

会的工作。制定监察法规是国家监察

委员会履行宪法法律职责所需要的职

权和手段。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

作的深入推进,为保证监察法全面贯

彻实施,有必要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对

监察法作进一步具体化的规定。

沈春耀表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

决定,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制定监

察法规,既具有法律效力,又能够及时地

解决问题,比较适当、可行。采取由全国

人大常委会作决定的方式,对机构职责

问题作出规定,以往是有过先例的。

决定草案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制

定监察法规的范围,规定“国家监察

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

规”;“监察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

规定:(一) 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

定监察法规的事项;(二) 为履行领导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工作的职责需要

制定监察法规的事项。”同时规定“监

察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决定草案明确监察法规的制定程

序,规定“监察法规应当经国家监察

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由国家监察委

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同时,决定草案还明确全国人大

常委会对监察法规的监督,规定“监

察法规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

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监察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明确国家监委制定监察法规职权

本报讯 (记者 瞿芃) 记者从全国

扫黑办 10月 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在惩治

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中的协作

配合,国家监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研

究制定了 《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

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

通知》。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

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

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凝心聚力、

合力攻坚,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

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取

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此时印

发 《通知》,既着眼将实践经验提升为

常态化制度,又立足解决当前工作中

的瓶颈和短板,明确今后“打伞破

网”的工作方向。

《通知》 强调,各级监察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应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坐

大成势的过程,重点查办公职人员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 7类案件,即:

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与黑

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公职人

员包庇、纵容、支持黑恶势力犯罪及

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案件;公职人员

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帮助黑恶势力

人员获取公职或政治荣誉,侵占国家

和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破坏公

平竞争秩序,或为黑恶势力提供政

策、项目、资金、金融信贷等支持

帮助的案件;负有查禁监管职责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

职 守 帮 助 犯 罪 分 子 逃 避 处 罚 的 案

件;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民事

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或滥

用职权、私放在押人员以及徇私舞

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

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生的

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

庇、阻碍查处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

以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

秘 密 , 为 犯 罪 分 子 通 风 报 信 的 案

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办

案人员的案件。

记者注意到,根据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司法实践和调研

中总结的重点司法适用问题,《通

知》 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行 为 可 能 触 犯 的 法 律 问 题 作 出 规

定。其中,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这一特殊主体,规定了包庇、纵容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对同时构成

其他犯罪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勾结的情形

如何处理进行了规范。

针对线索研判处置不及时、案件

查办协同性不够、部分罪名的管辖权

存在交叉等协作配合上存在的问题,

《通知》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机关

在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

件过程中的监督制约、配合衔接机制

进一步提出要求,强调要建立完善重

大疑难案件研判分析、案件通报、线

索移送、沟通反馈、罪名管辖确定等

工作机制。

除 《通知》 外,发布会还介绍了

“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 《关于办理非

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

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

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

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

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

等3个法律政策文件。

国家监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通知

规 范 加 强 在 惩 治 公 职 人 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中协作配合

明确重点查办 7 类案件

导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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